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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的作文

时间:2023-12-21 12:59:28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回忆的作文10篇(热)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回忆的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回忆的作文10篇(热)

关于回忆的作文1

  来小荷也两年零一个月了吧。在小荷经历的也没有众越她们的多。不过最高兴的就是认识了她们。

  每个人都喜欢讲起初次的经历,我也当然。无意间找到的这个,第一眼的一片新绿让我感到很舒服,厌倦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我一心留在了小荷。像每个初来小荷的会员一样,我几乎天天上小荷,我不厌其烦地打开我的作文本看新的评论或看别人的文章。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没有发自己的作文,一是羞于发表,二是实在找不出哪篇好文章可供我发表。后来参加了作文比赛,拿了个一等奖,我立马发表出来,开始了我在网上投稿的经历。

  我想可能许多人第一次发表文章都是非常希望有人能赏识自己,给自己鼓励的。我也不例外,我期待有一个人能给以我鼓励,对我说:“你真棒!”虽然一开始没有我想的那么顺利,每个人都给我肯定。但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中,我渐渐懂得要吸取别人给你意见,这对你非常重要。虽然有些人是恶意攻击,但我从一开始的很不服气,渐渐能宽容他们。毕竟每个人都是会犯错的,但这样以后渐渐就会改正的。

  在小荷的前一段时间,我确实收获了许多东西。

  直到半年多后,我在小荷遇到了一群人。她们交会了去爱别人关心别人。我收获写作的经验,同时也收获了友谊。那个时候凌晨3点是小荷里的风云人物,和她一起混的还有HAPPY77和杨言等,我像很多会员一样对她们产生了好奇与兴趣,有一种感觉告诉我要认识她们,与她们建起友谊。现在想起来还感觉当时挺傻的,一开始是苛刻地评论杨言的文章,后来杨言告诉我那是她鼓足勇气发表的文章,结果被我一打击受不了。不吵不相识,我成功地把她们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但是现在想起来幸亏当时见好就收,没有更刻意地去张扬自己。

  理所当然,我们相互认识了。更高兴的是我们有着相同的性格,直爽开朗。渐渐地我们形成了一个小团伙,小荷的论坛变成我们的主宰地盘,也难怪,一伙活力四射朝气蓬勃的女孩不怕东不怕西地“走南闯北”,引起了许多会员的`注意。其中当时最具写作天赋的就是凌晨3点,而最敢死的就是HAPPY77和杨言。

  那段时间是我在小荷非常愉快的日子。直至后来我们升上初中,顾着各人的学习,也很少再有空去论坛里“刷屏”了。但我们彼此铭记着那些时光,只是网络,但我们的心相连。

  还有当时认识的许多朋友,后来渐渐失去了联络,他们有的已经离开了小荷,有的则很少上了。

  后来的时光让我对初到小荷的交友经历的回忆模糊了,后来我有了另一个名字,叫作方块,这个名字逐渐代替DREAMANGEL,我希望能亲近更多的会员。

  说到小荷就要说文章。

  有一段时间很多人写言情小说,大多都是差不多的主人公相似的情节,那个时候我也蠢蠢欲动写了几章,后来真觉得没意思就停笔了。那些文章实在没有可取之处,倒是废话一大堆,后来我总结了一下就是一堆想要赚人眼泪却没实力的文章。但也不能贬低那些作者,她们或许和我一样想构造出自己的王子和公主,梦幻一般的故事,把自己沉醉其中却忘了分寸。忘了我们写作的意义。而后来我写的一些文章也是发发牢骚废话一大堆,现在看来虽然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但是我因此还记得我写下那些文字时候的心情。那种苦闷压抑的心情,无处发泄只能通过笔尖描述。

  除了当时极具影响力的凌晨3点的文章,还有我记得我喜欢的粉红的雪域和颖英的文章,优美的语句把我吸引了,而小颖子的文章真实阳光,深受教育的就是茅寒春老师写的,在他的文章中我能找到失去的一些东西,是美好的东西。而最开始看的是雨天赞歌的小说,也看BBS的文章。

  那时可能我还看不太懂一些文章,却跟着打精品(比如众越的文章)。也罢,人在没有完全成熟之前做的一些事情难免随波逐流。直到后来我渐渐有了自己评定好坏文章的眼光,不再随意跟着别人评精品了。

  那个时候还跟一些会员相互“合谋”给双方打精品,现在想来是幼稚了,幸亏这种行为没持续太久。是因为后来懒得发文了。我想我是应该受批评的,我没有坚持发文章,写文章,也没有经常去看别人的好的文章了,一个人短暂的热情燃尽了。

  我小学的时候对小荷投入很多精力,每天都要上小荷,直到初中住宿没办法使用电脑了。虽然我现在身为特聘管理员,但是我深知我做得不够,我没有做到一个管理员应尽义务,管理好小荷是每个特聘的大事,但在我们的管理下还有漏洞。

  我想对于小荷的不足之处,大家提出来的好的观点我们都可以接受,但请给管理员们一点时间,相信小荷在每个会员的努力下会越来越好。

  差个3天就整整的两年零一个月了。这些与小荷一同走过的日子,或许我在多年后想起来,心里还是那么那么温暖。

关于回忆的作文2

  如果说,人的天赋和兴趣很多是先天决定的话,那我觉得味觉在很大程度上是后天养成的。从小的生活环境和饮食习惯,会渐渐培养一个人对味道的感觉,进而影响其一生的饮食嗜好。常说,父亲的吃饭方式会对孩子的饮食习惯有很大影响,而我觉得母亲做菜的口味是会决定一个人味觉的形成。

  周围是乡村大自然的生活,母亲所做的菜都是取之自然的原料,新鲜的蔬菜都是从自家菜园采摘的。鸡,鸭也可以自己喂养,虽然并不富足,但吃的几次都津津有味,视为珍味。一年四季分明,菜都是最时令的。初夏,新长出来的土豆,还带着新鲜的泥土,去泥后,略带红色的的新皮,和新下来的茄子配合,做出茄子土豆,粘糊糊的,香极了。土豆很面,有一种清新的泥土的香味。就着白饭,2碗饭绝对打不住。季节更替,食材有限,母亲会想着法子,变换着做出各种花样,口感和外观俱佳。玉米水煮,烤着吃,或是叉出玉米浆,加进作料,放在几片玉米叶子上,蒸在锅里面吃,里面还有淡淡的青草的味道,再或者就是做成玉米粥,放入茄条,新鲜的土豆块,一锅的粥,在我和哥这俩小孩看来,就算撑破肚皮,也能吃光。土豆的吃法也很多,土豆丝啊,炒土豆片啊,种种了,还有就是作为配菜。比如说,鸡肉土豆块。虽然吃的次数不多,每次可都很回味。做这个菜时,母亲会放进去半锅土豆,然而丝毫不影响鸡肉的味道,而且土豆中还渗入了鸡汤的滋味。小一点的时候,我和哥总是抢着吃,看谁能吃到更多鸡肉。母亲和父亲俩就在那只夹土豆。大一点了,让母亲夹肉,她不肯,实在不行,就夹一块带骨头的,在那啃。等大了,没人抢了,锅里面土豆还是剩不下的,可鸡肉还在那。

