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大全14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征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好的征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飞扬的特点。一篇什么样的征文才能称之为优秀征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制征文,欢迎大家分享。

法制征文 篇1
20xx年的那个金秋,是我记忆中最美丽的一页。在那个满目都是丰收景象的十月,我成了大通县塔尔地区的一名教师。学校,一个神圣又充满希望的地方;教师,一个高尚又充满激情的职业。从踏上教书育人的这条路起,我决定尽我所能,让孩子们懂得更多的知识。
转眼间十四年多的岁月过去了,回想起这不算长,但不算短的教师生涯,通过和孩子们、和家长的不断接触,我渐渐地发现,作为一名老师,在教会孩子文史理化知识的同时,更要让学生健立健全法制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这对学生长大成人走向社会以后,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人有着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教学十余载,每当老师在课堂教学、班会课中讲述到法律知识,每逢学校费时费力联手司法部门给学生进行法制讲座时,我屡屡发现总有那么些为数不少的同学无视台上老师苦口婆心的讲述,在台下或玩耍或打盹儿,不屑于听。问其原因,基本的回答都是:老师,我们又不去做杀人放火的坏事,犯不了法的,法制那是大人们的事,离我们远着呢!
孩子,法制离你们真的远吗?不,让老师告诉你,法制就跟你每天呼吸的空气一样,你似乎看不见,但它确实存在着,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
孩子们,在塔尔镇这个纯回族聚居的地区,清晨,伴随着清真寺里悠扬的颂经声,你的爷爷或奶奶开始洗浴,虔诚地做起了礼拜。这是穆斯林家庭最常见的生活场景,因数常见,你觉得这跟法制无关?不!孩子,“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信仰伊斯兰的回族,是中华这个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会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请记住: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年前,老师带到小学毕业的一个男同学刚上初中就辍学了,那是一个多么聪明好学的`孩子啊,他的初中班主任老师一次次上门动员,劝家长让孩子来上学,差点磨破了嘴皮,可家长却始终不为所动,说庄稼人的孩子,读不读书都一样,还不如让他早点寻个挣钱的路子。不久,我在药草开往桥头的班车上见到了他,年仅十四岁的孩子,正应该在校园里读书学习的年纪,却早熟地成了这趟班车上的票员,开车的正是那个拒绝让孩子上学并屡劝不听的家长。看着曾经清澈充满求知欲望的那双眼睛,我多么心酸。孩子们,这样的事例你也许见过不少,或许不久的将来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也许你觉得这是人家的自由,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去学校读书,是我国神圣的法律赋予你们未成年人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即使是你最亲最爱的父母!
孩子们,要问你们童年生活中最怕的事是什么?我相信你们一定会说,那就是挨家长的打呀。也许因为顽皮淘气闯了祸,也许因为粗心大意少做了作业题,你们经常免不了接受来自父母的皮肉之苦。还记得转学到新疆的那个叫娟娟的女同学吗?小小年纪的她因为经常在班里偷窃其他同学的钱物,被她的父母知道后,一怒之下她的父亲抡起皮带将她打得浑身青紫。第二天当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带着满身伤痕来上学,我给她的家长打电话寻问,家长的回答竟是:“我管教自己的孩子,跟你老师有什么关系?”其实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种,一定要用“打”这种粗暴且违法的方式吗?而平日里与她一起读书一起游戏的孩子们,也没人觉得她的家长打人犯法,你们是不是觉得因为她老偷东西啊,还不该挨打吗?从小我们就听老一辈的人说过,“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是管教的需要”,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也有一句老话说:“树不绑不成材,人不打不成器”,“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所以,如果是挨外人的打,你会觉得打人的人犯法了,可是打人的换成是疼爱自己的父母,难道这种行为就可以被允许吗?不,孩子,以后当你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知道,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只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而绝没有随意打骂体罚子女的权利。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没有想打就打的权利。如果父母殴打孩子致轻伤以上的伤害,那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面对父母高高举起的棍棒,孩子,你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刚开学时,老师收到了曾经教过的一位女学生的电话,尽管我们的通话虽然聊聊数语,却让我惊讶得半天都回不过神来。我知道,按她小学毕业的时间算起,正当花季的她应该坐在九年级的教室里,和同学们一起努力学习,迎接即将到来的六月份的毕业考试。可是她却告诉我说,在寒假的时候,父母已经将她远嫁到了民和,刚结婚不久,她的婆家全家要去广州开饭馆,她也得跟着去饭馆干活,所以打电话跟我告别一声。电话中她的语气平淡,似乎对家人的这个安排也没有什么异议,我听不出有丝毫的不满。问她十五岁的年龄怎么能领到结婚证,她告诉我双方父母约定先把婚事办了,等她到法定结婚年龄了再去领结婚证。听到这儿,孩子们,你们是不是觉得,在农村这样的事也不少见,因为孩子不反对,因为没有人追究,所以这事也跟法制无关?不!孩子,我们暂且先不论不领结婚证的婚姻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这些问题的严重后果,仅凭让正在读书的十五岁女孩子辍学去结婚就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简明概括起来就是:父母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更不能允许未成年人结婚。所以孩子们啊,当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你还能认为这事跟法制无关吗?
