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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作文

时间:2022-11-06 16:30:24 高一 我要投稿

高一的作文(集锦15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一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的作文(集锦15篇)

高一的作文1

  原来——我想:只有那些不完整的记忆,不完整的思念,才能装进黑夜,这个不完整的的空间里。

  ——题记

  熄了灯,已是最深的夜;闭上眼,依旧没有睡意。我只是很累。深夜,是一个人心灵最脆弱的时候。那些不回重开的花,一朵一朵撒下忧伤的思念,替代了刚刚还在脑海中运算的数学,跳跃的单词。我无法逃避我的思念,只有幻化成无尽的失眠。

  翻来覆去,最终还是打开了电子书,翻阅着看了一半的《夏至未至》,只是偶然在同学空间你看到的一本书。看完书,更加没有睡衣,更没有累了。我哭了……然而,我不想正面谈太多我的感受,只想插在思念里,回忆我的高一。

  天已微亮,我把17岁的,最美的年华,埋葬在高一。当然,它也给予了我宝贵的人生经验。当初,我们都带着欢乐,带着自己最美最伟大的理想进入高中。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有时候,可以说我们都是疯子。哭过、笑过、疯过、悲伤过、睡过……高一一年,我们成长了很多,太多太多。认识了知心朋友,假面朋友,半路朋友。得罪过高中同一类型的老师。那些教会我长大的人,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那些教会我勇敢的人,那些帮我擦拭眼泪大人,一直在我身边。我怕过,怕有一天,我们终会浪迹天涯,各奔东西,怕有一天我们再见了,就真的永不再见。少女的思绪总是那么多,即使我们还年轻在最美的年华。

  不知不觉,天已亮,还下起了小雨,落下一地的忧伤,更增悲。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以前是要习惯一个人,现在是喜欢一个人。我不再没人跑到人家去玩,更不喜欢人家到我家来。一个人的感觉是如此美好,每天一个人在房间看看书、写写字、睡睡觉,多惬意的一天。少了很多接触,少了很多话语,少了很多……微笑。我没有很难过,只是觉得,这才是属于我的生活。虽然有时候会悲伤,当我本来不就是属于伤感类的人吗?不必太伤心,人本来就寂寞的。

  花发多风雨,人生足别离。最终,我要停留下来,不能跟着你们的脚步向前。面临逐近的新学年,我开始担忧,我又要认识一些陌生的同学,他们是什么颜色的?成千上百种相遇在我脑海浮现。此番风雨惹人愁。秋风袭来的萧瑟,风吹乱了我的思绪,猜不到未来的颜色,留不住晚春的匆忙。花开花谢,只有过去的笑影,在我流浪的心间,那样的一直延伸,延伸出一条不归的深渊;秋风袭来的萧瑟,轻轻吹开青春的记忆,白云飘过,青春永驻,我的高一,也曾这样留恋过。

高一的作文2

  XX一晃眼,高一的时光转瞬即逝,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现在就和刚开学那样陌生。在这一年里,我们经历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那些曾经的往事,都将变成美好的回忆。。

  XX从开学到今天已经有303天了,我们高一六班的44名同学,在这个大家庭里生活。每天都重复着像昨天一样的情形。在这303天当中,每个人的辛勤劳动和汗水,同学们都尽收眼底。

  xx在这303天当中,有太多的事情,太多的悲伤和喜悦。成绩好时的喜悦,成绩不好时的失落。大家高高兴兴的度过了高一的整个学年。

  XX在说一说我吧,有些人说我很矫情,但是有的人却不那么认为,其实,这也是一种温柔。说实话,别人对我的好,我都会铭记于心。我嘛,不善于言表,有的人说过,我嘛很傻,都没心眼。也有的人说我很幼稚。说实话,我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很幼稚,很傻。遇到一些问题时,就不动大脑,坏了大事。甚至有些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幼稚。高一的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孩子啦。我长大了。那童心未泯未免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XX我这个人的最大特点就是不爱生气。有时候嘴上会说个两三句的。但是我不会真生气的。以为毕竟都是同学,我不喜欢勾心斗角的斤斤计较。因为那些的确没有意思。退一步海阔天空,拥有一个团结的班级体,不是很好吗?

  XX有些时候,我总是喜欢让别人挑出我的毛病并加以改正,其实通过同学的劝说我大可不必在意别人对于我的看法,做个最真实的自己,不要每时每刻的讨好别人,取得每个人的欢心?。记得有人和我说过,找一个喜欢自己的而不是自己喜欢的。我认为这是真理。毕竟情窦未开,又何谈爱呢???

  XX在我失落时,有很多人帮助我。耐心的和我讲道理。虽然我有时候傻的离谱,但是我还是懂得如何为人处事的。尽管有些时候我不是对每个人都很和善。当然,我也不是很愿意这样的,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下吧。

  XX写到这,也想到这,不免潸然泪下,过了今天,我们即将分别天涯海角。有的人说过,那熟悉的面庞又将变得模糊不清,让人无法琢磨,这并不是结束,而是历史的重新开始。所以说,珍惜喜欢的生活,珍惜你的时光。珍惜你所拥有的,这些美好终将变为最美好的回忆。这些回忆也都将会谱写在我们的青春篇章。加油吧。我相信大家能行的。最后感谢我的老师们,我亲爱的同学们。珍重!

