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我的最爱!

时间:2021-01-28 12:30:54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萝铃的魔力》。我想大家一般都看过《哈利波特》吧!《萝铃的魔力》的主人公是萝铃,和哈利波特一样小的时候的没见过自己的父母。到了大一点的时候才开始接触魔力(魔法),可毋庸置疑他们都是有优秀的父母,优秀的朋友,所以他们经历过的事情旁人也无法想象。 不过《箩铃的魔力》还通过宇宙给它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这也表达出21世纪的人迫切的想知道宇宙中还有星球有其它生命。接下来我将带到充满魔力的星球,也是箩铃的家乡萧龙星球。萧龙星球共有魔力种族23个,最大的有八大种族:魔族、巫术族、精灵族、吸血族、魔药族‘、精灵族、妖精族、太史家族。 主要人物巫术族的超魔力者——箩铃。

  因为这里好的东西太多太多,我无法一一介绍可我要告诉大家《箩铃的魔力》是有四部。一《巫术族的预言》、二《墨夷家族》、三《不存在的秘方》、四《信徒,生命的余响》。

  我敢说这是及哈利波特后的又一部充满魔力色彩的长篇小说。请大家去看一看中国的“哈利波特”

我的最爱!2

  小食品,就连爸爸妈妈也爱不释手,更别提我们这些小孩子了,尤其是我,暑假里我没有一天不吃小零食。

  众多的小食品中,我最爱的是上好佳虾条,瞧,我前面就有一袋。鲜虾条的衣服可真漂亮啊!它长约20厘米,宽约15厘米,正面图案色彩明丽,正中间有一只鲜红的大龙虾。它的背后是美味的鲜虾条,左边印着“健康元素”,上边印着“上好佳鲜虾条”六个大字,还印的有英文字母。四周点缀着由红、桔、黄三种颜色组成的条纹。我将包装袋反过来,它的背面写着配料、营养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哦,难怪这么好吃,原来里面包含了这么多东西呀。在袋子的上端和下端都是齿行的边沿,这是为了顾客打开方便而设计的。上好佳鲜虾条的包装袋鼓鼓的,摇一摇它的大肚子可以听到鲜虾条在舞动。

  我再也抵挡不住鲜虾条的诱惑,打开了它。霎时,沁人心脾的香味涌入我的鼻孔,实在是太香了,我的口水不由得向外淌。我迫不及待地把一根虾条放在嘴里,哇塞!又香又酥又脆,味道美极了。我想:这么好吃的虾条,谁能不喜欢吃呢?

我的最爱!3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在书中,我能看到浩瀚的宇宙,远古时期的奇异生物,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豪迈,未来世界的丰富多彩……

  记得有一天,我写完作业想去玩游戏时,突然想起来刚借的一本关于宇宙的书,顿时兴致十足,于是便拿起这本书坐在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本书的内容真是丰富,有关于外星人的,有关于黑洞、八大行星的,还有关于宇宙膨胀的……几个小时不知不觉很快就过去了,直到闻到妈妈做的饭菜香,我的肚子也饿得咕咕叫,我都还舍不得把书放下。

  我是如此喜欢看书,因此,书香四溢的图书馆是我假期的常驻地,每个周末都要去。还记得那次,我想去图书馆借书,爸爸随我一起,因为进图书馆需要刷卡,爸爸没有卡,只能在外面等我。我进去之后拿了一本书,感觉非常有趣,爱不释手,竟忘了图书馆外等我的爸爸。最后,爸爸在工作人员的准许下,才进入图书室把我从书的海洋中捞了出来。

  书是我的最爱,它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人常说,开卷有益,我愿永远伴着书香爬高山,趟小溪,渡激流,涉险滩……

我的最爱!4

  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它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并不因各类篮球明星的耀眼而喜欢篮球,我钟情于它是因为它能给我无穷的力量。

  我在孤单苦闷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篮球。因为它就像忠实的伙伴,任我发泄,陪我玩耍,让我表演,由我陶醉……当放下手中的篮球时,孤单苦闷已被快乐所取代。

  我在没目标时,是篮球触动我换角度去追求。因为每当这时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球场上球员的投篮:手感要有,但力度与角度的配合更为重要,这样球才会乖乖地进入篮筐。于是,我就懂得了:该换个角度去追求,可能会更好!

