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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警花的散文

时间:2021-03-15 11:32:22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描写警花的散文

  警花大家知道是什么吗?警花可不是一朵花哦,她只是个比喻,用来比喻的一种修辞手法,下面一起来欣赏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吧。

描写警花的散文

  描写警花的散文

  绽放在刑侦一线的最美警花

  在嫌犯眼中,她侠骨铮铮,机敏睿智,寥寥数语就能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在同事眼中,她是奋战在刑侦一线斗士,还是一位乐于助人、善解人意的大姐。在百姓心里,她柔情似水、古道热肠,是老百姓的贴心人。在亲人眼里,她是一个“不孝”女儿,不称职的妻子,不合格的母亲,却被留守儿童称为“最美的警察妈妈”。

  她,就是莘县公安局刑事侦察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刘艳秋,聊城公安战线唯一的刑事勘察女“领队”

  恪尽职守 勇于担当 美在战斗一线

  刘艳秋作为一名刑事技术女警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战斗在刑侦工作第一线,虽然艰辛又脏累,但从未有怨言;经常与扭曲变形、残缺不全、膨胀、烧焦等各类尸体零距离接触,但从未因此而退缩。2011年7月,莘县董杜庄镇前王海村村民王海发失踪半月后,在粪堆中发现他的尸体,高度腐烂、蛆虫丛生又臭气熏天,她全然不顾,在恶臭难忍的尸体旁寻找着蛛丝马迹,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强力技术支持,最终破获此案。在现场洗脚冲鞋时不慎蹲倒在地,尾骨折断,住院的第五天,当从同事口中得知送检死者确认电击死亡的消息时,她说:“能还原实事真相自己受伤也值了。”

  “破案就是要找寻蛛丝马迹,让证据说话”。2002年1月6日,莘县大张家镇王庄寨村24岁的`妇女王某,被后杀死在居住的独院内。刘艳秋在纷繁杂乱现场细致勘查,不放过任何一处疑点,不遗漏厘米的案发现场面积,最终发现并提取三根毛发,经过DNA技术检测,认定该村犯罪嫌疑人金培印为作案人,直接破获此案,在我市首次突破零口供认定杀人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6月至7月份,莘县樱桃园、古城两乡镇共五个村庄发生系列抢劫案件,接案后,她在案发现场提取了作案人的指纹、脚印、作案工具等大量痕迹物证,经过现场勘查综合分析判断,分析为一人作案,通过DNA检验、指纹比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一举破获了五起系列抢劫案件。

  2015年6月,利用心理测试技术破获了莘县燕塔办事处大姜庄村北麦地里发生火灾烧伤案件,为受害人挽回医疗费三十余万元。测试结束后,刘艳秋的嗓子哑了,腰也直不起来了,顾不上生病的母亲和送孩子上学,两天一夜没合眼的她趴在办公桌上就睡着了。

  从事刑事勘查19年来,刘艳秋同志外出勘查现场3600多次,制作现场勘查笔录3200多份,受理检验鉴定各类痕迹物证2800多件,利用痕迹、物证破获、抢劫、杀人等案件300余起,其中利用指纹直接破案80余起,足迹破案60余起,其他物证破获100余起。利用心理测试协助破案120余起,测试嫌疑人600余人。她被群众称为犯罪嫌疑人的“克星”,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守护神,在当地享有“玫瑰神警”的美誉。

  帮扶孤残 铁骨柔情 美在百姓身边

  刘艳秋政治素质过硬,心地善良,她始终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犯罪嫌疑人铁面无私,对人民群众弱势群体倾注爱心。“千名民警大走访活动”开始后,刘艳秋走访村庄10多个,走访群众2200多户,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100多起。在她的资助下5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给他们购买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2011年5月,莘县公安局启动了“警察妈妈献爱心”活动工程,她主动请缨帮扶家庭比较困难的莘县古云镇董店12岁孤女董琦琦。在几年来,她一有时间就去董琦琦家或学校,天冷了给她送毛衣、棉袄,天热了为她送短袖、短裤等衣服,过年过节为其家里送油、送慰问金。去学校与她的老师交谈了解学习情况,把董琪琪接回自己家中与其沟通、交流,做好她的思想教育、心理教育和学习辅导,帮助她克服心理障碍,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培养她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让她健康愉快地成长。董琦琦逢人便讲:“刘艳秋是我最亲最好的警察妈妈。”

