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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高一作文

时间:2022-11-06 10:59:21 高一 我要投稿

写人高一作文(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人高一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写人高一作文(集锦15篇)

写人高一作文1

  三月的天,总浸没在绝妙的丹青墨色中,细雨轻碎,宛若古琴的清音。天际的丹青慢慢在雨中渲染开,整个世界都在流淌,记忆也在流淌……

  霪雨霏霏的三月,最爱与外婆坐在家中长廊中。空气中透出交织着春天与夏天的味道。“婆婆,又下雨了。”我撇着小嘴“没得出去摘花了。”“呃,哈哈,那你要不要听外婆讲故事啊?”“要,要!”瞬间扫荡了心中的阴郁。搬出外婆专属的木椅和我自己的小凳子……

  绵绵的三月,雨似乎也有着特有的节奏,嘀嗒——嘀嗒——耳边传来婆婆神奇的“小美人鱼”的故事。偶尔还有几声鸟的叫声,宛若在高声呼喊着“春天,春天来了。”那般的活泼,时而吹来丝丝夹雨的风,雨丝轻抹在脸上,清凉迎面扑来。婆婆讲着讲着总会停下来扭开放在身边的瓶子递给我。几缕烟雾便从瓶中飘散出来,氤氲在水汽缭绕的三月天。淡淡的茶香由鼻沁心,沉入肚里。满满的暖意,热意升腾,舒舒坦坦让人骨子都酥,有如进入了仙界。然后接着:“小美人鱼啊!就去找巫婆……”

  潮湿的三月,空气中似乎总弥漫着甜甜的味道。在听故事中,外婆总会像仙女一般,神奇的变幻出两颗糖。我总是迅速拿过,拆开糖纸,毫不客气的塞入口中,甜甜的水果味溢满心间也似乎溢出心田流入到四周中。流淌在水汽中,“小美人鱼就上岸了……”

  空闲的三月,四处都散满了慵懒的味道,雨声慢慢稀疏了,鸟儿的叫声也渐渐消停了,外婆的故事又变了一个。三月初,冬季的寒气还未完全散去。坐久了,小小的手慢慢得凉了。婆婆总是轻轻的拉过我的手,大手覆裹这小手,暖暖的。“婆婆。你手里是不是藏着太阳啊?”“呵呵,是啊。为了给你暖手。婆婆把太阳拿过来了。”……记忆中,那双手里在雨天时一直藏着太阳。

  浸没有丹青墨色的三月,细雨轻碎。远望,天地间。空蒙,唯有丝丝缕缕的雨丝,绵长细腻,如同婆婆的故事绵绵不已。有风吹过,一股清凉舒适之感。间或,一两片落叶随风掠过。淡淡的茶香宛若潮水般涌来,漫来。

  雨的婆娑,声声

  茶的香气,袅袅

  外婆的故事,绵绵。

写人高一作文2

  最,取自极,无比的,尽头之意。后,便是末尾。连起来就是我们终于走到了尽头,也是我们最后的结局。人生路上,行人匆匆。留不住想留住的,就连坚守的都被无端之事惹得变了质。还有那走到尽头的生命,恋恋不舍可时间却不留情面的撇下我们这些在世人。

  我不是一个对人生充满悲观的人,往往越困难越要迎难而上,不留情面不顾一切地坚强。就连离别,都显得云淡风轻。那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他在北京,长相一般般粗眉毛,黑皮肤,杏仁似的小眼睛,18岁的年龄却是16、17岁的长相。我们过去要好到天天网上聊天,硬是聊出了巨轮,那是唯一的巨轮。我把我所有背后的小心思,对事看法与他分享。对他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依赖”,极度。希望一天起码可以打30分钟的电话,希望这个好朋友可以放下手头事情陪伴我,我与他甚至说起自己的家庭环境,那之前是我很禁忌也是最柔软的地方。记得那天起,他说:“我会珍惜我们之前的友谊”。开头都是美好的,我与他常常一天24小时无止境的聊天,他在手机屏幕里充满的无止境的关怀,甚至回到家乡对我都是无止境的照顾。我们的相处愉快而轻松,那段日子他几乎成了我心底看得最重要的朋友。记得有一次,我说我想吃银耳羹,他就屁颠屁颠的去为我做,但是第一次他为一个朋友下厨房,当然结局不是那么客观,银耳的深黄硬块还在清羹里漂浮不定,咬起来居然有了嘎吱嘎吱的声音。但是我依然记得那碗羹,无比美味。在我心里,也慢悠悠的流入了一股暖意。