  我在感到无助时,篮球会给我力量——团结。因为每当这时沸腾的篮球赛就会展现在眼前:这边五个人,恰当的分配,巧妙的配合,严密的防守,有力的扣球,精准的投篮,比赛赢啦!这边五个人,紧紧地拥抱。因此,我尝试着去找人,寻求帮助……

  这就是我的最爱——篮球,忠实的伙伴、哲理的教师、心情的调节器……不断地在我身上变换角色,于是我不由自主地爱了上它。

我的最爱!5

  我的家人都称我为“小小美食家”,我尝过很多的美味,有辣椒炒肉、辣子鸡、牛肉拉面、羊肉火锅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红烧肉。

  红烧肉不仅吃起来微辣爽口而且颜色鲜红。肉是一大块一大块的,上面的辣椒酱好像是肉娃娃们的“红衣服”,葱花犹如绿叶衬托着“鲜花”。不时,从盘中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真是令人垂延三尺啊!

  红烧肉的做法看上去很复杂,实际上非常简单:先把猪肉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然后再把它倒入锅里,它们像热锅上的蚂蚁被煎的团团转,之后把它们捞上来,接下来把鲜红的辣酱淋上去,再撒上一些葱花,最后把它们放在电饭煲里蒸。蒸了一个小时后,一道美味的红烧肉就做好了。

  吃红烧肉时,要先在盘子里沾一些辣酱,再一口吃下去,真是入口即化啊!微辣中带有一丝丝甜味,特别爽口。

  看着这空荡荡的盘子,我舔了舔嘴巴,笑着说:“这红烧肉的味道可真是名不虚传啊!”

我的最爱!6

  要说我的爱好?那可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可要说我的最爱?那必定是读书。

  我每天回家,都会拿起书本,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读起来。不论是幻想小说,还是童话故事,还是什么动物小说,或是“十万个为什么”。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每一天,我都在书的海洋、文字的世界里度过。

  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书,拿起了一本沈石溪的【雄狮去流浪】一打开来以后就停不下来了。时间飞快地流逝着,我却没有察觉。我看着我的书,一直在那无法自拔。周围出现了一阵阵狮吼,我看见了书中的狮子五兄弟在荒野中走着的情景。当我将书本合上时,我的心思却还在书中。当我从书中回来时,从我心里涌上来的不是别的,就是饿!

  当我大摇大摆的从书房中走出来时,我看见桌面上什么也没有时,我很生气。我问妈妈:“怎么还不开饭?”“你说什么?我们早就吃完了!”妈妈骂道。

  我连大气也不敢出。轻轻地坐下来吃饭,心思已又飘向了书本……

我的最爱!7

  我喜欢雨,雨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清新、自然。

  暮冬,雨驱走了皑皑白雪,让人在寒冷中感到温暖;初春,雨督促草地、枝头吐出嫩生生的绿意;盛夏雨中驱散了炎热,给人带来清凉,雨后天空还挂上了彩虹;金秋,雨洗净的被尘土玷污的果实,使得落叶归根,化作春泥更护花。

  我喜欢雨打在脸上的感觉——清新自然,被雨滴亲吻过的感觉——温馨甜蜜。

  我喜欢和朋友散步在朦胧小雨中,呼吸着新鲜空气,吸吮着大自然的方向。记得那次和朋友闹翻后,我站在那场大雨中,仔细的想着,我们怎么样才能和好,我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便伤心的跑回去,就在那个小泥坑里,我摔了一跤,我顿时大悟到,我应该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一点坎坷算什么?我又折回去找她……我们又和好如初。雨沐浴了我的躯体,滋润了我的心田,给了我精神上的享受,它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忍耐。

  雨让我懂得了只要在泥泞的道路上,留下坚强的脚印,人生就无怨无悔,雨,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8

  在友谊的道路上,我做错很多。每次对同学的承诺,我总是办不到。我真失败,难道我连一个好朋友都不能有吗?我常以为友谊不可能排第一,但是现在,它却超越了亲情。

  现在才说又有什么用呢?要如何去拟补呢?太迟了吧!