  在走访张鲁镇马北村村庄时,了解到村民吕延华,男51岁,10年前双下肢膝关节极度变形,生活不能自理,其父与他病症相同,现有80余岁的老母照顾,家庭生活极度贫困,得知其情况后,刘艳秋多次带礼品和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现已于县残联取得联系,帮助他们申领残疾证。

  公而忘私 大爱无言 美在亲人心间

  刘艳秋时常说:“在同事们的眼里,我可能是一名称职的人民警察,但在丈夫和女儿眼中,可能算不上是一位称职的妻子和合格的妈妈。”十几年来,她脑海里基本没有节假日的概念。女儿两周岁就送幼儿园了,一周接回家一次,偶尔接送一次孩子,她不是晚,就是忘,好多次,总是幼儿园老师给她打电话。2011年1月21日县永安小区发现一具男尸,早晨六点多就赶赴现场,一直忙到天黑,孩子打了多个电话:哭诉说:“妈妈,你咋不来接我?我现在在学校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了!”她却直接安排亲戚去接孩子,又忙于案件侦破。天寒地冻,北风呼呼吹,孩子得了重感冒,输了一周的液体。就是这次孩子一月都不和她说话,她感到非常愧疚,常常背对孩子抹眼泪自责。

  2012年春节,她和丈夫约好腊月二十九回乡下婆婆家过年,可早晨7点她接到电话,需要对3名重大盗窃犯罪嫌疑人进行测谎,她对爱人说:“你先带孩子回去吧,别让老人总挂念着,我忙完了马上就回去。”结果大年二十九晚上吃水饺的时候,她才匆匆赶回家,婆婆拉着她的手说:“艳秋,我知道你很忙,啥时候也要把工作干好,就是别累坏了身子”。这就是家人对她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做为一名普通的刑事技术警察,她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无私无畏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以她那份对公安事业的无比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以及对家人的愧疚和歉意,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最美内涵!

  清廉为本正气做人 美在人格之巅

  榜样是最好的说服,示范是最好的引领。作为中队的“火车头”她敢于喊响“向我看齐”。她经常对下属说:“强人者必先自强,律人者必先自律。”在廉政知识学习中,她如饥似渴,工作之余,加班加点的学习。她在中队率先启动了“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创模范示范岗”活动,受到了局党委的充分肯定。她立足本职岗位,勤廉持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她时常告诫下属,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做到自重、自省、处警、自励。

  2014年的一天,她同事的一个李姓朋友来做伤情鉴定,在达不到轻伤的标准下想通过她情面给鉴定个轻伤,被她婉言拒绝。第二天,李姓朋友又带着礼品找到她办公室被她义正言辞地赶出室外。她说:“我不能违反规定,更不能丧失原则,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贪了人家的东西就得替人家枉法,这事我一辈子也不会干”。

  “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干任何事情,要的是人格,要是一名警察的原则,要的一名党员的形象。”这是她挂在办公室墙上的座佑铭。

  有付出就有收获。十几年来,刘艳秋先后被评为“莘县劳动模范”、“第一届最美莘县人”、“聊城市第四届十佳人民警察”、“聊城市公安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公安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第三届十佳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莘县电视台、聊城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多次报道过她的事迹。

  转眼19年过去了,回想起波澜壮阔的公安岁月,她感到了公安工作的艰辛和繁忙,但她更尝到了其中的甜蜜与幸福,因为她早已爱上了公安事业。她是绽放在警苑中的一朵俏丽奇葩,她用实际行动阐释着警花的别样美丽,用对公安事业的满腔热情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深刻内涵。“甘洒热血、誓言无悔,铁骨柔肠、无比自豪!”这是她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她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又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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