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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初一作文

时间:2022-08-16 16:17:07 初一 我要投稿

书初一作文(精选21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书初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书初一作文(精选21篇)

  书初一作文 篇1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的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炎夏日里一缕凉爽的清风;书,是那醇美的香茗,令人回味无穷;书,是那神圣的阶梯,引领人们攀登至高无上的宝座。我为书狂。

  记得有一次,我得到一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令我流连忘返。我非常好奇鲁滨逊是怎样一个人在孤岛上生存了数十年的。于是,我一头扎进书里。从早到晚,连妈妈三番五次叫我吃饭也没听见,这下子她生气了,威胁我,如果我不吃饭,就再也别看书。为了我的宝贝书,我只能暂时敷衍她一下,答应了她的要求。小不忍则乱大谋嘛!那就只有另寻他法了。啊!我脑袋里灵光一现:既然白天不能看就只有晚上了。于是,晚上我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继续在书中遨游,以至于在睡梦中还与鲁滨逊相会。

  我曾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也曾为了读书于过不少傻事,而令我至今难忘的是一次发生在我身上的“窃读事件”

  大概是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学习了课文《窃读记》,我在为文中故事吸引的同时,也被主人公的聪明深深折服。于是尚未明白事理的我也来了一次“窃读行动”。

  我跑到一家书店,瞅准了我最爱的《史前文明》随手一抽,捧着它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边看还一边啃着手指。看到关于恐龙灭绝原因的部分时,突然有一只大手揪住我的衣领,实实在在地吓了我一跳。待我抬头时,只看到一黑脸大汉,狠狠瞪着那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原来是店长。

  这“黑脸大汉”厉声斥责我:“你到底买不买书?不买就别扰人做生意!”我被这声音吓懵了,两腿发软,手也不停地颤抖,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儿。那店主大概是看我这个小女孩,快哭出来了,怕我吓跑他的顾客,便不耐烦地朝我摆摆手,继续招呼客人去了。我则继续如痴如醉地在书店度过了一整天,那些不愉快早早地被我抛在了“爪哇国”。

  书,你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老师!

  “书!”我大吼,“我决定为你而狂!”

  书初一作文 篇2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也是我们的伙伴。

  书有各种不同的样子。它总是以各种不同的样子出现在我们身边给我们带来快乐,助我们学习知识。生活中,我们也许不会太在意它,但它却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少了它,我们的生活会少几分快乐和趣味,少了它,我们知识的海洋会干涸,会枯竭。它是默默无闻的,却也是万分重要的。

  我爱书,我认为读书是天底下最愉快的一件事。我爱所有种类的书,童话、小说、历史性文章、散文还有文言文,来者不拒,任何种类的书都能够深深的吸引我,我经常看书看到深夜。一本书读上个十来遍也是常有的,但是因为看书姿势不正确,时间长了,我便戴上了眼镜,大概是给我的坏习惯一个教训吧。

  我读书读得很快,快得像啃书一样。所以妈妈经常教育我:“你要认真读书,不能走马观花。”所以我的书常常不能更新一次,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煎熬啊。

  我与书是很好的伙伴,每当我伤心、难过、寂寞的时候,总是它在我身旁陪伴着我,给我安慰,让我感到快乐。我的房间里全是书,满满当当的,书桌已经装不下了,所以只好堆在衣柜上、窗台上和床头。虽然看的时候方便吧,但是的确太乱了,我看见都犯难,所以这也是妈妈训我的比较经常的材料之一。

  我现在最喜欢的书是关于诗歌类的,我十分喜欢那种优美、文艺的诗句歌词,让人一读便觉得优雅,有内涵。一遇见诗歌,我就忍不住的大声念出来,这我也感到很奇怪,我平时不喜欢大声朗读,一贯的读书方式就是默读。也许,在大声朗读诗歌的时候,我就会感觉自己便是那个作者,不知道因为什么来了灵感,十分富有文艺气质的写作,诵读,一行行优美轻快的文字跃然于纸上。那种感觉肯定是很棒的吧。

  我爱书,我与书为伴!