  小时候母亲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她不会做的,无论什么时候,每次回家吃饭,饭桌上总能得到各种快乐。生活不算富余,但我们却感觉着生活中有各种美味带来的享受。考试好了,母亲会给做炒鸡蛋,这是我最爱。考试当天的早餐,母亲会给我们做炸鸡蛋。很少能如此完整地吃鸡蛋,也不是迷信,每次吃这个,心里喜滋滋的,能带来好运。在我看来,母亲拿手的菜远远不止这些,想想就已经有些按耐不住了。母亲做东西很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做豆沙包的时候,工序很多。挑新红小豆,煮豆,干燥,将小豆碾碎,浸水,过水去皮,烘干,加糖炒干,才能得到精细的豆馅,再攥馅,蒸馒头,听起来有点像做化学实验的步骤,可是前前后后母亲要忙上三四天,最终做出了我和哥都喜欢的豆沙包。当然我们是最喜欢吃馅了,母亲呢,后来就调整了一下,把馅做大,而且不是一般的大。哈哈,于是就有了皮薄馅超大的豆沙包,独家制作。吃起来,豆沙细细滑滑,甜丝丝的。

  印象中,从小一直到十几岁,只感觉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做的东西最好吃,也最爱吃,以至于后来出去住宿上学,对食堂的菜开始不能接受。后来,慢慢地,不是说读多少书,行多少路吗,其实有时也是读多少书,吃多少饭。时间长啦,见多了,吃多了,我知道,母亲做的菜,无论是配料还是烹饪方法上都不及厨师所做,口味没有那么浓郁,有时会多几分清淡。但是正如之前所说的那样,我对味道的感觉已经形成了。

  离家在外上学,时间久了,给妈妈打电话时,我会有意地十足恭维一把她菜做得有多好吃,她笑着不买账,我说我有多想吃她做的菜,其实说的是表象,她也就懂了我的意思。自认是个吃货的我,来到哪都想尽量尝鲜,索罗一下美食。的确,美味的种类和可选择性多了,特色风味想吃都应该能吃到。世间口味种种,鲜美的,香辣的,清爽的,酥脆的,但还是始终忘不了母亲做菜的味道,那是我的味觉来源,发育了我的味蕾,在心中暖暖的,永远都是佳肴美味。

  想一想,如果以后另一半的她会烧一手好菜给你吃,或者你们俩都是吃货,那该有多幸福啊!

  谨以此文献给母亲,和天下所有像母亲一样的女人!节日快乐!

  五月的夜晚

  今夜,五月的夜晚,又是我的一个间歇性失眠之夜,当黑夜的精灵洒下如墨的柔幔,覆盖着尘世间的万物生灵,夜凉如水的触角浸漫着我下榻的`寝居,闹钟的时针已划过零点时刻,我的睡意却不知去向,像这样的夜晚,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平常日子中的常态,我躺在床上,想逼自己进入梦乡,看书、数数、数绵羊……催眠的方式试了好多种,都无用而终,一种莫名的情绪撕扯着我的灵魂,折磨着我的身体,这种情绪好像一种发酵剂,使我的心情在平静中奔涌起来,开始躁动、不安,我起身披衣踱步窗前,仰望黛青色的夜空,灵宿眨眼,玄月西沉,风从窗前掠过,清爽拂面,似仙女的柔手邀我一起欣赏夜的寂寥。

  五月的夜,清爽而温馨的夜,没有春夜的料峭春寒,没有夏夜的酷热难耐,风柔日暖,多了一份暮春与初夏过渡时的温馨,我在这寂静的深夜伫足窗前,掀开帘幔,打开窗户,有微风拂过,没有春风的透凉和寒意,没有夏风的闷热和潮湿,它只有那特有的细腻和温柔,诱惑我打开心窗,不慨叹人生,不哀怨命运,不豪言壮语,与暗夜窃窃私语,欣赏夜的寂寥,为失眠点墨,为暗夜拈香。

关于回忆的作文3

  可能是年龄大了的缘故吧,对年的兴趣和新奇越来越淡了。前几年,春晚还觉得是一大盛宴,再然后,节目即便是小品也没了味道。

  年夜饭有时也在饭店订上一桌,全家人也没太多的交流,只顾自地低头玩着手机,各忙各的给或远或近连面都见不着的朋友拜年问好,内容也是千篇一律的转发,只看姓名就是了。

  原本年不是这样过的,小时候过年是盼望的,向往的,也是急切的。要说过年有趣,当属七、八十年代,现在回忆起来就像陈酿的老酒,愈发浓郁馥香。每到腊月,年味就会在村子的上空弥散开来,飘入家家户户,催快了忙碌的脚步,拉开了春节的大幕。

  大扫除、买年货、写对联,还有小孩像个甩不掉的小尾巴,乐颠颠跟在大人后面去赶集,坐在“永久牌”自行车大梁子上,久了,腿麻的不得了,这个“牺牲”是自愿的,也是幸福的。

  写春联是村里几个秀才大显神通的好时机,谁家不会写,秀才们都会自报奋勇地担了这个活,乡里乡亲不要钱的,红纸黑字,对仗工整,大都是祈福、祝愿和喜气的文字,如果留心点,还会从中收获知识呢。

  如果说你帮我助写春联其乐融融的话,那么蒸馒头更是好气派的热闹场面,婶子大娘们齐上阵,几家合着一起干,用砖垒个大火,弄个大风箱,搬个大铁锅,上面有十来层的大蒸笼,再搞个大瓦盆子发面,然后压面,几个人轮番上阵拿个擀面杖两头,在面上来回碾压,时不时“嘿呀、嘿呀”喊着口号。

  其中“麻大娘”(因为满脸麻子)是这个蒸馍群的搞笑能手 ,她嘴不停讲笑话,逗得大家前仰后合,麻大娘很能干,抡胳膊,挽袖子,和大家伙变着样做豆包、枣糕、花糕,做花糕最下功夫,手搓多个长短不一的面圆条,卷起来,弄成各种造型,上面按上红枣,在一个圆圆的面饼上均匀摆布着,不一会漂亮的花糕就呈现在人们面前。

  花糕预示着来年步步登高,装笼上锅,热气蒸腾,风箱“呼打”,火苗窜红,院内飘荡着人们的说笑声,每个人心里装着年的期盼和希望。

  年临近,平日里怎么也舍不得买的肉,这个时候也会大方一回,炖海带肉是过年的必备品,调饺子馅是猪肉大葱白菜,吃起来怎一个“香”字了得?什么韭菜、大虾仁跟村里人没关系的,馒头、海带肉和饺子馅都在除夕前全部搞定,天冷不会坏,能吃一个正月。

