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通用】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
今天,我们四(三)班非常幸福,因为校长妈妈要带我们去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首先,我们到了湘绣馆,湘绣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里面展示的绣图非常漂亮、逼真。走进展厅映入眼帘的是毛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绣图,图像人物非常立体、形神兼备。讲解员说:“这一幅绣图,绣娘们用了三年时间才完成,千针万线需要绣娘们有精湛的手艺。在湘绣馆我还看到了一幅一面绣着一头凶猛老虎,一面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鸡的双面绣,在一层薄薄的'纱布上可以绣出两面不同的图案,湘绣真的是太神奇了。接着,讲解员又带我们参观了泥书馆,一位老奶奶用石灰和水,用勺子当笔,非常有耐心的把字写在磁板中,写一个字需要一分钟左右。后来,我们又去了皮影戏馆,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皮影戏,非常好奇,我还玩了皮影戏呢!皮影人做工非常精致,色彩缤纷,用几根小小的木棒就可以牵着“他们”走路、跳舞等,真是太好玩了。除此之外,我们还参观了各种各样的文化馆,如:剪纸、竹编、非洲馆……
这次参观让我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感谢校长妈妈带我们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希望我们班下次还可以去更多的地方学习参观。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非常丰富,是指从非物质存在的时代传承下来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多指文化或一种手工制作的方法。我们学校最近在举办一个“非遗留”活动!
周五下午,学校举办了盛大的“非遗进校园”活动;首先我们来到健行大厅看《麒麟舞》《龙拳》《木鱼歌》。传承者兼祖父“木鱼歌”的'表演者唱的是粤语。我能听懂,但是节奏太快,有些人听不清楚。
看完表演,我们回到班里,大家跟着非基因遗传者去做七夕贡案的贡花。我们美术社去了美术室,来到教室看到很多人来了,就赶紧找了个座位。今天的课不是唐先生或吴先生教的,而是一个她不认识的老师教的。她想教我们,画的内容很奇怪,叫“我想画一只龙拳”。每个人的画纸上都有一张板画。我根据板图画的,加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背景。画完后老师让我们用自己的画合影,然后让我们放学。
我收拾好书包后,立即赶到学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体验活动去买东西。我用20块钱从我妈那里买了所有的食物,因为我的胃只是饿了,我是一个无法抗拒美食的零食。哦,嘻嘻...我边吃边走在回家的路上,却给哥哥和爸爸妈妈留了一份。
真的很喜欢学校举办的“非遗”活动!它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了解了很多东莞的特色文化,也让我尝到了美食。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3
从胡同口绕进去,七拐八弯地在一个迷宫里乱逛,快要无心寻找之际,领头的断然一喝:“到了。”
从远处飘来一阵腻人的油味,随后在一阵黄烟中瞥见了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大叔,在河边经营着一个摊位,摊位前冷冷清清,领头的大哥说:“诺,好了。”
我们是来找民俗遗产的。半信半疑,踌躇地向前,大叔早已注意到我们,喊道:“来点灯盏不?“队伍中的“李同志”已赶作业大半个下午,肚子早已缴械投降,眼见什么都想吃,一闻油味,一闻此言,断然翻出一张大钞,决心买不计其数的食物而大快朵颐。
大叔边翻面胚边与我们唠嗑:他家三代都是做这行的,做了大概六十多年,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卖灯盏糕,见识了一块地方的变迁,生意越来差,人来人往,这块地方差不多都被人给遗忘了。人们建了许多大地方以供吃喝,而这块老城的小吃无人问津,好多人被迫去放下老祖宗的行业去干活以谋生计。十几年下来,只有寥寥几家还在苦撑,基本上都在亏本,为的只是自己的记忆中的'执着的老本行能延续下去。
又说到生活:没有钱开店,只能在路边摆摊,被城管罚了钱,又没收了东西,多弄了几次,就被迫学聪明了,买了辆二手车,以防万一。
然后,是沉默。
许久,大叔把大量的灯盏糕煎好之后,就在那默的抽着烟,看着我们,眼里流露出了悲伤,感慨道:时代变了啊。“
无言。
我们在旁边等公交,“李同志”又咬了一口灯盏糕,随即放下,说:“刚开始还挺好吃的,黄皮焦酥,可惜几口后太油,就没啥胃口吃了。“
没胃口吃了?是啊,没胃口吃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4
听妈妈说,她工作的乡镇有一项很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刺无骨花灯。今天我和几个好友带着好奇心又来到了皤滩,妈妈把我们带到了制作无骨花灯的工作室。
一进门我们就看到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只见她亲切地和我们一一打招呼,还作了自我介绍,她说她叫王汝兰,是仙居无骨花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人中年纪最大的,今年已经83岁了。
王奶奶递给我们六张纸,上面都刻着同样的`图案,王奶奶告诉我们要用针把图案的轮廓都戳出来,这样灯亮起来就会显得更好看。就这样我们一边戳一边听王奶奶讲花灯的历史故事,王奶奶说:仙居皤滩花灯源起唐朝,据当地宗祠堂谱记载,明朝万历年间,皤滩民间就有盛大的闹花灯活动,当时人们把花灯称为唐灯,也有人称它为神灯。民间制作花灯的工艺也比较复杂,要经过绘图、烫纸、凿花、刺绣等十道主要工序。 听了王奶奶的话我兴趣大大提升。
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漫长过程,我们终于把花灯装好了,我揉了揉酸痛的手腕,看看自己的成果——美美的针刺花灯,心里还是很自豪的,虽然比不上王奶奶的手艺,可是我觉得自己做的花灯是最美的。
怎么样?想不想也来皤滩试一试制作传统的针刺无骨花灯呢?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5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星期三下午,阳光明媚,我们全班同学兴致勃勃的来到非遗文化中心,来欣赏各式各样的国遗风采。