  书初一作文 篇3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代的孔子到现代的鲁迅,从凿壁借光到刺股悬梁,人们读书手不释卷的例子数不胜数。今天我在《窃读记》这篇课文里也见到了一个读书孜孜不倦的小女孩。

  《窃读记》的主人公林海音,小时候因为没钱买书,天天到书店“窃读”。她常常读得连饭都忘了吃。在那里她还找到了“窃读”的滋味---快乐和恐惧(被老板发现的尴尬)。

  作者小时候因为没钱而到书店窃读,在那里一站都要好几个小时,当书店的灯光亮起她才肯回去。想一想,她对书有多么喜欢啊,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可对比一下我们这些20后的小朋友,没钱买书的人有几个?图书馆、学校的阅览室、甚至现在的书店都给我们提供了近乎免费的读书场地,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我们又有几个能做到林海音那样孜孜不倦的呢?坐下来读上半个小时就喊累的我们和站着窃书读的林海音又怎能相比呢?在网络游戏里面废寝忘食的小朋友比比皆是,张口“小强”闭口“雷人”的我们又从书籍里获取了多少宝贵的精神财富呢?

  书就是一首小船,它能承载着你尽情地遨游知识的海洋,让你感受兵马俑带来的震撼,让你感受夏洛带来的纯洁的友谊,让你在原始森林中探索无穷的奥秘,让你体验魔方大厦里奇幻美妙的神奇……

  书就是一扇大门,认真地开启它们,无穷无尽的财富就会扑面而来。当你为了一篇文章而才思枯竭的时候,去看看书吧,它们会让你峰回路转;当你为无所事事而烦恼苦闷的时候,去看看书吧,它们会在你精神的沙漠中洒下甘霖;它们记载着前人成功和失败的历史,它们传播着世界文明的繁荣和衰败,它们传承着人类智慧的结晶……

  做一个爱读书,爱读好书,爱认真读书的人吧,趁着我们年轻……

  书初一作文 篇4

  今年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鲁迅先生一生清贫,他最大的财产就是那些宝贝一样的书了。看懂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很深。我归纳一下,文中讲了四点:

  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他小的时候,被一本有趣的《山海经》迷住了,一得到这本书,他就“欣喜若狂”,赶紧看了起来。可见他求知欲多强啊!我想那时鲁迅大概跟我们现在差不多年纪吧。这些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课外书。这些书各具特色,有的人物活灵活现,有的情节曲折动人,有的语言十分生动,有的词汇特别丰富。看了其中的几本,我就把优美的词句抄在小本子上,还把文章的层次搞清楚了。我想,如果我在作文方面有进步,课外阅读实在是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他把自己的“压岁钱”攒起来买书,总是舍不得零花。我也攒过钱,本来准备买书看,但忍不住买东西吃了。我一定要改正这个缺点,像鲁迅那样,把钱攒起来买书看,增长自己的知识。

  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他手脏时从不乱翻书,书放得整整齐齐。在这一点上我做得如何呢?前几天,妈妈刚帮我把书桌收拾干净,我就把那些书弄得七零八落了。对照鲁迅爱书的故事,我真正认识到,爱读书是好的,但爱惜书也很重要。

  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许多书。“显然,抄书使他得益匪浅”。这一点我也是有较深刻的体会的。我非常喜欢玩,一有空就跑出去了,对抄书没有多大兴趣。有几次老师布置了“抄书”的作业,我虽然文章抄了,但什么也没记住。鲁迅先生读过的书能久记不忘,这与他爱抄书是密切相联的。我以后也要像鲁迅先生那样,多抄写,不仅将书抄在本子上,还要刻在心里。

  鲁迅先生爱读书、爱惜书、爱抄书,所以他知识渊博。书是鲁迅先生最宝贵的财产。今后,我一定要把鲁迅先生的“读书四爱”记在心中,做书的真正的主人。

  书初一作文 篇5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不管以后生活多么曲折坎坷,我都会用自信填满诗行。我提醒自己要坚强。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看了《百科全书》这套书后,如果到动物园参观或是在电视上看到某种动物,我总会详细地向家人介绍这种动物的名字、产地、珍稀程度以及它的生活习性等等。每当这时看见家人那肯定的目光、旁人赞扬的眼神时,我都会由衷地感到读书的好处,更坚定“我要多读书,才能多长见识”的信念。

  读书,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书教会了我怎样去爱别人,爱自己,它使我深深领悟到了:世界需要爱,人们需要爱。我体会到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也更应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虽然我是个小学生,现在我还不能干大事,但在学校里,我能做到助人为乐,遇到同学学习有困难,我会主动帮助她们解决难题。以前我常常会为一些小事而伤害朋友之间的友谊,我也常常会冒犯长辈,比如我想要读书,就硬是逼着妈妈买书,从来不知道妈妈的辛苦,自从我读过一些故事后,我就懂得尊敬长辈了,也很少跟朋友闹别扭了。

  读书,使我立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总理从小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愿。前辈已为我们铺平了道路,创造了幸福的生活,难道我们不应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吗?《可爱的祖国》那篇文章里,给我的感受最深的是:“当你长期远离祖国后归来时,一天早晨你从甲板上,远远望见的地平线上故国的青山时,你的血液就会在全身奔涌,你的心跳将会加快,你的心中充满柔情,你的眼里会含着泪花,或从心底里发出一种喊叫:‘啊!我终于回来了!”现在的我不是十分理解这句话,但我学会了爱自己的祖国——中国!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星,它不仅为我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还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懂得应该做一个怎样的人。最后,我想对同学们说:读书吧!书可以教给我们本领,可以纠正我们的错误,在书籍中,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原来是如此地美好!

