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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通知

时间:2021-04-05 19:03:37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学校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通知

  无激情不青春,五四青年节对于每一个怀揣着梦想的青年来说,就是一个标志,一场洗礼。下面欢迎阅读参考小编整理的五四青年节活动通知,供大家阅读。

2017学校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通知

  2017学校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通知【1】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了纪念2017年“五四青年节”,激励动员广大青年教职工继承和发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同时也为了丰富青年教职工的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青年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经研究决定开展庆祝2017年“五四青年节”教职工系列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大走廊,推进大协同”青年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讨论

  活动时间:5月下旬

  活动地点:待定

  活动对象:学校首届创新创业先进个人与集体代表、青年教职工代表

  活动内容:4月22日,学校召开了以“聚焦大走廊,推进大协同,开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第一次创新创业大会。作为学校创新创业的实践者,青年教职工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了深入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校工会青工委号召全校青年教职工开展“聚焦大走廊,推进大协同”青年教职工创新创业大讨论活动,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得发挥青年教职工在学校创新创业工作中的作用。

  二、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义工协会成立大会

  会议主题:传承志愿精神、强化服务意识,让爱飘洒在农林天空

  会议时间:5月12日14:00

  会议地点:学生活动中心视听室

  会议内容:宣读《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志愿者(义工)管理办法》、通过浙江农林大学义工协会首届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理事名单、为浙江农林大学义工协会揭牌并授旗、给首批义工代表颁发义工证、义工集体宣誓。

  有愿意从事学校公益活动的义工服务小队和个人,可向本单位分工会报名,各分工会汇总后,将报名表电子稿发至校工会青工委,具体事项见通知。

  三、“激扬青春,谁羽争锋”青年教职工羽毛球对抗赛

  活动时间:5月-6月(具体比赛时间参照日程安排表)

  活动地点:东湖校区体育馆内

  活动对象:青年教职工

  活动内容:比赛以淘汰赛的形式,各单位青年教职工可自由组合,自由报名。比赛分为男单、男双、女单、女双、混双五个组别,比赛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浙江农林大学“全民饮茶日”校内师生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4月—5月

  活动地点:东湖校区茗茶园

  活动对象:全校师生代表

  活动内容:活动包括“茶之律”师生采茶大赛,百余名师生在茗茶园开展“采茶”的趣味竞技活动;“茶飘香”炒茶体验活动,将采集的茶叶经过萎凋、作青、摇青等环节后,便成为一泡精致的茶叶;“茶之美”赠茶品茗活动,在东湖校区设立多个赠茶点,让更多的师生参加到全民饮茶日的活动中来;“茶之韵”茶服摄影比赛,在茶园中穿着素雅清新的茶服,展示茶给人带来的美的体验;“茶与竹”文化创意大赛,征集近年来产品设计包括概念设计在内的文化创意设计作品,由专业投资机构提供后续的配套孵化服务。

  五、“多彩五月·你我同行”大型青年爱情专属派对

  活动时间:5月中旬

  活动地点:临安青山湖

  活动对象:学校、临安市企事业单位单身青年教职工

  活动内容:校工会青工委将联合临安市总工会、临安各企事业单位,联合举办“多彩五月·你我同行”大型青年爱情专属派对,增加单身青年交流沟通的`机会,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017学校五四青年节庆祝活动通知【2】

  院属各基层团组织,院属各单位青联: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思想政治工作,鼓励青年在高水平农科院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经院党委同意,院团委和院青联决定在四到六月份联合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青年标兵和先进团青组织、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一)青年标兵

  1.评选对象:我院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的青年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好;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在科技创新、服务“三农”或行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

  3.表彰名额:全院共评选表彰不超过20名青年标兵(其中管理服务岗位标兵不超过5名)。院属各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院机关各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二)先进团青组织

  1.评选对象:院属各单位团组织,院属各单位青联。

  2.评选条件:组织建设好,班子配备齐全;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青年中凝聚力强;能围绕院所中心工作,认真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青年思想工作,及时反映青年思想动态,引导青年为院所发展发挥生力军作用。

  3.表彰名额:全院共评选表彰3个先进团青组织,其中1个“五四”红旗团(总)支部,2个先进青年联合会。院属单位可各推荐1个团青组织参加评选。

  (三)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1.评选对象:院属各单位团组织委员和青联委员,院团委委员和青联委员。

  2.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热爱青年工作;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强,能结合院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青年工作,鼓励、支持、引领青年为院中心工作做贡献。

  3.表彰名额:全院共评选表彰5位青年工作积极分子。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四)推荐及评选

  1.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和电子版在4月20日前报院团委。

  2.院团委和院青联将召开联席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推荐。获得表彰者的同意票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一半。

  3.拟表彰名单经院直属机关党委审批同意后,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院团委、院青联对获评的青年标兵和先进团青集体、青年工作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二、举办歌咏比赛

  (一)主题:“迎接十九大、弘扬正能量”。

  (二)形式:独唱。

  (三)报名:参赛选手一般不超过40周岁。院属各单位和机关各推荐1名选手参加,请在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歌曲电子版交到院团委。

  (四)奖励名额:决赛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优秀奖。

  三、举行院“五四”青年节庆祝大会

  (一)时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地点:院创新大楼1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院及院属单位分管青年工作的负责人;

  2.院团委委员,院属单位团组织委员,院、所青联委员;

  3.受表彰的青年标兵、先进团青组织代表、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4.院属单位青年职工代表(各5-6名),院机关部门青年职工代表(各1-2名)。

  5.歌咏比赛参赛人员。

  欢迎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领导和职工参加。

  (四)内容:

  1.总结院团委和青联2017年工作;

  2.表彰院青年标兵和先进团青组织、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3.青年标兵代表工作经验分享交流;

  4.歌咏比赛。

  四、组织开展青年定向越野活动

  (一)目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学习党史党规、院史院情和农业科技有关知识

  (二)主要形式:团体徒步定向越野。

  (三)参加人员:院属单位青年职工代表(各5名),院机关部门青年职工代表(各1名)。

  (四)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等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各部门团组织和青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在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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