穿过长长的走廊,走上楼梯,我们来到了非遗文化中心。一进门,同学们就四散开去,我朝四周望了望,忽地有个东西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原来是一座黄杨木雕。
我急忙跑去看,只见这个作品边上写着:“苏武牧羊”四个大字。我便细细观察起来,只见苏武手中执着节龙杖,丰富着它宽大的衣袖,他的眼睛正望着天上飞过的雁群,苏武的脚下,有三只小羊,它们形态各异,一直在低着头,似乎在寻找草吃;一直抬着头,望着苏武,好像在问:“主人,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呢?”,还有一只小羊,正凝视着远方,似乎是在思念它的亲友们。看着看着,我不禁浮现出当时的情景来,隆冬时节,凛冽的寒风一刻也不曾停歇,茫茫北海上,人迹罕至,唯一和苏武做伴的便是那根代表汉朝的`使节棒和一小群羊。
我转过身,发现了一个“大家伙”,走进一看,原来是一条首饰龙,有好几层楼阁,每个平台都演绎着不同的故事,看!那是三气周瑜,农妇织布……个个栩栩如生,犹如一幅幅活生生的民间生活图。
今天的参观快要结束了,我看着这些作品,不禁感叹道:“我一定要保护好家乡这些宝贵遗产,让他们经久不衰,永远传承下去。”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6
9月15日的上午,我们身穿校服,头戴红帽子去参加学校组织的“非遗的传承,有你,也有我”的活动。在学校三位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兴高采烈地来到了叶店祠堂,和六位非遗传承老师一起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婺文化。
这次活动分为六个项目,有书法、布艺、剪纸、版画、漆画和竹碳泥。我们其中的10位小朋友跟着倪老师学习漆画,每个人手里拿着一块画板,每2个人共用一个调色盘,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开始了画漆画。先用红和蓝调成淡紫色,用来勾画花的轮廓;再用红和白调成淡粉色,用来画花苞;接下来用黄和蓝调成绿色,用来画叶子;最后用黄色画花蕊;一朵栩栩如生的花就完成了。
这次学习各种婺文化的同学们都很兴致勃勃地听老师们讲课,也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完成了自己的作品。看着自己的成果,大家都咧开嘴笑了。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们学到了许多书上没有的知识,了解了婺文化的丰富多彩,我们要学习更多的婺文化,也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和学习婺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7
今天下午,我们神神秘秘地来到多功能厅,不知是有什么事。
大屏幕上用艺术字写着几个字:花鼓戏,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猜到,今天肯定会演花鼓戏。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主持人有点害羞地上了台,说:“好,欢迎我们现场的领导嘉宾,还有我们的小朋友们!我们今天要来,无疑是要给大家介绍了解花鼓戏。”视频开始播放了,同时,演员也在台下换好衣服,涂好口红,扎好辫子……
10多分钟后,表演就开始了,先出来的是一位身着红色貂皮大衣,拿着红色的孔雀扇子,扎着一个辫子的女演员;后面紧随其后的是一位身着绿色官服,拿着褐色手杖,戴着灰色帽子的'男演员。女演员走路时,做着兰花指,走着十字步,逗得我们哈哈大笑;男演员则横着手杖,伸着两根指头摆了个看似亮掌又不像亮掌的动作。我猜,他们是一对夫妇,正一起要回去吃饭呢!
我觉得最精彩的就是这些啦,以后表演花鼓戏要到我们学校来就好!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8
10月2日我们一起去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玩。
到了那里我才发现要收门票。而且买门票的人一列一列的。真没想到竟然一张门票十元还有这么多人来买。但是,老人和小孩可以免费哦!我、外婆和两个妹妹先进去了。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人,第二眼还是人……我们找到了一块空旷的地方,便和妹妹们玩了起来。二妹﹙第二个妹妹﹚到处乱跑,害得我们也跟着到处跑。……我看见有人在地上打滚。我也学着打滚。我刚一躺下,就被草刺得满地打滚……我们来到一片石地上玩。突然,我发现了三条龙舟。我第一个跳进龙舟。不小心把膝盖撞伤了,不过有一点点疼。可我不怕,最终我练出了“轻功水上漂”着功夫。……
我们吃了美食、尝了小吃、拍了合影照、……但我最喜欢的是买手工制品的那条街。那里有琳琅满目的'商品。我的眼睛已经不够用了。我希望有无数只眼睛往每个商品上仔仔细细地看一下,为了挑选我最喜欢的商品。最后舅妈送了我一把价值三十五元的弩。我特别开心。似乎比得了无数金银财宝更加开心和高兴。我对它爱不释手,生怕把它弄脏了或掉了。一直抱得紧紧,谁也不能摸。……
啊,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收获可不少呀!你想去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9
灯笼,大家一定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但是自己制作灯笼实属幸运,10月25日上午,我们就来到了位于宝昌东南方向的雪军灯笼厂,在这里进行了参观采访,并且亲自动手制作了灯笼。
灯笼是中国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一千八百多年的悠久历史,早些年间的灯笼都是用纸做的,而且里面装的是蜡烛,而现在随着技术的不断提高,使用了各种材料,里面放的是电子蜡烛。
灯笼厂的白经理是灯笼制作的第四代传人,她带我们到了展厅,这里有很多灯笼,非常漂亮,大的、小的、各种形状的、各种颜色的有200多种,每一种都很别致,还收藏了西汉时期的纸灯笼,看的我眼花缭乱。白经理告诉我们这里所有的灯笼都是纯手工编织并且非常复杂,足足有40多道工序,需要很多工人配合完成,这里的布也是他们自己染的,只用五种颜色配色,但是颜色却非常的丰富,这些灯笼大多都是复古风格,展现出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用于电影拍摄,销量供不应求,销售到国外好多个国家,在全国只有宝昌一个加工车间,在北京设有销售点,说到这里我心里还不由得有点小激动,身在宝昌也是很幸运的呀!