  书初一作文 篇6

  书,是什么?它是一艘美丽的小船,载着我们去探索知识海洋的奥秘;它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带领我们走向广阔的世界,认识一个个好朋友。我喜欢读书,读书的人是幸运的,更是快乐的!

  小时候,我特别任性。记得那一天,我又哭又闹,无论爸爸妈妈怎么哄也无济于事。而我还变本加厉,闹得更厉害了。这时,姑姑来了,她给了我一本童话书,娓娓动听地讲起了书里的故事?我听得入了迷,恍如身临其境。过了好久,姑姑的声音戛然而止,我却仍在发呆,直到妈妈推了我一下,我才惊醒。从那以后,我被领进了书的世界,每回看到姑姑总要缠着她给我讲故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我可以自己读懂一些书,实在不明白的地方就连猜带问。每一次看书,我都一心一意地投入,在另一个浩瀚丰富的世界里畅游,“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有一次,我无意间从表姐的书架上翻到几本《意林·少年版》,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时爸爸找到了我,大概是看到我这样专注,担心太费眼睛,就千方百计地哄着我出去和小伙伴玩一会儿。我一边摇头,一边推开爸爸。见我这样,爸爸“恼羞成怒”地一把抢过我手中的书藏在身后。可当他再回头看我时,见我正拿着另一本目不转睛地看着,只好叹了口气,知难而退了。

  第二天,爸爸到邮局为了订阅了一整年的《意林·少年版》。从此,我与此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充实了我的生活,使我汲取了许多知识。《诚信菲利鼠》使我懂得了诚信的可贵;《考第一名不值得张扬》让我明白“谦虚谨慎好立身,学无止境方有成”的道理;《父爱,终会化蛹成蝶》中深沉的父爱更令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书,伴我走过一天天、一年年;书,给了我童年的乐趣和美好的享受,教我去思索人生,使我从幼稚走向成熟。感谢书带给我知识和快乐!我为书狂!

  书初一作文 篇7

  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书是一泓出现在沙漠里的泉水,使濒临绝境的人看到生活的希望;书是一首飘荡在夜空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

  在你孤苦无依的时候,只有书才会永远的陪伴着你;在你犯了错误,众叛亲离的时候,只有书才不会离开你,嫌弃你;在你遇到人生的坎坷之时,只有书才会无声的开导你,陪着你渡过这一段坎坷之路;在你的人生一片混乱时,只有书才会让你重新找到生活的希望和勇气;在你取得一点小成绩时,只有书才会让你懂得什么叫做虚心;在你失败之时,只有书才会让你懂得“失败是成功之母。”

  从小到大,我就在书的熏陶之下成长。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从《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当中认识了白雪公主,灰姑娘,当时我对她们可不是一般的痴迷啊!整天幻想着自己也是公主。在知道了《卖火柴的小女孩》之后,整天又为小女孩感到伤心,想给她送去衣服和食物。

  在我稍微大一点之后,又迷上了漫画,其中最喜欢的就是《》了。那个时候,看到漂亮的盒子就缠着妈妈买给我。整天围在一堆盒子边,希望从里面蹦出一个神奇的魔仙小蓝来陪我玩。

  在我四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著名作家杨红樱的作品,尤其是里面的《笑猫日记》和《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是笑猫的自述,描述了一只听得懂人话的猫从宠物变成一个有妻有子的名猫。总共十九本书,都写得形象生动,让人仿佛身临其境。而《淘气包马小跳》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可爱、淘气的小男孩,性格开朗,刚生下来就会“跳”,而成为众人的焦点。我很想认识他,和他成为好朋友。

  现在,我还喜欢看许多武侠小说,它们的主人公带给了我正能量,给了我勇气。最重要的当然还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了。吴承恩笔下的孙悟空,目标坚定,勇敢执着,活泼可爱,让人喜爱不已。还有其余的三大名著:《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也很令人喜爱呢!