高一的作文3

  裁缝吸烟时不小心烧出的洞使一件高档裙子成了废品,可裁缝没有唉声叹气地扔掉它,而是精心裁剪,饰以金边,做成“金边凤尾裙”,不但挽回了损失,而且远近闻名。可见,生活中没有废品,换个角度,你就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中国瓷器中有一个特殊的种类叫做“冰裂纹”,雪白的瓷体上布满裂纹,好似打碎后重新拼接起来一般,触之却手感光滑,颇为神奇。可又有谁知道,这么美丽的瓷器其实源于一次烧制失败呢?传说中国古代的一家瓷器作坊,一次烧制了一大批白瓷。这日,刚刚好是白瓷烧制完成的日子,大家都等候着新瓷诞生。可谁料新磁取出,却是一大堆布满裂纹的次品!这可怎么办?这么多瓷器若销毁可是一笔巨大的损失。此时,有人灵机一动,提议干脆将裂纹作为卖点推向市场。结果刚一上市,这批奇特的瓷器便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更因其混若天成,裂而不碎,独一无二的特点受到青睐,被美称为“冰裂纹”。

  瓷器烧裂本是缺陷,换个角度思考,却成为独一无二的象征,大获成功。

  青霉素是现代最重要的药品之一。问世以来,它拯救了无数的生命。可其实,青霉素的发现也来自于一次失败的实验。一位科学家,一日在做关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实验时发现,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器皿被污染了,长出了一片青色菌落。他将之放在显微镜下面观察好时,发现这个培养皿上几乎没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存活。他并没有因为实验的失败而气馁,而是换了个角度思考,认为找到了消毒灭菌的良药。于是,他接着实验,终于找到了培养青霉素菌的方法,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

  实验失败本来令人不爽,换个角度思考,却发明了治病救人的灵药。

  换个角度思考,有时候是走向成功的捷径,但是,能不能成功,还需要看是否具备不俗的实力。

  有个年轻人学习玉雕,眼看即将出师。一日,师傅将一块好玉料交给他,让他刻一只乌龟。年轻人很兴奋,也很紧张,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个富商交给师傅雕刻的,许诺成功后必有重金相谢。然而就在乌龟即将雕好时,年轻人手一抖,龟背上出现了一条划痕,玉料废了。年轻人手足无措,可师傅沉吟片刻,凭借高超技艺,将刻痕化为一只小龟。面对刻痕,年轻人即使想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是因为他功夫不深的缘故。所以,换个角度思考,还需要实力才能成功。

  换个角度,让生命更精彩!

高一的作文4

  梦想,最绚烂的不是实现的那一瞬间,而是为了梦想奋斗的过程。——题记在被大雨洗后的山谷中,“咔嚓”一声——蛋壳破碎的声音,在这空寂的山林中显得尤为清脆。接着,伴随着一只鸟的叫声,一个生命便诞生在破晓的一刻。这只小鸟迫不及待地睁开了双眼,兴奋地看着太阳冲出地平线。它迎来了生命的第一天。

  一个舒适的鸟巢中,一只暗褐色的小乌在移动着细小的身躯,羽毛未长齐的它正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当它看到父亲那庞大的身躯在天空中挥动着健壮的翅膀时,眼中流露出一种羡慕,一份向往,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坚定,或许就在这时,它的心中便有了这样一个梦想:我要飞,我要飞!白天,黑夜,就这样交替循环着??又是个千篇一律的一天,但是在小鸟的眼中却是不同的,因为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一个闪闪发亮的梦想。它俯下头,看着长满羽毛的翅膀,眼中充满了希望、向往,更是坚定。也许,是时候了。它轻轻地抬起羽翼,又轻轻地放下,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个动作。接着,它加快了摆动的速度。山林中,似乎因为它翅膀的快速拍打而活跃了起来。它抬起双腿,用力一蹬,却在下一秒重重地摔在了巢中。“不!不能放弃,我要飞,我要飞!”它又一次地站了起来,整理好自己的羽毛,双腿因为刚刚猛烈地撞击向它发出了疼痛的信号。它咬了咬牙,双腿微微颤抖着,仿佛是因为寒风的凛冽而抖动着。它拍打着翅膀,渐渐地,离开了鸟巢,它的心因为激动而加速跳跃着。突然,身子一偏,又被重重地摔在了鸟巢中,这次的撞击让它更加疼痛,但是,那双黑亮的眸子中又滑过一丝坚定,“不!我要飞,即使失败了,也要努力,绝不可放弃,因为那是自己的梦想啊!”信念,再一次燃烧,促使着它站起来。这一刻,没有疼痛,它仿佛看到了天边那闪烁着斑斓色彩的梦想。它调整好身体,抖动了一下身躯,深呼吸一口气,缓解身上的痛和内心的紧张。