  可是,没有想到的是他还是成了我最后的回忆,无止境的结果就是要告诉我们,做人做事要留余地,热汤不能一口气喝完,一百块要分着花,就连友情也不要给太足,依赖应该适可而止了。我们吵架了……因为他没有履行对我的承诺,那个30分钟的电话我等了足足3天。断定结束那天我哭了很久,由于哭得太久,说话断断续续,硬挤出了一句“我一直在等着你,为什么你对我却这么冷淡?”,但是他不冷不热的,只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越来越闹”,那成了我们友情的最后分界点,也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知道我们,真的要到尽头了。

  离别,充满了眼泪。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我只能陪你到这了,再见好朋友。最后,望你安好。

写人高一作文3

  此生,我想要做一个温暖的女子,清淡如水,明媚如花。

  我要做一个自然美的女子,不求高贵华丽,更不要浓妆艳抹,只求简单舒适。不管心情如何,绝不会让自己颓废,每天都要干净整洁,即使不化妆也能大方得体。

  我要做一个坦然的女子,诚实善良,不要伪装。对朋友真诚对待,和对手以实力相争。笑就尽情开怀;哭就嚎啕彻底;赢要光明正大;输就心服口服。

  我要做一个坚强的女子,独立自主,坚韧勇敢。面对困境,或许害怕,或许失败,但绝不逃避;面对感情,或许不舍,或许无奈,但绝不纠缠;面对未来,或许无助,或许迷茫,但绝不依赖。

  我要做一个简单的女子,平淡朴实,开心自然。不要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不多说无谓的闲言碎语,尽可能的不去缅怀往事,慎重真心的去爱一个人,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我要做一个淡然的女子,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从不依靠,从不寻找,更不强求;偶尔脆弱,但一般坚强;偶尔任性,但一般理智。善待自己,相信他人。绝不小肚鸡肠,争强好胜。

  我要做一个健康的女子,注重身体,爱惜自己。经常运动,多看好书,保持身体和心理都不生病。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拿伤害自己作为条件,越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惜,就要越爱惜自己。

  我要做一个爱笑的女子,要用眼睛去微笑,用心去感受生活中那些微小的幸福。不管如何失望也不会让自己绝望,始终保持微笑,始终坚信上帝是偏爱有笑容的孩子的,始终相信微笑会带给我希望。

  我要做一个专一的女子,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爱上了,就一心一意,即使知道除了他之外还会出现更优秀的人,也绝不贪心,溺水三千,只取一瓢,坚定地用一颗心,去温暖另一颗心。

  我要做一个聪慧的女子,收敛锋芒,虚怀若谷。学会在调皮时装傻,懂得适时的退让与宽容;尊重感情,珍惜缘分。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从容自若的去面对生活。

  我要做一个幸福的女子,认真的生活,少一点幻想。寻找一个笑容干净的男子,然后爱上他,对他撒娇任性,也对他温柔体贴。偶尔吵闹,偶尔冷战,但绝不会丢下彼此,约定好相濡以沫,厮守一生。

  我不是一个细腻多情的女子,永远学不会精致华丽的生活。我只想,活的比夏天还要温暖。

  高一:沈楠钧

写人高一作文4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里屋,彩色的风铃随着风儿轻轻晃动,发出悦耳的声音。在这晴朗的天气里,我想起了我的姐姐,一个可爱单纯的女孩。

  我的童年拥有姐姐的一颦一笑,她小的时候是黑黑的,我也是,或许是因为乡里太阳太过毒辣,因为贪玩便什么也顾不上。但姐姐有一双发亮的眼睛,即使黝黑的皮肤,也挡不住她眼里迸射的光芒。她笑的时候,小小的酒窝里盛着满满的阳光,于是我的心也是温暖的。在我眼里,她就是一个天使,纯洁而透明。是不容任何东西玷污的。

  我曾经单纯的认为,拥有姐姐的人应该是这世上最好的男人,他会容忍她偶尔的小脾气,他会把她小心的呵护着,不会破坏她的天真与透明。姐姐终于结婚了,可我却时常看到姐姐哭,明亮的眼睛失却了平日的光彩,我知道他伤了姐姐的心,不止一次。我不喜欢他,打心眼里的不喜欢,他对姐姐到底付出了多少,我曾经那么在意姐姐的一颦一笑,可是他却随随便便就伤了姐姐的心。他没有发现姐姐的好,他没有将她小心呵护,他说出的话语,时常带着刺,刺痛了姐姐的心,也刺痛了我的心,他的眼里是自己胜过姐姐吧。