  最兴奋活跃,还是小姑娘们,过年可以穿新崭崭的衣服,花衣花裤花棉袄,外加新做的`小花鞋,头上用卡子别上红的黄的绿的头绳,花枝招展,喜庆可人,觉得美的像朵花。

  真正的春节钟声敲响还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准确地说应该是凌晨,凌晨一点左右,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响起,夜空渐渐被点亮,街上人头攒动,嘈杂的脚步声和人语声夹杂在大街小巷里,即便寒风刺骨,也丝毫不影响年轻人积攒了一年的兴奋和喜悦。

  村里辈分大的人都会在家里“收头”,也就是等着年轻人来拜年,成群结队的,一波一波挨家挨户串,见面不是拱手作揖,而是实实在在磕头,有喊叔叔的,有喊大爷的,有喊爷爷的,还有稚嫩的声音喊老老爷的,院里呼啦啦跪一大片,真有点当“皇上”的意味。

  长辈高兴的忙着馋了这个,又馋那个,拿着糖和软枣直往小孩兜里塞。人们用这种方式彼此问好,面对面地拜年,不管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不愉快,而在大年初一这一天就会化为乌有。

  大年过后是小年,正月十五十六也热闹的很,除了白天唱戏、踩高跷、划旱船外,那就是晚上了,这个可是小孩子最盼望的时刻,天黑,小孩们从各家冒出来,挑着纸糊的小灯笼,灯笼四周印有五颜六色的老戏里的人物,中间用蜡油焊上个小红蜡烛,点亮后透过灯笼纸,闪烁着或明或暗橙黄色的光,影影绰绰,甚是好看!

  一会儿三个、五个、十个,越来越多的小灯笼从四面八方聚拢而来,小孩们传唱着自编的顺口溜“灯笼会,灯笼会,灯笼来了不瞌睡……”

  有的小男孩自制灯,用白菜疙瘩,挖去中间软的部分,塞进蘸了汽油的老棉花套子,点着,再用一长棍从侧面插进去,一个自制灯搞定了,自制灯火苗窜窜的,在灯笼群里招摇地穿过穿去,小孩们玩的不亦乐乎,全然不在乎冻成紫芽姜的小手。

  小孩即便睡的晚,也不会放弃早晨烤火,家门口用棉花杆子点火,大人们说烤火就是图吉利,烤百病,可以驱病,这个万万不能错过,谁烤火谁不生病,火焰在人们期盼的眼神里熊熊燃烧,照亮心中美好的愿景还有红红火火的来年。

  过年的经历是记忆长河里一朵美丽的浪花,也是人生的一份财富,人生每一步都是算数的,待到年龄大了,独处发呆,回首往事时,偷偷地“噗嗤”一笑,心里暖了一下。

关于回忆的作文4

  我很想知道,曾经深爱过的恋人今后该怎么相处,怎么面对?

  我和他认识于偶然,在一起热恋4年。

  不过,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对我的态度悄悄地发生了变化。当一切循序渐进地进展的时候,我一直都深爱着他。也就是说,分手对我来说来得很突然,很突然。

  事情发生在今年正月。他为了一个女的,不顾一切地在网上骂我,疯了一样。当时我哭了,那是有史以来哭得最最伤心的一次。当时我在阿姨家,带着4岁的妹妹。他的话让我伤心欲绝,我下线了,带着妹妹回家吃饭。寒假期间我负责带妹妹,从来都是我在玩电脑,她在边上看动画片,到吃饭的时候再抱着她回去吃饭。那天我实在难过,我感到自己浑身都是软的,没有力气抱妹妹,就让她自己走,我自己就象没魂似的,边擦眼泪边走,妹妹被落下很远,在后面喊我等她都没听见。我不知道那一刻他把我当成了谁,他那一刻肯定没有考虑到我的一点点感受,他的全部精力都在为那个女孩消耗。想到这一点我伤心欲绝。

  女孩的自尊使我下了最大的决心不与他联系。我不接他的电话,就那么一直让电话响着,直到最后他放弃,我一看有二、三十个未接来电。也不回任何信息。那段时间我真正感觉到什么是心如止水。

  后来,渐渐从抱怨的折腾中清醒过来,醒来的时候发现依然是那么在乎他。他发过来的信息会让我激动半天对着手机屏幕看,会分析出11种发这条信息的场景来,但是依然不和他联系。不过心态换了,这时候我所有的安慰就是那句话: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要拥有;让你爱的人快乐才是爱的真谛。所以我希望自己退出,因为我觉得他去追她应该是会使他快乐的,也许她比我更适合他。我就象李圣杰歌唱的那样:我对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就这么持续着,直到现在,快一年时间了。

  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个我们曾经多么相爱,我多么多么爱着的现在又多么伤害我的男人。由此我也感觉出像我这样痴情的女人在爱情中是如此被动,如此无助,好像自己主宰不了任何东西,命运就掌握在男人手里,在那个让你从死心塌地到撕心裂肺的男人手里。更可悲的是,伤到如此,却仍恨不起来。我该怎么办?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可怜,要知道以前我一直都很欣赏这句话:不要成全别人,更不要委屈自己。而现在这样,我是拿成全他来委屈自己,我知道自己有多爱,但是我没有和他拼命,没自信去和别人争,我整个一大傻冒!这也是第一次深切体会到,爱的痛苦。爱情就象拔河比赛,任何一方放手,收方都要受到伤害。杀伤力很大。

  那时候寝室的室友看着我这么香消玉殒地潜伏着受伤,非常心疼又非常气愤,说,琴,别理吴艳文那个那时候我对爱情失去了所有信心,觉得这辈子除了爱他,不会再接受另外一个男人。我都做好了这辈子做光棍的打算了,我觉得如果不能和我爱的男人度过这辈子,怎么可能生存下去。所以我宁愿就这么光棍一辈子,为他这么厮守,为他守身如玉着。这个时候我的新追求者始终孜孜不倦地努力着。

  他觉得他自己一定比我的前男友优秀,他认为他是多久没拿起你了,我幼时的记忆。你封存在小小照片中,封存在小小相册里。这,是我和她共同的往事与回忆。

  第一张是我出生后一百天时拍摄的。她抱着我,手指着镜头,俯身望着我,眼里是藏不住的欢喜和爱意。是了,她初为人母,毅然辞去所有工作,全心全意地抚养我——而照片中的.我看向镜头傻呵呵地笑,只是觉得,她这般高兴,我也应该笑一笑。

  那一年,她一头青丝墨发,而我,刚睁开懵懂的双眼看世界。

  有一张照片,我拿着冰激凌,面无表情。我好奇这照片的来源,她略带愧疚:“那是你六岁生日,那天早上我把饭煮煳了,所以你一天都是这样……”我的手微微颤抖着,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就因为这微不足道的理由,她一整天给我买这买那,安慰我,我竟还这般不留情面。我既羞愧又悔恨,为我的无知与不懂事。

