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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的我的作文

时间:2021-12-05 09:52:18 初二 我要投稿

【推荐】初二的我的作文锦集九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二的我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初二的我的作文锦集九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1

  童年的每一件事情如沙滩边上的贝壳,在落日的照耀下发出美丽的光。我漫步在沙滩上,捡起一个贝壳,细细品味着里面的故事。

  那时还不记事,长大后妈妈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我还发出了一阵阵的笑声。

  那是我两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据妈妈说,我说话比较早,但学会走路却比说话要晚。那天,妈妈和姥姥在楼上叠被子,姨妈和舅姥姥负责照看着我和妹妹两个小家伙,估计是他们说话比较入神,回头看我们时,我和妹妹早已不见了踪影。这下可把他们急坏了,赶忙把妈妈舅舅都叫下楼,分开找我们。

  我和妹妹两个人这时正蹒跚的走着,我扯着妹妹的手,一步一步的走在路上。马上要过马路了,马路上车来人往,车多的不得了,但我拉着妹妹的手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路上的车辆间两个一两岁的小女孩晃晃悠悠的向路对面走去,丝毫不看路两边的车辆,那些本疾驰的车辆,都自觉的停了下来,为我和妹妹让出了一条小道,我和妹妹自顾自的走着,那些停下来的司机却非常疑惑:这两个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自己过马路,多危险呀,大人呢?

  舅舅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过了马路。舅舅疑惑的问我们:晗晗,你告诉舅舅,你准备带着妹妹去哪里呀?我看着舅舅,奶声奶气的说:我要带妹妹‘公园玩玩’,舅舅你也去吗?舅舅无奈的看着我们,要带着我们回家,我却不肯,哭着闹着要去公园玩玩,舅舅抵不过我的眼泪攻击,只好投降,乖乖带着我们去了烟厂花园,

  舅舅回家后把我公园玩玩的事,都告诉了妈妈他们,还把我说公园玩玩的神态模仿的惟妙惟肖,把他们都逗得哈哈大笑。妈妈把这件事告诉我的时候,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那是我么?多幼稚呀。

  童年如一颗大树,挂满了美丽的记忆;童年如一本日记,写满了回忆中的快乐,伤心,眼泪;童年如一杯浓浓的茶,那么让人回味。美丽的童年将作为我们人生中最美好的一页。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2

  我是90后,是一个开朗活泼的90后,我生性爱自由,爱幻想。有一个单亲和留守的幸福家庭。我的爷爷奶奶很爱我。家里虽不富裕,但奶奶省吃俭用的为我学习。好记星,电脑都是奶奶为我买的。但90后的所谓特征一次又一次的让我的爷爷奶奶伤心。

  90后第一特征:好玩,游戏乃是我人生中最爱。我到了初中玩游戏已经到了疯狂的程度,不管老师怎样说,奶奶怎样讲道理,爷爷怎样打比方,我都始终爱玩游戏。我自己家里有电脑,但奶奶不让我玩游戏,我经常偷偷的玩。年过花甲的奶奶虽然老了,但我的这点小伎俩她是知道的。于是我经常被发现,又经常被打,但我仍“不放弃”。但现在我的游戏瘾隔除了许多,这是为什么呢,请看下下自然段。

  90后所谓第二特征:任性,在初一,我的爷爷经常教育我要听话,奶奶也经常这样说。但我就是不听,任着性子来。比如说出去逛个街我的奶奶带着我的弟弟妹妹,奶奶叫我只是去帮个忙,当时我坚决不去,经过百般要求下,我勉强去了,但仍气的不行。到了超市我耍小脾气,妹妹不要的我要,弟弟不要的我要两份,奶奶气的不行,看在公共场合就没收拾我。这只是许多案例中的一个,但我最近决心转变,原因吗,下自然段。

  “90后,别说了,任性,刁蛮,古怪无趣!做事懒懒散散,在温室里的花朵,永远不可能开放”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则对90后的评价。“怎么可能是这样?我们90后不是这样人!”于是从那时起,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做自信,听话明辨是非的90后。

  所谓明辨是非,就是能分辨对错。在之前,我一直爱打游戏,我在想,这样做是会让我的成绩下降的,奶奶不让我打游戏还是有道理的,我应该清楚。我已经加入中国共青团了,更加该约束管理自己。像与弟弟妹妹争东西这种小儿科的行为,就坚决不能做了。我现在还懂得法律更应该明辨是非,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这才是遵纪守法的90后,能明辨是非的90后。所以我必须尊敬师长,热爱祖国,做一个爱学习,听话的90后!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3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将枫叶般的火红在心中点燃。

