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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10-30 13:47:56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每次阅读《给教师的建议》,我对苏霍姆林斯基的崇敬之情就会油然而生。这位从教三十多年的前苏联教育家,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教学经验,还留下了丰富的教育理论。

  最令我惊叹的是,我们时下教学改革提出的研究性学习,苏霍姆林斯基早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就付诸实践了。他说:“在优秀教师那里,学生的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他们对学习的对象采取研究的态度。”他就教师如何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举了很多可操作性的例子。这些例子,能解决我们在教学上的困惑。因为它们都是苏霍姆林斯基在实践中经过检验的,远比我们的专家坐在实验室里闭门造车搞出来的那一套更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

  苏霍姆林斯基不仅仅是在学生的学习方法上进行创新,在教育教学各个方面都有与众不同的见解。他在教学方面得心应手,常常出其不意,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了他们的创新能力,并重视他们的终身教育。在他的眼里,没有差生,即使像巴甫里克被女教师定性为“思维迟钝的儿童”,他也不归其为差生,而是鼓励教师发现他的闪光点,促进其思维觉醒,最终使巴甫里克成了一名出色的农艺家。巴甫里克成长的过程中,碰上了苏霍姆林斯基这位教育家,要不然,他一辈子就有可能生活在“思维迟钝”的阴影里了。女教师对待巴甫里克的做法,跟我们现在对待“学困生”的方法是何等的相似。我们一直固执地认为,学生在学习上有困难,不让他多花时间守在教材上怎么行呢。然而巴甫里克成才的典型事例却说明答案是否定的。在苏霍姆林斯基面前,我们幼稚而愚蠢的做法,是多么地不堪一击。

  苏霍姆林斯基积极探索学生兴趣的源泉,爱惜并培养学生的记忆力,研究发展学生的思维和智力。他说:“学生带着一种高涨的、激动的情绪从事学习和思考,对面前展示的真理感到自己的惊奇甚至震惊;学生在学习中意识和感觉到自己的智慧力量,体验到创造的欢乐,为人的智慧和意志的伟大而感到骄傲。”他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顺应学生的学习心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体验愉悦和成就感。这大概就是我们现在常常所说的愉悦教育吧。在我们的课堂上,教师只顾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谁在乎学生的兴趣、记忆力、思维和智力呢?跟苏霍姆林斯基比起来,我们简直无地自容。

  苏霍姆林斯基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理论是一座丰富的宝藏,它为现代教师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营养,也是现代教师教育教学的指南。他是良师,是益友,更是永远的教育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书,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6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 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7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每当我犹豫,迷茫,或质疑某些事情的时候,脑海中总会浮现这句话。

  它出自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小王子》。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有一天,小王子突然厌倦了自己的生活,决心离开自己心爱的玫瑰和这个星球。他向玫瑰告别,踏上了旅程。这一路上,他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或权欲熏心,或虚荣浅薄,或自甘堕落,或财迷心窍,或不知变通。他们都太过于关注外在的东西,失去了内心真正的快乐。小王子感到很迷惑,重复着说:“大人真是奇怪啊。”

  最后他旅行的终点就是地球。地球上也有很多奇怪的人,但是小王子遇见了狐狸。看到这里,我想到了电影《怦然心动》里的一段话。“有些人浅薄,有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当你遇到这个人后,会觉得其他人只是浮云而已。”那一天,小王子经过了一座花园,他发现花园里有五千朵和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花。原来他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这让他很难过。于是他趴在草地上哭了起来。就在这时,狐狸出现了。狐狸请求他驯化自己,小王子同意了。当小王子驯化了狐狸以后,他也要离开了。

  狐狸很难过,但没有阻拦,而是让他再去一次那座花园,回来以后,会送给他一个秘密。后来小王子又去看那些玫瑰。他说:“你们很美丽,但也很空虚,不会有人为你们去死。当然,寻常的路人会认为我的玫瑰花和你们差不多。但她比你们加起来还重要……因为它是我的玫瑰。”他回去找狐狸,于是狐狸说:“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小王子对一朵花的忠诚感动了我,仿佛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我没有玫瑰,但是却有人把我当作玫瑰。他们保护着我,为我浇水,为我挡风,为我消灭毛毛虫,倾听我的抱怨和吹嘘,甚至倾听我的沉默……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也许将来,我也会有自己的玫瑰,将紧紧扯住我的心,让我悲伤和欢喜。那时,我将像小王子一样,说:“因为它是我的玫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王子》。它像一首诗,优美简洁,像一曲摇篮曲,温柔缱绻;它是一颗星星,明亮的可以隐去一切悲伤。它沉默着,用淡淡的忧伤和甜蜜包裹我。我常常会在天空黑绿色的大氅下望向如同一粒粒银扣般的星星,幻想着小王子会在某一座代号B612的小行星上,默默守护自己的玫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8

  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9

  在所有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因为他的书不但给我带来了欢乐,还带给我了知识,因此我总结了沈石溪的书的几大特点:充满了知识性、故事性、趣味性和哲理性。