  那一年,她因劳苦添上些许白发,而我,天真幼稚,羽翼未丰。

  还有一张她没有见过的照片,是她消瘦的背影。照片的背景朦胧一片,加之当晚月色苍茫,她的身影略显单薄。至今,那个夜晚我仍记得万分清楚。

  那晚,她收拾了碗具,乐呵呵地问我要不要出去散步,我却煞有介事地说:“我还要看书写作业呢!”她便一个人下楼了。其实我并非这般认真刻苦,只是我有自己的秘密——听听偶像新出的专辑,看看最近更新的漫画,又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站在窗台,望着人潮涌动的街头。我依稀听见邻里与她打招呼:“出来散步呀!怎么不见你家姑娘呢?”“姑娘正做功课呢。再过两年上初中,就用不着我操心啦!”她欣慰的声音里,听不见丝毫被冷落的无奈,我却十分难过,鼻子发酸——我对不起她。我慌忙举起手机,颤抖着拍下了这张有些模糊的照片。

  那一年,她银发盖过青丝,而我,却正当少年。

  回首往事,在美好而单纯的岁月里,我慢慢成长;而她,也在无情流逝的岁月中,不着痕迹地变老。

关于回忆的作文5

  再次与他相逢已是三年之后了,当我们彼此漫不经心擦肩而过的刹那,我的心头竟掠过一丝惊愕:是他——真的是他吗?是他回来了吗?我的心“不安分”地上下“浮动”,仿佛再加速一秒,就会从嘴里蹦出来似的。我这才惊觉——三年了,原来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他。虽然这三年来的思念和等待从未消减过,但是,这次短暂的“邂逅”,我却拼命地抑制住狂乱的心跳,没有回头看他。因为我始终坚信——若他还记得当年的承诺,就一定会认出我的。他没有回头。当我忍不住驻足侧目,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那虽已远去,却似曾相识的高大背影时,还是竭力掩饰住内心的失望和失落,苦笑着安慰自己:“我真是太傻了。他怎么会为了当初的一句‘戏言’回来呢?那个‘冰淇淋的承诺和回忆’也只能永远的尘封进我执着等待的心灵深处了。”三年前的第一场大雪,把这个神秘孤傲的男孩带到了我面前。从此,我的“心湖”便因这个“不速之客”的闯入,泛起了层层“涟漪”……还记得他来学校的第一天,他站在教室门口用一种“威严”的目光审视着我们,显得很不友善。更“可恶”的是——当老师叫他做自我介绍时,他竟没说一句话,转身走上讲台,用粉笔在黑板上潇洒地写下了“沈若”两个飘逸而清秀的大字……这就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冷傲、不可一世。

  无可否认,沈若确实长得很帅。他的出现,犹如一个“准点”爆炸的定时炸弹,使我们这个本就“帅哥缺乏”的校园在“沉寂”了“几个世纪”之后,变得沸腾起来,也变得更有“生机”与“活力”了。作为他的同桌,一时之间,我成了令全校女孩艳羡的幸运儿。只因我可以和沈若朝夕相处,近距离接触。而且,我也很快“尝”到了和他同桌的“甜头”。我几乎每天都能认识许多既漂亮又和善的“临时朋友”,她们往往会拿许多零食来“贿赂”我,目的是希望我在沈若面前为她们多多“美言”。我虽“不屑”于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但美食当前,我也只有一次次地“出卖”自己的“良心道义”了。

  不过,令我感到惊奇的是:每当我把那些美眉们“呕心沥血”的“结晶”放到沈若面前,他总会立即将它们撕得粉碎。“你为什么不看呢?也许,这其中会有一个女孩适合你呀?”我劝他。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说:“什么样的女孩适合我,我比谁都清楚。”既然他这么说,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不过,从那以后,我们之间又多了许多“追若族”以外的话题,渐渐地,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告诉了我许多其他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的秘密……原来因为沈若爸爸工作的关系,他们全家从去年开始,就到处“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了,为此,他失去了很多朋友。他害怕离别,所以,他从此干脆不交朋友,久而久之,他开始伪装自己,把自己孤立起来,让人以为他很孤寂,不容易接近。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离开这所城市,或许是一个月、一个星期、也或许是明天。听到这番话,我的心里有了一种莫名的失落感,而这种心情,连我自己也找不出原因。

  自从那次开诚布公的谈话之后,他也知道了我的一个秘密:我很喜欢吃冰淇淋,就算是在呵气成冰的冬天也照吃不误。我以为他会取笑我,但没想到,他竟然认真地对我许诺:“从明天开始,我一定每天都会给你买冰淇淋吃。”当时,我并未在意他的许诺,可当我第二天走到座位前,竟真的看到桌上躺着一杯冰淇淋。我惊愕地转头去看他,他只是平静地笑着对我说:“我许诺过的事,就一定会办到。”以后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吃到沈若为我买的各种口味的.冰淇淋,有的甚至连我这个“冰淇淋大王”都叫不上名字。那段时光是我最开心、最快乐的日子。那年冬天最大的一场雪后的清晨,我像往常一样走进教室,发现同学们正交头接耳地谈论着什么。我的心中不禁笼罩上了一层阴云。

  桌上依旧放着沈若为我准备的一杯冰淇淋,旁边还躺着一个紫色薰衣草色的信封,却不见沈若的身影。“不会的!他不会走的!他不会不辞而别的!”我还存有一丝侥幸,不断地安慰着自己。但是,还是伸出颤抖的双手打开了那个上面写有“星儿亲启”的紫色信封:星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这所城市。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想,你明白我的苦衷,对吗?和你相处的这段日子里,我几乎买光了这所城市所有口味的冰淇淋,这是最后一种口味,真没有想到,我也该结束这一切,离开了……冰淇淋的约定,我不会忘记,无论我去了哪所城市,一定会继续为你寻找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沈若泪水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我突然感到一种令人窒息的压抑和心痛。我轻轻捧起桌上的那杯冰淇淋,送入口中——好苦呀!

  也许,沈若只是一颗突然闯入我星空的流星,在发出短暂而耀眼的光芒后,就会随之“陨落”消失,但却在我心中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神秘和美丽。就把他当作一场梦吧!而现在,我也该从梦中醒来了。不过,每当我看到那个紫色薰衣草信封时,心中却始终有个疑团未解:他知道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吗?沈若离开后的这些日子,我从未消减过对冰淇淋的热爱。就算是在寒风凛冽的隆冬,我也“无惧”路人的惊疑目光,吃得“不亦乐乎”。站在原地,想起三年来自己对这份承诺的等待,我不禁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是他呢?现在的他,或许早已有了温柔可人的女朋友,而我,却还在因当初的那句“戏言”而执着于这个不可能实现的承诺,真的好傻啊!就在我沉思的一瞬间,面前赫然出现了一杯从未见过的冰淇淋,继而,一个低柔而熟悉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冰淇淋的承诺,还能延续下去吗?”

