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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六十九 起强圉作噩正月,尽屠维大渊献十二月,凡三年(5)

时间:2017-07-16 10:46:45 续资治通鉴 我要投稿

宋纪一百六十九 起强圉作噩正月,尽屠维大渊献十二月,凡三年

  甲寅,兵部郎官范应铃面对,帝问广中诸郡,应铃云:“虽不及昔,然亦可为。但去天万里,人不守法,二十五郡各得一廉太守,民自受惠。且如宜州卒莫通等叛,提刑张琮亲往招安,通等闻是宜州旧守,即叩头出降:此太守得人之效。”帝然之。

  戊辰,诏:“诸路和籴,给时直,平概量,毋得科抑,申严秋苗苛取之禁。”

  起李韶为礼部侍郎,辞,不允,诏所在州军护送至阙。史嵩之遣人谓韶曰:“无言济邸、宫媪、国本。”韶不答,上疏曰:“臣生长淳熙初,犹及见度江盛时,民生富庶,吏治修举。事变少异政归私门:绍定之末,元气索矣。端平更化,陛下初意,岂不甚美!国事日坏,其人或死或罢,莫有为陛下任其责者,考论至是,天下事岂非陛下所当自任而力为乎?左氏载史墨言,鲁公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盖言所由来者渐矣。陛下临御日久,宜深思熟念,威福自己,谁得而盗之哉!合此不为,悠悠玩愒,乃几于左氏所谓世从其失者。”盖以世卿风嵩之也。疏出,嵩之不悦,曰:“治《春秋》人下语毒。”时人与杜范称为“李杜”

  蒙古诸勋贵,以严实久镇东平,议裂其地为十,分封勋贵,各私其入,与有司无相关。先是实遣奏差官王玉汝至京师,适闻其议,慨然曰:“若是,则严公事业,存者无几矣。”夜静,哭于耶律楚材帐后;明日,召问其故,曰:“玉汝为严公之使,今严公之地公裂而不能救,无面目还报,将死此荒寒之野,是以哭耳。”楚材使诣蒙古主前陈诉,玉汝进言曰:“严实以三十万户归朝廷,崎岖兵间,三弃其家,卒无异志,岂与迎隆者同?今裂其土地,析其人民,非所以旌有功也。”蒙古主嘉玉汝忠款,且以其言为直,由是地得不分。

  嘉熙三年蒙古太宗十一年

  春,正月,癸酉,以乔行简为少傅、平章军国重事,进封益国公;李宗勉为左丞相兼枢密使;史嵩之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督视两淮、四川、京湖军马;余天锡参知政事;吏部尚书兼给事中游侣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丙戌,诏曰:“朕临御十有六载,愿治徒勤;责成二三大臣,课效犹邈。法元祐尊大老之典,特谘重事于平章;遵绍兴并二相之规,盖欲相应于表里。毋狃旧习,毋玩细娱。”

  戊戌,诏:“四川连年扰攘,州县阙官,其赴铨人,年二十已上者免试,发还漕司,帘引放行,注授一次。”

  蒙古主素嗜酒,晚岁尤甚,耶律楚材屡谏,不听;乃持酒槽铁口进曰:“麹蘖能腐物,铁尚如此,况五脏乎!”蒙古主悟,语近臣曰:“汝曹爱君忧国之心,参若此乎?”赏以金帛,敕近臣日进酒三钟而止。

  蒙古富人刘廷玉等以银一百四十万扑买天下课税,耶律楚材曰:“此贪利之徒,罔上虐下,为害甚大。”奏罢之。

  楚材尝曰:“‘兴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论。后之负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

  二月,壬寅,以余天锡兼同知枢密院事。

  丙午,以史嵩之依旧兼都督江西、湖南军马。

  癸丑,诏:“朕比命相臣,往开督府,两淮、西蜀,相距迢遥,要须脉络贯通,易于运掉。其诸制阃、监司、帅守、戎师等,宜皆同心协力,毋徇己私。”

  丁卯,以史嵩之都督江淮、京湖、四川军马。

  三月,癸未,出丰储仓米二十万石,赈粜临安贫民。

  壬辰,决中外系囚。

  癸巳,雨雹。甲午,避正殿,损常膳,令中外臣僚讲求阙政。

  孟珙与蒙古三战,遂复信阳军及樊城、襄阳,寻又复光化军,息、蔡亦降。珙因上奏曰:“取襄不难,而守为难,非将士不勇也,非军马器械不精也,实在乎事力之不给尔。襄、樊为朝廷根本,今百战而得之,当加经理,如护元气,非甲兵十万,不足分守。与其抽兵于敌来之后,孰若保此全胜!上兵伐谋,此不争之争也。”乃以蔡、息降人置忠卫军,襄、郢降人置先锋军。

  夏,四月,庚子朔,再决中外系囚,杖以下释之。

  辛丑,知临安府赵与{勤心}言:“潮啮江岸,近谕改作石堤。乞备材石,役军兵,庶可修筑。”帝曰:“卿宜更留意。寻诏:“览所图江面坍损尤多,可劄下两司,募人夫并力修筑,责以限期,严立赏罚,如王延世之法,疾速施行,毋更弛慢。”

  以不雨,复诏州县赈流民,决系囚,蠲赃赏钱。庚戌,以雨未通济,复诏决中外系囚,原减有差。

  庚申,诏:“流民艰食,令逐路漕司、常平司下州县,多方存恤。其经战阵处,有遗骸能掩藏者,量与给赐,仍核其实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