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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高一作文

时间:2022-11-06 11:09:21 高一 我要投稿

写人高一作文合集1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写人高一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写人高一作文合集15篇

写人高一作文1

  一到晚上,我就要看着时间一点点移动,当十点多的时候就觉得应该要睡了,然而有些东西放在心里总是不好,倒不如将它拿出来,放在明面透透气、见见阳光,或许就有了暖意。

  早晨也不是很早起床,我跟着母亲一块去医院看望刚做手术后不久的大伯母,因为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对大伯母的印象一直很好,也十分想去看望她。

  与大伯母聊天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事,因为她虽然念书不多,却懂很多东西,常常也告诉我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她觉得人不能记仇,纵然别人有不好的地方也不能只念着她的不好,也该记着她的好处,人也该懂感恩,父母为我付出良多,我即便不用回报他们多少却该懂得让他们少操心,每回她教育我几句后总笑着对我说:“萍啊,阿姆说话直,你别放心上,我也是为你好,不要生气啊。”

  我固然对她有时说的观点不是特别认同,但我尊重她的想法,毕竟观念不同是可以理解的,最重要的还是那背后的心意,出发点都是美的。

  大伯母是个大嗓门,她喜欢大声说话,可能她觉得这样别人才能注意她所说的内容,能够听得进去,而且,她歌声也很动听,总觉得她可以去学唱歌,也许还能成为一个民间歌唱家。可惜,自从她喉咙里长了东西,她的声音就不洪亮了,也唱不了歌。

  她开始哑着声音说话,我有时都觉得她下一句可能就说不出来了,每每听到她费力的声音,我都为她担心,她女儿也劝她做手术,一开始她是拒绝的,因为她怕手术后失声了。可是后来她的嗓子越来越严重,连吞咽都有些困难,她才意识到自己不能再拖延下去,毅然决然选择了做手术。

  这些天还没有出化验结果,我们的心都揪着,只盼那是叫人舒心的结果,为此,我没有什么事可为她做的,只能看望和安慰,还有祈祷了。

  愿你现世安好,一世长宁。

写人高一作文2

  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给你鼓励和支持;在你有缺点和错误时,给你正确的批评与帮助。

  我有这样一个朋友,他虚怀若谷,不存芥蒂,乐于助人。我是一个内向的人,很少与同学交流,因为他是我同桌,因此我们才可以相识。

  我现在进入新的学校,进入新的班级,面对新的同学我不知所措,我的相貌平平,成绩一般,又总不爱说话,总觉得没有哪个人把我放在心上,自卑的心理一直萦绕着我。

  在机缘巧合之下我与我的同桌成了好朋友,刚来的时候,老师规定早上六点半迟到。有一天我与我的同桌睡过头了,赶紧慌忙起床整理一切去上学。到教室时,班主任已经早就到了,见到我们,就开始说我们的不是。然后让我们每人各做一百个俯卧撑,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委曲求全的做了,可是我的身体较差,平时又不爱运动导致我做不了多少就趴地上了。老师让我起来继续做,我同桌看到后就给老师讲等他做完了他帮我做。我当时心里一股暖流涌上来,虽然老师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我还是倍感欣慰,心想这辈子交到这个朋友值了……

  平时他也爱疯玩,与同学们说说笑笑的,成了我们班的快乐天使,因为他有着别一样的口音,让我们班里的同学都喜欢和他打交道,学他的口音,不知不觉中仿佛我们班里的同学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拥有着同一种口音,他们那里的口音非常好听,以至于你在全校都可以听到他们那儿的口音或听别人在讨论他们那里的口音。在课上,老师讲课太枯燥无味让人感觉“奄奄一息”时,他突然发表一句就可以让大家恢复精神继续听讲,因此老师给了他一份职务可以不用扫地。

  他不存芥蒂在于他拥有一颗包容万事的心,他跟我时,由于有时爱打瞌睡,他自己就经常扇自己几巴掌,一些女同学也帮他扇,他也不会怀恨在心,只是笑嘻嘻的,感觉有点傻傻的。他也经常帮助别人,他虽然拥有不扫地的权利,但他经常帮助同学们打扫卫生,一直都是我们班早来晚归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次,我起的较晚,而他早就起来还帮我买来早餐了,这让我很感动,感觉自己交到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了,于是我和他一起学习,吃饭,玩耍,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陪我开心陪我疯耍的好朋友。

