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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

时间:2022-10-29 08:53:29 观后感 我要投稿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通用5篇)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吧。在写观后感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通用5篇)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1

  通过线上观看专家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解读,让我从中受益很多,觉得自己对孩子的教育还有所欠缺,同时我也意识到了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

  首先,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教育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如何当好家长,我认为,首先,努力“学会关心”。家长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关爱社会、国家、他人、朋友、同事等等,使之尊老爱幼,相帮谦让,宽容大度,待人和气。

  其次,要做好家庭、学校的有机结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根本,学校教育也影响着家庭教育,作为家长应积极地投入到对孩子的家庭之中,要和老师多沟通、多交流,从而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取得教育的最好效果。孩子在校的时间相对来说比在家多些,与同学、老师相处的时间长,而且每个孩子在家和在学校表现的会不一样。通过与老师的沟通能够对孩子掌握得更多些,了解孩子的习性、表现,及时取长补短,同学的交往和老师的鼓励将影响孩子的成长。孩子的成长必须靠家校共同努力。

  最后,还要培养孩子自理能力。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孩子是否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家长重视与否,教育方法正确与否,首先是教育观念问题。有些家长望子成龙,学习上不断加大压力,生活上关怀备至,却将良好的行为习惯置之脑后,听之任之。我认为培养孩子热爱劳动,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极为重要。

  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不仅能够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和勤劳的品德,而且可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责任回到信心、意志力等良好素质和各种能力。

  这次学习光让我受益匪浅,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带娃”却任重而道远,作为家长,必须要更用心去理解法到的真理,与学校共努力,与孩子共成长。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2

  这期的教育视频看完之后,作为家长,我对如何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塑造榜样的力量产生了深深的思考。我们都知道,孩子到这个世界上来之后,接触最多的就是父母,父母什么样,孩子就会模仿成什么样,所以孩子是否优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是否能够发挥好榜样的力量。要想发挥好榜样的力量,我认为父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行动上言传身教。针对这个方面如何能够做到言传身教,相信每位家长都有每位家长的做法,都有针对不同孩子独特的、行之有效的言教之法,我就不拓展开来讲了。但是,我认为父母如何提高自身例如自律、坦然、坚毅等素质和品质,是孩子在将来成长过程中,慢慢地才能从父母身上感受到的。这些品质是我们做家长的在日常教育孩子过程中,需要和孩子同步提高,共同深造的。

  二、思想上平等相待。我们虽然自认为比孩子懂更多的道理,比孩子经历过更多的世事,但我们绝不能认为我们所认识到的世界、看世界的角度一定是对的。我们应该和孩子交朋友,教育孩子的同时,从孩子的角度看待世界,这样一来可以给我们一个新的角度来理解和认识世界;二来可以让我们能够更容易理解孩子日常生活中,产生一些特殊言语或行为方式的原因。填鸭式的教育,并不会把孩子变得比我们更强,只会让我们培养的孩子以我们为“天花板”。

  三、处事中端正观念。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最重要,也是最不容易直接传授给孩子的品质,那就是我们作为父母,在陪伴孩子的日常生活中面对问题,思考问题的方式和做法。有些父母考虑问题从面子出发、有些从个人利益出发、有些从整体利益出发,还有一些坦然接受与世无争。其实无论哪种做法都不为错,但是我们想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就要注意自身在处事的过程中是否会让孩子跟着我们学习那种处事的观念,否则就是“学其表而未学其里”。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3

  今天非常用心的观看了刘老师推荐的“家庭教育法”的短视频,该视频深入诠释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们如何成为更好、更强大的父母,通过本次学习,受益颇深,心得体会如下:

  1、教育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如果孩子父母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

  2、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和陪伴是任何人都不可代替的,父母需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的成长而不是物质资源的提供者,做到成才之前必先成人。