关于回忆的作文6

  上海,2009年3月,天气开始渐渐变暖,伴随的是淅淅沥沥的雨,水气被压在泥土上方几厘米处,劈啪作响地染成淡蓝色。

  学校的玻璃礼堂里,不断响起老师和同学作报告的声音,小莫却只是盯着幻灯片上的"中考倒计时100天"出神,没来由地有些紧张--中考,中考,你这就在我眼前了么?小莫用微凉的的手指抓了抓脑袋。阳光从高高的落地窗外照进来,留下一片淋漓的光斑。

  春天的风里卷裹着无数微小的草籽。在未来的某一天,它们会在一个小小的角落,接受洗礼,再在潮湿的土壤里繁盛,于是把时间和空间晕染成参差不齐的绿色……

  放学的喧哗远去后,留下寂静的'教室。

  "距中考还有97天。"教室前的黑板上清晰的写着。

  春天的雨总是不停地下,淡灰色的云朵像只巨大的蚕,不停地吐着细细的蚕丝。小莫和好友叶子都没有带伞,在一楼等了许久,雨依然没有停,反而越下越大,夹杂着各种杂乱的声音。

  叶子突然说:"冲吧!"

  "嗯?"小莫犹豫了,"会淋雨……"

  "小莫,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啊!"叶子向小莫眨了眨眼,便拉着小莫的手向雨中跑去。

  "就像中考……"叶子边跑边说。

  小莫愣了愣,雨水携来了许多模糊不清的声音,淋湿了小莫。过了一会儿,她会心一笑:"嗯。"加快了脚下的步伐,雨水在脚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我们几乎每天都会听到故事,然而当那些故事渐渐走远,然后就是我们的生活,生活不是听人述说,而是自己开始讲述。"小莫这样在日记中写到。

  合上日记本时,她看到,窗外的一角蔷薇沾着些晶莹的水珠,用一小角半透明的嫩绿叶片轻轻触碰着潮湿而温暖的空气,同时,几粒微小的草籽悄悄扎了根。而这时的蔷薇,在憧憬开花,最后,粉白变绛紫。

  "亲爱的老爸老妈,老师同学以及我自己,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小莫在心里暗暗说,"我会加油,会坚持,会勇敢面对。"

  转眼间,已是5月了,蔷薇已绽开花朵,在这春末夏初的时节散发着遥远而真切的香气。

  这天早晨,小莫起了个大早参加早自习。到了教室,却被告知,小果因为户口不在上海,所以她要去另一个地方读书,今天就要离开。虽然小莫和小果只是关系较好的同学,算不上是朋友,但她还是不禁悲伤起来--这让她想到离别。"她不希望让我们难过,所以事先没有告诉我们。"小莫听到叶子说。

  班级为小果办了一个简单的欢送会,黑板上写着每个人的名字,大大小小的,亲亲热热拥在一起。

  教室里,小果站在讲台上微笑地听着同学们的祝福,有人哭,有人议论,有人祈祷。小莫看着那些熟悉的脸,有些感伤。

  我只是在担心,世界那么大,一个月后,在成千上万条大街小巷里,我要怎样走才能再次遇见你们?

  最后,全班人陪着小果到车棚拿车,快到校门口时,几个男生突发奇想,把小果的车锁要来说是当作纪念。后来,这把锁,一直到毕业的时候,都牢牢锁在小果曾坐过的椅子上,就好像小果一直和大家在一起一样。

  小果离开的时候,风轻轻吹,一切都寂寂的。小果说:"大家要好好中考!等我回来,听你们的好消息!"于是就推着车,向远处走去。阳光淡淡的,纯净地不含一点杂质。

  有的时候,小莫复习得累了,抬起头,看到那把锁,心里就会有很温暖的感觉。

  夏天是毕业的季节,是离别的季节,更是收获的季节。

  小莫知道,离别仅仅是空间距离的延伸,他们因为是同学则会永远在一起。

  蔷薇和小草热热闹闹挤在一小片泥土上。

  风来了,雨来了。

  中考的那一天终于来了。临考,小莫和爸爸妈妈拥抱了一下,她清晰地看到,他们头上的白发。考场门口,小莫和班长奶茶,好友叶子还有果冻紧紧抱了一下。加油!加油!

  小莫在考场里坐下,泪水忍不住涌了出来,不是因为悲伤。

  大家都会好好的,都会好好的。

  小莫拿起笔,微微扬起嘴角,抬头,可以看到天空的一角,是那种纯净而美好的蓝。

  中考是一次洗礼,那场洗礼用它的方式说:永远不要因为躲避一场雨而奔跑。

  也因为这场洗礼,初三似乎是初中过的最充实的一年,也沉淀了许多现在看来很美好的事。我想,人生需要洗礼,如果说人生是一座森林,爱是光,洗礼是风雨,那么我们的森林就要充满光和风雨。

关于回忆的作文7

  直到夜幕后扬起的拂晓铮风,才回觉睡梦中又泛起了演讲词……

  早春,花海的日子,泥壤里的水涩的叫人发懒。睡眼惺忪,只有昨夜忆起的沈从文,和云翳抵上的暖色调。窗幔幕着的床头,倚枕凝注着,意识界不知间又漫进了古铜色艳书,沈从文的散文——悠悠。

  夜里思来想去,身子翻侧了尽,时间流逝,也不见有什么舒适的姿势;为何那本密布老迹的本子,与我这个时代的笺纸,不在同一阁中!

  【住村子】

  弄堂口的寺里又泛起炊烟来,不同的是,年里云雾下缭绕着的就那么几天。只是和烟雾一并勾勒的还有嘈杂。

  家门朝着小巷,路边夹缝的几处三叶草,在青苔上;瓦房下,又传来童稚玩闹的叫喊,和乐口欢笑。他们无理趣的肆意奔驰,径直的道里,就是望尽了也瞧不见那城里密布着的监视人的魔鬼眼睛。

  回忆录的章程,又在脑子里绕了一圈,也许时间太久,该忘的`也早已忘却,只不知枕上又落了发;以及那不知几时忆起的晨时小道,橙黄色的光,路上的碎石和瓦上落地一偶;邻舍大哥丢地上的橡皮和我手上的足球;竹子林的笋和伊姐摘来的玉米;河岸阿娘和河桥边的两姐妹。这些时光不是早就没印象了吗?这些映画不是早被记忆女神封起来了吗?为什么还这般熟悉,又让我伤起来了呵!希望眼角的泪,是打了哈欠流的。