写人高一作文3

  我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也没有限量款的轿车,更没有过百万的人民币,但是我家里有个捣蛋鬼,他就是我天真活泼的弟弟。

  我的弟弟只有三岁,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小脸蛋像熟透的苹果,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小的酒窝,一张红樱桃似的小嘴里整天吊一个奶瓶,谁要是碰一下他的奶瓶,他就会边跺一下脚,边大叫一声,以示不满。

  弟弟不懂事,还特别顽皮,也就是因为他,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的乐趣。一天晚饭后,我们全家人有说有笑的坐在一起看电视,一个不注意,弟弟竟用脚踢着爷爷下午刚买的西瓜玩,那西瓜像哪吒的风火轮一样,滚动的速度极快,弟弟也躺在地上跟着滚动,大家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弟弟,而他却向我们嘻嘻笑着,一点也不知道疼;过了一会,奶奶趴在沙发上让爷爷给她的腰拔罐,弟弟却当奶奶是一匹马,在奶奶的背上威武的骑着,还像骑马的人一样打奶奶的__ 股,我把他抱下来,并严肃的对他说:“不许上去!哼!”而他却不依不饶还要上,奶奶眼珠子一转,不理他和爷爷到里屋去了,他竟哭的稀里哗啦的,泪水如大雨一样倾盆而下。看到他那个样子大家都忍不住捧腹大笑。

  还有一天妈妈要去看病,让我看着弟弟。我一直陪他玩,直到玩的精疲力尽,我就打了个小小的瞌睡。一觉醒来,家里像是被打劫一样,盘子、碗、脸盆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妈妈上午买的鸡蛋也被弟弟捉迷藏似的丢的到处都是,爷爷的烟灰缸里还躺着两个打碎了的鸡蛋,而弟弟正挥舞着小勺子忙得不亦乐乎。我怒气冲天的对他喊到:"你在干嘛?快别弄了!”弟弟却奶声奶气的说:“姐姐,我在炒鸡蛋呢!”我听了是又好气又好笑,结果,妈妈回来,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我没有看好弟弟。

  这就是我家的捣蛋鬼弟弟,既调皮又可爱!

写人高一作文4

  有些话说出口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一定能做到,有些事刚行动的时候我们总以为不会后悔。事到临头才发现,最初的坚持到现在原来这么难。于是我们开始后悔。总有那么一些些事情,坚持了却又放弃。放弃了才来后悔。最后的最后,我们都说如果能够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重复当初的错误。其实并没有什么如果当初,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总是留下大大小小的遗憾。

  人生就像一张考卷,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选择题。就像考试的时候,一个问题就有abcd四个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些事情却只有一个正确但是有些事情却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如果我们选不到那个正确的答案就是总会为某一次错过或者过错,而感到遗憾。但有些遗憾只是一时,有些遗憾却可能相伴终生。

  时间这条狗拼命啃食它的肉骨头。在成长这条路上磕磕绊绊,总有那么一个人让你无法忘记,总有那么一件事让你耿耿于怀。姑母远去上海进行化疗,那时候她应该是觉得自己精神不错,有被治愈的希望。因为还没有看到表哥成家立业,所以不甘心就这样给自己留下遗憾。就瞒着我们众人再一次去了上海,却不料情况日趋恶化。那天,工作空余时间打了电话给姑父问姑母情况有没有好一点。姑父说还是老样子,没多大起色。

  于是我提出视频聊天想要看看姑母和她说说话,奈何手机不给力连不上网,我有些着急又有些懊恼。本想着等下班之后立马去换个新手机之后再和姑母视频,哪知道,就是这一次的错过,再一次见面我们竟已经生死相隔。那时候,我和表哥一起跪在她的灵前。表哥哽咽着说:为什么你连见我最后一面都等不及?我当时想到视屏未果的那件事,满心的遗憾和悔恨:为什么我没有再努力努力争取早点买手机,为什么当时没有坐在电脑前?后来很长时间,我想起这件事都恨不得砸烂那个破手机或者甩我自己一巴掌。我恨手机装备差,也恨自己没有把握住和姑母见最后一面的机会。但是,遗憾既成事实,悔恨自责已经失去了意义。