  我将姐姐小心呵护,我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会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她也会忠心于一只便宜的锅子,她也会有一个自己孩子,或许不止一个,我甚至有些伤心,没来由的。姐姐,你或许不知道,我多想你不结婚,不会和他有一个孩子,你应该有一个更爱你的男人,更疼惜你的人,即使你找不到,也不会怎样,我会守在姐姐的身边的,不会再让姐姐轻易流泪,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傻。

  时光已经匆匆流过,这一切都已不再改变,我只愿姐姐,能够每天开心快乐,我只愿他能够懂你的好,爱护你,疼惜你,姐姐,只愿未来的岁月里,你能继续拥有天真纯洁与透明,在淤泥中开出最洁白的花朵。

  像天使一样。

写人高一作文5

  人人都说生活中有酸甜苦辣,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可是正值青春年华的我们,我又有怎样的青春呢?

  青春是枯燥的我是一名经历中招考试的毕业生,所以我想,在初三的忙碌,焦虑中迎来一轮又一轮的周清,考试的味道。我,最清楚。其实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考试,一次又一次的归章总结,中招考试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青春是拼搏的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中,我没有放弃,我依然坚持自己当初上初中时的诺言:“要用三年的时光,让周围的人改变对残疾人同情的看法,我要让他们相信:残疾人值得拥有正常人拥有的一切。拼搏,有汗水,有泪水,也曾经有过想要放弃,但是我相信一句真理:”世界不可能因为你的眼泪而去怜悯你“所以,继续坚持,继续拼搏,继续努力,才是唯一的解决之道。

  青春是呐喊的距离中招考试还有100天,按照每年的惯例照常举行百天誓师大会唯一不同的是:由于天气原因惯例操场举行改为室内举行,但是仍然改变不了我们的决心:”春风吹,战鼓擂,我们三班怕过谁?......”我们的口号震天响地,比天高,比地厚。我们要用呐喊,战胜疲倦,战胜懒惰,战胜我们的胆怯,坦然的面对中招考试。

  青春是苦涩的中招考试过后迎来的是分离,是努力后的喜悦,当然,我们毕业了,我们将要到不同的学校继续学习深造我们虽常说“分离是重逢的开始”但当分离真正来临时,平常的不快早已烟消云散,坐在教室的我们看着熟悉的同学却又一点不舍。或许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只能一次又一次的经历分离,相识,相知,分离。我们却什么也做不了,却只能留下对方的QQ号,微信号,微博号等等愿我们在青春的路上越走越远,越飞越高。我们的青春,是值得我们永远去回忆,去感受我们曾经的枯燥,拼搏,呐喊,苦涩......

写人高一作文6

  在我小时候,我的表姐会在我回老家时跟我一起玩儿,当时她十二岁,我五岁。渐渐的我长大了,我也成为了姐姐。与我那淘气而不失可爱的妹妹一起玩耍。正好我十二岁,她5岁。

  再次见她,妹妹长得好快。一下子从一个在妈妈怀里的小宝宝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小小的嘴巴,绝对是一个标准的小美女。只是。她很淘气,性格就像男孩儿,每当它要干什么,就一定得干。如果不干,她就会说:“你要是不干,我就生气了,哼!”说完就将小嘴嘟起,双臂抱在胸前,摆出一副生气的样子。而她的亲姐姐则总会接上一句:“你生气又不会吓着谁!”“哼!”她跺着脚,扭着脑袋,背对着她姐姐。看着她那副小脾气,抬头看天,双手放身后交叉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我就忍不住大笑。一听我笑,她马上会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问我,“乐乐姐姐,你笑啥?”她两姐妹的一场口舌大战也就此结束了。

  小妹妹特别喜欢玩游戏。捉迷藏是他百玩不厌的游戏,每次我玩的都快累趴下了。她总是抱着我,撒娇地说:“嗯,姐姐,再陪我玩儿嘛?”看着她天真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神,让我又不得不去陪她玩。