回到制作灯笼的.车间,白经理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制作灯笼的材料,灯笼架、八块彩绸,画笔和胶水,我和我的伙伴把画布交叉的搭配了一下,这样显得好看,我们仔细听着白经理给我们展示制作灯笼的过程,然后我们就开始自己动手制作,看着挺简单制作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一点一点地按照白经理教的先把胶水抹好,然后再把布放到合适的位置,从中间一点一点地往两边按压,就这样一片布就沾好了,用同样的手法我终于沾到了最后一片,由于没有了空隙,我只能把手伸进里面去按压,手上沾了很多胶水,看着我做好的灯笼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决定要把自己的作品带回家。
白经理帮我们安好了灯芯和举灯笼的挑棍,整个灯笼变得更加的漂亮了,老师还给我们美美的拍了一张照片,我非常高兴能参加这次采访,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0
从古至今,物质文化遗产一向是人们的宠儿。它们可摸,可触,精美的做工,别致的外形,给人触觉上极大的满足。相比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欢迎程度就少得可怜,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它独特的韵味。
今天,我跟随妈妈来到上虞图书馆,还了书,也借好了书。下楼时,我一眼瞥见电梯旁边有一座仿古建筑,我抬头看牌子,上面写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大大的问号占据了我的头脑,于是我在征得妈妈同意后,怀着好奇的心情走进了建筑的大门。进去之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座泥塑:一位老人与一位妇女正在补一张破掉的渔网,旁边有几只小鸡在啄食米粒,还有一只强壮的母鸡,墙上挂着铁叉和各种渔业工具,这泥塑雕得活灵活现,尤其是那几只鸡,更是栩栩如生。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梁祝”的故事了,这里把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浓缩成六幅图,分别是“英台思读”、“三载同窗”、“私定终生”、“楼台相会”“哭祭山伯”、“化蝶双飞”。
每幅图都是黑底白线,与名字丝丝入扣。旁边同样有一座泥塑,讲的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三载同窗”的故事。祝英台男装正与梁山伯在桌前诵读,两人的神情都很严肃,我不禁为他俩的故事轻轻叹息。我又看了古代戏剧道具,舜虞传说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每个都是很精彩。出来后,我仍然回味无穷。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直接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它给予人的,是无穷无尽的精神财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1
“快点走,不然就慢了!”操场上怎么这么热闹?原来是正在举行非遗展活动啊!
非遗展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的简称。这个活动就在今天举行了。
操场上人山人海,让我感觉到我是多么的渺小。我和黄晶走在一起,就像以前黄晶和郑灵灵一样亲密。
首先, 我们去看了“画”。那可不是一幅普通的“画”,是用彩泥搓成的画。那位阿姨细心地搓着一个绿色的彩泥。这可不像橡皮泥那样好玩,是需要下很大的功夫才能做好的。
然后,我们去看了木雕。虽然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到底是木雕还是石雕。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那千奇百怪的外表,比彩虹都要美丽。
虽然有许多人不喜欢瓯绣、发绣,但我却对它们情有独钟,花了最多的时间来观看它们。我从小时候开始,就天天想着当一位有几匹马的服装设计师,为大家设计一些独一无二的“专属服”。
我们先来看“我眼中的瓯绣”。那是一个神圣的艺术,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技巧,绝对不能马虎,否则就会被刺伤。要做瓯绣就一定要懂画画,色彩感是必不可少的。这位做瓯绣的阿姨,正在缝一幅名叫“绣球”的画。只见阿姨的手把针往下钻,再从下面钻上来,巧得不得了。如果那幅画是朵云的话,那么阿姨的手就是一条在云海里腾云驾雾的飞龙了。再看旁边的一只小狐狸,双眼水灵灵的,鼻子并不是完完全全圆溜溜的,尾巴摇来摇去,用友好的眼神望着我,仿佛在和我打招呼。我忽然感到不对劲。少见的狐狸怎么出现在这呢?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只缝起来的狐狸罢了。
同样是绣,但它却有着不同的“性格”,那就是——发绣。
要做发绣,就必须具备和瓯绣一样的条件。但有一点很困难,因为发绣全部都是用真发做成,所以色彩感必须超强。做发绣的阿姨,总是时不时地拿出真发,套上去。而且套的时候也得十分小心,要套到洞里头,千万不要套在外面,不然不仅缝得不好看,而且还会刺伤自己。
“这是画的吧?”一个大哥哥对一幅绣起来的“叔叔”起了疑心。的确,这幅画缝得太逼真了,所有的细节都缝到位了,连一根短胡须都不肯放过。我不去理会他,因为那时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我和做发绣的阿姨了。
“看,是陈正昊!”黄晶的一声惊叫,把我从自己的世界里拉了出来。当时我正一心一意地看着发绣,都已经入迷了呢!陈正昊向我们走来,手里拿着一张书签。“看,好看吧?”陈正昊把书签给我看:“这是从印画那里买来的哟!”陈正昊继续显摆着,根本不知道我们已经走了。我们去印画那里看了一下,觉得没意思,便走了。
“现在我们去哪呢?”黄晶说:“我们去看木偶吧!”