  这就是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书给予了我们快乐和很多终生受益的道理,我们要珍惜它。

  书初一作文 篇8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上六年级的时候,我几乎是与书寸步不离。下课了,我就翻开书乐阅一番;午休的时候去偷偷的瞄上几页;晚饭前看书竟然忘了吃饭-。-!有时候连上个厕所也要带书去,直到脚都蹲麻了才肯“放弃”。记得有一次,我去书店买书,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了一本《中小学生作文精选》我笑眯眯的向它走去,猛地把他给抽下来,生怕别人把它给抢走了。于是我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一会为小作者的烦心事而苦恼;一会儿为小作者优美的语言而陶醉;又被小作者的搞笑语言弄得哈哈大笑。自己完全沉浸在了作文的世界。我看着看着居然忘了上学,我猛地抬起头,提起书包就向学校奔去。

  老师在有声有色的讲课,没有一个学生开小差。就在这安静的气氛没有维持几秒钟的时候,却被我的一声“报告”惊得山摇地动!同学们用犀利的眼神看着我,老师推了推眼镜,就问我:“怎么回事啊,这么晚才到学校?”我不好意思的解释了一番。老师笑了笑说:“快进去吧就差你了”一上午我在学校里痛苦的煎熬着好不容易的熬到了放学,就第一个冲出了教室,飞奔至书店“老老。老板,这本。书多少钱?”我气喘吁吁的说道。老板看了看却淡定的说:“30”我晕“坑了爹那?”我小声的嘀咕着。于是我把口袋翻了个干净一个子也没漏下,我左掏右掏终于蹦出一个五角的硬币,一共是二十五块五毛钱,我向老板讨价还价,他说什么也不卖给我那本书。我只好央央的走了。

  回到家我就死皮赖脸的缠着妈妈给我买书。妈妈她斗不过我就只好买回来了。回到家我二话没说就把自己关到房间里,为了不受外界的干扰,我聪明的把自己反锁到了屋里。妈妈叫我吃饭我就当没听见还继续看书,一直看到自己有些困了才知道现在已经有一点多了。我惊讶的叫道:“糟了都一点多了,快睡觉吧,明天我可不想带两个熊猫眼去上课,要知道明天还有那么多的同学看着呢。”

  书初一作文 篇9

  书,寄托着人类热切的希望;书,蕴含着人类丰富的感悟。在书的海洋里,我可以自由地飞翔,尽情地沉醉。在记忆的阁楼中珍藏着我与书的一件事。

  那时我上小学二年级,赤日炎炎的暑假,我兴高采烈地随着母亲去大街上逛街。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母亲攥紧了我的小手,生怕我被人潮冲走。

  那时我是个爱书的孩子,字也识得不少。路过一家书店,我便兴奋地大叫:“妈妈,有书店,我们进去啊!”谁知母亲却说:“书店学校那儿也有,干什么在大街上买呀!”我不满地撅起小嘴。

  母亲在前方的一家商场前止步。她相中了一件羊毛衫,在摩挲与计价中,她不由松开了我的手。年幼的我居然趁她不注意又溜到街上,也不知是哪儿来的勇气,竟返回到刚才路过的那家书店。

  走进那间弥漫着墨香的售书大厅,看见一本本书整齐地排放在架子上,我欣喜极了。于是往书堆里一扎就再也不肯抬头。

  这些书真是太好了!时至今日我仍清晰地记得自己那时由衷的感叹和看过的几本书。《中外科学家小传》使我惊异于科学家们神奇的发现和顽强的精神:《上下五千年》又令我了解了祖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文明。那一次,我初识了爱因斯坦,至令他仍是我最崇拜,立志赶超的对象。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书店职员突然发现了偏居一隅的我,就门口大喊:“这儿有一个穿黄色衣服的小孩!”我抬头惶惑地看着她,就见母亲立刻奔过来,紧紧把我搂在怀里。“你吓死我了!小宝贝是妈妈不好,不让你看书……可找到你了……”接着母亲眼睛湿润了。

  从那以后,母亲再未反对我去书店读书。翻过这一页页故事,我与书交朋友的日子才刚刚开始。愿书籍伴我一生,我愿与书永不分离……

  书初一作文 篇10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小时候,我并不喜欢读书,直到那次,彻底改变了我对书的态度。

  那一天,妈妈带我到一位阿姨家串门儿。妈妈和阿姨聊天,阿姨让我找她女儿去玩。我到了她的书房门口,一开门映入眼帘的便是满屋的书。到现在,我也能想到当时我的表情,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满脸惊讶的样子。因为我从小到大,从未见过这么多的书。进去之后,我走到书架前,拿起一本《安徒生童话》,我随手翻了翻,便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为书中丑小鸭的经历而感到同情;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遭遇而感到悲哀;为士兵的打火匣而感到神秘……妈妈要回家了,我还让妈妈多和阿姨聊会儿天,直到天很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临走,朋友还借给我几本书,让我拿回去去看。没过几天,我便把书看完了。