  她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很好奇。喜欢在外婆家找东西玩,比如外婆家的手电筒、扫把、木棍都是她的玩具。她把手电筒放到水里,又拿出来。外婆正好看见了,拿过手电筒,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这个调皮蛋,手电筒有什么好玩的!”她回答说:“好玩儿,好玩儿,手电筒最好玩儿了!”接着,她又玩起了外婆家的秤,她像一个卖菜的小姑娘一样,肩上扛着秤,秤里挑着菜。来到大人们中间,吆喝着,向他们假装兜售自己的菜。“卖白菜了,卖白菜了,两块钱一斤。”她叫喊着。“一块一斤卖吗?”我妈妈笑着逗她。“一块太便宜了,多新鲜的白菜呀,一块五一斤。”小妹妹急着回答。我妈妈说:“那买一斤。”她高高兴兴地接过钱,把白菜给了我妈妈。卖完白菜,接着她又去挑了辣椒来卖。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望着她一蹦一跳的身影,心中流动着一股疼爱的暖流。

  每次陪她玩完之后,我都很累,但我又特别开心,一沾枕头就能睡着。在迷迷糊糊之中,总是浮现出她那可爱而又调皮的样子!

写人高一作文7

  她的笑容很美,可我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她笑了,有的也只是微微一笑。

  她是我奶奶,长得微胖,身材刚刚合适,再多点就显得臃肿,少点又觉得过瘦。我家在农村,我从小就在奶奶怀里成长,和奶奶的关系就像多年的好友,不会有谁牵绊着谁的路,由于我和奶奶的特殊关系,以至于我特别喜爱奶奶,就连爷爷和我的关系都没这么好。从小,奶奶就是我朋友兼任老师,在家就是朋友,去读书之前奶奶就会教育我忍,所以我很听奶奶的话。

  奶奶特别爱我,什么都向着我,小时候和二姐争抢东西,最后总会落入我的手里,而二姐总会说奶奶重男轻女,奶奶听了也只是笑笑便过去了;被雨淋湿了,奶奶会皱着眉头给我找来衣服,叫我快点穿上,若动作慢了,还会被骂,然后奶奶便把我湿透的衣服拿去洗了;感冒了,奶奶会嘲讽我几句,说“叫你穿衣服你不穿衣,现在着凉了吧,活该”但说归说,奶奶的动作可不慢,快速将治感冒的药准备好,给我驱寒,治病。当时的我还会不情不愿的反驳几句,现在想想,其实当时挺暖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从当初在奶奶怀里撒娇的小男孩,长成了一名少年,班级在一年又一年上升,阶段也在不断变化,在家的时间也越来越少,现在长大了,奶奶不再限制我的行动,我在家里呆着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少,我收到的奶奶的关心也越来越少,便渐渐的淡忘了。

  时光荏苒,学习的时间若光,眨眼便过去多日,到了回家的时候了,又是半月未回家,我的心是激动的,我想,家人也在盼望着我回去吧!坐上回家的班车,思绪已回到了家中,到家时,竟不知下车,差点错过了我最爱的家。车在家门前停下的,但奶奶却站立在家门口等我,世界仿佛只剩下了她的身影,她接过我的书包便进了屋,而我却站在原地,想了良久,终于进屋。或许是“太久”没见到我,奶奶对我嘘寒问暖,虽然我只是随意的应付着,但脸上挂着的笑却掩饰不住内心的暖意。

  太久没有认真观察她了,头顶的发丝都已全白了,满脸的黄褐斑是岁月留下的伤痕;额间的皱纹是时光留下的足迹;身体的病痛是为我门操劳而留下的暗疾。

  她老了,那位已被我忽略的.她已经老了。

写人高一作文8

  《西游记》对我国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它的历史起源应该是玄奘西游。书中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成就正果的故事。

  一直以来,每位读者对西游记的评价不一,有人这与唐玄奘坚定不移的执念和信仰,有人爱好与猪八戒的呆头呆脑憨态可掬。有人嘉赏于沙僧的任劳任怨。我更喜欢孙悟空的知恩图报全始全终。

  孙悟空本是花果山石崩裂所生,乃天生缔造,集天地之造化,日月之精华。通身的金毛,当属猴族第一美男子。

  他在这部剧给我的印象最深的当属《猴王初问世》,《拜师学艺》,《大闹天宫》,《猴王保唐僧》。

  这只小小的灵猴刚刚来到世上的时候,像极了刚出生的婴儿。无知懵懂,却又对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充满了探究和好奇。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干当上了猴族的王。