木偶们穿着“绚丽多彩”的演出服,有着各种各样的脸蛋。邹老师给我和木偶拍了几张照后,木偶们就要“走”了。 “BYEBYE”“再见”......一片告别的海洋涌了上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能在有趣中获取知识的艺术。我会坚持我的理想,成为一个好的服装设计师,给大家带来更多的欢乐。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2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难懂的词句,但它却有着独特的魅力。
中国,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与文明史。人口约13亿,是当之无愧的大国。交织着现代气息和古代文明,仿佛历经沧桑却又重新焕发青春的苍天古树,屹立在世界东方。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像是这棵参天大树上一个主要的枝干。
初次认识非物资文化是在家乡的展览会上。那时,一位年近九十的老奶奶引起了我的注意。满头的`白发,满脸的皱纹,似乎都在宣告着主人所经历的风霜。可这些却丝毫掩盖不住她对音乐的热爱,一曲《高山流水》缓缓地流进了我们的心田,时而急,时而缓。一会儿如高耸入云的泰山一样雄伟壮观。一会儿又似滚滚江水般宽广浩荡,细细的琴弦一头连接着现代,而另一头的历史却好像与我们渐行渐远。
享受了听觉的盛宴后,又迎来了视觉的冲击。只见现场闪出一个红脸关公。呵,那关公一转头竟变成张飞变成曹操变成诸葛亮了。搞得我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剪纸真奇妙!听到路人的称赞,我的好奇心又被勾了起来:真有那么好?不过一会我就不这么想了。一张普普通通的彩纸,一把普普通通的剪刀,在艺人手里翻来折去,不大功夫,一幅喜鹊登枝图就出现我们的眼前,呵!梅枝与喜鹊形象生动,大小疏密无可挑剔
看了这些精彩的表演,奶奶仰望天穹,布满皱纹的脸上漾出喜悦的神情,可是,没几分钟,她似乎又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沉思,只见她低下头,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孩子,好好珍惜这美好的一切吧。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在回家的路上,奶奶告诉我说:?我国民间手工艺术有着繁多的种类和悠久的历史,它一直都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然而,目前的民间传统手工艺术发展前景却不容乐观,它们中的许多甚至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孩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将由你们担起,一定不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流泪
说完,只见她的眼角上闪烁着晶莹的泪珠,她再一次仰望天空,脸上的笑容就像天边的红霞一样的灿烂。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3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xx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a.口头传统和表述;b.表演艺术;c.社会风俗、礼仪、节庆;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e.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xx]18号)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条 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
(二)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三)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
(四)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作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七条 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八条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第九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第十条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 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二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和专业咨询。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四条 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六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条 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第十九条 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划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xx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声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在以下领域: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
表演艺术;社会习俗、仪式和节庆活动;与自然和宇宙相关的知识和实践;传统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几乎没有仅限于单独某个领域的。例如,就一种萨满仪式而言,它是一种复杂的表现,包含音乐和舞蹈、祈祷与歌唱、服饰和祭祀物品,仪式与典礼,及关于人体、自然和宇宙的知识的展现。节日,从它的本质上说,是典型的多种表现形式的综合体:歌曲、舞蹈、戏剧、筵席、口头传统、手工艺、体育和娱乐。两个领域之间的界线是无法外在地强加其上的,而是由每一社团以其特有的方式确定的。某个团体的唱诗在其他人听来可能是歌曲;某个团体定义的“戏剧”可能是其他人定义的“舞蹈”;有的团体可能会在各种形式间做出细微的区别,而有的团体会把不同的表现形式合而为一。
多数国家已开始识别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识别的范畴在某种程度上与公约所阐述的不同:在一些事例中范畴的重新划分是不同的,而在其它地方范畴差不多是相同的,只是使用了不同的名称。
因为公约提供的范畴目录并不是完备的,政府间委员会可能会在将来扩大类别的数量,或明确地提出已经设立的各类别的子目录。这将涉及以下一些领域,如,“传统游戏”、“烹饪传统”、“畜牧”、“朝圣”或“记忆之地”,它们都已经出现在缔约国的遗产清单中。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
一、引言
1. 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具有特殊价值的遗迹、遗址及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此确认其为全人类遗产。然而,此公约不适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2.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作为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以及保护文化多样性的根本因素,已为国际所公认。这一遗产在国家和国际发展,各文化间相互容忍、相互协调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文化遗产的诸多形式受到文化单一化、武装冲突、旅游业、工业化、农业人口外流、移民和环境恶化的威胁,正面临消失的危险。
3. 非物质文化遗产行将消亡,已是迫在眉睫。为此,1997年11月召开的第29届成员国大会正式通过了23号决议,创立了“代表作”这一称号。而宣布代表作的条例,则在1998年第155届执行局会议上正式通过。
二、目的
4. 宣布代表作的主要目的:
a.调动舆论,提高人们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价值,以及拯救和振兴此种遗产的必要性的认识;
b.在全球范围内摸清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分布并予评估;
c.鼓励各国建立国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清册,并采取司法和行政措施对其加以保护;
