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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婆的歇后语

时间:2021-08-15 12:59:54 歇后语 我要投稿

关于媒婆的歇后语

  导语:媒人在中国的婚姻嫁娶中起着牵线搭桥的作用。女性媒人又称媒婆或大妗姐。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媒婆的歇后语,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媒婆的歇后语

  老媒婆 —— 能说会道

  大姑娘当媒婆 —— 缺少经验

  说媒婆赔本 —— 白丢了人

  戏台上的媒婆 —— 妖里妖气

  媒婆提亲 —— 净拣好听的说

  媒婆迷了路 —— 没说的

  媒婆夸闺女 —— 光拣好的说

  媒婆夸姑娘 —— 说得象仙女

  背时(倒霉)的媒婆 —— 两头挨骂

  媒婆的嘴巴 —— 会讲;能说会道

  媒婆说亲 —— 两头说好话;牵线

  媒婆子丢婚帖子 —— 没法说了

  倒霉的媒婆 —— 两头挨骂

  背时的媒婆 —— 两头挨骂

  媒婆口 —— 没粱斗;没量斗

  媒婆夸闰女 —— 天花乱坠

  媒婆子嘴长疮 —— 难开口;不好开口

  媒婆子烂嘴 —— 口难张

  媒婆子的嘴 —— 能说会道;天花乱坠

  老媒婆肿嘴 —— 没说的了

  媒婆戴花 —— 招引人

  媒婆丢了婚帖子 —— 没话可说;无话说

  媒婆跟着食盒走 —— 有礼;有理

  媒婆们的嘴 —— 扯谎

  在古代,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的合法性是不被认可的。故而,媒婆乃是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成为一种职业。从业者以中老年妇女为主,通常以媒婆称之。

  媒人的起源很早,《诗经》就有“娶妻如何,匪媒不得”的诗句,说明早在周代,媒人就已成为婚姻的要件了。后代的礼制和法律中,都明确规定,婚姻必须有“媒妁之言”,比如《唐律》中规定:“为婚之法,必有行媒。”按照古代的礼制,标准的婚姻要经过六个环节—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基本上每个环节都需要媒人穿针引线。

  媒婆在中国的婚姻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孟子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形态使人们的劳动、教育、娱乐都局限在家庭里,“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因此相互之间很是隔膜,也使得家长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家里有些什么人。因此,即使自己家里的儿女已长大成人,却不知哪家需要嫁女娶媳。封建的风俗造成了人们在求偶问题上的腼腆心理,想得到配偶不公开言明成了封建社会风俗的重要特征之一,直言问之等于愚昧无知,委托他(她)人曲道求之是封建时代求偶之法的重要表现形式,有一个媒人从中斡旋是最好不过的了。

  关于媒人的演变史,《中国婚姻史》认为“媒妁具有居间人之性质,在买卖婚时代当即有之;殆买卖婚演变而为聘娶婚,买妻卖女之居间人亦演变而为媒妁,遂以合姓为难,赖媒往来,以传婚姻之言也矣,或即为‘使’。”《诗经》有“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时期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了。从《仪礼·士婚礼》中规定的成婚程序六礼来看,从采纳、问名、纳吉、纳征到请期、婚礼,没有那个环节能离开媒人。“于是男女以行媒始知其名,无媒则亦不交;男方无媒不得妻,女方无媒老且不嫁”。《唐律疏议》中也有“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婚嫁要行媒成为婚姻的法定条件。

  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以违礼法而讥贬之;《管子》中也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用自为媒则违反伦理道德,是要受到轻视的。

  元《典章》中载:“媒妁由地方长老,保送信实妇人,充官为籍”媒妁的主要成分是妇女,因此媒妁又俗称媒婆,它是中国古代妇女的重要职业。但是,虽然媒妁制度及媒人极为重要,但却难在正史中寻其踪迹,因此小说家言也就成为我们研究这一制度的主要佐证,因为小说家在叙述时事时,必须牵涉其社会背景,合情理,符合事实,因此完全可以作为我们研究一些历史问题的材料。

  冯梦龙(公元1574-1646)生于明末,为崇祯时贡生,曾任知县,其所辑明末短篇小说,于1624年至1627年之间刊行为《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及《醒世恒言》,每书均含短篇小说四十篇,共一百二十篇小说,统称《三言》。其中既有叙述前代人物者,又有承袭宋元话本者,但其观点代表元明社会情形,反映元明社会状况,因此,通过《三言》的记叙我们可以大底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媒妁制度以及媒人既然在婚姻制度中如此重要,不可避免的在《三言》中有所涉及。《三言》中塑造了许多媒婆的形象,从中我们也可以大致了解中国古代的媒婆这个特殊群体和媒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