  记忆里的色彩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色,医院里的纯净白色,令人绝望的白色。

  我生下来耳廓就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残缺,对于一个女孩子却是致命的。我害怕鄙的目光、同情的眼神,只能剪齐耳的短发,把残缺深深地深深地藏匿起来。

  一次秋季的午后,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同龄的孩子嬉戏。她们扎着马尾.无忧无虑地笑着,头发随着欢快的蹦跳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她们是那样健全而活泼,残缺而孤僻的我在她们之间,就像阳光照晒不到的地方里的一轮残月,那么异样。

  一抹火红跃人我的眼帘,是新移栽的枫树。它们瘦而光滑的树干,像水墨画中苍劲有力的几笔白描,在宣纸上洒几滴血泪,便是火红的枫叶。那样纯粹的火红惊艳了我的双眼,几乎在我黯淡的眼角燃烧起来。

  我飞快地跑下楼,踞起脚采了一片枫叶,放在掌心细细描画它清晰的纹理,炙热的触感温暖得让我几乎落泪。

  我多么希望我的生命能像它一样火红。

  妈妈又带我去医院了,医生说我的耳骨还没长定型,不能做手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粉刷得雪白的墙壁,整洁而干净的白色床单,我的脸色一定也是这样的惨白。周围整片的白色让我喘不过气,我垂下眼睑,看着手心皱皱的枫叶,它还是那样火红,仿佛一枚掉落的火种,迅速地将这片白色燃烧殆尽。

  晚上,雷声吓得我睡不着,我跑到阳台,看到浑浊的天地间,一抹火红傲然独立。雨点打在枫叶上,它兀自将不屈的火红蔓延,似乎要将天空撕裂,将我的忧伤也一并撕裂。

  我握紧了手心的枫叶,手轻轻抚摸着残缺的耳廓,不住地颤抖,心里却已有些许释然。

  第二天,我让妈妈把我耳边的头发夹上去,然后牵着她的手走出门。同楼的大人们看到我耳朵时眼中都闪过惊讶,我只是灿烂而自然地笑着,他们便也微笑着摸摸我的头。

  没有人会嘲笑我,只要我的生命火红得足够让他们忘记我的残缺。

  起了一阵秋风,枫叶簌簌落下,雨过灰白的天空被映衬为迷人的火红。

  我改变了生命的色彩,在生命中点染出一片又一片火红。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4

  人各有所好,动物也不列外。由此可知世间万物都有不同之处,在学习方面以前我对它很乏味,很厌烦,以前的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学生,

  自我来到这隆师校后,我懂得了学习中的乐趣,我喜欢上了数学这一科,因为我发觉只有数学这一本书上的题能有多种解决的方式,它不像那些文科那样直那样乏味,那样的死板。有时我发觉数学犹如一棵树,它能发出很多可人儿的芽枝但最终它们都生于同一个母亲,那就是它们的根。

  这里的数学我们大约学了集合,基本初等函数,不等式,数列等知识,在数学课上我们集中的时间最长。我们的数学老师很矫小,她很年轻,我最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活力与芳香。因为她有我们原校班主任的那种很充足的精神,她也具有和我妈妈一样的芳香,也许也因为这些客观原因让我更加喜欢数学这一科。

  我妈妈曾告诉过我,一条路走不通我们可以换一条,另一条走不通我们可以自己踩出这一条,同样的理解方法但做法不同,它们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一样的。有许多同学她们不喜欢数学我想来应该是她们嫌麻烦,嫌算术花费的时间太长,也懒得去一步步地理解。其实学习数学就像是在探索,在探索也就是做题的过程中有一种冒险,刺激,思索的感觉。在发现宝藏或古物时也就是还剩下最后一步时你心里就会有小小的波动心也有一点痒,当你拿到宝时也就是得出结果时,你心里有踏实,有点自信,有放松的感觉。

  在这些步骤中你担心结果是否正确过,当你再次得出结论与上次相同时你的心安静下来,一次次的起伏也就代表着你一次次的进步。

  其实人的这一生就像一道数学题,它要经过你的计划,经过你一点点的研究探索,只要你有努力总会得到分哪能怕是一两步也可以分步给你分的/。让我们一起去解开这道题吧,不要担心步骤只乎我们是否则努力过。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5