  从此以后,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我与她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时间一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一刻也离不开她。

  那一天,妈妈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做好饭后妈妈叫我吃饭:“乖女儿,饭做好了,快来吃饭吧,一会儿再看书。”“好,我再看5分钟。”我说。可是,不知妈妈等了多少个5分钟,我还是没有出来吃饭。妈妈便生气了,她说:“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我辛辛苦苦为你做了一大桌子你喜欢的菜,可你呢,却只顾看书!”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今天是我生日,为了书我竟然都忘了我的生日。我想我此生与书的缘分结定了。

  是啊,这就是书,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书在一起,书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这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缘分。

  书初一作文 篇11

  在我的生命的海滩上徜徉,拾起一枚枚奇异的贝壳,用花丝线串成一段美好的回忆,然而,有一颗迷人的贝壳在我的脑海中闪烁着动人的色彩,使我想起了那次有趣的我校举行一年一度的跳蚤书市。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给予人的不仅是丰富的知识,还陶冶了人们的情操。每个人都需要看书,我们小学生更应该广泛的阅读。于是随着活动课上课铃的打响,“跳蚤书市”也拉开了帷幕。我们排着队伍来到了校园广场,发现广场上已经是人山人海,“我用这本书和你换好不好”,“我先到的,我要和她换书”等等的声音充斥着整个校园,似乎隔着三条街也能听得到。瞧,有的人捧着自己的书,走來走去,找人和自己换书;有的人和其他同学组成了一个摊位,把各自的书放在一起,供别人交换或者购买,有的摊位还别出心裁的贴了一个小招牌来吸引顾客看到这个热闹的情景,抑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开始行动去了。

  有的人直接去拉顾客,把顾客说动了,再到他们的摊位上购书。还有的干脆抱着书到处吆喝。这吆喝的形式是讲了,不过吆喝的方法你肯定不知道。有人利用顾客爱抽奖的心理,做了一个抽奖箱来让大家抽。有人用物品来笼络人心,买一本书送一根笔或一根笔芯。还有人连最老土的办法都用上了。就是把顾客先夸一番,再乘机让他买书。

  不知不觉间,“跳蚤书市”即将结束,望着那些生龙活虎的学弟学妹,我深有感触:我校举办这次“跳蚤书市”活动,是多么有意义呀,它既增加了同学们的交流,又培养了同学们推销的技巧,同时增强了同学们对书的热爱。我希望他们能保护好这次“跳蚤书市”带回的图书,让书的价值充分体现。

  书初一作文 篇12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我认为,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就是一个不开口的朋友。我们可以从它们中吸取许多“精华”。今天,我来讲讲我和这些朋友有着怎样的关系吧!

  我最喜欢那些“历史朋友”了,从春秋到三国我都了如指掌。别人一聊到历史,我就会不知不觉地渗和进来。有人说:“刘备的弟弟是谁啊?”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关羽和张飞。”要是有人再问我:“刘备成立了什么国?儿子是谁?”我直接脱口而出,“刘备成立了蜀国,儿子叫刘禅,人称阿斗。你看,我历史了解得很多吧!”

  作文书里的知识更是深奥,像什么开门见山法啦……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知识,我都不懂,直到有一天,我明白了“开门见山法”指的是写作文的开头就要直奔主题。其它的我还是不懂,看来,我还是要多下一番功夫。

  说起《唐诗三百首》,最著名的就是李白的《静夜思》。别问我连幼儿园的小孩都会背的诗,怎么会著名呢?其实非也,这首诗里包含了李白浓浓的思念家乡的感情。所以很多人背得滚瓜烂熟、一字不漏。但非常多的人都只会死记硬背,意思不知道,就不好了!

  不止《唐诗三百首》,我喜欢的诗句多不胜数。例如:曹植《白马篇》中的“白马饰金羁,联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李白《将进酒》中的“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都是我喜爱的诗句。

  书,让我获得更多知识,变得理加聪明。书,让我的眼界理加开阔,变得更加优秀。博学多才的我已经开跑了,你能追上我吗?

