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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孝章皇帝纪上卷第十一(9)

时间:2017-07-06 09:57:17 后汉纪 我要投稿

《后汉纪》孝章皇帝纪上卷第十一

  夏五月戊辰,太傅赵喜薨。

  是时承平久,宫室台榭渐为壮丽,扶风梁鸿作五噫歌曰:“陟彼北邙兮,噫!览观帝京兮,噫!宫室崔嵬兮,噫!民之劬劳兮,噫!燎燎未央兮,噫!”上闻而非之〔一〕,求索不得。鸿乃逃会稽,依大家皋伯通以赁舂为事,其妻息具食于鸿前,不敢失。伯通知其贤,以客礼待之。鸿当门吟咏着书十余篇。鸿病因笃,与伯通及会稽大夫语曰〔二〕:“昔延陵季札葬子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里,慎勿令我妻子持尸具柩去。”众曰:“要离古之烈士,今伯鸾之清高,可令相近,葬要离墓旁〔三〕,子孙归扶风。”  〔一〕 惠栋曰:“案御览、郭茂倩乐府引三辅决录,皆云‘肃宗闻而悲之’,今作‘非’ ,乃传写之误。”

  〔二〕 御览卷五五三引东观记作“ 会稽士大夫”。疑袁纪脱“士”字。

  〔三〕 李贤曰:“要离刺吴王僚子庆忌者,冢在今苏州吴县西,伯鸾墓在其北。”沈钦韩曰:“陆龟蒙笠泽丛书:伯鸾墓在吴西门金昌亭下几一里。”

  鸿字伯鸾,高抗不群。初,扶风世家多慕其名,欲以女妻之,被服华丽,鸿甚恶之。后乡里孟氏有女,容貌丑而有节操,多求者,女不肯往,至年三十无嫁处。父母问其所欲,曰:“得贤如梁伯鸾者可矣。”父母曰:“伯鸾清高,汝安能称之哉?”后鸿闻而求之,遂许焉。为服毕,女求作布麻履及织作之具,乃衣新妇衣。入门积七日,鸿不答,妇跪床下曰:“窃闻夫子高义,曾逐数妇,而妾亦偃蹇数夫,故来归夫子,而不见采择。”鸿曰:“吾欲得裘褐之人,可与俱隐深山尔。今若乃衣绮缟,〔傅〕白黑〔一〕,岂梁鸿所愿者哉!” 于是妇对曰:“妾恐夫子不愿尔,妾有隐居之具。”乃起,椎髻衣布,操作具而前,鸿大悦曰:“此真梁鸿之妻也,能成我矣!”字之德耀,名孟光〔二〕。无几何〔三〕,妻曰:“常闻夫子欲隐居避世,不欲荣爵,以致忧患,今何其嘿嘿也?得无欲低头就之邪?”鸿曰:“

  诺。”乃相随之霸陵山,耕耘织作,以供衣食,弹琴诵书〔四〕,以娱其志。

  〔一〕 据果亲王校补。

  〔二〕 蒋本“名孟光”三字阙,黄本仅有“孟光”二字。惠栋曰:“田艺衡曰:‘案多一孟字。’栋案:续列女传曰:‘字之曰德曜,名孟光。自名曰运期,字侯光。’似‘孟’非衍字。”故据以补。

  〔三〕 无几何,蒋本亦阙,据黄本补。又龙溪精舍本“何”作“也”。

  〔四〕 蒋本“诵”下阙“书”字。范书逸民传作“咏诗书”。而东观记作“诵书”,黄本亦然,故据以补。

  六年(辛巳、八一)

  春三月辛卯〔一〕,琅邪王京薨,谥曰孝王。京,光烈皇后少子,而明帝母弟也,恩爱特隆,宠异诸国。京亦孝友谦让,雅好经书。光烈皇后崩,帝手书以后之珍宝赐京。京好治宫室,穷极技巧,殿宇墙壁,皆饰以金银。

  〔一〕 三月甲辰朔,无辛卯。范书作“二月”,是。

  六月丙辰,太尉鲍昱薨。

  昱字文渊,永之子也。初为司隶校尉,时匈奴新降,召昱诣尚书,使封降胡檄。世祖遣小黄门宗厉问昱有所怪不,昱对曰:“故事:通官文书不着姓,又当司徒露布,怪司隶下书也。”世祖曰:“欲令天下知忠臣子复为司隶也。”及居三司,善其事,虽刚直不及永,犹其风也。昱子德,少为黄门侍郎,修至节,有名称,官至大司农。

  辛未晦,日有食之。

  秋七月癸巳,大司农邓彪为太尉。

  东平王上疏请诏诸王朝。各赐装钱千万,东平王加五百万。

  七年(壬午、八二)

  春正月,沛王、东平王、中山王、东海王、琅邪王、广陵王、榆乡侯、东乡侯朝〔一〕。使中谒者以乘舆、服、太官珍膳迎苍于郊。

  〔一〕 范书章帝纪无“广陵王”,而有“济南王”。按范书广陵思王荆传,荆于明帝永平十年自杀。永平十四年,封荆子元寿为广陵侯,服王玺绶,又封元寿弟三人为乡侯。至建初七年,“肃宗诏元寿兄弟与诸王俱朝京师。”据此则广陵侯虽名曰侯,实与王等,故袁纪以“王”称之。而“榆乡侯”、“东乡侯”必元寿之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