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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发夹散文随笔

时间:2021-05-02 19:22:46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粉色发夹散文随笔

  岁月能磨蚀一切,同样磨蚀了一颗顽固的心,

粉色发夹散文随笔

  岁月能冷却一切,同样冷却了一颗滚烫的心,

  岁月能证明一切,同样证明了一份青涩的情。

  她总是那么文静,端坐在课桌前认真地做各科目的那一张张考卷。一缕发丝不乖顺地垂下来,偶尔轻触她的额头,一阵风后,它便随风乱舞。她的头发有黑珍珠的颜色,有柳丝的轻逸,有丝绸的顺滑。我喜欢天天夹在她头发上的那个粉色发夹。或许她也喜欢那个粉色发夹。有时候,我真怀疑那发夹会不会天生就跟着她,它是那么配她呀!

  似乎是没头没脑地说了半天,该是我自我介绍了,我叫张斌,我弟兄都叫我斌哥。我猜想父母是巴望着我文武双全,所以给我取了这名。然而这名还真灵验了。说“文”,这不,高二分科我毅然弃文从理。说“武”,称兄道弟是我的习惯,为兄弟我可以两肋插刀。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了。自从我进了这高二文科班,我就只能想在哪个洲的哪个地方拿破仑被打败了。可想而知,我现在过的可是标准高二文科生的生活。所以我爸妈的“巴望”在我的无意之中竟成了现实。

  我并不认为我是一个敏感的男生,我可以在足球场上飞奔,在篮球场上洒汗,在兄弟间拳脚相交,然而我被一个粉色发夹感动了,接着变成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会盯着她发呆,盯着,盯着,我便浮想联翩,接着我会莫名其妙地笑,傻傻地。我想我是在文科班里呆长了,患了文科男生综合症。具体症状我尚未体验完,容最后总结。

  其实,我觉得我特弱。她就坐在我旁边的旁边的前面,可我却从未跟她说过话,尽管半个学期都过去了。忽然就想起了—名人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坐在你后面/你却不和我说话。

  我已在语文课上写了几遍的“粉色发夹”。

  忽然冒出了个念头:写张字条给她:“你知道吗?你的粉色发夹很配你。”写完后,我认真地折好,说也奇怪,从小到大与兄弟在课堂上扔纸条的事多了去了,可这回却挺心慌的。不过凭我几年来积累下来的经验还是准准地落到了她桌上。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竟没有我意想中的诧异,意外。她总是那么平静吗?而我,却有一种手足无措感。

  下课时间,我正趴桌上休神养息(其实她回头的那个眼神,表情就不间断地在我脑中闪现),作为历史课代表地她捧着一摞考卷站我桌旁:“交历史考卷。”没有任何的起伏,一如既往的平静。

  当我埋头找那张不知道是“该死的”还是“亲爱的”历史考卷的时候,我就看到一张折了几下的字条放在我桌上,然后找到了那张考卷。

  她说:“你交了。”

  我颤抖地打开那张字条:“还记得我吗,小学同学?”

  一回家,我便翻开了那张小学毕业照。于是,我看到了一个瘦瘦黑黑的女孩,头上戴着一个红色发夹。

  然后,我想起了五年级因那个红色发夹才引起我注意的名叫“王韧”的女孩。想起了我们男生评出的“十大丑女”,她也“榜上有名”。就因为她长着“营养不良”样儿。想到现的王韧,有些心酸,可又想大笑。

  小学,我是校足球明星,我喜欢驰骋足球场,周围一片喝彩,那时的我出尽了风头,也因此荒废了学业,上初中父母硬把我塞进了一所私立中学,于是有了现在的我。

  我与她有了第一次地交流,我想着“前途一片光明”,心里那乐呵劲,甭提了。可真到学期结束,我们却再也没有第二次地交流。我写给她纸条,她总没反应,我丧气极了。整个假期,我化丧气为动力,从各渠道搜罗有关历史的书,一直狂啃,妈见我那用心样欣慰地直流泪。而我看着她竟是内疚,心酸,于是我更疯狂的啃书。高二下学期,我一直处于这种情况之下,然后高二下学期历史期末考我得了全班乃至全年级的最高分,我的总成绩直往上蹭,老师那原本“无视你存在”的脸,一下子见了我就“充满喜庆”,直夸我懂事了,前途无量。于是,我就更心酸,心酸地直想流泪。

  当我认识到我的自认为的初恋还未开始就结束后,我便考虑起我的成绩,我的高考了,我死心踏地地以学业为主。那个暑假热得使人烦躁。我把这个高三前的暑假安排的满满的,80%是学习,其余是会兄弟。当我在书店意外地碰到她时,我本想与她擦肩而过算了,可看着那缕垂下来的发丝,那张白净的脸,那只粉色的发夹,我又沦陷了,直到她抬头发现愣愣地站在那里的我。

  她笑了,干净却略带心酸苦涩地笑。

  “老同学,这么巧。”她说。

  “是啊……”我一时竟感到不知所措,弱弱地说了声。

  她笑出了声,笑得很好听,我则感到自己特别扭,我狂问自己是不是男人!

  “你是不是中暑了,我请你喝饮料。”

  这更出乎我的意外。

  于是,我被拽着进了一饮料店。至今我仍认为那几步是我这辈子走得最轻飘的',小学时的风头都没让我达到这种境界。

  我从没想过,我和她能面对面地,聊天,然而这已成了事实,容不得我怀疑。可她竟然跟我讲起了故事,一个让我一辈子无法忘记的故事。

  从前有个女孩,在她十三岁之前,她并不认为男孩与女孩之间有何区别。在十三岁,她喜欢上了一男孩,一个热衷于足球的男孩。男孩可以踢球踢得在上课时睡着还说梦话,引起全班的大笑,被老师批评,罚写作业,可仍跑出去踢,然后他成了校足球明星。女孩喜欢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四处奔跑的男孩。于是,她为男孩蓄起长发,用一只红色发夹夹上,为了使自己更漂亮,能引起男孩的注意。她开始每天为男孩守候。放学后,男孩踢球女孩在树后看。男孩被留下补作业,女孩在教室内假装看书,或者在教室外听男孩与他的同伴的谈话。听到男孩的笑,女孩也会傻呵呵地跟着笑。可有一次她哭了,因为她的心碎了。男孩在与同伴评班里的“十大丑女”还缺了一位,男孩一边笑一边大声地说出了女孩的名字,还说她的红色发夹特俗,是俗极了。说完,便听到里面的大笑,然后,女孩哭了。女孩想扔了发夹,可她仍有不舍,她不愿就这样让一切成了回忆,而没给岁月留下明证。于是女孩一直带着,一直带着。

  故事讲完了,她一直盯着我看,想寻找些什么,可我不知道我该给她些什么。她吸了口冰镇柠橙。我一直拨弄着我的饮料,我突然觉得这家店的空调打得好凉,好凉,我感觉到了我冷得打颤。

  后来,在饮料店门口分手,回家,开学,上课,考卷,习题,高考,分数,录取通知书。

  同学会的那一天,她对我说:“你相信吗?这个粉色发夹原本是红色的。”

  我明白,是岁月磨蚀了她,也冷却了一颗滚烫的心。

  我总觉得在那家饮料店里是我过的一个夏天里的冬天,我一直冷得打颤。我相信我是再也没有勇气对她说——

  “你知道吗?你的粉色发夹很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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