  书初一作文 篇13

  书在一定时候是我最大的慰藉,那饱含哲理性的语句,总能引导我回归正途,前人的丰功伟绩,我坦然置之,他人的艰苦命运,我视为珍宝。从中涌现出无数前人的宝贵经验。

  身体残病仍愤然拼搏,这是凯勒告诉我的。身处一个人的村庄,仍要知反省,这是刘亮程告诉我的。眼下时运不济,无处言痛,只能寄情于短篇诗歌,这是冰心告诉我的。很容易便获得这么多前人的经验是不是太过于虚假?的确,真是如此,那隐藏在枕边的书。我告诉你,你只是我闲暇无聊时的读物,并非是我心中真正的感悟,那灯前一刻的哲理便是黑暗后的虚无,无论那哲理的深刻印脑,都一梦如顾。没有神奇而又苦难的人生,这书对我便是废物,无用的废物。

  长着的经验依旧,枕边书还在。无论我对它如何,它依旧如故。纵使我平淡无奇还是心比天高,比海阔,它不曾离弃。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感慨人事万千,命运不定,若一切可以再来一遍,我选择重新开始,依旧是那枕边书,书中意,意中人,人间事。不尽的历史长河,永远消逝着我的青春岁月,太多的豪言壮志,只会变成年老时的无力后悔,太多的精疲力竭不堪忍受,什么都在时间的冲刷下,一无所有。枕边书,你说,这是你曾经看到的过去,那曾经的初见——感悟——狂妄——秋画扇,无奈时间的强大,人生的苦短。

  至此前人经验已尽,只剩下我这个来着的徘徊,想必我应该算是“初见”吧!静静的枕边书躺在枕边,不时的翻阅,总能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悟,感悟着时间,感慨着人生,感慨着年少轻狂,感慨着年少无知……终归一句,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哪怕狂妄过后悔过,白了头,还是不枉此生,这便是红尘依旧。

  书初一作文 篇14

  “书大夫”是我给庄玉环起的雅号。为什么说她是“书大夫”呢?这是因为她进学爱护书。

  记得有一次,我到她家去玩,只见她急匆匆地在找东西。我就问:“玉环,你在找什么呢 ?”她一边拿东西一边说:“哦,我在找胶水、剪刀和透明胶带呢。”我好奇地问:“你找这些东西干什么嘛!”她说:“我的书破了,我得把它修补修补啊!”

  过了一会儿,她拿来了剪刀、胶水等一些东西。然后,又拿来了一本书。这本书很多地方都坏了。她细心地修补着书。一会儿,书修补好了——干净、整洁。这时,我心想:玉环可真是个大夫啊!

  记得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发生的。这件事使我更深刻地知道,玉环是那样地爱护书,也使我意识到,我也要爱护书,像爱护生命一样来爱护书。

  那天中午,我正在吃午饭,只见玉环从我身边跑来跑去,借了剪刀等几样东西,这时,我想:玉环又要给书“治病”了。于是,我起下位子,来到了她的位子前,对她说:“玉环,又要修补书啊!”她说:“这是我损给我们班图书角的,没想到会被弄成这样。”说完,她叹了口气。不过,过了一会,她又笑着说:“这说明,同学们爱看书啊!”

  过了一会儿,我随手拿起《格林童话》五书,刚一翻,就掉下来两页,而且封面也掉了下来。我大声喊道:“书都破成这样子,叫人怎么看啊?”她走过来,说:“看你说的,书越破,说明看的人越多,我把它修补好,你再看吧。”没过多久,她就把这本书弄好。我在心里不由地赞叹着。我想我也应该当个义务的“书大夫”了。

  书初一作文 篇15

  《雾都孤儿》讲的是发生在一个小男孩奥利弗身上的激动人心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刚出生不久后,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后来,他被送进了棺材铺里做学徒,受尽了屈辱,最后终于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布朗洛先生,这位好心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被深深地震撼了,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着他走过一个个难关而不被困难击倒呢?他那副瘦小的身体中,究竟蕴藏着怎样坚强的意志呢?

  奥利弗被拉进贼窝,最后终于逃出的那一章最令我感动。奥利弗为了离开棺材铺,竟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就在此时,费金——一个扒手,对他伸出了援手,把奥利弗引入了贼窝。扒手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个扒手,和他们一起“工作”,可是奥利弗在发现他们是扒手时,不想与他们为伍,冒着生命危险逃了出去。当我看到这里时,一种敬佩的情感油然而生,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出的决定啊,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为了不做扒手,宁愿失去一个落脚之地,继续过着四处漂泊的艰苦生活。

  与奥利弗的生活水平相比较,我们比他幸福得多,但我们还是不知足,常常抱怨不公。在生活的道路上,一遇到小困难,就轻易放弃,缺乏意志力。在奥利弗那个时代,孩子们向往美好生活,渴望去学习。而这些就摆在我们眼前,我们为何不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呢?