  因为担心自己和子孙后代最终逃不过死亡,所以决定漂洋过海寻师学道。后因为勤奋刻苦得到了师尊的山尽的真传,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虽然拥有了足以自保的能力,但是却因为无父无母无人教导其为人处世,听信弱肉强食的误导变得狂妄自大故而屡犯天规。在一次又一次的欺压之下奋力反抗,渐渐的迷失了本性。大闹天宫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被唐僧救起。

  他的这一段经历,就好像一个初到世间懵懂无知的孩子,因为无父无母又无人教养他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一心以为有了傲世天下的本领便可以强者为尊狂悖自大。后来,唐僧的出现我想对他来说应该是亦师亦父吧,虽然唐僧每次他做错事都对他念紧箍咒。我想他应该明白这样是为了不让他误入歧途陷入万劫不复。否则,以他那高傲的性子即便头上顶着金箍也不会就这样妥协,并且全始全终。

  虽然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但他却比人有情有义,虽然张狂任性,却依然明辨是非坦坦荡荡。

  所以,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这只猴子。喜欢他胆大心细,喜欢他勤奋刻苦,喜欢他明辨是非,喜欢他敢爱敢恨,喜欢他有始有终。

写人高一作文9

  冬日寒风刺骨,刺痛了那受伤的心,他的问候,他的开朗,他的理解,融化了冰霜,温暖了整个冬天。

  他的问候笑得那么阳光。二年级时,他和她同桌,他成绩很好,阳光开朗,是大家心里面优秀的好学生。她却学业狼藉,到处招人嘲笑的丑小鸭,她很自卑,从来都不敢和他有交流。可是他的不嫌弃,让她渐渐的好了起来,他总喜欢和她说说话,虽然她从来不怎么回应,可他依旧和她微笑着打招呼,她半掩着头发,回以微笑。虽然这个简单的问候那么微不足道,可在她心里,却像那明媚的光芒,照亮了世界的漆黑。

  慢慢的我们都长大了,他长得精致,是大家眼中的男神,她却还是以前的她,扎着马尾,前面一撮头发挡住了那片黑乎乎的伤疤,如果你不去在意,她的那另一半侧脸和是挺可爱动人的。她还是那么的文静,默默的为他喊加油,默默的跟在他屁股后面,他总是奈心的教她打球,跳绳,游泳,各种他能参加的活动也试着让她尝试,她害怕就拼命的鼓励,跌倒了无数次的她,在嘲笑与鼓励中顽强的存活着,没有为什么,只是拼命的向前冲,因为她知道,那个阳光的男孩就在终点那里等着她。那抹阳光如旱天中的雨露,滋润着那干涸的大地。

  高中了,我们忙着各自的考试,忙碌的生活让她活得充实。可命运却总在捉弄人,她无缘无故的被诬陷考试做毙,老师请来了家长,给了严重的处分,她委屈的解释,老师却从不相信。她的父母也不问原由的责骂她。她哭了很久,双眼通红,却看到他手捧着纸巾,温暖的安慰着她,她刚想解释,他却摆手,也许是多年的默契,她看着他望着远方的表情,她知道在他心里,无所谓的对错,他的信任让她那片灰色的天空有了温暖的气息。她努力的去忘记,更加努力的学习让大家认可,直到我们都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回想那段坚难的日子,是他的信任与理解那汪洋的大海,给了那小小的鱼儿一个温暖的家。

  如今,远方的你还好吗?那个卑微的女孩想和你道声谢谢,谢谢你的阳光洒满了她的全世界。

写人高一作文10

  不知什么时候,天竟有些冷。我披上一件外套,才发现窗外的天空笼上了一层阴霾,雨声飘进屋子里。

  雨,像无数条银丝从天空垂下来,交织出模糊的记忆,淅淅沥沥的雨声也屏蔽了杂音,我的脑海里只有过世了的爷爷。

  爷爷很瘦,他的颧骨高高突起,眼睛深陷进眼眶里,闪着浑浊的微光,他的眼神里透着他的朴实、波澜不惊,谁看了都觉得心里踏实。爷爷的脸上有许多皱纹,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满脸的皱纹也像在“说话”。别看爷爷平时驼着背,不怎么说话,可他一在大街上走路来,就精神百倍像在跑一样。他最爱在家周边的街上转来转去。每次爷爷从外面回来,我都会高兴而期待地跑去迎接他,就为了看看爷爷手上又有什么买回来的好东西。爷爷的手布满了老茧,显示着他那大半辈子的农民生活中的艰辛。可在当时的我看来,爷爷的手就是一个百宝箱,总是有惊喜出现。