  这次,它放慢了动作,感受到风吹过自己的身旁,也感受到了脚与地面的分离,渐渐地,离得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翅膀缓缓适应了飞行。“成功了!”它兴奋地叫着,那有力的叫声穿破了苍穹,滑向天际,也滑向了梦想。那轻巧的身子越来越熟练地摆动着翅膀,那矫健的身影和天空融合在了一起,感受着天空的抚慰。是呀,它本来就是天空的孩子呢。那渐渐远去的身影,越来越小,只有那鸣叫声,仍在天空盘旋着,谱写着梦想的旋律,永远地留在这片净蓝的天际中。

高一的作文5

  故乡,碎碎念那埋没在尘埃中的记忆……

  黄昏之时,余辉静静地洒着,悄无声息地洒落着。那淡淡的恬静中,更多的是无限的怀恋。

  一个人漫步在那个小径中,耳畔传来这话:“这儿真美!”我寻觅着声音的来源,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的存在,但是总觉得这是多么熟悉的话语,似乎一直被岁月无情的覆盖住了,但是我的泪珠再不停地翻动着。

  那是一块令人触景生情的土地啊!

  儿时,幼稚的我屁颠屁颠地跟随着外公外婆来到过那,望着他们辛勤地在那块地上劳作着,那娴熟的技能松动着土地,我也跃跃欲试,在趁他们留心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从竹兜中拿出一颗种子,蹑手蹑脚地跑向土地的一个角落,因为外婆如果知道我在贪玩的话,肯定要好好的教训我一顿,所以我只好刻意地远离他们。用那洁白细嫩的小手在土上拔了一个小坑,欣喜地将种子放入坑中,再谨慎地盖上泥土。我还在它的旁边竖立着一块石头,似乎在向全世界宣布这是我种的种子。

  哦,我总算大功告成了,我稚嫩的脸上洋溢着笑容,随后跑到外婆的跟前,看见外婆正在为种子在浇水,施肥。“咦,外婆为什么要给它浇水,它又不是人?”外婆用那粗糙的双手抚摸着我的脑袋,平静地说“它也是有生命的,也需要水氛的。”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随后,我就用瓢舀了一碗满满的水,迈着那“动摇不定”的步伐,将那水浇在原来的土上。

  就这样我也将我的希望埋种在那里……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我不知道一天要奔多少趟,手里紧紧的捧着一碗水,想要给予它无限的力量。所以,总有这样一道风景:一个孩子在田里“奔波”着。但是,没过多久,我就远离了故乡,一般很少回到故乡。渐渐地,我淡淡的忘记了儿时播种。

  再回外婆家,我已经11岁。有一天,随着外婆到地里去拔菜。我的眼神在那里停留住了,我惊呆了,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这儿真美!”在我的眼前出现这样一幅美丽的画卷:在杂草丛生之中,有一朵花开得如此的绚烂多姿。我静静地走到它的跟前,低下身子来,一股清香迎面扑来。无意之间,我看见有一块石头依偎在花的旁边。霎那间,那埋没在记忆深处的某样东西似乎被翻了出来,那旧时的记忆啊!

  想起了在儿时的一切,无法言语的快乐与洒脱。

  记忆中,美丽的花,在心中绵延着……

高一的作文6

  盼顾今昔,人世间的友情弥足珍贵;回首往事,古仁人之中有情有义者颇多……

  他,一代诗仙,却因安史之乱,流放夜郎……暮春时节,杨花早已落尽,子规啼鸣凄厉,政治上失意的他,听到好友被贬龙标,于是写下了《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感伤自身的他还来不及挥去自已不幸的阴霾,就开始了为朋友的将来担忧。子规声声悲鸣,李白心中同悲,只恨路途遥远,不能与朋友相伴同行,只有托无知无情的明月将自己对朋友的思念和同情带到了辽远的夜郎之西……

  他,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齐名,合称“初唐四杰”,却因为沛王李贤征写了一篇向英王之鸡挑战的檄文,触怒唐高宗,被其罢斥,又因罪除名……遥望蜀州,风烟迷茫,他为送别杜姓友人,拭去悲凉、哀怨,抛却缠绵之调,一反常态劝勉友人,留下了千古佳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无为在岐路,儿女共沾巾。”曹植《赠白马王彪》虽有“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民间亦有“四海之内皆兄弟”之语,却不及“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凝练概括,质朴易懂,友人受此美好的祝愿,怎会不懂王勃的情真意切?

  他,曾写下众多佳篇名作,被誉为诗豪。因为参加王叔文集团反对宦官专权和藩镇割据的政治革新失败,人生之路变得得异常坎坷。先贬为朗州司马,再贬为连州刺史……

  唐敬宗宝历二年冬,罢和州刺史,回归洛阳,途径扬州,巧遇白居易,两位友人惺惺相惜。白居易感叹刘禹锡的不幸命运,他深知刘禹锡的才气、名望及心中的愁苦,也为朋友的不幸遭遇鸣不平。写了《醉赠刘二十八使君》送给刘禹锡。诗中云“为我引杯添酒饮,与君把箸击盘歌。

  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蹉跎。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刘禹锡也为朋友的深情厚谊不胜感慨,

  表明要在朋友的热情关怀下振作起来,重新投入到生活中去。为了劝慰白居易不必为自己的寂寞、蹉跎而忧伤,留下《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答谢白居易:“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他在诗中诉出了自己谪居在巴山楚水这荒凉之地二十三年的愤懑,道出了对旧友遭受迫害的不满,言出了对友人的关心与共勉。只有朋友,才懂他的悲愤与委屈;只有他,从友情中悟出了更高的境界,看透世事的变迁和仕宦的升沉,这种豁达的襟怀,惟有朋友才懂。

  回望古今,灯火阑珊下的深情守望者,依旧是友人!