当父母将年幼的你们丢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给你贴上“留守儿童”这个辛酸的标签时,你要知道这条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
当父母让年老体弱本该安享晚年的爷爷奶奶丢在家中长年累月在外打工时,孩子,你要让你的父母明白,家庭经济固然重要,但是维系亲情更重要,因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长时期不回家看望老人属违法。
我们每天呼吸的空气是否清新是否受到污染关系着法制;我们身边美丽的小河是否清澈是否浑浊充满难闻的异味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吃的每一粒米每一棵菜是否安全质量是否合格关系着法制;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所走的每一条路每一辆车关系着法制……
孩子,法制并不是抽象的,遥远的,法制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法制征文 篇2
同学们,我们千万不可忽视了自己的安全问题。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它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关系着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跟大家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期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忙。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状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必须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潜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状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状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状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状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资料,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期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留意,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持续高度警惕。
法制征文 篇3
寒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学习了相关的少儿法律常识,尤其对网络游戏引发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作为我的学习重点。
网络游戏成瘾引发青少年犯罪,我刚开始听到这样的案例还真的吓了一跳,因为我也爱玩游戏呀,稍微有点上了瘾,难道还会引发违法犯罪?我是个好孩子怎么可能?带着一连串的?号,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学习了有关案例,相信您听我介绍了这些案例和报导一定会觉得:网络游戏成瘾会引发青少年犯罪的!
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案例和介绍吧!
案例一《富二代抢劫入狱 称只想体验游戏中画面》
摘要:
法官询问李晓“为什么要去抢劫?”他低头回答“玩网络游戏入迷了”。据李晓的爸爸回忆,案发半年前,李晓突然迷恋起网络游戏,业余时间都泡在网游上。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发现李晓玩的游戏很暴力,“全是打打杀的画面,很血腥、很恐怖。”
李晓的`家人认为,李晓去抢劫并不是为了钱,应该是玩网络暴力游戏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自己想去尝试一下游戏中的画面,才抢劫路人。
案例二:游戏高手沉迷“侠盗” 变身现实窃贼
摘要:
自认为是游戏高手的马长海,整天沉迷于游戏“侠盗飞车”中,游戏中的他来去自如,难以被警察捉住。花光钱后马长海心生邪念,在现实生活中疯狂盗窃摩托车数十起。黑龙江省嫩江县检察院近日依法以盗窃罪对马长海批准逮捕。
研究表明,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很大,除了头脑发育受到影响,还会导致植物神经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使免疫功能降低,引发紧张性头疼、焦虑,甚至可能导致死亡。更让人担心的是由其引发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
好可怕呀!我如梦方醒,想起一年多来,开始我只是喜欢上网玩《摩尔庄园》等游戏,后来和班里的同学玩起了《功夫派》,这个游戏很刺激,让人有一种成功感,升级越高觉得自己越厉害,爸爸妈妈发现了我的学习开始不认真,变得性情急躁后,知道这和玩游戏有关。爸爸妈妈在假期里用各种方法转移我玩游戏上瘾的坏习惯,引导我上博客,我写的博客是全班最多的,好多同学给我发表了评论,我也给同学写的博客发表评论。妈妈给我讲好多故事,给我读优美的诗歌,陪我去画画。姚老师说我很有写作天赋呢。爸爸妈妈总是鼓励我,和我一起玩耍,让我快乐,希望我的心中每天都开出一朵小红花。大年初三姚老师短信通知我和班里的另外两名同学的绘画作品又获奖了。妈妈说:“孩子,把你的玩游戏的干劲用到哪哪都会开出一朵小红花。”
寒假里,通过爸爸妈妈的正确引导,限时上网,我没那么有隐了,知道了上瘾的害处。爸爸妈妈爱我,我要好好报答爸爸妈妈!如果还有和我一样的小朋友,请赶快悬崖勒马!爸爸、妈妈、老师、同学们伴着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我们的心中每天都会开出一朵小红花!