  【住小区】

  或是巧合或是天意,刚上小学那天便搬离了幼时的乐园,一同离去的还有伴我左右的老宅,屹立在小村里最壮观、最别致的身影。趁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变成了桥。平时,待我闲下,便牵上瓶子,携水撒在故居,那座伴我六七年,却又胜过半辈子的玩伴。

  小区比起小村算不来多了几户人家,只知小村时与邻舍也算认识。在小区,却找不来以往的乐趣。

  刚搬入小区,屋外是铮声,屋内是回声。只有隔区的晒场里贡人清净,远望又记起小村的净河,与小区旁正排水的污河。

  小区一住半年过去了,屋外的晒场搭起了戏台子,木凳满目,一个个凑在一起,排到了棚外,晚上大伙儿全涌入晒场,纷纷占住了位,一旁有叫卖玩物的、做糖人的。一鞭炮下去就叫往人堆里扔,但却从未有人做过。

  戏台子底下一大处空架,调皮点的便是往底下钻,一身子玩劲,穿了半天也不见喘气的,偶尔顶到头的也不嫌痛,硬是从底下往台前冲,小人钩在戏台子上,看见的便是红了的毯与白底黑边的高跟鞋。与棚外望不见、听的闷又是两档子事。

  深绿大衣的棚角被风扬起,忘了时间,晒场不见了,以及平常在晒场摆摊叫卖的菜农。重新更替的,是一处广场,每每夜里,只要天空没雨,便又一场盛歌,一番舞艳,前面是广场舞,后面是交际舞。左边是篮球场,右边是黑幕月色,绿荫绿茵。

  只是不知为何,意识界里又怅惘了起来。

  时光隧道里的景物总不待人缓下神来就变了样,区内的公园替代了广场,更加宽广,只知道这次小区是扩建的,比新念的初中更大一圈。

  河边的道被封死了,这下子,注视屋外桥水的念头又深了。泥石塔的高架,尽人意的把菜农的宝贝捣坏了,心系肥水的领带人把钢铁管换了下来。晰阔道上的菜农又叫卖了起来,不知几月买了回一捆,却怜惜了有机变无机。

  楼下的商铺年后卷起了千年沉。久居的一锁屋窗,能看见月儿下魅舞的游歌者,是春至前带来的绿叶。

  清晨饱腹,寂寂的街怨着,涟起的风迷住了我惺忪的眼,像是眼前又见伊姐栽来玉米的笑声,披肩的长发悠曳,栩栩发丝尽把眼瞳的伊姐唤了起来。高一的我只你不知年岁!夜里的游歌者轻的被风荡起,伊姐的世界在我的识海里更有一处缭绕的话,和湖水边放下的流年四季。

  不知觉又一日树梢长出带粉花,晚风隔着纱窗摇掣风铃。远处的门墙顶,上帝又来看望我了。——伊姐也不知怎么的,把她留下的越剧在我意识界里奏了起。案头的橙黄色熏宵,只耀着桌上散开的笔记本,创口贴下的转换器。

  时光朦胧的月色,像翻了跟头样的变成月牙,又在隔雨的阴云下变了圆。昏暗的公园里又来了戏子,棚还是以前那样的,我也有一米八的长杆那么高了,无论是在人堆外也望的尽戏台,只相比以前,人好似都只为凑一热闹,越腔刚上半轮便不见什么顽童,只有糖人边上还能找到三两小个子,大多也只老头老太倾耳听声。

  三月的回廊走满了人;前一天棉袄腰绒,闲散悠步。后一天薄袖轻衣,掩草晒被。再晚天就来了雨,回廊便无人出入了,仅见廊口站着伊姐,扶座摆着玉米。脑子里又开始迷糊了,才想打落的叶渡着池水。泊口的白巾沾上三点污渍,仅是荡入水中,便溢满路水雾。

  净白上的三点一直有在脑里萦绕,模糊的意识里也分不清什么大小、什么颜色。三处模糊的点源自三处回忆。有弄堂伊姐和两姐妹的、有小区阿娘倚做草垫的、更有水下凝土,天上云翳的。

  一处安静祥和的世界,一方流连思索的天地。才有意识到世界的真实与事理,也有知沈从文散文与我不在同一阁中的缘由。一个世纪改变了许多,案头上放了许多东西,——只是烛光与灯辉的日子。

  晨醒、夜眠。又缝花蕊搁处片片卷袋。

关于回忆的作文8

  某一天开始,我知道值得我写下的人不多了,写下的则是放在我心里的人。

  大一军训,日子很无聊。那天半夜睡不着下楼散步,然后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抽烟的你,几句寒暄后就和你坐在一起抽烟,当时班里没几个抽烟的人,坐在一起略有点同道中人的感觉,于是就这么和你认识了。

  你是个典型的坏学生,刚开课没多久就开始逃课,不参加班级活动,也很少上晚自习,在宿舍里打牌,还被辅导员抓到记过。而我则是选班委,入学生会,整天忙的一塌糊涂。可以说,当时的我们很像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是那种乖乖型的,而你是那种调皮型的。现在回想,如果不是因为常一起去溜冰场溜冰,常在一起抽烟,或许我们也就是那种毕业以后很少联系的同班同学而已。

  还记得,那时候几乎每个周一和周三都会和你去溜冰场,直到全身乏力才从里面出来。当时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常在周三去溜冰,她溜冰的姿势很美,像仙子一样在场子里飘来飘去。我们当时的目标就是和她溜得一样好,希望有一天能够超过她。后来有一次我追她,结果就在快要超过她的转弯处被她绊倒,我从她身上飞出两米多远。还有一次,因为我们溜的速度太快,眼看着就要撞在转弯处有棱角的柱子上,你竟然抱着我飘起来,惊险过去以后两个人捂着肚子大笑。那时候我们常在一起比谁的膝盖肿的厉害,比谁脚上的水泡更大一些,比完以后又继续跑去玩。那间溜冰场承载着我们的友谊,也承载着我们大学里的欢乐与伤悲,开心了去玩,不开心了也去玩,在那个音乐躁动的地方一支又一支地吸烟,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地肆意滑驰,挥洒汗水。

  大学三年,陪你一起度过三次生日,每次生日我都是餐桌上唯一一个你宿舍以外的人。你小子总是缺钱花,时不时和我拿钱,可惜我的钱也少的要命。你偶尔大半夜不睡觉给我打电话,台词只有一句“有没有烟,下来抽只烟”,然后我就屁颠屁颠跑下去找你。明明大二的时候两个人就约定了要戒烟,结果屡戒屡败。唯独在大三快毕业的时候两个人憋了一个星期,最终却还是在一个无聊的阴天宣告了戒烟计划的失败。