  闲来无事,便爱读书。不为黄金屋,不为颜如玉,更不为千钟粟;只是为了读,为了品味其中的乐趣。如今,读书已成了我寄托心灵的一种方式。

  我喜欢深夜独自静坐于庭院中,到书海做一个孤独的跋涉者,无论是温馨惬意的春宵,还是烟雨迷蒙的夏夜。万籁俱静中,伴着屋檐下摇曳的灯光,沐浴在天河泻下的银辉中极易进入书境。这时便可在书中无阻碍地畅游:感受李白的洒脱,倾听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痛斥,抚摩海伦·凯勒那颗执著乐观的心,替杨家忠烈战死沙场而惋惜悲叹,为水浒英雄壮举而心血沸腾,被鲁滨逊自强不息与强劲的生命力所震撼我的心随着书纵横驰骋,在幻想中跟书中人物进行心灵对话,思想碰撞,这种体验有如一阕九天仙乐,回环往复不绝如缕,令人如醉如痴。

  星期天,我爱独自一人寻个幽静处,开启友人的心扉。在幽幽书香中,上下五千年,纵横千万里,感书中之娱乐,悟书中之真谛。或行至乌江畔,寻觅西楚霸王“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冲天豪情;或回到革命中的前苏联,与保尔·柯察金一起接受战争的洗礼;或信步康桥,看那夕阳中河畔的金柳和软泥上油油的青荇此时此刻,心中自有一份温馨与感触。

  古人爱在静谧的松篁间揣一份闲情逸致,泡一壶香雾四溢的龙井,捧上一本书享受风雅人生。而今这悠闲的人生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人们的时间已被尘世的林林总总冲击成零星碎片,想要挤一段时间完整地细品一本书,已成为一种莫大的奢侈。然而只要有乐观旷达的胸襟,忙里偷闲亦可体味书中的妙味,让其幽幽墨香渗入肌肤,随血液在体内奔涌,亦可让情感随其情节摇曳,呈现出笑、悲、爱、恨等诸态。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6

  妈妈的手

  曾经是美丽的,

  白嫩的皮肤,

  修长的手指,

  指甲上还涂着透明的指甲油。

  妈妈的手,

  不知什么时候,

  失去了往日的光泽,

  变得枯黄而苍老 ,

  干裂的皮肤,

  手指上是一个个老茧,

  指甲不再闪闪发光。

  妈妈的手,

  上面留着岁月的痕迹,

  灰黄而苍老,

  衬托了母亲的伟大与美丽。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7

  你是一匹狼,却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受到所有狼的顶礼膜拜。而我同是一匹狼,却臣服于你的脚下。我不甘心,你的`威严不会消磨我的野心,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败在我的脚下。

  凛冽的寒风,吹动着枯黄的野草,稀疏的小树摇动着它纤细的腰肢。你高傲的站在我的对面,身上棕灰色的毛顺着风侵倒在一边,四面围满了狼群,不时发出了惊天的吼叫。要知道,今天我要向你挑战!

  我注视着你,抖落身上的尘埃,我知道此时的我以快守不住漫长的等待,而你一副王者风范,犀利的眼神仿佛要把我看穿。我终究按耐不住打赢你后的喜悦。如一阵旋风向你奔来,你摆下了阵势露出獠牙。哼!终于要开始了吗!

  狼王毕竟是狼王,几回合的恶战我已负伤累累,背上的伤口被风吹得刺痛,一团艳红让我身下的枯草变成了嗜血的魔鬼,我大喘着粗气,死死的盯着你的右腿。不能等,你的体力也已大损,若让你休息,死便是我最后的余地。

  我强忍着疼痛,再次向你扑去。不过,这次我有十足的把握。“呜”凄惨的叫声划过天际,惊得几只寒鸦扑凌凌的飞起,你痛苦地缩卷在我的面前,右腿上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泛着刺眼的血花,上次的成功铸就了这次的失败,你挣扎着想要站起,最终重重的倒下,而你右腿的伤会让你永远不能站立。“呜”我张着满是鲜血的嘴,发出胜利的一吼,而嘴角还遗留着你的体温。

  我便是新一代的狼王,是新一代的霸主。我尽情的享受着胜利后的果实。而你,成王败寇,滚出草原。

  我站在高高的石头上,冷漠的看着你一瘸一拐远去的背影。风依旧在吹。身边的老臣苦苦哀求,让你留下。是什么让他们敢为你求情而违背我这新主的命令!我大吼一声,转身离去。

  渐渐的,我独占所有权利,唯我独尊使我倍感自豪,而他们,那些庸俗的老臣,尽说些无稽之谈。老一辈的思想根本不需要考虑,那些话实在老套至极。

  我一意孤行,与人类交友,这只是因为我急于表现我的与众不同,和我的胆量过人。

  又是一个有风的夜晚,我仰望夜空,呆望月亮。远方的星星点火,向我逼近。我猛地站起,近了,近了,哦!是我的人类的朋友,但是他们阴阴的面孔,让我倍感紧迫。不好!我转身欲跑却摆脱不了。

