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一百十七 起柔兆执徐六月,尽十二月,凡七月
己亥,赐刘光世、岳飞诏曰:“国家以叛逆不道,狂狡乱常,遂至行师,本非得已,并有威怀之略,不专诛伐之图。盖念中原之民,皆吾赤子,迫于暴虐之故,来犯王师,自非交锋,何忍诛戮!庶几广列圣好生之德,开皇天悔祸之衷。卿其明体朕怀,深戒将士,务恢远驭,不专尚威,凡有俘擒,悉加存抚。将使戴商之旧,益坚思汉之心,蚤致中兴,是为伟绩。毋致贪杀,负朕训言。”枢密院奏光世之将马钦、飞之将寇成等,捕获各五百人,并斩讫,故有是诏。
辛丑,诏筑南寿春城。
壬寅,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兼监修国史赵鼎,充观文殿大学士、两浙东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绍兴府。
龙图阁学士、知绍兴府孙近试吏部尚书。
命吏部侍郎、都督行府参议军事吕祉,往建康措置移跸事务。
乙巳,帝与宰执语唐开元之治曰:“姚崇为相,尝选除郎吏,明皇仰视屋椽,崇惊愕久之,后因力士请问,知帝所以专委之意。人主任相当如此。”张浚曰:“明皇以此得之,亦以此失之。杨、李持柄,事无巨细,一切倚仗,驯致大乱。吁,可戒也!”帝曰:“然卿知所以失否?在于相非其人,非专委之过也。”浚曰:“明皇方其忧勤,贤者获进,逮其逸乐,小人遂用,此治乱之所以分。陛下灼见本末,天下幸甚!”
赵鼎入辞。鼎在越,惟以束吏恤民为务,每言:“不束吏,虽善政不能行,盖除害然后可以兴利。《易》之《豫》,利建侯行师,乃所以致豫。《解》,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谓射隼而去小人,乃所以致解也。”至是奸猾屏息。又,场务利入之源,不令侵耗,财赋遂足。
甲午,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加少保、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使,仍旧宣抚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密州观察使、权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为保成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主管殿前司公事。
先是右司谏陈公辅言:“前日贼犯淮西,诸将用命,捷音屡上,边土稍宁,盖庙社之灵,陛下威德所至。然行赏当不逾时,庙堂必有定议。臣闻濠梁之急,俊遣杨沂中往援,遂破贼兵,此功固不可掩。刘光世不守庐州,而濠梁戍兵辄便抽回,如涡口要地,更无人防守,若非沂中兵至,淮西焉可保哉!光世岂得无罪!此昭然无可疑者。又,沂中之胜,以吴锡先登;光世追贼,王德尤为有力;是二人当有崇奖,以为诸军之功。若韩世忠屯淮东,贼不敢犯;岳飞进破商、虢,扰贼腹胁;二人虽无淮之功,宜特优宠,使有功见知,则终能为陛下建中兴之业。”朝廷以俊、沂中功尤著,遂优赏之。沂中时年三十五岁。
丁未,诏曰:“朝廷设官分职,本以为民。比年以来,重内轻外,殊失治道之本,朕甚不取。可自今监司、郡守,秩满考其善状,量与迁推,治效著闻,即除行在差遣。其郎官未历民事者,效职通及二年,复加铨择,使之承流于外。仍令中书、御史台籍记名姓。俟到阙日,检举引对,参考善否,取旨升黜。庶几天下百姓蒙被实惠,以称朕意。”
戊申,诏曰:“朕惟养兵之费,皆取于民。吾民甚苦而吏莫之恤,夤缘军须,掊敛无益,朕甚悼之!监司、郡守,朕所委寄以惠养元元者也,今慢不加省,复何赖焉!其各任乃职,察吏之侵渔纳贿者,劾按以闻。已戒敕三省官,间遣信使周行诸路,苟庇覆弗治,流毒百姓,朕不汝贷。自今军事所须,交令州县揭榜晓谕,馀依绍兴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诏旨施行,无或违戾。”
观文殿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秦桧行在所讲筵供职,观文殿学士、行宫同留守孟庾充行宫留守。
庚戌,诏:“官职如在职二年已上知县资序人,与除大郡通判;通判资序人,与除知州军。任满到阙,令閤门引见上殿,当参考治状善否,取旨升黜;仍令中书省、御史台籍记姓名。”
辛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张守自常州入见,即日除参知政事。
壬子,诏张守兼权枢密院事。
丙辰,镇南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荆湖南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吕颐浩为两浙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临安府,仍赴行在奏事。
宝文阁学士、新知襄阳府刘洪道知潭州,充荆湖南路安抚使,仍兼都督府参谋军事。
戊午,诏:“自今吏部注拟知、通、守、令,并选择非老病及不曾犯赃与不缘民事被罪之人,仍申中书省审察。其注拟人脚色,关御史台;如非其人,许本台弹奏。”用中书请也。既而行宫吏部请曰:“民事犯徒已上罪人,如今诏。”自开国以来,以公私赃三等定天下之罪,至是始增民事律焉。
己未,兵部尚书兼权吏、礼部尚书刘大中充龙图阁直学士、知处州。
左司谏陈公辅言:“朝廷所尚,士大夫因之,士大夫所尚,风俗因之,不可不慎也。国家嘉祐以前,朝廷尚大公之道,不营私意,不植私党,故士大夫以气节相高,以议论相可否,未尝互为朋比,至于雷同苟合。自熙、丰以后,王安石之学,著为定论,自成一家,蔡京引之,挟绍述之说,于是士大夫靡然而同,风俗坏矣。仰惟陛下天资聪明,圣学高妙,将以痛革积弊,变天下党同之俗。然在朝廷之臣,不能上体圣明,又复辄以私意取程颐之说,谓之伊川学,相率而从之,是以趋时竞进,饰诈沽名之徒,翕然胥效,倡为大言,转相传授。伏望圣慈特加睿断,察群臣中有为此学鼓扇士类者,皆屏绝之。明诏天下以圣人之道著在方册,学者但能参考众说,研究至理,各以己之所长而折中焉,则道术自明,性理自得矣。”辅臣进吴张浚批旨曰:“士大夫之学,宜以孔、孟为师,庶几言行相称,可济时用。览臣僚所奏,深用怃然!可布告中外,使知朕意。”
先是范冲既去位,公辅以冲所荐,不自安。会耿鎡等伏阙上书,或者因指公辅靖康鼓喝之谤,公辅惧,见帝求去,因此上疏。诏:“公辅,朕所亲擢,非由荐引,可令安职,毋得再请。”时朱震在经筵,不能诤,论者非之。
湖北经略安抚使王庶,乞令澧、辰、沅、靖四州,以闲田共招刀弩手三千五百人,沅州千五百,辰州千人,澧、靖州各五百馀,田召人承佃,从之。四郡刀弩手旧额万人,靖康末,调赴河东,少还者,至是命相度召填,故有是请。
伪齐刘豫密知金人有废己之谋,是冬,遣皇子府参谋冯长宁请于金,欲立淮西王麟为太子以尝其意,金主谓之曰:“先帝所以立尔者,以尔有德于河南之民也。尔子有德耶?我未之闻也,徐当遣人咨访河南百姓以定之。”
先是河北军前通问使魏行可为金所拘,至是九年。或谓行可尝上金帅书,戒以不戢自焚之祸,以谓:“大国举中原与刘豫,刘氏何德,赵氏何罪哉?若亟以还赵氏,贤于奉刘氏万万也。”是岁,行可卒。未几,其副右武大夫、果州团练使郭元迈亦卒于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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