  现在,我只希望姑母在另一个世界安乐幸福。而我,会带着姑母对我的爱握紧手心温暖的记忆,像向日葵一样快乐自信的生活。期望,我们能够来世再续今生缘。

写人高一作文5

  有人认为,英雄应是站在荣耀之巅,享受无上的荣光和赞美。但我认为真正的英雄应是这样的。

  春秋战国,硝烟弥漫,中原各国自相残杀。国内明争暗斗,北狄、南蛮、东戎、西夷大举侵犯中国。举世皆浊有一人独清;众人皆醉,有一人独醒。

  “微管仲,吾将被发左衽乎!”

  管仲,于战火纷争中崛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他先前侍奉于公子纠,面对公子纠的败落,他面临一个问题:死或不死。是用死亡来表达自己的忠心赤胆,亦或是保全姓名于乱世,完成自己治世之理想?他的同僚选择了死亡:召乎死之。而管仲则选择了后者:管仲请囚。他深知,他不能死,他要为更伟大的事业而奋斗,他不拘于此小节。“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他赢了,他赢得了齐桓公的信任,任卿相。助小白完成了北杏之盟、荆之盟,齐侯会宋公、卫候,会陈人、蔡人等一霸春秋,使齐桓公成为春秋第一霸主。这才是真正的英雄,不拘于小节,有伟大的抱负和理想,并有与之匹配的才华。

  管仲,于民族大义中抉择,以仁为本,解救中原!

  狄人伐邢,救亦或是不救?救,对齐有何益处?邢国远于千里之外,路途遥远,风餐露宿,将士疲敝,能不能赢先不说,光是外出花销便会拖垮齐国经济的发展。不救,狄人距齐甚是遥远,一年两年似乎也打不到这里来。救还是不救?管仲给出的回答是“救”“夷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诗曰:“‘畏此简书,且不怀归’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遂救邢。”站在本国的立场考虑,自然不救为好,可是站在仁义、站在中原文化的角度来看,救,必须救,现如今礼崩乐坏,中原文化处于千钧一发之际。若不救,将使千古仁义毁于一旦,使千年的文明消失殆尽。他深谙此理,所以“纵千万人,吾往矣”。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在大局面前,不顾及小家的利益。在历史兴衰面前,能敏锐察觉出时局的变化,做出有利于天下的决定,是的,是天下,不在一人,一家、一国,而是全天下。

  真正的英雄就是像管仲一般,能于乱世之中崛起,不拘小节,真正的英雄应以仁义为本,以天下为己任,这才是真正的英雄。

写人高一作文6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7

  我不太明白原来的挚友,为什么会亲手毁了自己的一片天。

  今天是柔杀家族和情战家族之间的战争,说句实话我不希望任何一个家族输。

  一个人的信任换来的竟然是愚弄和利用,多么讽刺啊!当我亲眼看着我最爱的家族和自己曾经最信任的家族开启战争的时候,我是麻木的。

  而这幕后的策划者,则是自己曾经最信任,最敬重的人。

  廖铭彬,回头吧!现在回头真的还来得及,难道你忘了自己在柔杀的那些快乐时光吗?还是说你变成了权利的奴隶?在没有情战家族出现的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但是为什么自从你创立了情战家族之后一切都变了呢。

  看着你亲手毁掉的这一片信任,难道你的心不同吗?还记得你在柔杀的大厅里宣布你要离开的时候,我选择追随你,信任你。但是当我知道你对自己从前的兄弟姐妹们不闻不问的时候,我心真的寒了。

  不知道你是否了解现在的情况?情战的成员跑去柔杀做间谍,让我所管理的影界空无一人。或许你不知道影界是一个爱慕你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换来的,当你创立情战的那一刻她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而那个人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恨你,恨你不顾昔日的情分去和柔杀作对;恨你的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恨你亲手毁了我的一片天。

