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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五十四

时间:2021-08-16 09:53:53 新元史 我要投稿

《新元史》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五十四

  刘秉中 秉恕 张文谦 窦默 姚枢 炜 燧

  刘秉忠,字仲晦,初名侃,因从释氏,又名子聪,拜官后始改今名,其先瑞州人,后徙邢州。太祖十五年,木华黎取邢州,立都元帅府,以其父润为都统。事定,改署州录事,历巨鹿、内丘两县提领。

  秉忠风骨秀异,志气英爽不羁。八岁入学,日诵数百言。年十七岁,为节度使府令史。居常郁郁不乐。一日,投笔叹曰:“吾家累世衣冠,乃为刀笔吏乎!丈夫遇不于世,当隐居以求志耳。”即弃去,隐武安山中,久之,天宁僧虚照招为弟子,使掌书记,后游云中,居南堂寺。

  世祖的`潜邸,僧海云被召,过云中,闻其博学多材艺,邀与俱行。既入见,应对称旨,屡承顾问。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邃于《易》及邵氏《经世书》,至于天文、地理、律历、六壬遁甲之属,靡不精通。世祖大爱之,海云南还,秉忠遂留藩邸。后数岁,奔父丧,赐金百两,仍遣使送至邢州,秉忠初丁毋忧,毁瘠骨立,衣一敝裘。三年不易。及父卒。虽从天竺之教,然哀感几于灭性,与执通丧者无以异。服除。复召还和林,上书于世祖曰:

  典章、礼乐、法度、三纲五常之教,备于尧、舜,三王因之,五霸假之。汉兴以来。至于五代,一千三百余年,由此道者,汉文、景、光武、唐太宗、玄宗五君,而玄宗不能有终也。然治乱之道,系乎天而由乎人。天生成吉思皇帝,起一旅,降诸国,不数年而取天下,勤劳忧苦,遗大宝于子孙。

  愚闻之曰“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之。”昔武五,兄也;周公,弟也。周公思天下善事,夜以继日,每得一事,坐以待旦,以保周天下八百余年,周公之力也。今皇帝,兄也;大王,弟也。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千载一时,不可失也。

  君之所任,在内莫大乎相,在外莫大乎将。内外相济,天下之急务也。然天下之大,非一人所能及;万事之细,非一心所能察。当择开国功臣之子孙,分为京府州郡监守,督责旧官,以尊王法,仍差按察官守,治者升,否者黜,则贤能奋而人才出。

  天下户过百万,自忽都那演断事之后,差徭役甚大,加以军马调发,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宜比旧减半,或三分去一,就见在之民以定差税,招逃都复业,再行定夺。官无定次,清洁者不迁,污滥者不黜。可比附古例。定百官爵禄仪伏,使家给身荣。有犯于民,设条定罪,威福者君之权,奉命者臣之职。今百官自行威福,进退生杀惟意之从,宜从禁治。

  天下之民未闻教化,见在囚人宜从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则犯者自少。教令既设,又不宜繁,因大朝旧例,增益民间所宜设者十数条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矣。皆提察然后决;犯死刑者,覆奏然后断;不致刑及无辜。

  天子以天下为家,兆民为子,国不足,取于民,民不足,取于国,相须知鱼水,有国家者。置府库、仓廪,亦为助民;民营产业,亦为资国用也。今宜打算官民所欠债负,若实为应当差发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圣旨,一本一利,官司归还。凡赔偿无名,虚契所负,及还过元本者,并行赦免。

  纳粮就远仓,有一废十者,宜从近仓以输为便。当驿路州城,饮食祗待偏重,宜计所费以准差发。关市津梁正税十五发分取一,宜从旧制,禁横取,减税法,以利百姓。仓库而耗甚重,宜令权量度均为一法,使锱铢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诈。金银所出,掏砂炼石,实不易为。一旦以饰皮革,涂木石,取一时之华丽,废为无用,甚可惜也,宜从禁治。除帝胄功臣大官以下章服有制处,无职之人不得僭越。今地广民稀,赋敛繁重,民不聊生,何力耕耨以厚产业?宜差劝农官二员,率天下百姓务农桑,营产业。

  古者庠序学校未尝废,今郡县虽有学,并非官置,宜从旧制,修建三学,教士以经义为上,词赋论策次之,兼科举之设,已奉合罕皇帝圣旨,因而举之,易行也。开设学校,宜择开国功臣了孙受教,选达才任用。

  关西、河南地广土沃,以军马之所出入,荒芜不治,宜设官招抚,不数年民归土辟,以资军马之用,实国之大事,移剌中书拘榷盐铁诸产、商贾酒醋货殖诸事,以定宣课,虽使从实恢办,不足亦取于民,已不为轻。奥鲁合蛮奏请于旧额加位榷之,往往科取民间,科榷并行,民无所措手足,宜从旧例办榷,更或减轻。罢繁碎,止科征,勿任献利之徒削民害国,鳏寡孤独废疾者,谊设孤老院,给衣粮以为养。使臣到州郡,宜设馆,不得于官衙民家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