  友谊现在对我来说,比亲情更重要。到底是什么让我改变?是互相关心吗?是互相帮助吗?是互相信任吗?是互相团结吗?我现在还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

  每天上学,看见比我大的哥哥姐姐,比我小的弟弟妹妹,跟我同样大的同学,我就感觉,我太幸福了!他们每天都把笑容挂在脸上,而我的笑容呢?去哪啦?看见他们每天都那么开心,我真替他们感到高兴。

  友谊让我变得更加倔强,更加坚强,更加勇敢,更加学会面对同学!是友谊把我变成这样的,我感谢它——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9

  粉笔是学校里最常见,最平凡的`东西。粉笔,长着矮小的个头,圆柱形的身体。它的身体很脆弱,只要轻轻一捏,它就会被折成两半了。如果它不小心摔在地上,就会粉身碎骨。虽然它的身躯如此脆弱,可它无私奉献的精神却使它成了我的最爱。

  当语文老师拿起它,把一句句生动美好的语句写黑板上,让我们在汉字王国中遨游;美术老师拿起它,画出一幅幅盛大的山水画,让我们认识美丽的大自然;数学老师拿起它,写出了一道道代表知识的方程式,带我们走进神奇的数学王国;英语老师拿起它,写出了一句句标准的英语句子,带我们走进了奇妙的英语世界。

  吱吱吱吱粉笔在黑板上飞快的移动着,一粒粒细小的灰尘从它经过的地方落了下来。它那不大的身躯渐渐地没了。但黑板上却出现出了一排排整整齐齐的字。

  它渐渐地,渐渐地,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何曾有人在意过它的消失呢?但它对这一切毫不在乎,因为他知道:他已给了人们许多许多

  哦!生活中不就曾有像粉笔那样的人吗?他们与世无争,不计较个人得失,只是默默奉献。粉笔你虽然身躯十分柔弱,但你无私奉献的精神却使你成了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10

  我喜欢电脑游戏,也是它让我戴上了左100度,右125度的眼镜。我非常喜欢电脑游戏。其中,新出的《拳皇1。6版无敌》让我非常喜欢。

  拳皇里出了两个新的角色,分别是:特瑞和暴走八神。我非常喜欢暴走八神,因为它很强势,它输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有一次,我去李宇扬家。他在玩电脑,他见我来了,就飞速打开《拳皇1.6无敌》说:“我们来打一场吧!”我说:“行。”他用的是大蛇,我用的是暴走八神。他一招就减我一条命,我根本无法靠近他。结果,我三局败两局。唉,这日子没法过了!他说:“大蛇是他玩玩家vs电脑通关得来的。”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当天晚上就开始了通关任务。从八点到九点我一眨眼没眨眼,一丝不苟地通关。直到晚上10:30才完全通关。我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喜悦。但好景不长,被妈妈发现了,暴训一顿:“你这孩子,学习时如有这么大精神头该多好啊!以后不许沉迷在电脑游戏中。”

  我喜欢电脑游戏,每个星期五晚上我都会把一些新出的游戏玩一会儿。大家都称我为电脑游戏高手。

我的最爱!11

  我爱篮球,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篮球为什么会成为我的最爱呢?这还有一个故事哩!

  在一节体育课上,我听见老师说不久就要选拔篮球队员,岀于好奇心和好胜心,我报了名。我也知道学习打篮球是很辛苦的,每天都会汗流浃背,但我不怕。因为我知道一个公式:天才=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就这样,我开始打篮球。第二天放学后,我便急匆匆地跑回家做完家庭作业,又心急火燎地跑到小学隔壁的初中。我真是太幸运了,初中的人竟一起来打篮球,我模仿着他们的动作,希望能学到两三招。不过最让感到受宠若惊的是他们竟然主动来教我。后来天天如此。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真的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终于到了考核那天,我来到了场地,同学们也已到了。选拔比赛开始了,只见一个又一个的同学被淘汰了,我也紧张起来,手心里满是汗。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强压住紧张激动的心情,深深吸了口气,轻轻跃起,一投,没中!接下来几次又没中,我也被淘汰了。

  虽然我被淘汰了,但我并不懊恼,因为至少我为这事付出过努力。而且,篮球已成为我的最爱,现在是,以后也是!

我的最爱!12

  我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如天上绚丽的彩虹。画画儿、集邮、下棋、养小动物……可是我最感兴趣的是走进书的世界。

