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14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搞好清理收缴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基本情况

  乡党委下共有10个党支部,其中:机关支部1个,退休支部1个,学校支部1个,卫生院支部1个,村(居)党支部6个,现有党员401人。20xx年共收到各党支部上缴党费总额为6368元,20xx年收到8280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无截留、贪污党费的现象。

  二、高度重视,认真清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工作,镇党委高度重视,由镇党委副书记杨泽钊同志牵头,办公室何云峰同志具体负责,各党支部积极协助,对20xx年、20xx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清理,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带头缴纳党费,每个党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

  三、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认真学习《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要求各党支部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部委员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然后镇党委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市委组织部;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镇在党费收缴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个别党员常年在外务工或随子女到外地生活,不能联系上本人,村干部存在垫支党费情况。二是个别党员跨年度缴纳,并未按时缴纳。

  五、整改落实情况

  为将党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切实解决我镇存在的问题,我镇党委认真组织,由专人对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没有足额缴纳的党费的党员进行及时补交,对没有按期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学习教育,通过清理,共补交党费5229元;组织全体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了《四川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川组通〔2008〕75号),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党员义务。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根据工资(津补贴)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数。

  二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加强《党员工作手册》学习宣传,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2016年党支部党费收缴自查报告2】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有关精神,我们结合实际,抓着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绩,促进了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现就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情况汇报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一是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每年制订相应的发展党员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经常化,正常化,防止和克服时紧时松,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现象。二是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保证党员质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坚持和把握好党员标准,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手续和程序,切实把握好“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到了“三严一加强”:严把比例。严格按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之间的比例原则发展党员。严把关口。不仅把住政审关、考察关,而且把好复查审批关。同时坚持“六不发展”原则,严格纪律。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三是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行党群团共建责任,使推荐优秀团员、妇女为发展对象真正成为发展工作的主渠道。

  (二)党员发展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20xx年至2010年6月局支部共新发展党员6名,其中女性3人,占总数的50%,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3人各50%。在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没有连续三年不发展党员、不按程序履行手续、预备党员多年没有转正的情况,没有不符合入党条件人员拉入党内的现象。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费收缴管理基本情况。20xx年至20xx年分别缴纳党费4992元、5505元、3193元、3848元,2010年前上半年缴纳党费2121.9元,合计19659.9元。

  (二)党费收缴管理的基本做法。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做到了按时上缴,每个党员能够把缴纳党费作为自己的义务,每季度按时如数上缴。二是较好地坚持了专人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具体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三是严格手续,规范党费收缴帐薄,定期公布,做到支部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达到了手续清楚、完备,数目准确。

  财政局支部的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在区委组织部、党工委、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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