法制征文 篇4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蓝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它使公民懂得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再也上不来了呢?
有人曾说过:法律就好比在用悬崖上行走,一旦失足,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接受法律的制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跨世纪的接班人。青少年一直是祖国的焦点,但由于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还不够成熟,在辨别是非,区分良莠方面往往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而正是因为“这样那样”的问题,又使多少青少年走向犯罪呢?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董某某,宋某某因到厦门后,手中没钱,便萌生了抢劫出租车的念头,20xx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经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一个偏辟的地方,用勒脖等手段强行抢走了被害人周某一部小灵通与现金500元。后被警方逮捕。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盗用他人账号而被网管发现,并将他赶出网吧。事后杨某某,感不爽,便叫上两名同伴将网吧管理员李打伤。后被警方逮捕。
以上的两个案例中,最大的年龄只有18岁最小的才年仅11岁。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只因走错了那一步而悔恨终生。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进行。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秩序。从某意上讲,有了法律我们才拥有了自由。想像一下,如果没有了法律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的多么可怕?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让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心中!
法制征文 篇5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制征文 篇6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要让法律在心间常驻。
谈到法律,总汇给人以神秘、胃炎、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定着人民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学法、守法并会用法。
我们已经开设了法制教育科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般,通过学法,我们要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识,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站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和宪法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裁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有为了社会的安定,更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知道,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要找法律帮忙,但未必能做到。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要用法律来监督自己不犯法;要用法律来帮助别人守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是世界上的一大奇迹,它给社会以安定,给生活以秩序,并给人们以最高的利益。学法、用法、守法,是每一个人必须接触的,也是给我们最大帮助与利益的。
法制征文 篇7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没有了法律我们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于是,“普法”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从小,爸爸妈妈就整天叮嘱我:“在路上要看红绿灯。”“走路要靠右行。”“在学校里要团结同学,和同学互相谦让。”、、、、、、、,于是,“法”这个字就像种子一样,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
慢慢的,我长大了,渐渐从报纸、杂志、书籍、网络上看到许多青少年违法的事:某地警方抓获了入室盗窃的犯罪团伙中全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某地抢劫的犯罪团伙中,最小的只有8岁……这一个个数字是我痛心疾首,他们几乎和我们一样大呀!
不光是孩子,大人们违法的“光荣事迹”更多,比如说上周,我和同学一起回家,在红路灯处差不多被堵了15分钟,这都怪那些大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个绿灯,刚要走,紧接着一辆汽车呼的以下蹿到对面,吓的我们魂飞魄散,就在我们被吓呆的时候,车子一辆接一辆的冲到对面,眼看又要红灯了,我们只能气的'干跺脚。再比如说上上个星期,我们正骑着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好好的走着,一辆超速的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差点把最外面的同学碰倒,如果她倒了,那我们就得玩一次“多米诺”了。除此之外,还有的人随意把车停在路边,导致我们没有地方可走,只能在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还有的人在我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急刹车,导致我们“追尾”,就像昨天,一辆突然刹车,一个小男孩就撞了上去,车主下来把那个小男孩骂了一顿,弄得小男孩满脸通红。如果这些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普及法律,人人有责。“法”已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它会在我心中发芽,长叶,开花、结果。“法”永远在我心中!