d.推动传统艺术家和地方创作人员参与非物质遗产的认定和复兴工作。
宣布代表作将鼓励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各地方团体认定、拯救、振兴并推广其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它还激励个人、团体、机构及组织就管理、保存、保护和推广该遗产做出贡献。
5.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非物质遗产领域开展的两个并举的支柱项目之一。另一项目则需要更为长期的准备,即起草一个国际公约(其原则已于20xx年11月第31届全体大会正式通过)。
三、定义
6. 20xx年3月,专家小组于都灵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提出了一个新的定义。经过第161届执行局会议和第31届成员国大会(20xx年10-11月,31C/43)审议,该定义是这样表述的:“各民族阶段性成果以及他们继承和发展的知识、能力和创造力,他们所创造的产品以及他们赖以繁衍生息的资源、空间和其它社会及自然层面;这种历时亮点使现存的群体感受到一种承继先辈的意识,并对确认文化身份以及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提交申报书与评估程序
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种类
7.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针对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两种表现形式。具体而言,一种表现于有轨可循的文化表现形式,如音乐或戏剧表演,传统习俗或各类节庆仪式;另一种表现于一种文化空间,这种空间可确定为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集中地域,但也可确定为具有周期性或事件性的特定时间;这种具有时间和实体的空间之所以能存在,是因为它是文化现象的传统表现场所。
8. 因此,我们要求各成员国提交候选项目,推荐存在着一个特定群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例如,这些项目可以是与语言、口传传统、表演艺术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也可以是与物质文化形式联系的技能。摄录的文献或音像档案不能成为候选项目,这类文档应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记忆”项目。
一国申报
9. 成员国每两年只能提交一个候选国家项目。
10.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接受的申报书,必须由成员国国家级权力机构提交,并征得相关群体代表同意。申报书由下述机构提出:
· 成员国政府及准成员国政府;
· 征得相关成员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同意的政府间组织;
· 征得本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同意,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正式关系的非政府组织。
11. 申报书应尽可能由相关群体的人士,或保证有相关群体的人员参加的小组编写。
多国申报
12. 如果一个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超越政治边界,就要求相关成员国联手,共同提交一个多国申报书。教科文组织鼓励多国联合申报,此类项目可不占本国的申报名额。如有此类项目,就要求各有关国应积极参与申报书的编写工作(见《指南》第14条f款和多国申报书标准范本),还要求申报书中应明确说明提交申报书的诸成员国之间的协调管理程度。申报书应通过负责协调的组织所在国的政府代为转交。
申报书的编纂
13. 编纂申报书,需要设立一个国家级的保护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机构(见CL/3603通函,“组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机构”)。这一机构负责挑选将由该成员国申报的文化表现形式。选好后,该机构将负责编纂标准范本中的文字部分,以及本《指南》14条b款至e款中列出的四个构件;特别要参照1989年《保护民间创造建议案》中提出的措施,准备一个至少为期五年的拯救、保护和振兴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行动计划。提出的措施应围绕下列几个方面:
a.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认定
i. 列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负责单位的名册;
ii. 建立认定及录制体系(收集、编目、登记);
iii. 推动建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标准类型模式;
b.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保管
i. 设立国家档案服务机构;
ii. 设立一个以服务为目的的国家中央档案机构(对信息进行编目和传播);
iii. 创立非物质遗产博物馆或在现有博物馆内设立非物质遗产部门;
iv. 利用现有的展现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形式,以及此类文化鲜活的或过去的各种证据;
v. 协调搜集资料和立档方法;
vi. 培训保管专家;
vii. 提供复制档案的方法,以利所收资料向相关文化群体开放;
c.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保存
i. 以适当的方式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列入学校的正式课程;
ii. 保证各不同群体能够接触自己的文化;
iii. 为在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领域工作的个人和机构提供精神和经济上的支持;
iv. 促进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存的科学研究工作;
d.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传播
i. 鼓励组织举办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活动(节日、电影、展览、研讨会、座谈会、研习班、培训班、专业代表会),支持此类活动成果的出版工作;
ii. 鼓励媒体加强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报道;
iii. 鼓励地方行政单位和地方组织设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专家职位;
iv. 支持制作教材的机构,并鼓励其推广;
v. 通过文献中心提供有关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适当信息;
vi. 为从事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和机构的集会和人员交流提供方便;
vii. 鼓励国际科学界以必要的道德标准自律,正确对待和尊重口头和非物质遗产;
e.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
i. 保护掌握民俗传统的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保密);
ii. 保护收集人的利益;
iii. 保护所收集的资料不被滥用;
iv. 授权档案服务机构负责监督所收集资料的使用情况。
申报材料的各种构件
14. 每份申报材料必须由5个构件组成:
a. 项目申报书标准范本的各部分为书面材料,包括拯救和振兴行动计划;
b. 用以评估该项目所需的文件,特别是地图、带有底片的照片或幻灯片、录音带或音像带,其它有助于阐述候选项目的材料。该文件应伴有一份授权书,同意以推广为目的而对所有这些资料进行传播;以及一份围绕主题的.参考著作介绍和一份按学术界惯例列出的完整图书索引。
c. 专业质量的录像带(数码Betacam带,Betacam SP带或DDV),长度不超过10分钟,反映申报项目最有意义的方面。在评委审议项目时,为之放映(参见《指南》第19条);
d. 一份书面文件,一盘录像或录音带、或其它任何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该群体或拥有人同意申报书所述内容;
e. 一份预备清单,列出其它5个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名字,该成员国在未来10年中可能就其做出申报,以期列入“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f. 如为多国联合申报项目,还应有文件证明:
i. 证明参与项目申报的各成员国同意申报书所述内容;
ii.证明参与项目申报的诸成员国承诺并实施申报书标准范本第5部分中所述行动计划。