  爷爷很干练,我小学的时候,上下学都是他接送的。跟着他走路,我就安心,不会怕周围陌生的世界,走起来也特别快。可爷爷不管我走多快,始终在我旁边,将幼小的我庇护在他宽大的“翅膀”下。在下雨的时候,他打着伞和我一起走,我却顽皮的打闹,跑来跑去。爷爷为了我不被淋湿,只顾把伞撑在我头上,自己却被雨淋湿了个透。爷爷是棵老树,他努力伸出枝桠,只为了保护我这一心向外的小鸟,无论风吹雨打,电闪雷鸣。

  可是病魔无情,一个月的时间,一位健康的老人便与世长辞了。爷爷安静地在医院里走了,没有痛苦的表情,只有亲人的失声痛哭。爷爷在住院的时候叮嘱过妈妈,要我好好学习。爷爷去世的消息,想把尖刀猛地在我心头扎了一下,我的泪水划过脸颊,打湿了枕头,我的心还在颤抖着,脑海里全是爷爷的事。梦里,我梦见放学了,爷爷仍旧像以往那样站在学校后门,高高地抬起头,在学生群中寻找着我,他的心紧绷着,直到我出现。

  我又走在从前的上学路上,感觉自己还是以前的小孩,在爷爷的陪同下走路,我习惯地扭过头,想着爷爷会在旁边,却只有陌生的路人。

  雨还在下,打湿了树,打湿了脸颊,也打湿了雨幕中那温馨的身影。

写人高一作文11

  真正的朋友,就是在你获得成功的时候为你高兴,而不捧场;在你遇到不幸或悲伤的时候,给你鼓励和支持;在你有缺点和错误时,给你正确的批评与帮助。

  我有这样一个朋友,他虚怀若谷,不存芥蒂,乐于助人。我是一个内向的人,很少与同学交流,因为他是我同桌,因此我们才可以相识。

  我现在进入新的学校,进入新的班级,面对新的同学我不知所措,我的相貌平平,成绩一般,又总不爱说话,总觉得没有哪个人把我放在心上,自卑的心理一直萦绕着我。

  在机缘巧合之下我与我的同桌成了好朋友,刚来的时候,老师规定早上六点半迟到。有一天我与我的同桌睡过头了,赶紧慌忙起床整理一切去上学。到教室时,班主任已经早就到了,见到我们,就开始说我们的不是。然后让我们每人各做一百个俯卧撑,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只能委曲求全的做了,可是我的身体较差,平时又不爱运动导致我做不了多少就趴地上了。老师让我起来继续做,我同桌看到后就给老师讲等他做完了他帮我做。我当时心里一股暖流涌上来,虽然老师没有答应他的请求,我还是倍感欣慰,心想这辈子交到这个朋友值了……

  平时他也爱疯玩,与同学们说说笑笑的,成了我们班的快乐天使,因为他有着别一样的口音,让我们班里的同学都喜欢和他打交道,学他的口音,不知不觉中仿佛我们班里的同学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拥有着同一种口音,他们那里的口音非常好听,以至于你在全校都可以听到他们那儿的口音或听别人在讨论他们那里的口音。在课上,老师讲课太枯燥无味让人感觉“奄奄一息”时,他突然发表一句就可以让大家恢复精神继续听讲,因此老师给了他一份职务可以不用扫地。

  他不存芥蒂在于他拥有一颗包容万事的心,他跟我时,由于有时爱打瞌睡,他自己就经常扇自己几巴掌,一些女同学也帮他扇,他也不会怀恨在心,只是笑嘻嘻的,感觉有点傻傻的。他也经常帮助别人,他虽然拥有不扫地的权利,但他经常帮助同学们打扫卫生,一直都是我们班早来晚归的好学生。

  记得有一次,我起的较晚,而他早就起来还帮我买来早餐了,这让我很感动,感觉自己交到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了,于是我和他一起学习,吃饭,玩耍,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陪我开心陪我疯耍的好朋友。

写人高一作文12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美,光鲜艳丽的外表是美,心灵纯净是美,轰轰烈烈的经历是美,的确,这些都让人感觉美,有的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有的让人觉得激情澎湃,有的让人觉得平静自然,但是,我心中的美是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美。

  有人说,老师像园丁,为我们修剪分叉的枝芽,有人说,老师像亲人,给予我们一些微弱的温暖,有人说,老师像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没错,就正如李商隐所说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样,用来形容老师是最为不过的了。