  你是个很现实的人,我是个幻想家。你曾信誓旦旦的说要把我带坏,可是三年过去了,我还是老样子,你却被我感染变得偶尔会感性;你总说我太实在,容易被人欺负,让我不要相信任何人,可我却始终改不了;你也常说“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于是和你在一起我常觉得自己有点虚伪,最后不得不变得小人一点。和你住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们常常彻夜长谈,我说你把我带坏了,你说我本性就坏,两个人吵吵闹闹愣是把隔壁的同学吵了醒来。你说你看《男人帮》时候会想起我,因为觉得我很像顾小白,神神叨叨的。不看还好,看了以后我发现自己的言行举止真的变得很像顾小白,还为了电视里的手机铃声争来争去,最后两个人用同一个铃声,不论谁的手机先响起来都要互相白对方一眼。有时候觉得当时真的很幼稚,可直到今天我们俩竟然不约而同地选了一模一样的皮带,喜欢喝一模一样的饮料,才发现或许那时候我们就开始有默契了吧。

  你是唯一一个预计我回福州的人,每次我人还在车上,你就打电话让我下车就直接找你,而我也知道为我接风洗尘的一定是你亲手做的鸡公煲。如今你离开了福州,我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这么一个给我备餐的人。走的时候,我们又到了那家店,吃的是田鸡,像往常一样各玩各的手机,谁都不讲一句话。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和妹子聊天,可我的确是很习惯这样,因为我知道在你和我的场合里,女人永远大于兄弟。可也是你也告诉我,爱情只能向往却不可以相信,因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值得去爱的好女孩儿了,要么就爱一个可以结婚的人。我知道你是被伤了,因为我曾看到过你对女生温柔和关心的一面。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坚信了。我吝啬自己的真情,压抑自己的真爱,只为了等一个可以结婚的.人。有时候,真不知道认识你是不是一个错,因为你颠覆了我太多对美好的幻想。

  送你去南站的路上,我们一直沉默地抽烟却不讲话。很久很久,你感叹了一句“你最大的弱点就是你的朋友太多”。我笑了一笑却没有说话,因为你哪里知道能让我写下的人其实并不多,我所交的人虽然未必对我有益,却毕竟都是对我无害的。虽然我们的性格截然不同,价值观也是背道而驰,可是我们却依然可以成为兄弟,又何尝不是因为彼此都是纯粹的友谊。其实你和我是同一类人,薄情却有义,宁愿在彼此面前放肆自己恶的一面,也不愿露出一副君子的德性去敷衍对方。

  走的时候,你依然潇洒,可是我在转身以后却很没出息的鼻子一酸。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因为我可能也要回到那个一直不喜欢却终究得回去的地方。你发短信说,以后常联系,你在福州没几个朋友。我看着短信,读了一遍又一遍,抬头的时候眼睛被阳光刺了一下,很烫……

  ……

关于回忆的作文9

  抬头望一抹弯月亮

  挂在高高白云山巅上

  听着时光千年流淌

  ……

  今夜,无电。23楼,够高,够冷。抬头,窗外确实有一挂月亮,不弯,稍圆,趁着雾霾未重,在蒙蒙的夜色中,柔柔弱弱,洒下一点清辉。耳旁,手机上单曲循环的是王二妮的《故乡》,不过瞬间,眼角,不争气的又湿润了……

  这样的寒夜,在这样的歌声中,让我最能想到的,就是小时候在家里睡过的那方温暖的土炕。农村人的土炕,一般的长度是一间房的宽度,而宽,大约有两米,有时候上面坐七八个人也不嫌挤。这方土炕,总是盘踞于家中某一角落,规规整整,敦厚得像一位老者,长年累月,忠诚地驮着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我爷就有这样一方大炕,一领竹席铺满整炕。当然在那时,这领席子,真的是农村人家的奢侈品了,因为好多人家炕上铺的都是容易扎人皮肉的苇席,但我爸天南海北走天下,愣是在那时候,都能给我爷定制一领大竹席子,着实让好多人眼热。细密的青竹皮席子光滑柔韧,绝不会让人在睡觉不老实时滑蹓到褥子外面被扎得肉疼。于是,我和弟弟童年时代的幸福时光、美好记忆就留在了这方土炕上了。不过在这方土炕上,我俩的待遇有是所不同的,我爷,一个传统端正的农民,重男轻女思想极其严重,所以我弟可以跟他钻一个被窝头朝炕头而卧,而我呢,只能每晚缩在爷的脚下,头朝炕尾,且一旦睡觉不老实,乱动了,我爷一定会伸出大脚过来,用脚趾头拧得我腿疼乱叫,但这也不能将我从土炕上撵走。我依然爱睡土炕,因为在爷的脚下我的头边,放着一对儿木箱子,一个放着衣物,另一个,可是爷放吃货的箱子,那个箱子,一年四季,好吃的不断。我爸孝敬的点心、蛋糕,姑姑们拿的麻花、饼干,新疆三伯寄回来的葡萄干、砂糖,那砂糖是一小块一小块的白色方块状白糖,放一块入嘴,甜死人!当然也有瓜子、花生等等,所以当弟弟晚上可以捏着爷耳朵上像鹌鹑蛋大小的肉球球睡觉时,我更多的精力是想着如何从箱子中偷偷地弄点吃的出来……早已不记得偷吃东西时的心情和滋味了,留下的最深印象就是我爸从新疆出差回来给我们家买的三麻袋葵花子,三麻袋哦!除了给邻居亲戚送,那个寒假,我跟我妈学会了炒葵花子;那个寒假,在那个炕头,我是吃了一假期的葵花子——玩时吃,写作业时吃,睁眼吃,闭眼睡觉前还是吃。直到现在,我有一颗大门牙,中间一小豁,俗称瓜子牙,估计就是那年冬天的功劳。

  人家的土炕,因为做饭烧柴火,所以一天到晚都是热的,我爷的炕,虽然和灶相连,但是因为我家地少柴火少,于是烧的是爸爸从铜川掏钱买来的煤炭,乌黑发亮,做饭火力极强,但热量集中灶下,很难达至炕头,所以每到秋冬傍晚,我爷都得再用柴火烧炕。这活真不好干,于是在我的印象中,就留下了爷烧炕的'永远记忆。有时是麦秸杆,有时是包谷杆,有时是爷在路边扫的树叶子,用一个一米七八左右长的杈把(就是个一头有丫杈的木棍),把柴草塞进炕洞,然后点火,一把蒲扇,使劲儿的扇着,土飞烟呛,到柴燃得差不多了,盖上炕洞塞,拍掉手上的灰,结束,只等晚上睡热炕。当然,我也会因一时的心热,帮着爷去塞柴火,摇扇子,但更多的时候,却是被烟呛着,一边咳嗽,一边擦着眼泪,在爷的“啥都弄不成”的唾弃中,仓皇而逃。有时,爷的心情好,还会扔俩红薯在炕洞刚燃烧过的草木灰中,睡觉前,掏出来,拍掉灰,掰开,嗯,满屋窜着香气,这便成了我们的宵夜了,当然,伴着吃的,肯定也会有各式各样的神奇故事,或诸如“过个冬至长一枣刺;过个腊八长一杈把;过个年长一椽”等关中天气俗话,从身经传奇、见多识广的爷的口中,娓娓道出,于是,那样寒冷的冬夜,昏黄的灯下,反而成了我们最喜爱的时光。

  等我不怕烟熏灰呛,真正会烧炕时,我已求学在外、工作在外了。爷老了,少不经事的我没有过多的意识去尽孝心,尽管曾经给爷烧过一段时间的土炕,但今天回头望去,我看到的分明还是那个孤独的老头,抱着柴火,拿着黑黑的杈把往炕洞里塞柴的情形,柴火在炕洞燃起,那老头一边扇着火,一边拧过那张古铜色的脸朝我喊着:烟很,门外儿耍去!

