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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时间:2023-08-06 06:59:03 初一 我要投稿

初一作文(热门)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一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一作文(热门)

初一作文 篇1

  时光总是溜的那么快,那么悄声无息,身处其中不觉得,偶然回首,才发现走过的路原来已经那么长。转眼间,我摘下了红领巾,只差一个期末考,便要与初一告别。

  每当这时,我便喜欢感慨,喜欢回忆。用思想再走一遍那条洒满血汗的路,我欣慰的发现,没什么泪水的存在。这是好事!不流泪的人,要么是过得快乐,要么是足够坚强。然而事实总不那么完美,我还是发现了那个我含过泪的地方。那片记忆里,赫然是一条炙热的赤红跑道。

  对于升入初中的我来说,最大的困难不是适应学习的压力,而是适应那条跑道。对于小学体育烂的不能再烂的我来说,即使是四百米也足以累得想瘫倒。我曾无数次咬着牙诅咒那条跑道,什么方式都好,只要没了它,我的初一一定很好过。当时我把对于跑步的怨气尽数发泄到它身上,恨不得世界上没有跑道这东西。

  后来,又有了八百米测试,我更是对这条跑道埋怨不已。其实不仅是我,还有很多人讨厌跑步,可我大概是唯一一个怨恨到跑道上的.。原因很简单,我不知道在这条跑道上洒落多少汗水,付出多少艰辛。由于体育差而多跑,无论冬夏八百米都令人汗流浃背。在当时的我的眼里,跑步是最令人绝望的东西,我宁愿去做卷子。每一次进步换来的微弱信心与意志却又在下一次破灭,拼过一次命后开始害怕拼命。

  在这样的循环中,有一次我终于支撑不住,因为心理防线的破裂而想要嚎啕大哭。那个时候,我蹲在跑道上,垂着头,满眼的赤红扎着我的眼,我突然觉得不那么难过了。如果眼泪流下来了,滴到那片赤红色上,那么我曾经付出过的努力算什么?我才不可以输给我最讨厌的家伙!于是我抬手抹去几乎要从眼眶中流出的泪水,决定总有一天我要告诉跑道,我不怕你。是的,所有的怨恨都是源自内心的恐惧,而当我不再那样恐惧,自然也就不那么怨恨。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我是一直过不去自己那一关。

  于是我叹了口气,不晓得是该感谢那泪水呢,还是讨厌那泪水呢。现在看来,流泪完全没必要,而幸好,那片赤红并没有真正沾染上泪水。现在初一要过去了,渐渐克服恐惧的我也很感谢当初我未曾流过泪,所以我骄傲的写下题目:我的初一不流泪。

初一作文 篇2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伏寨于方寸之间,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转瞬即逝,我与李清照的擦肩而过,终于也让“愁”字锁住思绪。

  52分啊!往事不堪回首,试卷触目惊心,我跌进了人生最低的`洼地,头一次不及格,惆怅失落鱼贯而入,听着稀稀落落的雨声,窗外——真静啊!……然而,瀑布不回避命运的落差才得以壮观,人生不回避挫折的迭起才得以明达。无意中走过的日子我活得最真,准没有失意之时?世界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

  最重要的是学会面对和承担。假如失望,不要把忧伤写进明亮的眸子;假如无奈,不要把痛苦挂在思索的眉宇,我自我解嘲,我更得自我解剖。怨艾无济于事,我期待着我的这段经历能像雨后黄昏般等待,天目重视。

  风催我前行,我应该说声谢谢;雨向我挑战,我应该学会坦然。

初一作文 篇3

  我偏爱梅花,因为它:朵朵冷艳、缕缕幽芳、孤芳自赏、纯洁无瑕。像一只骄傲的天鹅屹于冰雪间。

  它的美,比起娇艳的牡丹、绚丽的月季、清秀的荷花来说,“千白丛中一点红”。开得刺眼,开得高傲,它的美的确与众不同。、

  别有一番风味。虽然它不如茉莉清香、不如菊花美丽、不如桃花艳丽,但它的美绽放在风雪中,盛开在风雨里。开在没人看见的地方。

  我爱梅花,是爱梅花傲雪斗霜的精神,爱梅花谦逊的精神。爱它“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爱它不怕困难,于无声处,傲然挺立。爱它甘愿在幕后无私奉献的心。爱的是梅花有灵魂、有骨气、有品格的精神。

  我爱梅花,是因为红梅于中国人有相同的精神。有着“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的精神。那血色的梅花,开得那样娇艳。它敢与风雪争斗,感与风雨撕杀。她是春姑娘的使者,不怕冬姑娘的胁迫,傲然于天地间,飘撒春的'芳香、播种春的种子。当春天来时,梅花却静静地消逝,化作脚下泥,只留一抹余香荡漾于天地间。它的一生就像一部充满欢乐与悲愁的乐曲,从飘舞的雪花奏到缤纷的百花。

  梅花美,却把美留给了洁白无瑕的天地;梅花香,却又有谁知道“梅花香自苦寒来”的艰辛;梅花俏,却“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梅花,傲雪斗霜、不怕困难、谦虚乐观。以一抹余红换来春满天地啊!