  “现在的我即便是黑界知名人物,却失去了属于自己的友谊。”而这一切全都拜你所赐。情战的所有人把你当做自己最崇拜的人,但他们却不知道现在的你是一个完全不顾及昔日情分的怪物。改变你的是权利和情战成员对你的崇敬。

  你不是王者,因为你不配。

  如果可以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选择去信任你,因为是你亲手毁了影界。这一次的家族战争我再也不会选择手下留情了,毕竟是你辜负了我们整个影界对你的信任。等这场族战一完,我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在踏足半步。

  因为爱柔杀家族,所以我恨你。

写人高一作文8

  深秋,傍晚,月色朦胧,天气微凉。那条刚发来的彩信还静静地躺在手机里。照片像素不高,但依旧可以看见爸爸粗糙松懈的皮肤拧成一团,他努力绽放笑容想要告诉我他还年轻,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眼角泛起的皱纹和在岁月下已逐渐苍老的面容。这一刻的我,迟迟无法入睡。落在记忆上的尘埃,挣开流年的缠绕,或许孤独的岑寂会摆脱岁月的斑驳,或许穷途末的心酸会冲出光阴的,望着窗外深邃的夜空,回忆飘飞的花瓣,沾着泪珠与笑容,飘过脑海,飘至眼前……

  三年前,爸爸要把我送来这里。从松滋到武汉的大巴上,是五个小时的,但更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挤满了人的大巴车上只留了一个座位,售票员对我指了指车门口那个小板凳,爸爸却抢先坐了上去,他说他懒得拿行李,我愣愣的抱着包坐在舒服的软椅上。车厢里回荡着熟睡的气息,车门口处座的那个醉汉脱了鞋,将脚搭在车杠上,侧着看去就像搭在爸爸的身上,矮凳上坐着的爸爸佝偻着腰,原来宽阔的背不知何时已在岁月的风沙中弯折。一股酸意涌上心头,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下去。离登机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和爸爸在等候区聊起了天。二十一点时,我拎着皮箱过了安检,向登机口走去,爸爸还在外面看着,我决绝的没有回头,而他的话却像一阵风似的在耳边吹响:以后不跟着爸妈,没有人会花太多的心思来你,凡事自己要努力,自立自强。到达乌市已是凌晨两点了,姐姐接到我后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夜,爸爸是在机场度过的,我努力住情绪,又想说些什么,也咽了下去。舍友均匀的呼吸声钻旁,风寻着半开的窗户擦过我的脸庞,悄悄钻入我的被窝,我紧了紧被子,回过神来。儿时的我总是觉得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站起来听课需要莫大的勇气,却总是不明白爸爸站着挣钱,而我站着听课却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

  三年了,我做到了上课从不睡觉,努力去走好生活的每一步,而在岁月的累积下,心里也沉淀了太多想对爸爸说的话。按了手机关机键,我合上眼眸:爸爸,今夜,让我携着一身思念,走进你的梦乡,浅述那些在岁月的沉淀下还来不及说出口的悄悄话。

写人高一作文9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虽然我的舅舅有这些恶习,但他武功了得,空翻之类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其实舅舅也为家人付出了很多。据说,小时候,姥姥家很穷,供不起两个人上学。于是,舅舅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母亲,而自己错过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在面对困难和艰辛的时候,只能独自承受……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写人高一作文10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11

  儿子要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省城去读高中,临行前,他妈妈一再地叮嘱:“每个周末,有事没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7月25日,学校组织夏令营,一周后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夏令营后,还会有一周的休息时间,要回家,学校要求必须有家长接,才放行。”“那就回来吧,我让你哥哥去学校接你。”

  8月13日,学校组织军训,一周后又准时接到了儿子的电话。说:“学校要召开家长会,要求家长参加,军训后,也有一周的休息时间,想回家。”“那好吧,爸爸赶过去,顺便接你回家。”