  3、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因为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4、家长与孩子要进行良性沟通。要善于倾听,倾听孩子的心里话,知道孩子想什么,关注什么和需要什么,才能有针对性地给予孩子关心和帮助。我会每次在睡觉前听孩子讲讲学校里发生的事情,做的对的我会表扬,做的不对的我会及的纠正。家长要学会和孩子做朋友,做到真正沟通。孩子是父母的唯一,做父母的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的孩子教育好、培养好,不侈求孩子将来取得多么伟大的成就,只愿孩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拥有自信自强的心态,拥有独立的人格,对他人和社会充满爱。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4

  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更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从立法目看,该法不是为了规制家长、约束家长,而是更好地引导家长,协调社会、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家庭教育的工作,让未成年人在家庭这一重要学习环境里,更好成长,而这与每一位家长的“生养”目的是一致。所以,家长们不必紧张或担心自己不能自由教育孩子。

  1、家庭责任方面:首先,就是将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责任从过往的传统观念、道德观念上升为法律条文。以白纸黑字、定律条文的方式加以明确。事实上这些规范要求都是我们每一个负责人的父母千百年来一直在做的,只不过是从无形要求转变为看得见的文字要求。

  其次,就是将父母家长需要在家庭教育方面具体要做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划分和规定。从家庭关系、价值观念、人生观等等,全面规定家长在未成年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成长中要做的、要关注的、要学习的。

  2、国家支持方面:规定了自中央至地方的各级政府在家庭教育促进方面各自应承担的职能,省级以上重点在与制度和政策制定,县区一级重点在于政策落实。重点在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服务、重点人群关怀、家庭教育市场服务监管等方面,体现国家部门在家庭教育促进方面的作用。

  3、社会协同方面:全方位的规定了涉及未成年人成长的重点环节、相关机构的法定职能义务。具体体现在村居社会对家长监护人的指导监督、学校教育机构的支持、医保照护机构的关怀、文化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素质教育支持等。

  4、法律责任方面:仅有七条,从面上较为笼统地规定了对相关机构和个人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方面不履职做出了宽泛规定。整体上看并没有类似于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那样的较为严厉的惩戒性规定(仅仅是在涉及违法犯罪时,依据相关法律处置),这与家庭教育中各方的责任程度相关。

  通过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所学习和了解,让我在教育理念上有所升华:原来家庭教育不只是你一个家庭的事情,更是国家和全社会的事情,从单一的“血缘”责任升华为“法律”责任。

  我们要加强家庭教育技能提升,教育孩子不只是给他吃饱穿暖,不只是每天的几句啰嗦。孩子的成长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涉及到文化、心理、健康等方方面面,家长自身没有充足的储备,当然不能做好“依法带娃”的细致性的要求。

  我们要摒弃“束缚”观念,放手去教育。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约束家长,而是引导和规范家长家庭教育行为,更多的.是在指引家长如何去教育未成年人,事实上是在帮助家长实施家庭教育。基于此,所有家长都无需因为家庭教育立法化而担忧自己的“教育权”。更直白地说,你只要不是用违法犯罪的方式去教育,都不会受法律制裁。但如果你要想做的更好,你要想自己的孩子教育的更好,你就应该遵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去实施。

  最后,希望《家庭教育促进法》能真正地帮助中国家长,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这既是每个家长的期待,更是国家的责任。

  读懂家庭教育促进法观后感5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于8月28日北京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目前全国52万所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中,已建立家长学校的约33万所,约占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63.5%,为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丰富家长学校内容,提升家长学校服务品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刘利民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刘利民指出,今年是《教育规划纲要》实施的第三年,教育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会议,对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谈到如何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时期的家庭教育工作的问题时,刘利民主要讲了以下几点意见。

  加强家长学校的建设,提升家庭教育服务品质

  关心孩子健康成长、希望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促进家庭幸福是每个家长的共同心愿。近年来,教育部与全国妇联等单位联合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学校创建率和覆盖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52万所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中,已建立家长学校的约33万所,约占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63.5%,为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推动丰富家长学校内容,提升家长学校服务品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把家长学校建成为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的重要阵地。要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把现代家庭教育的理念、内容、方式、方法渗透到培训过程中去,教育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改变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从而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从单纯教育者转变为共同学习者,由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以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把家长学校建成为提高家长素质修养的重要渠道。家庭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协同培养现代化人才,家长素质对孩子的品德修养、心理素质、行为习惯和兴趣爱好的养成有巨大影响,是决定家庭教育成败的重要因素。加强家长在家长学校学习过程中的经验交流和分享,并教育和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重视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把家长学校建成为拓展现代教育空间的重要推手。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中,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密不可分、缺一不可的整体。只有三个方面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决定着家庭教育的成败。因此,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推进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引导、推动家长积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支持未成年人参加社会实践,促进“三教”结合,实现家庭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现代教育新格局。