15. 各成员国必须确保项目申报书的内容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组织法序言的理念,特别是要符合联合国于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1989年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
评审委员会
16. 根据宣布代表作条例,总干事在征询各成员国、有资格的非政府组织和秘书处的意见后,指定一个由18位成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运作程序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国际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
申报项目评估程序
17. 先由秘书处做行政检查,确保提交的申报书资料完备(见《指南》第14条规定的5个构件),确保申报的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念(即本《指南》第15条);另外,在多国联合申报的情况下,确保所有相关国家都积极参与了文件的编纂工作。
18. 项目一旦登记备案,而且可能需要补充的信息齐备以后,秘书处把申报书转给胜任的非政府组织或其他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定的专家,进行科学评估。该评估按执行局第155届会议通过的评选标准进行,就此项目提出推荐或反对入选建议的评估报告。这份提交给评委会的报告还要评估行动计划的质量,尤其是以下几点:
a. 公共权力机构或非政府组织保证振兴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授权;
b. 群体和传承人参与保护和振兴行动计划的程度;
c. 已经采取措施的收效,计划采取的拯救(收集和建档)、承传和振兴措施。
国际评审委员会会议
19. 各成员国备好的录像资料将提交给评委。此刻评委也收到了非政府组织的评估报告。收到这些文件和资料,评委们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提交一份推荐入选项目清单,一份落选项目清单和一份推迟至两年后有可能再行审议的项目清单。被推迟至下届评审的项目申报书,届时将以新申报项目资格一起重新评估。在国际评委讨论得出结果的次日,总干事在该评委会推荐的基础上,举办一个特别仪式,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入选名单。
20. 成员国代表不参加评审会议;参加评审委员会会议的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得介入,对申报项目表态支持,只能就向他们提出的问题提供补充信息。
评委会的评审标准
21.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会首先考虑下述准则: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文化空间或文化形式,须就下述2点证明其具有特殊价值:
a. 或是具有特殊价值的高度集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b. 或从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或文学角度看,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
22. 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还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在《条例》中列举的六条评审标准。因此,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必须证实该项目:
a. 具有作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
b. 根植于相应群体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历史之中;
c. 在该民族及文化群体中起着确认文化身份的作用;作为灵感及文化间交流的源泉和凝聚各民族或各群体的手段所表现的重要性;目前在该群体中所起的文化及社会作用;
d. 超凡的实践技能和技术水平;
e. 具有唯一见证某个鲜活传统文化的价值;
f. 或因缺乏拯救和保护措施、或因变革过速、或城市化、或外来文化切入而面临消亡的危险。
23. 根据第一批宣布代表作的经验,按照《宣布代表作条例》第4条b款,评审委员会制定了下述详细评选标准:
a. 适于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所有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必须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念,特别要符合联合国于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代表作条例》第1条b款已重点强调);
b. 该项目具有作为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基本标准1) :
i.为证明该项目具有人类创作天才代表作的特殊价值,每个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项目申报书必须提供坚实而明确的论据,以证明:
·该项目就同一文化或同一文化群体的其它表现形式、与相近文化的表现形式和普遍意义而言,对相关群体和对保持文化多样性具有特殊价值;
·该项目是拥有其技能的某一民族或群体的一种古老的实践,并深深根植其中;
·该项目是与特定文化空间或特定文化表现形式相联系的一种特定创作,而不仅是一种大范围内的创作领域。如:与某一流行乐器相联系而创作的乐曲总汇;不带地域差别标志而在一个或多个国家流传的民歌或民间舞蹈总汇;与某一语言相联系的文化现象,而某一广大群体使用此语言并已有保持此语言存在的手段。
ii. 为便于宣布,把“代表作”一词的定义为:“鉴于任何文化都可能有代表作,又考虑到要超然于某一特定的历史和文化,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领域中的代表作,可理解为一种具有特殊价值,无常规可循,无法以任何外在尺度衡量的文化表现形式,它体现出一个民族的表达自由和创造天才”。
iii.按照《指南》第6条的定义,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所涵盖的领域十分广阔,而下列领域应包括其中,即:与语言紧密相连的文化表现形式、口头传统、表演艺术及与物质文化形式紧密联系的工艺技术,但不应局限于这些领域。
iv. 语言就其本身形态而言,不宜作为申报主体。而与语言密切相联的文化表现形式,其申报书必须满足下述
四个条件:
·申报项目涉及一种口头创作(在有文字记录之前,最初为口头形式);
· 该文化现象至今保留着口传特性,而且该特性仍是其主导方面;
·申报项目在该口传遗产中构成一个显著部位;
·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措施应以保护其口头性(口头和非物质层面)为目标。
v. 提交的申报书如介绍一个口头文献(口头文学),则应附有一盘录像带,以介绍该文献的朗诵、朗诵人和朗诵环境。这样就可清楚地看到其舞台演出的艺术特征。这些特征包括表达方式、声音技巧、手势、动作和音乐伴奏等,届时均成为该口头文献的基本组成部分,故应明确表现出来。
c. 该项目根植于相关群体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历史之中(基本标准2);
d. 该项目在民族及文化群体中起着确认文化身份的作用;作为灵感及文化间交流的源泉和凝聚各民族或各群体的手段所表现的重要性,目前在该群体中所起的文化及社会作用(基本标准3):必须考虑到文化通常处于不断变化的这样一个事实,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能够反映相关民族当代的文化和社会生活;
e. 该项目具有超凡的实践技能和技术水平(基本标准4);
f. 该项目具有唯一见证某个鲜活传统文化的价值(基本标准5):与本国或其它地区的同类文化现象相比,该项目是一个特殊的创造;
g. 该项目因缺乏拯救和保护措施、或因迅速变革的进程、或城市化、或外来文化切入而面临消亡的危险(基本标准6):应注意的是:对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曲解过程,也是使其消亡的过程。
24. 评委会还强调,他们特别重视拥有该遗产的群体参与项目申报书的编纂,并参与行动计划的实施。
a. 关于申报书的编纂:
i. 必须提供相关群体或个人同意的证明(书面文件、录像带、录音带或其它任何无可辩驳的证据);
ii. 申报书中必须含有“相关群体和或政府中的机构名称,这些机构负责确保申报书中所描述的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状况今后保持不变”(见《条例》第 6条b款iv项及下述24条b款iii项);
iii. 这些机构必须是授权机构,并拥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资源以保证行动计划正常实施;
iv. 如果这些机构不直接代表相关群体、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演人员和或拥有者,那么这些机构就必须出具证据,证明相关群体、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演人员和或拥有者支持并协助申报工作。