初一作文 篇4

  唉,为什么当我离开了你们后,我总是这样,每一天都在哀叹着。

  难道是因为我离开了你们的原因么?但可能是这个原因,因为我已经和你们离开了几个月了。你们还记得那一次么?

  那一次就是我们一起过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的时候了……早上我们很早就到学校里来了,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兴奋得睡不着,So,我们就很早到教室了。那一个六*一儿童节,是我们过得最难忘、最开心、最幸福的六一了。(因为我们都知道这是我们过的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了)那一天,我们幸福过;那一次,我们开心过;那一回,我们大叫过……

  但我们带着痛苦来到学校的时候,我们没有哭、没有叫、没有笑;因为我们不想哭,不想叫,不想笑;因为我们哭不出来,叫不出来,更笑不出来……(那一次,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校长在台上讲着,我们在台下伤心着。回到教室,我们还算坚强。因为我们没有失声痛哭,相反的、老师却伤心的哭了。你们还记得么?还记得我么?还记得我们的.“家”么?你们忘记了么?忘记我了么?忘记那个“开心果”了么?是的,我还没有忘记,没有忘记,一点都没有忘记。

  我没忘记你们,我没忘记我们的那个“家”,没忘记那一个“开心果”(也就是我的那一个好伙伴)。

  Sorry我只是很难忘记……你们。

初一作文 篇5

  万点花影红,缀在翠屏中,一朵石榴花如朝霞般明丽耀眼,悄悄地点燃了夏日炫目的色彩。一百多年前的夏日,有一个少女坐在石榴花下的长椅上,遐想美好。她就是林徽因。

  她,出身名家,高贵出身,集才情和才华颜值于一身,也知道勤奋刻苦才是后天成功的宝藏,从小便饱读诗书,随家人游览各地。如石榴花般的她也许心中早已装下一个大梦想,只是如此平凡的一个梦想“嫁个好夫君,做出一番成就”。

  于是,她在人生路上出发了,漫步着,缕缕沁人心脾的石榴花沿着这条路绽放着,她如愿考入了美国的那所大学。

  谁能不被这样风情满满、才华横溢的女子所吸引呢?梁启超的公子梁思成就被她的一颦一笑所吸引住了。他们在校园中邂逅了,对于林徽因来说,她是幸福的。

  民国才女林徽因就这样嫁给了梁思成。他们俩都学的是建筑学业。当时,在美国,没有多少女子能上的了大学,更没有哪个女子敢来建筑学院学习。当满是外国人的大学中,就有一个这样一位神奇多才的奇女子。她安静地坐在学校图书馆读书,专业总是这样一个中国人拿第一。她展现着石榴花最动人的风情。

  回国是每个留学子迫切的愿望,徽因与丈夫回了国,国内发生了大变动,林徽因与丈夫也是满满爱国心。当许多中华民族的古建筑、文物受到迫害时,她站出来了,给领导人写信,留下国家的财富。

  她设计了许多著名的建筑物,当男子往施工地考察时,有这样一位才女,她每设计完一个建筑便来到原地勘察,进一步设计方案。天安门前两个高大的华表便是她所设计的。龙带给人们吉祥与如意,环绕在精美绝伦的.柱子上,大理石雕刻得栩栩如生,仿佛龙腾欲舞。

  无数人欣赏着她,如徐志摩这样一位诗人,他欣赏着徽因的才情与诗作。林徽因所相遇的是她所有的成就与杰作,在民国的历史下挥洒下不可多得的一笔浓墨重彩。

  石榴花怒放,芳香四溢,泛着光亮,灿烂火红,她,这样的一位伟大才女为祖国作出的贡献数不胜数。

  揉碎的阳光下,石榴花那般的女子迸发出了历史上浓厚的色彩,我因你而自豪,你是我人间的四月天。

初一作文 篇6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呆呆地看着那被成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兵马俑,体会着它那强大的历史背景……