  从小,我就对书有着很深的感情,我喜欢捧着厚厚的书,躲在墙角里,细细品味着书中的故事,渴望自己就是美丽动人的白雪公主、聪明勇敢的“小红帽”……渐渐的,我在书本的滋润下长大,对书的依恋也越来越强烈。书可以带我去许多我梦寐以求的地方,像神秘的撒哈拉沙漠、原始的非洲丛林、惊险的鳄鱼岛……书可以使我见识到很多仰慕以久的人:漂流的鲁滨逊、孤单的阿谬沙……书可以让我感受到自己从未经历过的生活,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记得有一次,表姐给我带了本《童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整天爱不释手。放学了,我捧着《童年》,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低着头就闯进了家门:“妈妈,我回来啦!”听笑声可不是妈妈,抬头一看,是邻家奶奶,奶奶敲敲我的脑袋,说:“你这个‘书呆子’,你瞧瞧这是哪儿?看书都让你变糊涂了!”我调皮地吐了吐舌头,转身就跑了。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将沿着这条只有开端却永远没有尽头的漫漫书路走下去,我愿意用我一生的时间去完成我最珍爱的书梦。

我的最爱!13

  大家好!你们猜我最爱吃什么水果?对,那就是苹果!

  苹果有各种各样的颜色,熟透的苹果穿了一身红色的西装,要是你仔细观察苹果,你还会发现苹果还有黄色的条丝,像猎豹一样全身金光闪闪。要是你用鼻子闻一闻苹果,它会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香气,让你口水直流。靠近苹果听一听,苹果好像在说:“嗨,小同学,你要不要品尝一下我?”我听完,就直接拿起刀子往下一砍,苹果变成了两半,果汁直往下流。我拿起一半一口吃了下去,一下子让我干燥又闷热的喉咙变得滋润下来,我越吃越带劲,最后吃得我牙都疼。妈妈说:“你别吃了!”“不行,我还要吃。”我拿起一个红彤彤的苹果,准备继续吃。妈妈见我说不听,越来越生气,直接拿起竿子来打我。幸亏我跑得快,一下子跑出了门,等到妈妈消气了再回家,我觉得太好玩了!

  这就是我最爱吃的水果——苹果。

我的最爱!14

  其实好吃、想吃的东西很多,像冰淇淋、巧克力和牛排等等,但是薯条绝对是我最为爱吃的。

  每一次我取得好成绩,都要拉着爸爸妈妈去请我吃薯条。只要有薯条,我可以不要其他奖励,我的奖品里不能缺少薯条。当看着一根根金灿灿的薯条摆在面前,总让我忍不住伏身轻轻一闻,那种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会令我食欲大增。心动不如行动,马上拎起一根,再蘸点番茄酱,然后把薯条放进嘴里一咬,慢慢的那种松脆劲就像在自己舌尖上跳舞一样,美味极了。

  一根、二根、三根……才一会儿功夫,你瞧,原来满满一大盘薯条,只剩下零星几根横躺在盘中,而我总是意犹未尽,开始有点不舍得入口了,舔舔嘴巴,真想再来一盘呀。这时候,爸爸妈妈一定会看穿我的想法,会准时板起脸:“适可而止,不能太贪吃!”我只好悻悻地低下头,拿起盘中仅有的几根薯条,慢慢一边继续享受去了。

  美味的薯条,永远是我的最爱,但是油炸食品虽然好吃,还是不能多吃哦。

我的最爱!15

  自从在瓜渚湖滑了一次,我开始对步行街的地面有了一点点厌恶。因为地面太陡峭了,像一座座小山峰,滑过去脚底想脚底按摩(是超不舒服的那种)。最后脚底麻麻的,旱冰都滑不来了。但是当我看到有些人在陡峭的地面上快步如飞的滑行和飘然若翔的飞舞着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多么的弱小,而那些人却是多么的强大,我一定要变强!强到可以在“小山峰”上轻松的滑行就好了。

  第二天,我开始对自己进行特训了。每天从步行街的九门柱滑到马路口来回两遍,这是为了锻炼体力;滑完后,继续练习转弯,这是为了锻炼敏捷;之后再给自己一个时间从某处滑到某处,这是为了锻炼速度。等这些练好之后应该也可以在“小山峰”上快步如飞的滑了。

  在一星期以后我的特训完了,发现自己进步了许多,在“小山峰”上滑滑也快了,脚底也不麻了,看来特训有结果了,真是太高兴了。

  我的技术日见增长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中级手了,而是一个更高级手差一点点的人了。我的速滑可以说是很快了,可花样却是一窍不通,我一定要把花样也练好。

【我的最爱!】相关文章:

小草,我的最爱作文03-07

班集体,我的最爱01-22

我最爱的作文5篇03-16

我的最爱作文650字03-08

别哭,我最爱的人散文02-27

别哭我最爱的人散文02-04

博客我的最爱初一作文03-05

足球我的最爱作文600字03-25

我最爱的作文精选5篇03-16

我最爱的美食作文(通用篇)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