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元纪二十七 起柔兆掩茂二月,尽上章摄提格十二月,凡五年

时间:2017-07-16 11:41:02 续资治通鉴 我要投稿

元纪二十七 起柔兆掩茂二月,尽上章摄提格十二月,凡五年

  ○顺帝

  至正六年年

  春,二月,庚戌朔,日有食之。

  辛未,兴国雨雹,大者如马尾首。

  是月,山东地震,七日乃止。

  司天监奏:“天狗星坠地,血食人间五千日,始于楚,遍及齐、赵,终于吴,其光不及两广。”后天下之乱。皆如所言。

  三月,辛未,盗扼李开务之闸河,劫商旅船,两淮运使宋文瓒言:“世皇开会通河千有馀里,岁运米至京者五百万石。今骑贼不过四十人,劫船三百艘而莫能捕,恐运道阻塞,请选能臣率壮勇千骑捕之。”不听。

  戊申,京畿盗起,范阳县请增设县尉。

  山东盗起,诏中书参知政事索诺木巴勒至东平镇遏。

  是月,高苑县地震,坏民居。

  夏,四月,壬子,辽阳为捕海东青烦扰,沃济野人及硕达勒达皆叛;万户迈珠等讨之,遇害,诏恤其家。

  癸丑,颁《至正条格》于天下。

  甲寅,以中书参知政事吕思诚为左丞。

  乙卯,享于太庙。

  丁卯,帝如上都,中书平章政事特穆尔达实留守。

  旧法,细民籴于官仓,出印券月给之者,其直三百文,谓之“红帖米”,贼筹而给之,尽三月止者,其直五百文,谓之“散筹米”;贪民买其筹帖以为利。特穆尔达实请别发米二十万石,遣官坐市肆,使人持五十文即得米一斗,奸弊遂绝。

  以中书左丞吕思诚知经筵事。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属于午后讲习经史。

  五月,壬午,广西象州盗起。

  江西田赋提举司扰民,罢之。

  丁亥,盗窃太庙神主。

  遣和尔呼达讨沃济野人。

  辛卯,绛州雨雹,大者二尺馀。

  丁酉,以黄河决,立河南、山东都水监。

  六月,己酉,汀州连城县民罗天麟、陈积万叛,陷长汀县;福建元帅府经历真宝、万户廉和尚等讨之。

  丁巳,诏以云南贼死可伐盗据一方,侵夺路甸,命伊图珲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讨之;旋降诏招谕。

  是月,罗浮山崩,水涌,溺死百馀人。

  秋,七月,己卯,享于太庙。

  癸巳,诏选集赛官为路、府、县达噜噶齐。

  丙申,以参知政事多尔济巴勒为中书左丞。

  时有善音乐得幸者,帝命为崇文监丞,多尔济巴勒他拟一人以进,帝怒曰:“选法尽由中书邪?”多尔济巴勒顿首曰:“用幸臣居清选,恐后世以此议陛下。今选他人,臣实有罪,省臣无与焉。”帝悦,擢为右丞。

  甲辰,京畿奉使宣抚鼎鼎奏御史萨巴尔等罪,杖黜之。时诸道奉使,皆与台宪互相掩蔽,惟鼎鼎与湖广道巴实纠举无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