  8月31日,学校正式开学,又是一周了。一大早,他妈妈就跟我说:“今天不用出去了,在家等儿子的电话。”于是,两口子呆在家里,不敢外出,一直在静静地等儿子的电话。就这样,一天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了,儿子没来电话。他妈妈就像霉头的苍蝇一样坐卧不宁,连残运会的开幕式都看不到心里。“会不会有什么事?会不会有什么事?”一个劲地念叨着,弄得人心里怪不是滋味。开学以后,学校不让学生带手机,一时还无法与他联系。看来,只有死等他电话了。

  星期天下午,儿子的电话来了。一声“爸爸”,清脆而悠扬,看来,这几天过的不错。一下子将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清。急忙问了一些,需要知道的学校情况。儿子一一做了回答后,很懂事地告诉我们:“周六,由于有事没来得及打电话,因此,才推到了周日。”他妈在旁边迫不及待地将电话抢了过去,又是一阵无休止的生活嘱咐……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真是不养儿,不知道父母的恩情深。简简单单的一个电话,儿子的电话,似乎承担了太多的亲情,太多的挂念,太多的说不清,道不白的人生情感。当他妈,一再地叮嘱儿子,要往家里打电话时,我还有点不以为然。那么大的孩子了,不用给他太多的挂念,让他自己去飞吧。现在,看来是我错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挂念?有时实际上,就是,一声简单的问候,一个或有或无,不太经意的电话!儿啊,从今往后,不论是高中,还是大学;不论是远在天边,还是近在眼前。只要你有时间,希望你,给爸爸妈妈打个电话,因为,你的电话才是消解你爹妈,心中思念最好的灵丹妙药!

写人高一作文12

  从古至今,论风华才气,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与这个人媲美,他无与伦比的想象力,潇洒脱俗的风采,奔放自由的思想,浪漫无比的言语,毫无拘束,雄奇飘逸,无不让人为之赞叹,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正是继屈原之后中国第二位浪漫主义诗人——诗仙李白。

  李白的诗歌在中华历史中成就最高,正是他的性格所致。他笔下的文字放浪不羁,毫无拘束,随心所欲的任他而行,变幻莫测又万变不离其宗,而他又热爱祖国的壮丽山河,痛斥黑暗的权贵和残酷的社会,摆脱桎梏,追求心的自由。同时他又乐观向上,坐船荡漾,喝酒吟诗,不同于杜甫晚年的苟延残喘,李白的死也是干净利索,喝醉酒的他不慎坠河,连生命消散也是如此痛快,可见他是怎样一个人。

  细品他的文字,像是蜀道难中的“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剑阁中融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夸张手法,凭借李白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就将蜀道之难的险峻高大描绘的淋漓尽致。李白与大自然有着理不清的联系,他充满对大自然的热爱,加上他潇洒的性格,使他笔下的山水超凡脱俗,即使是苏轼对大自然的描写“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尽,用之不竭。”似乎也无法相比于李白,诗仙就是这样先声夺人,因为自由,所以他不受拘束,随心所欲的游荡时间,造就他奔放乐观的精神,他的诗句,怎样一个雄奇了得。

  李白一生的经历坎坷,他也有过报效国家的理想,但却因为权华富贵的黑暗而漂游江中,游历各地,李白自爱喝酒,一生嗜酒如命,甚至说过“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喝酒的人潇洒,没有杂念,饮酒时酣畅淋漓,下笔如神,纵使再多坎坷曲折,他乐观向上的性格,永远伴随他,选择自由。

  李白的内在永远有一颗高尚自由的心,更多的剖析无法体现出他的伟大,只有仔细品味他的诗句,才能理解他的精神。用一个字了来展现李白,就是“奇”。

  千古诗才,蓬莱文章建安骨一身傲骨,青莲居士谪仙人。这正是远扬中外的诗仙李白。

写人高一作文13

  是她曾经告诉我“人”这个字写起来只有一撇一捺,但是做起来确是难。是她在我努力的做一个人的时候告诉我做人的必备条件,那就是“德”,她曾告诉我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唯一能把人区别开的不是金钱和权利,不是家庭背景和学历大小,而是“德”,如果一个人没有“德”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禽兽不如。