  在一般人眼里,兵马俑只是些泥娃娃,但是在某些人眼里,它承载着秦朝的历史,展现出了秦朝的排兵布阵的方法,展现出了秦朝的技术的先进,也展现出了秦始皇的伟大……

  兵马俑排兵布阵的方法极其之复杂。兵马俑从视觉角度上讲,很壮观,看他们一排排站得多整齐,衣冠整齐,场面很有震撼力。兵马俑的第一排是长矛手,擅长远程攻击。第二排是佩剑手,擅长近距离攻击,他们之间被隔开。还有几排是战车,战车上有驾车手,他全副武装,是负责控制马的。还有脸弩手和佩剑手,负责杀掉敌人。最后一排是骑兵,是追逃兵的,他们手持连弩。我盯着他们看,依稀看到了打仗时的情境,这个持长矛刺向敌人,那个拿连弩射向敌人,他奋勇驾车,那个勇敢杀敌,他们手持连弩追杀逃兵。这个坑的斜上方便是指挥所,指挥所里有来视,强弩和炮,强弩的射程很远。指挥所斜上方还有一个坑,有盾牌手,跪射俑,站着的俑和连弩手。兵马俑承载着的不仅仅是强大的阵形,我们应体会到的是一个秦朝的强大,秦始皇的厉害。

  秦始皇这个虽然脾气很爆,很霸道,但他有聪明的头脑,他明白如何打仗,如何布阵,设计得天衣无缝,让敌人无处可逃。他每一次打仗都设计好,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我似乎看到了秦始皇在智慧战斗时的情形,一比六的'战斗,秦始皇却丝毫没有畏惧,他一如既往的指挥,把他们打得屁滚尿流。秦始皇把兵马俑作为陪葬品,以显示他的头脑和布阵方式。刚开始时,他打算把活人埋下去,但被大臣阻止了,才改用仿照的方法做出了兵马俑。以致现在能看到这么壮观的兵马俑。

  兵马俑的技艺精湛,那一小片儿一小片儿的小石片儿组成的厚重的盔甲,穿着身上一定很沉,但在他们脸上却丝毫没看出来,还有那高高的帽子,重重的靴子,因为秦始皇的霸道,所以给我们呈现了承载着悠久的历史的兵马俑,透露着古老的气息。

  看那表情丰富的面貌,结实的双肩,高挑的神采,那历史的体现,能不让我们引起感叹吗?

初一作文 篇7

  是谁像一个“小书虫”,天天泡在书堆里?

  你瞧,她家书柜里塞满了书:《巴黎圣母院》、《爱的教育》、《西游记》……书房成了她最爱待的地方。在学校,下课也不出去玩,总是坐在座位上投入地看书。同学震耳的喧闹声怎能影响了她?下午放学一回到家,她就迫不及待地看书,然后才做作业。父母对此深恨痛绝,她却乐此不疲。是谁像淘气包马小跳一样调皮贪玩?

  别看她平时学习文质彬彬,一提到玩就浑身是劲。大伙玩时,总是她第一个提出新颖又有意思的“鬼”点子,并且玩得最起劲。体育课上她也毫不逊色:跳绳、跑步……学校的“靓湖吉尼斯”跳绳的项目,她以216下的好成绩取得该项目的'冠军,到现在她还为之骄傲呢!她样样拿手,真是让同学们既羡慕又嫉妒。

  是谁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被亲戚朋友称为小才女?

  双排键可是她最好的伙伴。她从小就立下志愿,要成为和“玖月奇迹”一样的好琴手。所以,她每天回家后,总是坐在好伙伴的跟前,和它“谈谈”(弹弹)心。如果遇到不顺心的事儿,与它“谈”心,就能把所有不快抛到九霄云外去。当她开心时,她也要和好伙伴交流交流,把自己的快乐和好伙伴一同分享。所以琴真是她的好伙伴。

  再问仔细一点:她性格外向,喜欢与别人接触,爱交朋友,班上几乎所有人都是她的朋友。她爱看书,爱搞一些恶作剧,常常使人哭笑不得。但她很有责任感,只要有什么任务,哪怕是摘星星拿月亮,上刀山下火海,她也会竭尽全力的完成。所以老师经常交给她许多任务,她也会出色的完成,老师也十分赞许她……

  什么?你还不知道她是谁?告诉你吧,她,就是大名鼎鼎的我。

初一作文 篇8

  在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眼里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飞鸟与鱼,一个翱翔于天际,一个却深潜于海底。在我的眼里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心与心的距离。虽然从前我和父母只离着仅仅十米的距离,但实际上在心与心之间却有着一个无法跨越的沟壑。

  曾经我一度认为父母一定不会懂我的内心,所以我不管遇到任何事都不会告诉父母,受伤了便自己偷偷的买药涂抹,在外面遇到什么事,受到什么委屈也只会忍在心里,就算父母询问我也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没问题。就这样我与父母的关系非常僵硬,终于父亲忍不住想要打破这僵局。