b. 行动计划的实施:
i. 行动计划应尽可能的包括这方面的内容:即相关群体、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创演人员和或拥有者积极参与其中并起重要作用,以制定和实施拯救和保护所申报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的战略和机制,以及支持申报项目的开发利用;
ii. 如与该申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有关,行动计划必须加以反映拥有该申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群体和或有关创演人员的要求、关注和价值。
iii.“今后保持不变”( 见《条例》第 6条b款iv项)是指该代表作必须与6个基本标准保持一致。实现这一点,需保持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赖以发展的环境和状况,充分发挥其潜力。此项要求又不得阻碍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自然和自发性演变。
五、援助和后续行动
国际援助
25. 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可向秘书处提交国际援助申请,用来:
a. 支付编纂项目申报书的费用(筹备资助);
b. 鼓励实施已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振兴行动(行动计划实施援助)。
筹备援助
26. 要获得筹备援助,国家主管部门应该提交一份申请。该申请中应有:一份所申报文化空间或文化表现形式的简短说明,一份编纂申报书工作经费估算和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
行动计划实施援助
27. 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后,秘书处将与负责实施行动计划的机构以及主管部门合作,制定最恰当的后续步骤,以保证振兴和拯救行动计划的实施。
28. 为获得行动计划实施援助,项目申报书中指定的负责实施拯救、保护和振兴该代表作的行动计划的个人或机构应与国家主管部门共同提交一份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一份按照行动计划起草的拯救和司法保护或项目开发的简明计划,以及一份财务估算表。秘书处在与相关各方协调以后,就有可能就估算表提供部分或全部财务援助。
奖励
29. 20xx年10月,建立了四个奖项:Sheikh Zayed Bin Sultan Al Nahyan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里郎(韩国)、Pacha(波利维亚)和Samarkand Taronasi (乌兹别克斯坦),以鼓励对这些已宣布的代表作的保护和振兴行动。第一批已公布的代表作中,获奖国家有:摩洛哥、厄瓜多尔/秘鲁、几内亚、菲律宾、格鲁吉亚和俄罗斯联邦。为此而设立的国际评委会授奖评定准则为:
a. 一般原则是,本奖应授给最需要资金的项目;
b. 本奖的奖金应尽可能地给地方公认的负责实施行动计划的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
c. 出于道义考虑,最好避免把本奖授予评奖委员会成员国提出的申报项目。但为避免因此而给这些评委会成员国造成损失,也考虑到这些国家为此做出的无私奉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应努力提供一笔财政资助,用以帮助实施这些申报项目的行动计划,如果这些项目值得资助的话。
30. 邀请提供援助国家或私人资助者与上述四国一起,参加保护和振兴已宣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设立奖项。
后续行动
31. 申报书中指明的负责实施保护和振兴行动计划的机构应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报送行动计划实施报告。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xx]18号)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和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第三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
(一)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表演艺术;
(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四)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五)传统手工艺技能;
(六)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第四条 建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目的是:
(一)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
(二)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
(三)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
(四)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五)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作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第五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评定工作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实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与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第六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申报项目,应是具有杰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或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
(二)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四)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
(六)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第七条 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二)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四)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五)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第八条 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向所在行政区域文化行政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请,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门逐级上报。申报主体为非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申报主体应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团体)的授权。
第九条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经同级核定后,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报。
第十条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对申报项目的历史、现状、价值和濒危状况等进行说明;
(三)保护计划:对未来十年的保护目标、措施、步骤和管理机制等进行说明;
(四)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 传承于不同地区并为不同社区、群体所共享的同类项目,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各方须提交同意联合申报的协议书。
第十二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