  《雾都孤儿》教会我珍惜和感恩!珍惜现在生活中的每一刻,满足,感恩于我们现在的生活和给予我们美好生活的人。

  书初一作文 篇1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知识大门的钥匙。我喜欢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是一种享受。

  在午后,在窗前,喝一口茶,看一会儿书,是多么惬意的享受呀!我喜欢翻开书卷的墨香味,还有那美丽的方块字。每一个字就像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它们在书卷中嬉戏,组成各种不同的话语,让我有时欢喜,有时忧;有时快乐,有时愁。我每天都要来照料它们,希望它们能带给我更多惊喜。如果有一天小精灵们远走他乡了,我呢?我会伤心,会难过,因为我离不开它们,更离不开由它们组成的一篇篇文章。我会去寻找它们,无论天涯海角,无论路途有多么遥远,我都要找到它们。我离不开它们,有他们我的生活就会有情趣,就不会枯燥无味。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文学,童话,科普,科幻……我都喜欢。我最爱看朱自清的散文,《荷塘月色》、《春》、《匆匆》……他用优美的笔调打动了我。看他的散文有真实感,有梦幻美,不像是在看书,倒像是一个老人在诉说,我静静的聆听,深深的.陶醉……

  我喜欢看书,其中最直接的理由是它在学习中帮了我很大的忙:认识新的字词,需要字典爷爷帮忙;倾诉心事、完成写作,需要文学阿姨指导;遇到难题,攻克关卡,需要科普大叔的引航。因为有书,我的成绩总是遥遥领先;因为有书,我总是信心满满。

  我天生喜欢吃水果,便喜欢把书和水果联系在一起。书是苹果,要把果肉充分吸收;书是西瓜,要把瓜子去掉才美味;书是菠萝,要经过盐水浸泡才可口。书要经过仔细研究之后才易懂。

  有书真好!书啊,请不要离我远去,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和我做朋友。有书真好,真的很好!

  书初一作文 篇17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的果实。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书初一作文 篇18

  我小时候,天性好动。从一年级就爱上足球,这种无拘无束地奔跑,完全跟安安静静看书搭不上边。可自从我读了《三国演义》,书就成了我心中最牵挂的一部分。

  还记得那是二年级的寒假,跟爸爸从机场回来,一下子就盯住了那套自己小时候读了又读的《三国演义》。这是一种小连环画,一张纸上面是画,下面是文字,每一章为一本,每一本虽然只有手掌般大,可内容却无比丰富。我随意地翻翻,漫不经心地读下去,可才看了一两本,这丰富有趣的故事,就把握深深地吸引住了。首先当然是这栩栩如生的画面了,看,这位文官,一手持公文,一手按宝剑,一副神态自若的样子!瞧,这位大将,身披铠甲,右手粘弓,左手搭箭,好像只要稍一松手,箭就会离弦而出,敌人应身倒地。一看就知道是久经沙场、重任在身的将领。其次就是生动形象的文字描写了,这使我了解了这个尔虞我诈的时代,我了解了乱世枭雄曹操,认识了善良勇敢的刘备,见识了英勇无敌的赵云。

  有时,我读到精彩的部分,自己也忍不住舞动了起来,我将自己想象为一员大将,挥舞着大刀,冲锋陷阵,勇敢地和敌人厮杀。我斩了一个,又来了一个,我挑死了一个,还有一个……就这样,我一玩就是没完没了,直到妈妈发现我又在床上蹦蹦跳时,我才醒悟过来。有时,看着书,我联想着我建立了自己的军队,要不跟很蠢很弱的敌人对峙,敌军当然被我军打得落花流水、稀里哗啦,我军旗开得胜、班师回朝,很是威武,这些现在看起来很可笑的行为,恰恰是对读第一本书乐此不疲的。

  就这样,这本书为一个孩子打开了书国之门,又创造了一个在书的王国中遨游的生灵。

  书初一作文 篇19

  有时候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读书,我也说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记得我第一次见书的时候,那时候还很小,可我却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客人”。每次看到爸爸像爱护掌上明珠一样照顾书。我很奇怪,究竟是何方神圣,竟可以让一向凶巴巴的爸爸对它鞠躬弯腰。于是我便爬上书桌,看到花花绿绿的书,我起了馋劲。拿起一本塞到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爸爸一看,急了,连忙把书抢了回去。我眼看到手的“美食”被抢走了,马上哇哇大哭。爸爸只好把书“物归原主”,看着我这个傻样无奈地拍着我的肩膀:“这个傻女儿啊,长大一定是个书呆子。”而我呢,拿着“战利品”在一旁傻笑。