高一的作文7

  初三那年,我得了第一张奖状。我把它送到父亲的面前,只见他的嘴角边有两条深深的沟,脸上的毛孔都向后拉。一会儿后,他突然叫我弟弟去找一块硬纸板来,然后随手拉起衣角擦了又擦,擦后吹了又吹。我们递上毛巾,他没有“看”到我们。直到他认为干净了才抬头----找洋芋,放在火里,熟后,剥去皮,抹在纸板上。再把奖状贴上去,很正的了他还后退三步,咪上双眼,像砌房子一样认真的看。随后又用铁丝在纸板上方钻两个小孔,用线穿上挂在最显眼的地方。

  然而,中考还是把我判在场外。当我知道我失败的那一刻,我的心都碎了。突然间抬头才发现父亲的双眸里含有血丝和感伤。有一次,我刚从地里回来见他望着那张奖状叹气。是的,我为什么是一个如此没用的人啊那奖状就像一把刀,刺着我的心。父亲对我的期望是如此的高,而我却送他一个失败的结果。我不敢面对他,也不敢面对这个世界。那可是一个美丽的梦啊!为什么又让我得那张奖状呢?我站了起来,走到它的面前,默视着曾经的成功。取下来放在手中,我看到的不仅是刀,还有几滴泪。我把它撕碎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自私。然而一切都变成了碎纸,一切都碎了。

  父亲从地里回来后就注意到少了什么,家人也注意到了。他们没有问我,也没有骂我。此时,我心里是多么的难过,我真希望他们狠狠地抽我一顿。

  在那些日子里,我卖力的干着活,想用疲劳来赶走我的痛苦。坐在地里,我痛快地哭,那眼泪也是一种痛快。

  有时我也有过轻生的念头,可看到那苍穹的背影后,放弃了。我是可以解脱,他们呢?这十五载来,他们又有多少个日夜没有睡着呢?即使我有一万个理由去逃避,却有一万零一个理由要我去面对。

  每一天,我都在苦海里挣扎。一天,父亲对我说:“今后有什么打算?”我没有回答他。我没有想过,或许想过了,但没有答案。而我面对现实还不想认输。他又问:“还想读书吗?”我抬头正遇到那双严肃而又认真的双眼,我点了头。他没有再说话,双眼盯着熊熊的火焰,好像在寻找什么,而那东西就在我的心里。

  这次是父亲看着我的背影。我酸着鼻子走在前面的路上。

  今天,我又得了一张奖状,大大的。当我在主席台上接过它时,我的鼻子里又是酸酸的,他还在厦门,还在工地上,还在拣砖头!

高一的作文8

  尊重,是脸上一抹真诚的微笑;尊重,是在他人发表不同意见时的倾听;尊重,是为别人付出的努力而鼓掌。尊重看上去,好像只是奉献给身边的人。

  古人云:“尊人者,人尊之。”中国古时候就要以尊重他人作为道德的首要。在唐代诗人杜牧的《上李太尉论北边事启》:“敢以管见,上干尊重。”在汉朝陆贾的《新语·资质》有一段:“夫公卿之子弟,贵戚之党友,虽无过人之才,然在尊重之位者,辅助者强,饰之者巧,靡不达也。”等等,都是教育我们要尊重别人。

  我们大家从小就接受教育,在电视?书本上往往看到一些:“不要嘲笑残疾人”此类的标语。在小的时候,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故事使我印象深刻:在美国,有一个颇有名望的富商在散步时,遇到一个骨瘦如柴的摆地摊卖旧书的年轻人,他缩着身子在寒风中啃着发霉的面包。富商怜悯地将8美元塞到年轻人手中,头也不回地走了。

  没走多远,富商忽又返回,从地摊上捡了两本旧书,并说:“对不起,我忘了取书。其实,您和我一样也是商人!”两年后,富商应邀参加一个慈善募捐会时,一位年轻书商紧握着他的手,

  感激地说:“我一直以为我这一生只有摆摊乞讨的命运,直到你亲口对我说,我和你一样都是商人,这才使我树立了自尊和自信,从而创造了今天的业绩……”

  不难想像,没有那一句尊重鼓励的话,这位富商当初即使给年轻人再多钱,年轻人也断不会出现人生的巨变,这就是尊重!