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评审和专业咨询。评审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国家文化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四条 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民主、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评审,提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提交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六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媒体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推荐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单,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十八条 国务院每两年批准并公布一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第十九条 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各级政府要给予相应支持。同时,申报主体必须履行其保护计划中的各项承诺,按年度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实施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和监督,对未履行保护承诺、出现问题的,视不同程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除名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随着科学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遗产的认定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现在较为一致的认识是,遗产应包括自然和文化遗产、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或称无形遗产)、农村和城市遗产等等。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所指的遗产应是物质遗产。物质遗产更注重的是物,也就是外在的自然文化景观和建筑遗址,如我国29个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故宫、长城、九寨沟等,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遗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的遗产,更注重的是技能、技术、知识的承传,是活的财富,一切以人为主线。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的无形的东西往往比物质的有形的东西更加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等。
为何说这是文化命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有着其社会背景和社会环境,这种遗产根植于人所处的时空、周边环境和社交活动中。由于它的特性,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和破坏更容易被忽略。例如剪纸艺术,在几十年前的中国农村,至少一半以上的妇女都会剪纸;二十几年前的木偶、皮影可能在我国还随处可见,而现在要看上一场这样的演出,恐怕是相当困难。现代化的冲击,丰富的电视节目和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使得许多传统的民族的表演艺术失去观众。就拿20xx年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桂冠的昆曲艺术来说,全国6个昆曲院团每年究竟演出多少,有多少观众,结果恐怕并不乐观。现代化的冲击,现代化、商品化带来的种种变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原有存在土壤和社会环境,也就慢慢走向消亡。
为了解决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过反复的研究和科学论证,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采取新的举措,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跨越了4个重要的阶段,取得了瞩目的成果。第一个阶段: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建议案。第二个阶段:建立“活的文化财产”制度。第三个阶段: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制度。第四个阶段: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4
今天,同学们怀着好奇的心情,来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来考查。
走进非遗中心,映入眼帘的是那一个个栩栩如生、雕刻精巧的黄杨木雕。看看那一个叫《苏武牧羊》的木雕,那一位老者被刻得惟妙惟肖,就仿佛那是一位真人正在放着羊。还有一个叫《哟哟鹿鸣》的木雕,那雕得是一匹匹鹿正在山上飞奔,所谓是万鹿奔腾啊!还有《枪挑小梁王》、《大地》、《滴水观音》、《柳枝观音》等很多古朴端庄、色泽鲜润光亮的木雕呢!
再往前走,就是中国一绝的首饰龙了!这个首饰龙金碧辉煌、美轮美奂。仔细看那条首饰龙,那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有:挤棉花、农妇织布、艄公摇橹等。后来,我们又听了讲解员的话,知道了这条首饰龙,长4。5米,高3米,宽2米。讲解员孜孜不倦地讲解着,她说:首饰龙中间龙身上有5-7层楼阁,外部以细纹刻纸装饰,内部楼阁上有70多个亭台,光人物就近有300个了!这一整条龙灯,装有木制齿轮转动装置,才使上面的人物动了起来。
欣赏了首饰龙,下面,就到了我最喜欢的地方细纹刻纸!细纹刻纸至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真得好悠久啊!细纹刻纸是古代瓯越文化的重要部分,被誉为中国剪纸的南宗代表。乐清的.细纹刻纸大都以传统题材为主,包括了花卉、鸟兽、戏曲人物、神话、山水等。这细纹刻纸把那一幅幅图画刻得仿佛那是活的一样,那儿图画可多了,如:《一百零八单八将》、《西游记》等,细纹刻纸刀法工整细腻,图案细如发丝。
后来,我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非遗:非遗,再见了!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上了大巴。我心想:非遗可真是我们乐清的瑰宝啊!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文15
星期五上午,老师笑盈盈地走进教室对我们说:“咱班的小记者们,今天下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人员要来教你们做香包!”我们都非常高兴和期待,因为我们既可以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又可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自己一份贡献,所以我们都表现的非常积极。
下午上课以后,我们满怀期待的来到会议室,等待老师的到来。过了一会,老师走了进来,对我们说“同学们,我是教你们做香包的王老师”。王老师三四十岁的样子,长得十分和蔼可亲,,我们都特别喜欢她,王老师和蔼的对我们说:“同学们,拿出你们的方形布头,然后对折成三角形,然后用针和线从右下角从下往上缝到上面那个角,再从上面那个角缝到离左下角三公分的地方,再把缝好的布反过面来,从这个角往里装棉花和香料,最后把这个口缝好,就做成了。如果有挂饰的',比如小铃铛之类的会更加好看的,下面就开始动手吧!”
我们开始按照老师说得做了起来,但是到缝的时候我才发现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一直缝不好,只好向同学请教,他耐心的教了我很多遍,但我还是学不会,我很着急,有点想放弃,我突然想到了老师经常对我们说的话: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于是我想:“我一定要坚持!”于是我就又认真的反复练习,终于在同学们都快做好的时候我才缝完,这才松了口气。
看着我那虽然缝的破破烂烂。上面有着无数针孔的香包,但是我还是开心的笑了,因为这个香包凝结了了很多的心血和汗水啊!
在这次做香包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做香包,还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真是受益匪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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