  推动家长委员会的建设,加强家庭、学校教育协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密切家庭和学校的协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是当前教育改革的重要命题。教育部于2012年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把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作为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好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的重要职责。

  创新家校互动机制,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教育部始终将建立“家校新型关系”作为推动基础教育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之一。加强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探索建立符合学校实际的家长委员会;加强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以志愿参与为核心的家长“志愿者”制度,以保障和推进家长委员会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通过创新家校互动机制,不断强化家庭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应有地位,深化家庭教育在育人中的基础作用。

  创新家校互动形式,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认同度。依托家长委员会,学校和家长共同策划组织各种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家长间的经验分享、方法传授、亲子共乐,充分体现了“家长自主自愿组织参与、学校积极专业引导、形式生动活泼多样”的特点,打破了长期以来“专家说教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增强了家庭教育指导的生动性、针对性、互动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家庭教育指导的认同度。

  关爱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拓展家庭教育服务空间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已超过2亿人,其中随迁子女达1260多万人,农村留守儿童约为2200万人。这些儿童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但得到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不够,思想上的引导和帮助不够,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而走上犯罪道路。另外,由于监护责任不落实,儿童防护能力弱,他们也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拓展家庭教育服务空间,关爱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促进他们的全面健康成长,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紧迫问题。

  要切实提高农民工家庭教育水平。农民工普遍生活压力较大,受教育程度较低,一些家庭教育理念落后,方式简单。各地教育部门要和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家长会、教师家访、邀请家长参加主题班队活动等形式和途径,如实地向农民工反映学生的情况,宣传现代家庭教育理念,帮助其调整对孩子的心态,提高其对子女的教育能力,指导其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引导其重视子女的全面发展,使农民工子女能够接受现代家庭教育,能够尽快适应并融入城市生活,健康快乐成长。

  要努力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农民工随迁子女所在的学校要积极组织家长、同学举办结对帮扶活动,对农民工子女的日常学习、生活、思想道德、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给予了特殊帮助和关爱,是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要依托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等行动,让留守儿童缺失父母关爱的心灵得到抚慰;另外,各级教育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利用假期联合举办形式各异的培训班、夏令营等,让留守儿童来到父母身边,丰富其异乡生活。通过家校联手,建立健全关爱服务的长效机制,有效拓展了家庭教育服务的空间,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成材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进社区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社区教育是提高社区公民素质,提高人口质量和生活质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指出,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与社区密切合作,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加强资源整合,搭建家庭教育活动新平台。相对于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更具备计划性与专业性,师资队伍与各类教育资源更为齐全,因此,教育部门要通过统筹安排,努力向社区开放辖区学校的文体设施,建设社区少年活动中心、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基地,以学校为主体组织本校或社区内中小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课外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的资源优势,建立资源互补的家庭教育活动新平台,带动社区家庭教育经常、持久地展开并发挥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者水平。提升家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关键在于家庭教育的指导者。教育系统要配合妇联等部门积极指导各地普遍建立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选派优秀教师到社区担任未成年人校外教育辅导员,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和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家庭亲子和谐活动,指导社区文明家庭建设。同时,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创新设计,增强家庭教育的社会影响力。要深化家庭教育实践品牌活动,以重大节日、青少年社会实践等为契机,策划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创意新颖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儿童良好道德行为习惯,促进儿童和家长共同学习成长,形成和谐亲子关系;要创新家庭教育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注重提高活动的时代性、参与性、互动性,调动家长和儿童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着力扩大活动覆盖面,让更多的儿童和家长受益,增强家庭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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