  尊重是一种大智慧,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尊重旁人与己的相同之处不难,得遇知音的兴奋雀跃足够掩住“尊重”那平实些微的光芒。难的是尊重旁人与己的相异之处。你认为吸烟有害健康且污染环境他却将其视作一种调剂,

  他说人生要积极进取鲜活浓烈而你只求平淡安祥恬然舒适一辈子,每个人都不尽相同差异何止千千万,尊重便是守着自己的人生信条而从客观的角度用以欣赏的目光去看对方,并不苛求相同,而是正视相异。所以,懂得尊重旁人的人都参悟明了了人生的大智慧。

  所以姿态优雅举止从容,因为有足够的自信支撑自己也有足够的宽容去审视旁人。所以会为旁人所尊重,因其身上所散发出的高贵又平和的气息实在是让人向往予人吸引。

  当我们学会?懂得尊重别人的时候,我们的生活必将更加的和谐美好。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记》

高一的作文9

  又是清晨,新鲜的空气沁人心脾。骑车出门,一簇簇紫红映入眼帘。旺盛的三角梅昭示着生命的力量,我仿佛听到生命律动的声音。生命的力量在我的血液里喷涌而出。我是生的,而非地下之物,我抓住存在之力感受一切,生是无比美好的。

  一辆公交车飞快地驶过,一股红色的浓稠的血腥溅落在地上,蒸发在空气中。生命似乎发出一声狂躁的叫声,“啊!”惊恐——“砰!”闷闷的一声响,地上出现了一道诡异的痕迹,生命好像一瞬间被抽空了,化作一摊红。我仿佛看见一个无底的黑洞蚕食着生命之花。那是一条年轻的生命,生命的狂想曲上一秒还发出充满活力的跳动声,下一秒,寂静已吞噬了整条街。我傻愣在原地,生命的脆弱超出我的想象,生命前一秒的尖叫响彻云霄。

  梧桐树旁,家中的灯昏黄温馨,脑海间又是那一幕生与死的碰撞,耳边又是一声惨叫。爸妈正在厨房里忙活儿,我的眼睛似乎“流汗”了,急匆匆地走进书房。这是我的家,我正活生生地享受着这一切。厨房飘来一阵饭菜的香味,我嗅着香气不禁感叹,我的身体里正流淌着鲜活的血液,我还有什么可苛求的呢?我需要大餐、名牌、豪宅吗?不,我统统不需要。那一声惨叫犹如上天的昭示,一切虚无都卑微入了尘埃,惟有身旁的人和事才是真正重要而珍贵的。

  餐桌上,我与爸爸谈笑风生,议论着校园里的新鲜趣事,分享着上学的苦恼。爸爸笑呵呵地点着头,“没事,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肯定可以。”那温柔的声音抚平了耳畔的尖叫,生命脆弱的颤抖得到慰藉。妈妈正语重心长地唠唠叨叨:“下次要努力啦,要不然会赶不上别人的,现在不是初中了。”我平日最厌恶的话语在这一刻都显得无比悦耳。餐桌上充满热腾腾的温馨;笑脸,可人得令人心醉。生是美好且脆弱的,为此更应好好生活。

  亮起灯,桌前的作业摆在我面前,突然很感谢它们的存在,也就是老师的存在,正是这些存在充实了我的生命,证明了我的存在。

  生的律动,焕发出万丈光芒,生命的呐喊换来一世觉醒。生已然美好,又有何求?正如张晓风说的:“山在树在大地在,你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地生活?”家中的人声物声“滴答”声,都是我依恋所在。充满声音的世界,唤起我对生命重新的认识——认真活下去!且行且珍惜!

  点评:这是一篇构思巧妙的写心抒意的佳作,紧扣“声音”,写出自己对生的思考,立意深刻!

高一的作文10

  现在的青年最要紧的是“行”,不是“言”。

  ——摘自鲁迅名言

  南宋著名诗人陆游有一句名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一精辟见解使我折服,成了我的座右铭。正是这句名言,不断激励我,鞭策我,时时提醒我要付诸行动,不要眼高手低。它一直伴随我,见证着我的成长。

  这句话告诉我们:凡是书本上学来的经验和道理都是肤浅的。只有理论联系实际,付诸行动,才能深刻领会,真正掌握。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任何书本上的经验和道理,都有时代和地域的局限性,

  都必须随着时代和地域的变化而变化。办任何事情都不能迷信书本,而要注意“躬行”,实事求是。否则,势必一败涂地。八百年前,陆游就能深知这个道理,写下这充满哲理的诗句,多么难能可贵呀!

  翻开史册,长平之战引人深思,当年赵括声称“自少学兵法,言兵事,以天下莫能持。”他讲起兵法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可结果在长平之战中,40多万人马全部覆没,自己也被乱箭射死。

  一个对兵法如此熟悉的人,却败的如此之惨,其原因是什么呢?不正是他夸夸其谈,毫无实战经验,只说不做,骄傲自满,只知纸上谈兵吗?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意识到“行”的重要性,而不能光说不做,纸上谈兵。

  当然,生活中并不全是光会“说”的人,更多的人是能够注重“行”的。

  我国南北朝时期杰出的科学家祖冲之就十分注重实践。他经过大量核实及不懈的努力,靠着这可贵的“躬行”精神,才考核处何承天历法中的许多错误,

  正由于他具有破旧立新的实践精神,才创造性的编制了《大明历》,取得不朽的成就。波兰杰出的天文学家哥白尼,花了30多年的时间留心观察日、月、星辰的运动,才写出《天体运动》,开创了人类研究天体运动历史的新时代。这些中外科学家正因为有着科学的实践精神,能把知识付诸实践,注重“躬行”,才能作出如此巨大的贡献。

  然而,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不少同学对书本来个囫囵吞枣,从不加以实践,对于一些实际问题,只会生搬硬套,不能深彻领悟。说起来头头是道,可就是不屑于实践。

  结果临到用时,常常束手无策。正是有了这句名言,我找到了正确的学习技巧。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找到乐趣,在乐趣中不断进步,在进步中茁壮成长。

  新时代的篇章,要由我们当今青年来书写,我只能谢谢陆游的这句名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谢谢它敲醒了我灵魂中沉睡的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谢谢它像导师一样带我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成长!