  沈石溪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作为他的粉丝,他的作品我几乎读遍,说起沈石溪的书,大家肯定都会想到《狼王梦》这本书,而《狼王梦》也是我接触沈石溪动物小说的第一本书,因此记忆犹新,至今想起都回味无穷。

  说到《狼王梦》这本书,我与它的相识还有一个故事:那是三年级,我常常听我的同学们说什么《狼王梦》、《稻草人》、《宝葫芦的秘密》等书是最畅销的书,因此我买了一本《稻草人》,而打开书的第一页有一个“好书推荐”,第三个就是《狼王梦》,因此我对这本书的好奇心越来越浓,后来我去我的姐姐家玩,我的姐姐上来就问我:“你读过《狼王梦》吗?”我摇了摇头,我姐忙推荐我看,还把主要内容说了一遍,我很好奇,问我姐为什么要向我推荐,原来我姐姐的老师布置一项作业,让推荐一本书给三个人,并完成一张表,我填完表后不禁对姐姐说的《狼王梦》的内容充满了兴趣,于是第二天,我就让妈妈带着我去买了一本回来,谁知,我一看就再也放不下,只要一有空闲,我就去看,自此,我对沈石溪的书越来越钟情,越来越痴迷,而让我接触沈石溪动物小说的桥梁,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一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花了毕生的心血去培育自己的孩子,可这美好的愿望并没能如愿以偿,孩子们相继离去,给了紫岚莫大的冲击,当它知道自己的愿望彻底破裂时,自己唯一剩下的女儿媚媚也驱逐了它,紫岚用它最后的生命为它即将出生的狼孙换来了一片安宁的天。

  沈石溪的文笔酣畅淋漓,狼群之间争斗的场面惊心动魄,血腥残忍,让人心生颤栗;紫岚母性的挣扎和矛盾,真实而感人。有时读着读着,甚至觉得也是人类社会的写照。生动的描写,真实的感悟,成为这本书的亮点。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震撼,母性的伟大和坚忍,狼王梦实现过程的艰辛和残忍,历历在目,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妈妈读,读过之后,她也感慨万分。

  我问妈妈有何感想,她说:“狼的世界其实也是人的世界,为了让孩子实现一个光辉的梦想,是否一定要以亲情和人性为代价?培养一个优秀的孩子绝不能只看成绩!”

  妈妈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我说:“好书让人深思,好书让人成长,《狼王梦》就是如此”!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0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教师点评:此文文字优美,处处充满真情,可见,此学生的确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去读过这本书,而且这本书对她的影响真的很深,看完很有感触,情真意切,深有体会。表面上她是在写青铜葵花的一家,或者这本书吸引人之处,但字里行间也充满了自己的诉求,自己对生活亲情的向往,令人怜爱,本文的人生观也值得读者深思学习。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阅读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影响还可以更详细一点,详略安排欠考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4

  《简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许多。

  主人公简.爱父母双亡,被她的舅妈收养,但她的舅妈对她比仆人还差。而简.爱以其顽强的生命力,刻苦的学习成长为一名教师。后来还成为了贵族罗切斯特养女的家庭老师。最终简.爱质朴善良和智慧得体的谈吐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心。当他们准备结婚时,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室,道德和自尊的力量使简.爱离开了。当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向简.爱求婚时,简.爱拒绝了。因为她发现自己心里还有罗切斯特。于是决定回去找他,但得到的结果是罗切斯特已不再贵族,并且为了救摔死的妻子残废了。而此时的简.爱已意外得到叔叔的遗产。也算是有钱人了,并且有年轻有为教士圣.约翰爱着。但简.爱仍然选择和罗切斯特结婚。

  简.爱曾说过:“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简.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大家都是平等的。她有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人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如果开始她没有那份独立,放弃道德,尊严与有妻子的罗切斯特结婚。开始有金钱与地位的新生活。那么简就不是简了,她就跟向社会屈服的人没什么两样了。但文中的简却有着鲜明的形象,是一个平等与尊严,坚强与独立的代表。《简.爱》让我一次又一次感动,让我一次又一次爱不释手,是简.爱独特的人格魅力。

  我曾从报纸上看过,因为谋女郎事件,有评论说,现代长得清纯的人越来越少。是因为越来越多长得漂亮学历高的女人嫁给了老态龙钟但很富有的人,过着少奶奶的生活。而那些年轻帅气的但没钱小伙子只能娶一些又丑学历又低的女人。这只是社会的一个侧面。难道还不令我们反思吗?有多少人放弃尊严放弃爱放弃很多东西,最后得到所谓安逸生活。而简.爱也可以像她们那样通过这摆脱贫困生活。可她没有那样做。社会上有多少人为了地位和金钱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出卖了自己的尊严。这是多么的不可取。还有前不久市一中的一个女学生,为一点事就跳楼自杀了,要是她是简.爱真不知要死多少回了。

  简的性格特征是我们最缺乏也最应该学习的。她让我学会了尊重他人,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学会了独立面对生活大小事,并坚强面对一切困难。简.爱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激励我,让我有了更多前进的动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5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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