  拖着沉重的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天上缓缓落下的夕阳,内心仿佛也沉入谷底,原本热闹的街道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彩,只有着充斥入耳,使人厌烦的汽车鸣笛声和刺鼻的尾气味。“滋啦”一声的推开了门,看着厨房内忙碌的母亲,我习以为常的默不作声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放下沉重的书包,猛力的扑在床上,夕阳透过窗户洒在了我的脸上,我目不转睛的盯着缓缓落下的夕阳,内心仿佛像它一样跌下了地平线。缓缓地走向餐桌,原本充满了欢声笑语的氛围也异常安静,原本美味的佳肴吃起来也如同嚼蜡,我讨厌这种氛围,我带着厌恶和恐慌的心理急忙吃完了饭,冲进了房间,将自己埋在了被子里,催促自己快快入眠。“来我房间一趟”伴随着一声来自九幽的'咆哮声将我拉进了父亲的房间。出来时我的脑子里也还是浑浑噩噩的,但我依稀记得父亲将我搂在怀里反复抚摸着我的头发。

  那一夜心与心之间的距离被拉的很近很近,拉近了我与父母之间的距离,在沟壑之上架起了一座大桥,促进了桥双方的交流。

初一作文 篇9

  娇滴滴的梅花姑娘,是村里最美的。她的娇滴滴,不会给你恶心的感觉,而是美丽、善良的.感觉。

  梅花姑娘有着一只小白猫,白猫通灵性,村里人都夸梅花姑娘养了一只好白猫,而这时候,梅花姑娘会脸红,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

  梅花姑娘十九岁了,在这个年龄的姑娘都要出嫁,梅花姑娘也不例外,村里的少年都向梅花姑娘求婚。梅花姑娘看不上他们,因为梅花姑娘想留在家里,照顾父母。

  梅花姑娘在这一天要去村里美丽的瀑布,找她想要的爱情石,爱情石被她找到了,可爱情石没有闪,梅花姑娘把事情告诉了父母,父母只是笑着说:我的宝贝女儿,一定能找到好丈夫。

  过了一年梅花姑娘越长越美丽,也越来越多人向她求婚,梅花姑娘还没答应。突然,一个小伙子说:梅花姑娘,你看不上我们,那就去找王子——斯普卡吧,他的英俊,可会给你迷人。梅花姑娘笑了笑,没说什么,也没立刻去,过了一个月,梅花姑娘才踏上这个路程。经过一片苦心,梅花姑娘找到了城堡,城堡美丽到不能更美了。梅花姑娘二话没说,想进去,可卫兵很严,梅花姑娘进不了,只好乖乖等王子出来。

初一作文 篇10

  “氛围中的暖和不会很迢遥,冬天也好像不再迷恋,谁人被风吹过的炎天……”——中学生作文题记

  一个蝉鸣稀薄的夏季,窗外阳光恰好,从指缝间看去仍旧辉煌光耀如昔。远处街道上空飘来的细尘气味,记载着这个小镇特有的味道。

  我顺手关失音响,适才还飘零在房内的歌声马上消失。正预备出门,却赶上行色急忙的父亲。让我惊奇的是,他并没有系鞋带,显然是忘了。

  母亲劈面走来,拦住了他。

  俯身、哈腰,母亲开端为父亲系鞋带,纤细却不白净的手在鞋带间飞快地穿梭。母亲唇角微抿,一缕长发淘气地从耳际落下。她眼神专注,好像在体例心爱的丝织品。蓦的一阵轻风吹来,氛围中便盘旋着淡淡的喷鼻樟树的味道。我的心底也蓦地一动,好像有什么要破土而出。

  通常里一直威严的父亲在此时微低着头,像一个出错的孩子,午后的阳光扫过他的面庞,在脸侧投映出一个光影闪动的圆圈。他的眼光带着深奥的微阳,好像跨过千年,亘古稳定地穿过氛围中氤氲着的阳光和浮尘,温顺地凝视着母亲。四目相对的一刻,没有任何的笔墨和说话,只有灿若夏花的笑貌。

  我倚在门边,噙笑望着面前目今的一幕,一首熟习的歌从心底唱起:爱不肯定要大张旗鼓,平平庸淡才是真。

  面前目今,父亲抬手,将母亲耳旁的一缕发丝归到耳后。一缕红晕泛上母亲的面庞,好像初恋中的'少女。

  此时,斜阳如酡红微醉的芳颜,点点晕染,随之散开,两人并肩拜别,渐渐消掉在斜阳深处。

  我仍鹄立在原处,心底的歌儿越唱越响,中考作文一向觉得父亲是个内敛的男子,不善表达。可适才他的一举一动都显出对母亲灼热的爱意。是啊,爱不肯定要说出来,不肯定要大张旗鼓,心底的爱最动人,平庸的生存更能给人平安感,发出心底的歌声才最美。

  学会生存,学会感觉,学会爱,让歌从心底唱起,让爱从歌中飘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