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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手表去书店的作文

时间:2021-05-18 19:46:26 推荐作文 我要投稿

戴上手表去书店的作文

  很久很久以前,我开始接触书。从此以后,家里的最大改变就是多了一排书架。

戴上手表去书店的作文

  那时真的是在买书。先草草地看上两眼,觉得顺眼就买下来。回家以后再细细地品味,或许能品味出什么来,又或许觉得后面的剧情太无聊,就此扔下书去,不再看它。于是家里面就凭空多出了不少的废书。

  说起废书,我就得讲讲我这个人了。我这个人真的很奇怪,很多人挑书都是在挑什么人生哲理,我则不同。我首先注意的只是这本书我看的顺眼与不顺眼,不顺眼的'丢弃掉,顺眼的书再一一列出来择优买下。可我妈和我的口味不同,她经常买些我看着不顺眼的书,于是家里面的废书有多半都是我妈给我买的。我自己精心挑选的书,很少有看三遍以下的,特别喜爱的,甚至还要两天一重翻。

  我不是讲《少年维特之烦恼》不如《傲慢与偏见》。这两本书都是名著,而且还是很有名气与文学价值的名著,要比较一下对很多人来说真的很难。可对我来说则容易得多,只要打开书翻一翻,就知道了自己喜欢那一本,即使逼我看《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是上帝,或许我也不会同意。

  长大后我开始知道节约任何一分钱的重要性。为了避免买下我从不搭理的废书——有的甚至还很贵呢!——我决定剥夺我妈给我择书的政治权利,把这项任务大包大揽给自己。于是我去新华书店的次数就大大增加了,有时候甚至要每天去一次,毫不间断地。

  我若去书店,必然有个习惯,就是从抽屉里抽出我的手表,带在左手腕上,然后在书店里边看书边注意着时间。这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我常常是在上辅导课之前挤着时间去书店的,要是误了点,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说起我这块表,还是蛮有一点让人自豪的历史的。这只表原本不是属于我的,是我妈在1990年时花了300块钱买下的。90年的300块钱啊,若是换算到了 2008年并估个价,可是千元有余的名贵手表!有时我就半开玩笑地与我妈说:“你现在要卖了表,还可以再买好几个同样的呢!”可我妈不愿意,毕竟再买来的,却少去了这分古色古香。

  后来妈妈把表带换了新的,郑重其事地传给了我。我第一次仔细端详这块表,却发现竟有adidas的字样(事实证明,这是我身上所有配件里唯一的 adidas)!或许是因为名牌阿迪的“诱惑”,或许是这表的时间确实精确(从未误差超过20秒),也或许是这表的样式很好看(真的是很漂亮的一块黑表),我从此摒弃了看似花哨,实际上败絮其中的电子表,欣喜若狂地收下了我妈给我的第一个“祖传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