法制征文 篇8
“宪法“这两个字在我们初中生眼里,似乎是那么的高,大,上,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作为一名初中生,首先,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习宪法,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防走上歧途,然后懂法,知法的前提下,还要学会用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我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近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加入帮派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在校学生。来自公安的.一则调查显示,9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我的身边很少有不守法的现象存在,但我曾看到过这么一件青少年犯罪的事情: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驱使他产生的邪恶的念头,于是,他多次偷盗电动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有一次,在他实施盗窃的时候,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当场抓获。这位中学生戴上了盗窃的罪名,他的人生从此滴上了一个不可能洗掉的污点,如果他懂法知法的话,是不是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还有一件事例:几个中学生沉迷网络无法自拔,整天泡在网吧。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勒索钱财。但是这群不良少年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送去了少管所,这真是恶有恶报呀!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他们一样一身试法,触犯了法律法规,不然后悔莫及。
这些现象虽令我痛心,但同时也警示着我:如果人人都能够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如此多的犯法事件吗?不管怎样,我都会以身作则,做一名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征文 篇9
在现代社会中,到处都有规矩。家庭有家庭的规矩,学校有学校的规矩,而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的规矩就是法律。
在我们学校开展了形式多种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特别是专门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在法制教育课上我们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当然还有《义务教育法》,刚踏入校园时,同学们对法律的认识是十分肤浅,经过较为系统的学习,我们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而且还会了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件事:我校的张同学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父亲看到周围邻居不少人发家致富,就决定让志刚辍学去打工赚钱。张同学不肯,父亲多次扬言:不去赚钱,就别进家门。他向父亲做工作说受教育是自己的权利,父亲却说上不上学家里说的算,别人无权干涉……万般无奈下,张同学决定向学校求助,学校得知情况后,责成学校政教主任和班主任老师以及在社区民警关怀帮助下,多次上门去他家里做说服工作,尤其对他父亲进行了严肃批评, 社区民警申明:侵害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不仅要受到舆论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张同学最后终于重返校园,志刚用自己的行动说明了: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是多么的重要。通过这件事情,也让全校同学明白了法律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先学好法律。
在我们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也有一些不懂法的青少年来一次又一次地挑战法律。在我身边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小宇是八年级一个学习成绩比较吃力的学生。这个小同学脑子反应很快,智力水平也很高,学东西很快,但就是喜欢玩网络游戏,玩起来就忘记学习,忘记休息,有时甚至忘记吃饭,开始奶奶管他,他还能收敛一些,但随着玩游戏时间的深入,他经常去网吧玩游戏,甚至一度发展到旷课去网吧玩,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小宇疏于管教。后来,他对奶奶的管教总是不屑一顾,随着网瘾的深入,小宇没钱花不敢向奶奶要,就偷家里的钱,甚至伙同他人去外面偷窃,有一次因为偷窃未遂,受到他人的毒打,住进了医院。好心的同学向学校反应了情况,学校责成班主任老师和政教处的老师立即去医院看望受伤的小宇,并对小宇进行了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政教处的老师告诉小宇他经常夜不归宿和偷窃的行为是严重的不良行为,如果发展下去,就会违反法律,受到严惩。小宇低下了头,后
来在心理健康老师的帮助下,小宇逐渐克服了网瘾,学习成绩也逐渐赶了上来,受到了老师的肯定和赞扬,小宇最终回到了校园,没有继续堕落下去,这是一个温暖的结局。但在社会中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却因为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被金钱、物质的诱惑深深地迷住了。并且开始为它们疯狂为它们偷抢,而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为它们准备的一栋栋冰冷的铁墙。
由此,可见,法制教育对我们未成人是多么地重要,它不仅教育我们要懂规矩,守规矩,更要去践行法律,让更多地人知法,懂法,守法。
现代社会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如果没有法律,各行其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法律,懂法律,守法律是十分重要的。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某市十九岁高中学生赵某,多次手持刮刀强夺9名小学生的财物,累计4000多元。人民法院依法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这是多么血淋淋的教训啊,因此,中学生要学会学法、知法、守法。尤其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虽然我们正处于未成年阶段,受到国家司法的特殊保护,但是我们要懂得: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我们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那种认为年龄小于犯罪无关,年龄小犯罪也不受处罚的想法,都是十分错误的。因为有关法律规定:已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会有如此无知的青少年们?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不懂法,法律没有深入到校园。让很多青少年们都成为了标准的“法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法律进校园 我们现在非常重要的事情。万丈高楼平地起,学习法律当然也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法律进校园时必需的。就像人需要氧气,植物需要水源一样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离不开法律,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卫士” ;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学法,守法,用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以守法为荣;以违法为耻。是我们应树立的价值标准。
法制教育给我们未成年人是实实在在的好处,不仅让我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梁启超:“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作为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不仅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爱法的合格小公民!