  呵!我乃一代狼王,却落得这样下场,“呜”我停下仰天悲鸣,心中万般苦楚。但是依旧高傲的伫立。

  突然,一个跛子身影闯进了我的视线。我心先是一惊继而大喜——是你。但是你的嘲讽,使我深感不安。步步后退。

  已是多年,我始终忘不了你飞身奔来的情景。为什么你要救我。

  我站在高高的石头上,任风吹乱我的鬃毛。若不是我,结局或许更加美丽。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8

  夏姑娘悄然来临,草木茂盛,万树青翠,放眼望去,绿色充满了视网膜。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想到了四大君子中的竹。竹子一生大部分时间是绿的,据研究资料可知,在竹的前五年每年只长几厘米长,以后就会疯狂的生长。短短几年就会高达十几米。在这个阶段中,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罗子总保持翠绿的状态。但倘若竹子开花了,就表明竹子命已至此。把种子播种下土,到最后干枯致死竹子也就随之变黄生命终止。竹子这种致死不服“黄”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啊!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绿色自然会想到松柏了,常年屹立在山上不倒,一年四季长青,整天与劲风抗争。“风声一向盛,娇枯一向劲”他的绿色似乎是与这风抗争来的。因为不管是微风、暖风,寒风、秋风都会与之相识,所以他必须用绿色为迎接迎面而来的每一阵风,久而久之,绿色也就办他长存了。另外,我不仅仅喜欢松柏的绿,还有它“岂不凝寒,松柏有本性”的坚韧。不错,我喜欢!

  你知道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在去年的天高正爽、瓜果丰收的金秋时节,我和色色妈妈到青岛的“绿色海洋”旅游。我望着浩无边际的绿海,想起之前看过绿海资料,绿海又名青岛湖,是我国水产丰富、水生态最为完好的湖海之一。这里的水为什么是绿色的呢?因为水质好。这样有益浮游生物繁殖,还为当地鱼类提供最好的野生食物。使鱼虾的肉质鲜美爽滑。Q弹可口,是青岛特色海产的发售地。这绿海不仅使水质变好,还孕育了许多生物的生命。让人们保护环境意识提升,使多数地区都变绿海,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海,下次还寻你!

  这一绿色的盛夏即将消逝,让我们多存些绿色在我们的脑中。学习绿主会摆坚韧的精神品质。绿,我对你不仅仅是喜欢!

初二的我的作文 篇9

  在二年级的时候,书,早已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们情同手足,形影不离,我下课看,中午看,吃饭也看……虽然时间太短,但并不消减我对看书的欲望。所以,我最喜欢放学和晚上,这样长的时间才足以满足对书本如饥似渴的我。

  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想到这句话,我就更加快速,更加仔细的读了起来。这样一来,作文对我来说就是小事一桩,不会再因一篇作文而眉头锁紧。而更令我牵肠挂肚的则是文章中的悲欢离合和丰富多彩的科学知识,这对小小的我有着莫大的吸引力,使我对书本有着囫囵吞枣的速度。

  放了学之后,我的手上必然会出现一本或厚或薄的书,我便如饿狼扑食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的精华在我的脑子里一遍遍的提取、吸收、提取、吸收……这一个小时的看书时间我眼皮几乎一动不动,眼珠充满了血丝,而我却浑然不觉,跟着故事中的主人公一起同悲同喜,身临其境的感觉真是妙。但一声熟悉、清脆且“讨厌”的声音冲进我的耳朵里:“儿子!写作业了!”我好像被浇了盆冷水,一下子清醒了过来,我略带愤怒的走到书桌边写了起来,虽然笔头上在奋笔疾书,但心里却想再多看几页书…。。

  写完作业,我便稍做休整,又一次的拿起书本看起来,一直到睡觉。

  虽然父母逼我睡早觉,这样对身体好,但我却只光顾着眼前的乐趣,所以,我等爸妈走了后,我暗自庆幸,迫不及待地把在枕头下“库存“的书本拿了出来,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让我欲罢不能。下巴被床压的生疼,但我忍着痛继续看,为的是看完那所剩无几的高潮部分,以至于一阵重重的脚步声被我忽略了,当门把手转动的时候,我心想:“糟糕,是妈妈!”我飞快地把刚刚用的小台灯关掉,把书放回,立马再次装睡,妈妈走了进来,原来是妈妈怕我把被子踢掉。我怕被妈妈拆穿,连大气都不敢喘,显然,妈妈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就走了,这才使我紧张害怕的心情得以平复,想睁开眼睛,但好像眼里灌了铅一样,想睁也睁不开。

  于是我只好作罢,打算下次再看,因为睡意已经漫布我的全身,不等多想,我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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