  我记得我第一次读的小说是《青铜葵花》,它是我告别儿童读物的开始。书中的青铜和葵花虽然不是兄妹但胜似兄妹。他们很贫穷,却也很乐观。就算再苦的日子里他们也能找到快乐,永远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实让人羡慕。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也许是这点吸引了我,让我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阅读。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从开始的一本本图画册到现在的名著、小说。每当我看书的时候,我就会跟着主人公走进书中的世界。体会主人公的心理想法,感情变化,通过主人公的动作来猜测他下一步会怎么做。每当主人公冒险成功时,我总会为他欢呼,好像我就是站在他旁边,看着他完成这冒险的人。每当遇到好词好句,我就会停下来,细细品味,把它深深地记进脑子里。久而久之,我的作文水平便“芝麻开花——节节高”

  高尔基说过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一本本书的累积,才换来了今天的我。

  书初一作文 篇20

  天渐渐的暗了下来,像一块被墨水渲染过的中国画,大胡子渗出眨眼的星星。

  妈妈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盆红烧肉,热气腾腾,浓浓的汤水快要溢出盆子了,香味早已飘到了大胡子的嘴里,口水如瀑布一样向下流,香味直往爸爸的鼻孔里钻。大胡子目不转睛地盯住不放,忍不住用手去抓。妈妈一拍爸爸的手,向书房努努嘴。示意大胡子叫儿子吃饭,爸爸心领神会,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儿子,吃饭了!”爸爸轻声的说。没有反应。“儿子,吃饭了!”爸爸声音高了八度,还是毫无反应。他推门而入,发现儿子正在看书呢!儿子的眼睛时而亮亮的,时而黯然神伤,时而高高兴兴,时而垂头沮丧。书仿佛把他和整个世界隔离了起来。直到大胡子拎着他的耳朵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大胡子爸爸好奇的俯下头去,想了解一下书究竟是什么魅力,让儿子如此着迷。

  于是,儿子来到餐桌上,大胡子却迟迟未到。一分钟、二分钟、三分钟… … 妈妈实在等不下去了,顿时拉下脸来,收起笑容,皱起眉头,用命令的口吻对儿子说:“叫大胡子出来吃饭!快点!”

  儿子极不情愿站起身,嘟的嘴巴都可以挂油瓶了!一肚子气的他,走到门口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原来他看到大胡子爸爸趴在地上,身上的肉铺满了地板,像一座小山,正津津有味地翻看着书呢。他的脚下还不时的交替着,似乎在打着节拍,真是享受读书带来的乐趣啊!

  看到这儿,儿子也乐了。大胡子转过身子,父子俩眼神快乐的碰了一下。“呵呵,呵呵”的笑声在父子俩的嘴角荡漾开来……

  书初一作文 篇21

  书,是我家最常见的物品。茶几上、沙发上、书桌上,甚至是餐桌上,处处都是书。你想啊,当你累了一整天,刚回到家,随手翻开任何地方的任何一本书,是不是觉得今天过得很充实呢?

  从小时爸妈念的童话故事,到现在自己翻阅的文学故事经典。喜欢书,必然是我能坚持读书,每天读书的原因。

  还记得一年级时,刚学会拼音,便兴奋地翻开新买来的《格林童话》,开始阅读。缓慢的速度,让我吃不消,把一个个又小又黑的小虫拼在一起读,那种感觉既无聊,又没趣。没过多久,我便放弃了,不耐烦地将书丢到一边,跑去看电视了。那时候,我觉得电视,比书好,不需动嘴,只需聆听。

  而现在,却截然不同。不论走到哪里,书总是离不开手,闲暇之余,就时不时地翻开看看,再勾勾画画,一时觉得,书,还能这样有趣。

  提到我喜欢书,就不得不提到我喜欢的书。由于从小受爸爸妈妈的熏陶,自然对书的选择,也像选择食材一样挑剔。我喜欢书,不仅要是好书,还要“色”、“香”、“味”俱全。

  首先,封面要好看,我不喜欢花花绿绿,而是喜欢颜色浅浅的,有一种淡雅的韵致。然后,内容要好,能让我跟着书一起哭、一起笑,自然最好。最后,有了前面两点,“香”自然就有了——或古朴或沁人,或清新淡雅或浓厚如墨。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有时遇到数学上的难题,自然想到“坚持,就是胜利”;有时遭受挫折,正感到气馁时,又会想到“失败,乃成功之母”;当写字不好时,便想到怀素再三练字,才写成一手好字……

  自古以来,满腹经纶便为知识。书的香味,沁人心脾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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