  嘘!你听见我成长的脚步声了吗?

高一的作文11

  我叫“年”,这是人类给我取的名字。是是,在人类看来我是只怪兽,就是那个怕鞭炮、怕火、怕春联、怕红色的怪兽。

  人类你们有没有搞错!我是只怪兽诶,给我点怪兽的尊严行不?你们把我想成什么了?只知道以讹传讹,害我在其他怪兽面前头都抬不起来。人类你们想过没有:我身上的颜色就跟猴子屁股似的,还会怕大红色?而且我堂堂年兽,以前的志怪小说里竟提都没提及我,害得现在人类对我的印象也是低得不能再低。

  古时候每到年末的午夜,我就会进攻村子,凡被我占领的村子都遭受到残酷的大屠杀,头上的犄角就是屠杀武器。屠杀结束后,我会吃掉所有人的头颅。为了防止有人诈死或侥幸逃脱,我还假装离开村子后折回来屠杀幸存者,甚至让村子发生剧烈的晃动。

  这简直就是屁话嘛!

  人类你们知道吗,我是上古神兽,自盘古开天辟地起,便一直居住在无底洞里,那里好暗好暗,好静好静,只有滴水滴答滴答的声音和无尽的孤独。我可以出来走动,无拘无束,可我只能独自站在岸边,看那波澜壮阔的海水浩浩荡荡地向东流。我想要和过往的鱼儿说说话,哪怕我知道它们只是游鱼,终究会离我而去。但我不在乎,我只想听听水声以外的声音。可是我的声音大如雷鸣,将那些鱼儿吓得纷纷逃窜。我忘了,我是怪兽。

  可不知何时开始,出现了一种叫人类的物种,可以活动,可以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可人类太弱小、太易逝,会因为一点小事吵吵闹闹,编造出不存在的东西吓唬自己。真是可笑,可我总会被人类那莫名的羁绊打动。我真的好想好想和人类一起说笑啊,可我只能凝视着黑暗告诉自己我是怪兽,超凶,会吃人的!

  啊,已经很久很久了呢。久到我忘记了那个陷害我的是黄发还是垂髫。那人见过我的模样,不知为了什么,他竟说我是恶兽,屡来凡间捣乱,每到大年三十,我就会到村子里吃人。呵,那些愚昧的人儿竟然信了他的话,还把他说成什么神灵转世。哎,人类真是笨啊。

  不过团结起来的人们真是和谐呢,信了那人的话,家家贴春联、放鞭炮,好不热闹,明明见都没见过我,却那么努力地想赶走我。一家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哪里是要与怪兽决一死战?看着人们因为我而聚在一起,到处张灯结彩,还给那天取了个名字。我觉得,我还是搬家,远离这美好温馨和睦的场景算了,毕竟,看到这充满年味的一幕幕,我的心,会疼啊。

  人类真是奇怪的物种呢,以后每年的这天,他们都会聚在一起,笑得像绽开棉花糖似的,我不敢靠得太近,怕那棉花糖一不小心就被我戳破了。

  年——真是个好名字呢。

高一的作文12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未成名,我犹叛逆。喜欢上你仿佛就是一件很自然而然的事,因为其他人听到你声音,就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犹记得那在侧耳倾听下的心弦颤动,就像暮春跌落枝头的桃花经受惶然失措时,乍被一双温柔的手接住,满怀的不安被抚平,我心中的焦躁也在你的温柔嗓音中沉静。致情不知所起,只知道一往情深,如是而已。

  喜欢你的声音,大气华丽的大叔音,古朴沉稳,似有一种莫名的魔力,让人不经意间就堕了进去。若山中古井无波的深潭,静谧地润泽一众草木,不张扬,不放肆,只有亲眼见到,你才会沉醉他的深沉,感受到他的温柔。犹若尘封已久的古琴,然其貌不扬,或略有微瑕,轻轻拨动就艳冠天下,闻者心动,懂者意绝。更若酝酿了多年的香醅,一派温润,你却在不经意间沾染了他的暗香,宁静悠远,脉脉浮动。在沫沫浮世间,熙熙攘攘皆为利益来往,何其有幸,让我听到了这样一个声音,只一个字眼,就在我的'耳畔,我的心田,烙下深痕。