  课堂上,她的一举一动都让人觉得赏心悦目,课堂上,她的一字一句都让人觉得心旷神怡,课堂上,她的严肃表情变化都让人觉得一丝不苟。

  她是我的老师,像天使一样纯洁和美丽,灌输我们我穷无尽的知识,滋润我们的心灵,像鹰一样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像花朵一样在雨露中充分滋养。她是人类灵魂的最美工程师,她拥有世上最美的职业,有人世上最自豪的称谓---老师。

  鲜花感谢雨露,是因为有雨露的滋养,使它们茁壮成长,苍鹰感谢长空,是因为长空让它们自由自在的在长空中翱翔,高山感谢大地,是因为大地让它们高耸于肥沃的土地上,我们感谢老师,是因为他们的无私奉献让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洋。

  她没有多婀娜多姿的外表,没有多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可歌可泣的壮举,他只有河水般清澈明亮的眼睛,教书育人的精神,她---我的语文老师,踏入高中大门我的第一位老师。她的美,是平凡而普通的,没有轰轰烈烈妇孺皆知的美,只有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美,但在我心里,这些没,是无人能攀比的。

  她。有地理老师的美貌风姿,有物理老师的幽默风趣,有历史老师的飒爽,有化学老师的严厉,更有数学老师的那份严密。

  她是严肃的,是认真的,月考之后,她往日的笑容消失了,很沉重的站在讲台上多我们进行考后教育,像极了本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霎时间转为乌云密布万里阴雨的天气,她总是有耐心的,不管同学们有多大的困难,他都会不厌其烦的讲解,认认真真。她是我的老师,最美的老师,现在是,以后是,永远都是。

写人高一作文13

  深秋,傍晚,月色朦胧,天气微凉。那条刚发来的彩信还静静地躺在手机里。照片像素不高,但依旧可以看见爸爸粗糙松懈的皮肤拧成一团,他努力绽放笑容想要告诉我他还年轻,却怎么也掩饰不住眼角泛起的皱纹和在岁月下已逐渐苍老的面容。这一刻的我,迟迟无法入睡。落在记忆上的尘埃,挣开流年的缠绕,或许孤独的岑寂会摆脱岁月的斑驳,或许穷途末的心酸会冲出光阴的,望着窗外深邃的夜空,回忆飘飞的花瓣,沾着泪珠与笑容,飘过脑海,飘至眼前……

  三年前,爸爸要把我送来这里。从松滋到武汉的大巴上,是五个小时的,但更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挤满了人的大巴车上只留了一个座位,售票员对我指了指车门口那个小板凳,爸爸却抢先坐了上去,他说他懒得拿行李,我愣愣的抱着包坐在舒服的软椅上。车厢里回荡着熟睡的气息,车门口处座的那个醉汉脱了鞋,将脚搭在车杠上,侧着看去就像搭在爸爸的身上,矮凳上坐着的爸爸佝偻着腰,原来宽阔的背不知何时已在岁月的风沙中弯折。一股酸意涌上心头,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下去。离登机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我和爸爸在等候区聊起了天。二十一点时,我拎着皮箱过了安检,向登机口走去,爸爸还在外面看着,我决绝的没有回头,而他的话却像一阵风似的在耳边吹响:以后不跟着爸妈,没有人会花太多的心思来你,凡事自己要努力,自立自强。到达乌市已是凌晨两点了,姐姐接到我后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夜,爸爸是在机场度过的,我努力住情绪,又想说些什么,也咽了下去。舍友均匀的呼吸声钻旁,风寻着半开的窗户擦过我的脸庞,悄悄钻入我的被窝,我紧了紧被子,回过神来。儿时的我总是觉得在昏昏欲睡的课堂上站起来听课需要莫大的勇气,却总是不明白爸爸站着挣钱,而我站着听课却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

  三年了,我做到了上课从不睡觉,努力去走好生活的每一步,而在岁月的累积下,心里也沉淀了太多想对爸爸说的话。按了手机关机键,我合上眼眸:爸爸,今夜,让我携着一身思念,走进你的梦乡,浅述那些在岁月的沉淀下还来不及说出口的悄悄话。

写人高一作文14

  西楚霸王项羽,是我很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历来人们对他一直都有极大的争议,多少次文人笔下的英雄悲剧,虽然他一直是我眼中的英雄,但不得不承认,即使他在鸿门宴上杀了刘邦,但是那又如何,他仍然不可能夺取天下,成为天下霸主,还百姓一个和平安稳的盛世;即使有机缘巧合让他称了西楚霸王,也不可能千秋万代,如大汉般繁华,对后史影响至深。