法制征文 篇10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知法是社会普遍要求的法律常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当青少年受到敲诈勒索时,往往因对方的凶狠而束手就擒。他没有想到,可以用法,他完全可以拿起解手可及的法律武器(最具权威的“武器”),来反击对方。
由此可见,知法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条件。但我们也要适当的用法、守法。
不知不觉,三家网吧在同一条街开放,进出的人络绎不绝,网吧门口停放的车辆几乎全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三家网吧经常通宵达旦,红灯绿彩在夜幕中闪烁。
玻璃门上的打印纸上,黑色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可一群群有说有笑的花季少年,对此置若罔闻,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门上醒目的大字并未能让他们反悔,继续执迷不悟。洁白的手在推开玻璃门的刹那,就已经染上了污点。生命的禁果被一次次品尝,最终他们会因此而付出前所未有、惨痛的.代价。
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守法。
这种事情已不再是新闻,成长的阴影在他们身上留下岁月的白斑。而我们呢?
我们是否应坚决把网络的诱惑拒之门外?多读好书,学习法律知识?还是沿着他们“先驱者”的足迹继续滑下去?答案也是显而易见。
守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长大,为我们步入复杂的社会攻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拒绝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明辨是非,主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以免误入歧途。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关爱明天,知法守法!
法制征文 篇11
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发季节,如果我们稍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们才知道怎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可爱的地球人。
老师向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提醒同学们在违法犯罪面前要进行自我防范: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考虑后果,克服一时冲动,不过分争强好胜;自尊、自立、自强,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做到学法懂法,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深知在学校的小范围之内连最起码的纪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谈社会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个小错误,都足以在一瞬间否认你!作文
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不久的未来见证你所得到和拥有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代价必定是你犯错时所必须付出的。
后悔这两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却是人生最难捱的痛苦的。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应该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
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法制征文 篇12
生活是一张网,我们每个人都在上面忙碌着,但网的中心却永远也不会改变,它连接着四面八方的丝,构成了这个社会,它的名字就叫法律。
从小我就接触了法律这个名词,却不能领悟它的含义。一直认为,法律就是法官和警察的事,但从那一天起,我才明白,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4路公交车果然人多。”当我在车站等了十几分钟看到一辆满载乘客的车子缓缓驶来时,我不由得叹了一声,但仍无奈的走上去,因为再有可能就是下一轮的十几分钟。
站在公交车上,身体随着车子晃晃悠悠,旁边几位老一辈坐在座位上,也许“孝”的传统一直没有被湮灭。突然,眼前出现了刺眼的一幕,一位衣着随便,贼眉鼠眼的.青年偷偷伸出了拿着小刀的右手,慢慢随着人群探下身去,小刀顺势捅入了前座一位时髦女郎的手提包,他再顺势一划,包裂开了一道口子。他的左手轻轻伸入包中慢慢的搜索着。不一会儿,一部名牌手机随同他的手露出来了,迅速被他放入随身的包里。
我的心跳加速了,到底该怎么办,是揭穿还是沉默?虽然从小就立志抓坏人,但这现场我却不停地发抖。我的话憋在喉咙里,闷得发慌。
眼观小偷却是气定神闲,好像自己只是旁观者。下一站就要到了,小偷已经踱到车门前。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要逃之夭夭?“吱”车停了,就在此时,一位老大爷出乎意外地抓住了小偷的手:“小伙子!别做傻事啊!”顿时,车内的焦点聚集在这两个人身上。“老头子,干什么?放开手!”小偷急了。