  时光弹丸,工业化的大发展在现代冬天的杰作之一就是霾时代的到来,听说,治霾需要,农村的炕都要被挖掉了,那氤氲于乡村傍晚的薄烟终于要消散了,那让人发呛却无比温暖的气味再也无法去寻觅了。我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过去的人,但在暖气充盈的房间里,从早到晚的燥热真的让我有时找不到方向,我还是喜欢在淡去烟气的家中,躺在滚烫的土炕上。在家织布缝的被子外面,是清凉的甚至于是冷冽的空气,让我在睡梦中能清爽恬静,淡泊安心。

  ……

  梦里一点点一滴滴

  一次次一回回依偎在你胸怀

  相思一字字一句句

  一片片一朵朵盛开在我心海

  牵挂一年年一岁岁

  一分分一秒秒从来没有分开

  ……

  伸手,凉意盈室;细嗅,轻烟不再。唯有《故乡》,依然在耳畔回荡……

关于回忆的作文10

  岁月流转,四时变幻,当季节的风卷起历史的尘埃,当时光渐行渐远,我们是否还能坐在岁月的岸边,细数流年?那万紫千红的春,那热烈荼蘼的夏,那丰盈静美的秋,那雪舞晶莹的冬。用心去聆听,那风,那月,那花,那叶,都婉约着缕缕柔情,静静地绽放在岁月的枝头。醉了眼眸,暖了心扉……

  消逝是必然的,任何事物和人都逃不过这一纸宿命的结果。幸亏有回忆这条河,他可以承载那些失去的岁月,当我们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突然想起从前,你就可以顺着这条河慢慢去找寻。失去了童年,我们还有童心,失去了青春,我们还有梦想,失去了爱情,我们还有美好,失去了时光,我们还有回忆和力量。

  然而,在这个人心躁动的纷扰的尘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顾低头前行,谁还会回头张望?还有几人能够静下心来,去回忆从前,追忆过往?如果没有了回忆,我们就不知道去珍惜,如果没有了回忆,我们的过去就是一片荒芜的天地。我们终日里苦苦的奔波,到底是为了什么?不知道从哪里来,又怎么知道往哪里去?

  回忆不是空白,它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唯一形式。那些逝去的岁月,无论是痛苦还是欢乐,无论在当时曾一度让我们沉迷,怎么的痛不欲生,或是激动不已,如今隔着遥远的距离,再回首,依然会美丽无比。尽管甜蜜中夹杂着忧伤,痛苦中也包裹着幸福,惆怅复惆怅,苍凉复苍凉,不思量,自难忘。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都是短暂而易失的。岁月可以带走一切,唯独带不走回忆。有人说,这世界有两种人,一种是有灵魂的人,一种是没有灵魂的人。我想,有灵魂的人,一定是懂得收藏记忆的那种人,他们知道如何与过去相处,明白该怎样用回忆取暖。通过与过往交流,让灵魂更有了深度和高度,在这样一个灵魂里,一切的过往都是鲜活的,那些逝去的人和事,历历在目。透过这些过往看世界,世界更美好,人生更精彩。

  总有一天我会老去,岁月会在我脸上刻满沧桑的印记,一枝青莲的温婉,只剩下残荷听雨的韵致。不过没关系,因为一直有你。文字是我唯一的知己,也只有你会永远不离不弃,始终如一。寂寂流年,你会永远保留我花开不败的容颜,水墨光阴,你会浅吟低唱,我寂寞清幽的馨香。你依然会记得,那个低头弄莲子的女子,最是那一低首的温柔,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回忆如一朵花,会在岁月的一个角落,静默的.盛开。那些以往的美丽与忧伤,那些逝去的青春与梦想,会以另一种形式保存在我们的记忆里。在深深的岁月里,尘封着弥久生香的甘醇,花香满径的路上,一半馨香,一半薄凉,半城明媚,半城沧桑。我愿顺着这条河逆流而上,找寻我心灵的原乡,慰我一世的孤寂,半世的苍凉。

  有些事情,当我们年轻时无法读懂,当我们读懂时,已不再年轻。岁月给于我们以沧桑,但同时也赠予我们阅历与成长。那些阳光,那些花香,时光会帮我们收藏,那些疼痛,那些忧伤,时间是一双温柔的手,会为我们慢慢疗伤。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成为回忆,昨天是以前的回忆,今天也会成为明天的回忆,莫不如好好珍惜。珍惜眼前,珍惜现在,珍惜拥有的一切,珍惜当下的每一天。昨天不能重来,今天不可复制,明天还是未知,别让回忆成蹉跎,别给生命留遗憾。

  席慕容说,“原来岁月并不是真的逝去,它只是从我们的眼前消失,却转过来躲在我们的心里,然后再慢慢地来改变我们的容貌。”那些散落的芬芳,只能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缓缓流淌着最初的模样。

  柔软的时光,见证着我们曾经的过往,沧桑的岁月,沉淀着生命中的悲欢离合。挽一束明媚,握一份懂得,踏着从容的步履,走过喧嚣的红尘,时光深处是静美。四季,因走过而丰盈,生命,因经历而厚重,人生,因回忆而甜美。尝尽百味,苦过,才知甜蜜,痛过,才会珍惜。拾一枚落花,感知生命的涵义,慢慢人生路,且行且珍惜。

  花无百日红,人无再少年。回首,多少季节的花开,已零落在天涯的尽头,多少情缘,来去匆匆,多少五彩斑斓的梦,也散落在风中。多少思念,穿越了万水千山,多少眷恋,缱绻了红尘的恩怨,多少回忆,温暖了流年。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思绪飞了一年又一年,总是免不了在回望时感叹,总是忍不住于回忆中取暖。

  如若生命可以重来,我愿回到最初的原点,沿着那些曾经深深浅浅的足迹,不再会错过那些盛开的美丽,不再去蹉跎那些翠绿的年华。流年,只能成为回忆,岁月,总是默默无语,经历,注定成为过去。只可惜,人生没有假设,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就像你无法从预言中得知一个确切的结果。我们以为可做的,就是好好把握每一个当下,用心过好每一天,不给未来留遗憾,让我们的人生更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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