  首先,他太过自信,于是,只变成了自负。再者,从历史的角度,他该是饱读诗书或者礼贤下士,懂得纳谏。但是他是武将,会打仗,而且打的还不错,陈胜,吴广动摇了秦朝的根基,而项羽就是那最后的一根稻草,最后会死是因为他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甚至是自己的叔父,而旦太重感情,这一切便早己注定了他悲剧的下场。

  其次,他太重感情。这是我喜欢他的一点,但却也是让他失败的一点。乌江战败后,他想到的不是自己保命,而是托付好自己的红颜知己虞姬和宝马。有句话,叫“最是无情帝王家”。项羽他不像刘邦,为了自己可以抛妻弃子,无情无义,天理不容,有人说这是“大男子主义”,无药可救。但我欣赏他的义气,和真诚,这是刘邦所不及的,是他们永远的差距。

  再次,他很单纯。刘邦只在鸿门宴上稍一套话,就知道了曹无伤对项羽的进言,而项羽却浑然不知,一心一意地做自己的事,没看到刘邦背后的奸诈的笑。与狡辩多计的刘邦相比,西楚霸王项羽确实显得幼稚得多,甚至是傻。

  最后,项羽根本就不可能杀刘邦。因为刘邦事先知道了消息,老谋深算的他敢去赴鸿门宴,就说明已经胜券在握。又有樊哙与项伯相保,张良,萧何和韩信的相护,怎会身死?何况项羽本就重情谊,曾与刘邦结为兄弟,怎么会杀他呢?他刘邦就凭这敢入宴,真真的会算计,让人生厌。

  退一万步说,项羽就算杀了刘邦,都不可能夺取天下。败在刘邦手下,是必然的事实,因为他自身的思想,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也可以说是项羽成就了刘邦一统天下的霸主梦,刘邦成就了项羽的悲剧——一种足以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肃然起敬的悲剧。

写人高一作文15

  知了不停的叫唤着,炙热的阳光鞭打在这片大地上,撑着把伞蹭过树荫,仍是觉得自己快被蒸发。

  手里提着朋友需要的文件,路边垃圾其实散发出的气味迎面而来。打了个激灵,快步走过。来到朋友家楼下,正欲向楼梯,便看见一个老人走下来。他穿着灰白色的短袖,皱巴巴的,花白的头发和胡子,也胡乱地抹了一脸,脸上还有岁月留下的道道沟壑!略微刺鼻的汗臭味从他身上传来。我不禁嫌弃的皱起眉头,刻意避远,快步上楼。

  见到朋友,那满身怨气像是得到发泄,提起手中的袋子往他身上一招呼,朋友着时接住,我坐在椅子上一动也不想动。“下次这种苦力活可别再找我。”我无力地摆着手,“那路边还有个垃圾池,太难闻了。”朋友说:“你等会儿回去的话就不会了。”

  我疑惑的看着他,可他却不再说了,浅浅的笑着,故作神秘。想起还要赶回去帮家人的忙,听起来耳边令人心烦的蝉鸣,想起那令人不喜的臭味,叹了口气,和朋友告别后变撑起伞返途。

  离那垃圾时越来越近。正想一鼓作气地快步走过,却想起方才朋友的“迷之微笑”,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欸?有人在清洗垃圾池?”我大吃一惊。

  那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我一眼就认出了他。炎热的天气,扰人的蝉鸣,阳光抽打在人的身上也是又痛又辣,可他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汗水顺着他脸上的皱纹,流进了他的眼睛。他却只是用手被随意抹,垃圾车带走了老人分类整理好的垃圾袋。他还在那里清洗着,他穿着灰白色的短袖,麻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旧拖鞋,和许多平凡的老爷爷一样。然而,他却又在这炎炎夏日里默默的清洗着垃圾池。肮脏的污水浸湿他的裤腿,他没有在意,他只是认真的,细心的驱散那难闻的气味。

  此时,有一阵风轻轻的吹过,那刺眼的阳光都似乎柔和了许多。蝉鸣声也比刚才更悦耳的一般,晶莹的水珠在阳光下闪烁,似乎在感谢着老人一样。

  蹭着树荫回家,想起今天所遇到的我不熟悉的人,由衷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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