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卷十 陈本纪下第十
冬十月壬寅,丹丹国遣使朝贡。
十二月辛巳,彗星见西南。
是岁,周静帝大定元年,逊位于隋文帝,改元开皇元年。
十四年春正月己酉,上弗豫。甲寅,崩于宣福殿,时年五十三。遗诏:「凡厥终制,事从省约,金银之饰,不以入圹,明器皆用瓦。以日易月及公除之制,悉依旧准。在位百司,三日一临。四方州镇,五等诸侯,各守所职,并停奔赴。」二月辛卯,群臣上諡曰孝宣皇帝,庙号高宗。癸巳,葬显宁陵。帝之在田,本有恢弘之度,及居尊位,实允天人之属。于时国步初弭,创痍未复,淮南之地,并入于齐。帝志复旧境,意反侵地,强弱之形,理则县绝,犯斯不韪,适足爲禽。及周兵灭齐,乘胜而举,略地还至江际,自此惧矣。既而修饰都城,爲扞御之备,获铭云:「二百年后,当有痴人修破吾城者。」时莫测所从云。
后主讳叔宝,字元秀,小字黄奴,宣帝嫡长子也。梁承圣二年十一月戊寅,生于江陵。明年,魏平江陵,宣帝迁于长安,留后主于穰城。天嘉三年,归建邺,立爲安成王世子。光大二年,累迁侍中。
太建元年正月甲午,立爲皇太子。十四年正月甲寅,宣帝崩。乙卯,始兴王叔陵构逆伏诛。丁巳,太子即皇帝位于太极前殿,大赦,在位文武及孝悌力田爲父后者,并赐爵一级,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赐谷人五斛、帛二匹。癸亥,以侍中、丹阳尹、长沙王叔坚爲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乙丑,尊皇后爲皇太后。丁卯,立皇弟叔重爲始兴王,奉昭烈王祀。己巳,立妃沈氏爲皇后。辛未,立皇弟叔俨爲寻阳王,叔慎爲岳阳王,叔达爲义阳王,叔熊爲巴山王,叔虞爲武昌王。甲戌,设无碍大会于太极前殿。
三月癸亥,诏内外衆官九品以上,各荐一人。又诏求忠谠,无所隐讳。己巳,以新除翊左将军永阳王伯智爲尚书仆射。
夏四月丙申,立皇子永康公胤爲皇太子,赐天下爲父后者爵一级,王公以下赉帛各有差。庚子,诏:「镂金银薄、庶物化生、土木人、彩华之属,及布帛短狭轻疏者,并伤财废业,尤成蠹患。又僧尼道士,挟邪左道,不依经律,人间淫祀祅书诸珍怪事,详爲条制,并皆禁绝。」
秋七月辛未,大赦。是月,自建邺至荆州,江水色赤如血。
八月癸未,天有声如风水相激。乙酉夜,又如之。
九月丙午,设无碍大会于太极前殿,舍身及乘舆御服,大赦。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丙寅,以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长沙王叔坚爲司空,征南将军、江州刺史豫章王叔英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至德元年春正月壬寅,大赦,改元。以征南将军、江州刺史豫章王叔英爲中卫大将军;以司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长沙王叔坚爲江州刺史;征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扬州刺史司马消难进号车骑将军。癸卯,立皇子深爲始安王。秋八月丁卯,以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长沙王叔坚爲司空。
九月丁巳,天东南有声如虫飞。
冬十一月丁酉,立皇弟叔平爲湘东王,叔敖爲临贺王,叔宣爲阳山王,叔穆爲西阳王,叔俭爲南安王,叔澄爲南郡王,叔兴爲沅陵王,叔韶爲岳山王,叔纯爲新兴王。
十二月丙辰,头和国遣使朝贡。司空、长沙王叔坚有罪免。戊午夜,天开,自西北至东南,其内有青黄杂色,隆隆若雷声。
二年春正月丁卯,分遣大使,巡省风俗。癸巳,大赦。
夏五月戊子,以吏部尚书江总爲尚书仆射。
秋七月壬午,皇太子加元服,在位文武赐帛各有差。孝悌力田爲父后者,赐爵一级;鳏寡癃老不能自存者,人谷五斛。
冬十一月丙寅,大赦。是月,盘盘、百济国并遣使朝贡。
三年春正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庚午,镇左将军长沙王叔坚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
三月辛酉,前丰州刺史章大宝举兵反。
夏四月庚戌,丰州义军主陈景详斩大宝,传首建邺。
冬十月己丑,丹丹国遣使朝贡。
十一月己未,诏修复仲尼庙。辛巳,幸长干寺,大赦。
十二月癸卯,高丽国遣使朝贡。
是岁,梁明帝殂。
四年春正月甲寅,诏王公以下各荐所知,无隔舆皁。二月丙申,立皇弟叔谟爲巴东王,叔显爲临江王,叔坦爲新会王,叔隆爲新甯王。
夏五月丁巳,立皇子庄爲会稽王。
秋九月甲午,幸玄武湖,肄舻舰阅武。丁未,百济国遣使朝贡。
冬十月癸亥,以尚书仆射江总爲尚书令,吏部尚书谢侑爲尚书仆射。
十一月己卯,大赦。祯明元年春正月戊寅,大赦,改元。乙未,地震。秋九月庚寅,梁太傅安平王萧岩、荆州刺史萧瓛,遣其都官尚书沈君公诣荆州刺史陈慧纪请降。辛卯,岩等帅其文武官男女济江。甲午,大赦。
冬十一月丙子,以萧岩爲平东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扬州刺史。丁亥,以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豫章王叔英爲兼司徒。
十二月丙辰,以前镇卫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扬州刺史鄱阳王伯山爲镇卫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二年春正月辛巳,立皇子恮爲东阳王,恬爲钱唐王。
夏四月戊申,有群鼠无数,自蔡洲岸入石头,渡淮至于青塘两岸,数日自死,随流出江。是月,郢州南浦水黑如墨。
五月甲午,东冶铸铁,有物赤色,大如数升,自天坠鎔所,有声隆隆如雷,铁飞出墙外,烧人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