  喜欢你的温柔,性格使然你不会怎么地对小妖们驱寒温暖(固然你也不会),你只会“卖弄”那彼此了然于心的小聪明,一点一点的潜进谁家少年心。微博上的你总是那么爱自黑,字词句篇,侃侃而谈。你怎么就那么自信我们会懂呢?诚然我们是懂,我们怎么能不懂,一路以来,你陪我,我陪你,你想的是逗我们笑,逗我们开心,我们想的是陪你笑,陪你开心。你知道我最爱的是你的什么?是你的美照么么哒!美颜相机什么的信手拈来,随手就是一张火热的自拍照。烈焰红唇,魅惑眼影,及具“诱惑”。大叔!你这样,你的小妖精们知道吗?还记得那次歌会吗?《女人花》那一次?突如其来的一次歌会,让很多小妖根本反应不过来,我也就愣愣的错过了!所幸有歌会录音,歌会中你说的一句话我想我怎么也忘不了的!“我知道喜欢我的很多都是女孩纸,一首《女人花》送给你们,祝你们貌美如花。”那是怎样温柔的语调,仿佛在喉咙深处反复碾磨的丝弦,指尖轻拨就流淌出那上好的梵乐,那一刻,整颗心恰若能掐出水来,致死温柔,缠绵悱恻。

  因为是你,所以喜欢你的一切。我一直故作聪明的以为,你爱发所谓的“自拍”,是因为你本身颜值就低,没关系!反正我不是外协,我是声控。可是,事实证明我错的离谱,“一个犹如喜马拉雅山般的错误”。你,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作为一个极具诱惑力的男人,一个拥有温柔声线的男人,一个并不吝啬给予的男人,好好拾掇一下,你就是我的颜值NO1啊!

  因为喜欢你,也曾一度要伴着你的声音才能安然入睡;因为喜欢你,也曾一度幻想能与你见面拥抱;因为喜欢你,我要做最好的自己让你可以感到骄傲,让你可以骄傲的说:“我的小妖精们就是这么优秀!

高一的作文13

  放假那天,终于暂时的脱离了匆匆的上学放学节奏,让朋友带回了我的作业,一个人走在了不是很近的回家路上,没有想事情,也没有听音乐,就感觉几年没有感觉到的东西---生命

  我对生命的理解,可以这样比喻,九牛一毛的梢这么多吧,但我已经知道了它的真谛,珍贵,高尚,尊重,独一。

  好像放弃了身体一样,意识给双腿下达了慢慢直走的命令,认真去感觉路边的生命。

  行道树还是一如既往的灰绿,路阶石边上有一些还是绿色的落叶,人行道上还是铺了一层看不见的灰尘,偶尔路过一辆车才会看见先快速飞起,然后缓慢下落的过程。树上不知道是站着还是蹲着的几只叫不上名字的鸟,随意的叫两声,最后只剩下公路上狂吼的汽车和人行道上急匆匆地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车,我好像一个局外人一样看着这一切。

  树下有几根永远也长不大的小草,陪着树下一排排姹紫嫣红带点灰色的花,被几个人匆匆望了一眼而去,它们以这么漂亮,这么美丽的形式出现在我们有欣赏意识的人眼里,得到的只有那不在意的一瞥然后离开的目光,一年中也只有那么几个月几十天甚至十几天的开花日期,真是可悲,这么美的自己只能自己欣赏自己,我想,如果是我,我不会那么卖力的开放,那么卖力的去净化空气,去释放自己的芳香,没有人欣赏我,没有人夸赞我,没有人注意我这朵路边叫不上名字的花,而那些名贵花却在温室都难存活,却得到了荣耀,百花之王,百花之君,它们可以用来励志,表达,难道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还是应为它少,所以物以稀为贵?

  这些花任然在开放,任然在净化空气,任然在铺满花瓣的灰尘上的狭小间隙里透漏出自己的芳香,以自己微不足道的能力改变,以自己杯水车薪的力量去改善世界,不需要关注,不需要荣耀,不需要……

  到家了,意识回归身体,走过那段小路,对爸爸妈妈打了招呼,躺在床上,用双手捂住耳朵,闭紧眼睛:

  我何尝不是那路边的一朵小花,如此的平常不显眼,如此的努力赢取未来。但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它可以开放,凋败,过冬,发芽,开花……但我有什么可以和它比,它的生长只需要大自然的一点恩惠就可以当涌泉相报,而我如果大量的消耗了能源,却没有一点回报,那还不如一朵花,那还不如去做一朵花。

  同样拥有生命,一样的大脑,不一样的思维,过去了,就永远过去了,不会再有青春,现在我长在泥土里,以后,我会满枝绿叶,做一棵大树,做一片树林。

  让我释放出属于我自己的珍贵,高尚,尊重,独一,去感受生命,去享受生命,用自己的几十年去体会生命,一直到最后的感谢生命……

高一的作文14

  今天早晨,我推开门一看,嗬!好大的雪啊!山川、河流、树木、房屋,全都罩上了一层厚厚的雪,万里江山,变成了粉妆玉砌的世界。落光了叶子的柳树上挂满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银条儿;而那些冬夏常青的松树和柏树上,则挂满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儿。一阵风吹来,树枝轻轻地摇晃,美丽的银条儿和雪球儿籁籁地落下来,玉屑似的雪末儿随风飘扬,映着清晨的阳光,显出一道道五光十色的彩虹。大街上的积雪足有一尺多深,人踩上去,脚底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一群群孩子在雪地里堆雪人,掷雪球,那欢乐的叫喊声,把树枝上的雪都震落下来了。可爱的雪花从天而降,一片又一片,漫天都是。雪花一小朵一小朵的,好像老天就这么一点新年礼物,为了让地球的每一个角落都能与雪花零距离接触,都能感受她浓浓的爱意。