“你拿了这个姑娘的东西,这是要坐牢的啊!?”老爷爷的这句话一经说出,车内顷刻鸦雀无声,连司机都把引擎关了。“胡扯!你哪只狗眼看到了?小偷一急骂起人了,老爷爷一下子怔住了。“老爷爷说的没错,他是偷了东西!”一位红领巾站起来说,“我亲眼看见的!”小学生的这句话仿佛是个号召,一时间,车里响起了一片声讨小偷的话语:“他偷了东西!”“交出来吧!”“别做傻事啊!”丢了手机的姑娘这才反应过来,随即也死死抓住小偷的衣服,不让他离开。
小偷呆了,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话。突然,小偷推开那位姑娘,挤开前面的人群,向车门冲去。没想到车门处已有几位青年人把守,小偷想硬拼,却又被旁边几个中年人逮住了手脚,不得动弹。这时,司机已将车开到了警察局门口,小偷,终于落网了。
整个事件发生到结束只短短十几分钟,却令我沉思不已。
小偷的行为得到了众人的声讨和反对,他最终被抓捕起来,这正是法律所引起的正能量。而这也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法律离我们真的很远吗?答案永远是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The law always goes with us!
法制征文 篇13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制征文 篇1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代社会,法律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提起“法治”一词,我们总会觉得离我们还很遥远,这个名词似乎只是存在于教科书上。其实不然,“法治”就在我们的身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循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时时都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比如,“国旗法”要求我们升国旗时要庄严肃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我们文明对人;“道路交通法”要求我们遵守交通秩序;“环境保护法”要求我们保护环境;“残疾人保护法条例”要求我们关心爱护残疾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是对我们的各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范,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但是,有数据表明,青少年犯罪率有所提高,单单是20xx年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被告人就有近4·5万人。更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12周岁的杀人犯赵某,因向一女同学索要零食遭到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还一脸无知的说“是他先说的我,难道我还错了吗?”由此可见,对法律的无知是多么的可怕啊。身边就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同村的张某和刘某从小不学无术,逃课上网,打架斗殴,吸烟喝酒,他们是父母眼中的'“坏孩子”,是老师口中的“问题学生”,初中刚开学没多久就已经辍学了,整天无所事事,和一些社会青年厮混在一起,出入网吧酒吧,身上的钱花完了就去抢劫一些初中生的零花钱。又一次花光了身上的钱,准备再次去抢劫初中生,但他们嫌这样“来钱”太慢,有人提议盗窃光缆“来钱”快,几人一拍即合,月黑风高夜,他们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第一次尝到了甜头,就有了第二次,等待他们的是鸣笛的警车和冰冷的手铐。在逮捕的时候,张某和刘某还不以为然,自以为不过是小偷小盗,殊不知,盗窃国家光缆是何等大罪。因为两人刚满十八周岁,属于成年人,已经负有刑事责任。最后,父母东借西凑交上了罚款,两人认错态度良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二十年!!!是何等的珍贵,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最美好的年纪在监狱里度过,十八岁入狱,三十八岁出狱,已经过了三十而立之年,他们又立了什么?恐怕只有无尽的泪水和悔恨吧。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应该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法无处不在,但不要把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是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未来的社会必定是法治的社会,而法治的社会只有懂得尊重法律的人才能创造出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所以只有从现在开始认真学习法律,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合法公民,才能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他人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从现在开始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深入人心,融入生活,一起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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