  是她曾经为了一个孩子东奔西走,为了她曾经付出了很多很多,在孩子叛逆的时期,而她却选择了忍受,也许这是她的这种伟大而又错误的溺爱,是这个孩子明白了她对他的那种爱。“爱”这个词她告诉那个孩子爱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个字一个词,而是去用心感受,最后她让那个孩子学会了怎样去爱,也让他学会了人间的种种。

  她,是一个平凡的她,在中国137053.69万人中的最普通最渺小的她。她,虽然长相并不算出众,也没有豪华的房屋、汽车,也没有丰富的文化。可是在生命的旅途中,赐予了新的生命,是她用她的爱撑起了一个家庭,是她遭受了旁人的各种白眼和嘲讽,使他的孩子像大棚里的鲜花无忧的成长。她,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她,她——就是我的母亲。

  母亲,只是一位普通的工人,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数不清的辛酸和汗水,当我还是叛逆时期的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愿和她在一起,我嫌她唠叨,我嫌她烦,当有一天母亲独自一人在做饭,因为随着我的长大而她逐渐衰老的缘故,她的后背也累出了毛病,我看到她遍做饭边捶后背时,我那颗已经结了冰的心骤然融化了,为了母亲我的眼眶有了些湿热,我从没看到过母亲在我面前说过她后背疼,以后的我逐渐的明白了母亲的苦。

  母亲的苦是为了我,有一次母亲在谈话时说出了,只要我过的比她好再苦她都觉得值,这句话让我彻夜难眠,从此我没有了小叛逆,没有了嫌弃母亲,因为母亲为我苦,为我累,我想爱你在长大了我要让母亲懂得,她当初受的苦于累是值得的,我不希望让母亲为我伤心。

  母亲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多么希望我当初不应该嫌弃你,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多么希望我早点看到你因劳累而落下的病,让我来为你按摩,让我来送你去治疗……

  可惜时光不能倒转,那么我会在你有生之年去呵护你,不会再让你劳累,我不会嫌弃你。

  她,——是我的母亲!

写人高一作文14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写人高一作文15

  都说建国之后动物不许成精,可偏偏有的人不知道自己是两足哺乳类动物,便强行成精还自称“大仙”。

  这些大仙们年龄和能力成正比,其中多为中年人和老年人。大仙们往往高傲中有这一丝低调,通常中年大仙都住在楼房或小平房中。因为他们是仙不是神,就像八仙过海还用船一样,他们也要吃饭也要生存,于是他们就用微薄的神力来普度众生以此再赚取微薄的利益。大仙们也有打广告的习惯,广告一般为贴墙的小纸片,那纸片一看就应证了佛教中那句:有缘才能相见。

  转眼看向老年大仙,老年大仙因年轻时赚够了那“微薄的利益”便找到有风有水的好地方再建一别墅。这些老年大仙看似已经隐居其实在很多电视上我们都能看见他们,比如卖假药的广告里拿着药说好的人们。

  他人十月怀胎我偏偏墨迹12个月,出生那天又正好是二爷爷生辰,我这二爷是个官有点钱,于是乎我家众人一至认为我吉人天相,我奶信佛通过他的缘分我被报到一中年大仙那进一步升华,就大仙所说我五行土多需木,名字应该叫树仁,我父母一听感觉此名似曾相识,怕重名便让大仙换个名,大仙一听又叫我树森,我父母一天这又树又森太不和逻辑只好取一森当名,我姓陈,从此叫了陈森。

  土中有了森林便却了水,为了弥补缺憾我六岁断了胳膊,因此打了些激素,都说人体百分之八十都是水,我估计我体内的192斤水够养活森林了,不知多久我又去拜访了那位大仙,如今中年大仙已成老年大仙,大仙见我如见故,和蔼地问我是说,我不好作答便让父母去交涉一下,这交涉可了不得大仙指着我惊喜的说,尔等乃文曲星下凡,但是怎么的我没听因为我知道他说的全是搞笑的,我在学校的排名可是前面人山人海后面唯我独尊。离开大师这,我一下缘分到了,只见一电线杆子上贴一纸条,写着测名,算命,挑坟地。。。我不仅为我以后尸骨的存放地担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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