  雪越下越大,渐渐模糊了我的视野,慢慢地,整个世界变白了。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光秃秃的树枝上,高高低低的屋顶上,都铺上了一床厚厚的白白的绒被子似的,真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世界!是啊,新年到了,白雪公主也许什么时候悄悄来到人间,地球妈妈给自己换上了洁白的新衣裳,用雪花装点一下,迎接贵客的到来。我猜想着。雪是纯洁的,是高雅的,有多少人为之体柔骨净而叹服,为之纯善澄净而沉醉。雪,是纯洁的象征,它代表希望,代表吉祥。春雪———滋润了大地;冬雪———预兆了丰年。不同时节的雪也各不相同。黎明的雪,是最静谧的。黎明前的世界是宁静的,而黎明前的雪景也是最美丽的。黎明时的天幕如同一张无垠的大毯,铺满了整个天空。无数洁白晶莹的雪花如天使般幽然飘落人间,抬头仰望天空,顿时会感到所有的雪都朝你涌来,雪落在你脸上,凉丝丝的,轻柔柔的,有种清新的感觉。一个人坐在一帘雪雾的背后,听雪落的声音。飘坠的枯叶很快被积雪掩盖,如同一粒微尘瞬间消失,随同我的记忆,一起沉沦。

  俗话说,"瑞雪兆丰年"。这个话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并不是一句迷信的成语。寒冬大雪,可以冻死一部分越冬的害虫;融化了的水渗进土层深处,又能供应庄稼生长的需要。我相信这一场十分及时的大雪,一定会促进明年春季作物,尤其是小麦的丰收。

  我们在高兴之于,大雪也给我们带来了悲痛。在马路上,许许多多的汽车来来往往,不免会给司机带来不祥的预感。可能会造成车子打滑,严重的会造成事故。行人也得放慢脚步。大雪既给我们带来欢乐,也会给我们带来不便。

高一的作文15

  暮光消失了,天空黯淡下来,残缺的月,兀自反射着日光的余力。但也仅仅是那么一会儿,望舒也御着月车沉了下去,四周旋即是一片黑暗,裸露的山岩也一下子不真实起来。

  山上的风在这里完美地避开了一切阻障,蛮横地撞了过来,足以让人一个趔趄。彼时,山下的烟火也骤亮起来,只是尚不能蔓延到山的这边。

  那人站了起来,又忽然坐下。“反正来了,再坐会儿吧。”他自语着。回头瞥了一眼身后的灯火,轻轻地闭上了眼。他的眼前陡然浮现起许多事,不同的人依次从眼前掠过。他静静地思考着任由不同的情愫填充他的胸腔,其中最强烈的,他想了想,嗯,这应该就是悲伤了。已逝的生人,错失的情感,一次又一次的失败,生活的重击已然让他匍匐于地,他快站不起来了,但他又不想放弃,山下的深黑或许是一种解脱,只需轻轻一跃,但他不会这么傻,他知道,生活会有转机的。

  就这样不知坐了多久,那人的耳朵轻轻地动了动,有脚步声不轻不重,不疾不徐。

  但他并没睁开眼,直至脚步声在他身边停下,直至她开口,“你果然在这里。”他没开口,那一会儿,只有山里的风从他们之间呼啸而过,仿佛从深渊而来。他听着她开口:“回去吧。”他没动,他听着她坐下,他睁开眼循声望去,正撞上她的眼眸,他看见她的眼里有光,星星与灯火均在其间。

  他又把目光投向山岩下的那片漆黑,她也跟着看了过去,山下的黑仿佛黑洞一般。“当你凝视深渊时……”她突然说。“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他愣了愣,下意识地接下了后半句。可是,风又一下吹走了所有的音节,随着呼啸迅疾地流向远方。在黑暗的那一头,她叹了口气:“放下吧,不论是人还是事。”他沉默许久,转过头去看她,他没有看到她的眼睛,浓重的黑缓缓地流淌在两人之间——稠。“不!”他坚定地吐出了一个字符,抬起头,群星闪烁着点点的光芒,那是遥远的世界的光,走了无数光年的路,最后在这世界上的映射,微小;但对人而言,永恒。

  “不抛弃,不放弃,不论人还是事。”他徐徐说着,灯火一片一片地暗下去,只余零星几点,山上更黑了。良久,她轻轻地说:“好吧。”黑夜笼罩了下来,纯正的墨色将两人包裹其中,风不时划开一条缝隙,但黑夜又很快地弥合起来。终于,他站了起来,“走吧。”那一头没有回应,但他听到了她起步的声音。两人一前一后地向山下走去,像来时一样,脚步声,不轻不重,不疾不徐。

  山里的风渐渐微弱下来,冬季的星空俯瞰着这片土地,轻轻的闪耀着。午夜将临,山下的烟火已经熄灭,四周归于沉寂。

  身后,沥青般的黑夜又吞没了山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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