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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6 11:18:28 续资治通鉴 我要投稿

元纪九 起昭阳大荒落正月,尽阏逢敦牂十二月,凡十年

  癸酉,诏新除御史陕西行省平章博果密仍为中书平章政事。初,世祖崩时,博果密以中书平章得预顾命;丞相鄂勒哲以其年位在下,深忌之,帝知其故,慰劳之曰:“卿先朝腹心,惟朝夕启沃,匡朕不逮,庶无负先皇帝付托之重。”廷议大事,多采其言。太后亦以博果密先朝旧臣,礼貌甚至。

  河东守臣献嘉禾,博果密语之曰:“汝部内所产尽然耶?惟此数茎耶?”曰:“惟此数茎尔。”博果密曰:“若如此,既无益于民,又何足为瑞!”遂罢遣之。

  西僧为佛事,请释罪人祈福,谓之“秃鲁麻”。豪民犯法者,皆贿赂之以求免。有杀主、杀夫者,西僧请披以帝后御服,乘黄犊出宫门释之,云可得福。博果密曰:“人伦者,王政之本,风化之基,岂可容其乱法如是!”帝责丞相曰:“朕戒汝毋使博果密知,今闻其言,朕甚愧之。”使人谓博果密曰:“卿且休矣,朕今从卿言。”然自是以为故事。有奴告主者,主被诛,诏即以其所居官与之。博果密言:“若此,必大坏天下之风俗,使人情愈薄,无复上下之分矣。”帝悟,为追废前命。

  丞相以下多不合,奏以为陕西行省平章政事。太后闻之,使谓帝曰:“博果密朝廷正人,先皇帝所付托,岂可出之于外耶!”帝复留之。竟以同列多异议,称疾不出。

  甲戌,紥噜噶齐言:“诸王之下,有罪者不闻于朝,辄自决遣。”诏禁治之。

  八月,戊子,初祀社稷,用堂上乐,岁以为常。

  己丑,浚通惠河。

  拨军士屯守淀山湖。

  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分汇为淀山湖,东流于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参政梁温都尔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馀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溢为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平章特尔格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尔格言:“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决已毕。今诸港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宋旧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议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诏巴延彻尔暨枢密院议奏。于是枢密院言:“今与殿帅范文虎及朱清、张瑄辈及省官集议、清、瑄俱云:‘宋时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隶巡检司管领。’文虎谓‘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提调,事属可行。’请立都水巡防万户职名,俾隶行院。”从之。

  九月,壬子,圣诞节,帝驻跸三部落,受诸王、百官贺。

  丁巳,太白经天。

  冬,十月,戊寅,帝至自上都。

  辛巳,江浙行省言:“陛下即位之初,诏蠲今岁田租十分之三。然江南与江北异,贫者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今所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输租如故,则是恩及富室而不被于贫民也。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数。”从之。

  辽阳行省所属九处大水,民饥,或起为盗贼,命贼恤之。

  江西行省言银场岁办万一千两而未尝及数,民不能堪,诏:“自今从实办之,不为额。”

  朱清、张瑄从海道岁运粮百万石,乙未,以京畿所储充足,诏止运三十万石。

  辛丑,帝谕右丞阿尔、参知政事梁德珪曰:“中书职务,卿等皆怀怠心。朕在上都,令还实迪穆苏已没财产,任莽赉布哈,皆至今未行;又不约束吏曹,使选人留滞。僧格虽奸邪,然僚属惮其威,政事无不立决。卿等其束吏曹,有不事事者笞之。仍以朕意谕右丞相鄂勒哲。”

  时议裁久任官,枢密院奏“洪君祥在枢密十六年,为最久”,帝曰:“君祥始终一心,可勿迁也。”

  壬寅,缅国遣使贡驯象十。

  初,黔中诸蛮酋既内附,复叛。又,巴洞何世雄犯澧州,泊崖洞田万顷、楠木洞孟再师犯辰州;朝廷尝讨降之,升泊崖为施溶州,以万顷知州事,已而复叛,攻之不能下。帝即位,大赦,并赦万顷等,亦不降。乃命湖广行枢密副使刘国杰率兵讨之。国杰驰至辰州,进攻明溪,贼鲁万丑拥众自上流而下,千户崔忠、百户马孙儿战死。是月,进兵桑木溪,万丑复以千人拒战,击却之。明日,万丑倍众来攻,国杰鼓之,百户李旺率死士陷阵,众军齐奋,贼败,遂破其巢,焚之。进攻施溶,部将田荣祖请曰:“施溶,万顷之腹心。石农坎、三羊峰,其左右臂也。宜先断其臂,而后腹心乃可攻。”国杰曰:“甚善!”麾诸军攻石农坎,贼不能支,弃寨遁,遂拔施溶,禽万顷,斩之。复穷捕其党,攀崖缘木而进,凡千馀里。

  十一月,丁未朔,帝朝皇太后于隆福宫,上玉册玉宝。

  京师犯赃罪者三百人。戊辰,命事无疑者,准世祖所定十三等例决之。

  辛亥,中书省言:“国赋岁有常数。先帝尝曰:‘凡赐与,虽有朕命,中书其斟酌之。’由是岁务节约,常有盈馀。今诸王、藩戚,费耗繁重,存钞止一百十六万二千馀锭,而来会诸王尚多,恐无以给。宜俟其还部,臣等斟酌定拟以闻。”从之。

  湖广、江西及江淮行省,以军民不相统一,屡请罢行枢密院。帝以问巴延,时以属疾,张目对曰:“内而省院各置为宜,外而军民分隶不便。”壬子,诏罢三处行枢密院,以其事归行省。

  丁巳,以巴延彻尔参议中书省事。其兄巴延言曰:“臣叨平章政事,兄弟宜相避嫌。”帝曰:“兄平章于上,弟参议于下,何所嫌也!”

  甲子,以湖南道宣慰使何玮为中书参知政事。时省臣凡十一人。玮言于帝曰:“古者一相,专任贤也。今宰执员冗,政出多门,转相猜忌,请损之。”不从。

  罢海北海南市舶提举司。

  癸酉,诏改明年为元贞元年。

  十二月,太傅、知枢密院事巴延薨。巴延深沈有谋略,善断,将二十万众伐宋,如将一人,诸将仰之若神明。事毕还朝,归装惟衣被而已,未尝言功。及殁,赠太师,追封淮安王,谥忠武。

  戊戌,禁侵扰农桑者。

  庚子,用帝师奏,释京师大辟三十人,杖以下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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