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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02 08:51:31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关于“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

  传承我市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丰富群众生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局面。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关于“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关于“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

  【2017关于“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1】

  为开展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 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展示我市民族民俗文化特点,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八桂风采”。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内容安排

  (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

  组织市主要媒体,积极配合我市“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及时转发自治区主要媒体“三月三”活动的重要报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在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三月三”新闻报道中,重点体现梧州骑楼城“三月三”文化节、蒙山县长坪瑶族乡“水韵瑶寨,魅力长坪”、蒙山文化旅游节、苍梧县石桥“三月三”炮节等民俗旅游活动,展现梧州各民族融合团结的主题。组织市主要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广民族语影视剧。

  牵头协调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开展“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

  组织、鼓励、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结合我市和学校实际,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开展民族文化资源大搜索活动,组织学生收集相关壮族文化资源,利用知识展览、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在班级和校园中分享、展示,结合新学年校园环境创设和文化建设,营造校园民族文化氛围,突出壮族特色,让学生了解和感受家乡的民族文化。结合“两江之声”中小学合唱比赛,开展壮乡童谣进校园活动,挖掘、整理和学习壮乡童谣,通过班会、课程开发和文体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进行童谣传唱和创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特色,制定具体方案,以丰富多样的形式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将优秀的、积极向上的民间艺术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活动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协调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由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实施方案。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制作专栏板报、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宣传月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新风貌、人文文化以及地方民俗特色。市直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开展民族政策、民族区域制度宣传活动,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协调单位:市民宗委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四)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

  从4月1日起,电台在新闻播报、交通之声两个频率,电视台在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和教育生活三个频道,分别开设专栏,集中宣传“三月三”民族文化,重点宣传各级各部门举办“壮族三月三”的各项活动,同时电台、电视台分别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发布“三月三”宣传活动的最新动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民俗文化和节庆活动,举办反映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展演和我市民族文化艺术精品演出等活动。

  牵头协调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各级各部门

  (五)开展“赏民俗、爱旅游、畅游梧州”活动。

  积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消费热点、惠民活动、文明旅游等宣传报道,弘扬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之风。各县(市、区)旅游局要主动为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发布“三月三”假日期间旅游交通、住宿、气象、卫生、价格等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出行。各县(市、区)旅游局围绕“赏民俗、爱旅游、畅游梧州”主题,精心组织、积极策划一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参与性强的民俗活动,活跃“三月三”假日旅游市场。引导旅行社和相关旅游企业针对游客关注点策划推出“三月三”民族文化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促销活动。继续开展惠民服务,结合本次民族文化旅游节活动,吸引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城市休闲、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旅游,积极引导自驾游、探秘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做好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深入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一线,检查各项旅游设施,督促各旅游企业提高本单位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建议。

  牵头协调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积极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以“壮族三月三”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举办符合我市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创新举办形式,注重传承与发展,力争使“壮族三月三”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做好“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整合本地体育组织、体育场地、 体育人才,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发挥民间组织开展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邀请相邻省市县组队参加当地赛事或展演,扩大活动效果,提高影响力。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花炮、板鞋、陀螺、珍珠球、毽球、龙舟、舞龙、舞狮、抛绣球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或展演活动;在保护传承基础上,注重活动实效,进一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精心设计、策划,丰富我市“壮族三月三”活动形式和内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宣传和推介我市少数民族体育。

  牵头协调部门: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根据当地特点和各族群众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积极举办各项活动,鼓励当地群众踊跃参与,尽早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创新,努力做好2017年“三月三”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努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活动品牌。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牵头协调部门和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进行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在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市政府实施办法,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有关事项

  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从活动安排、新闻报道、社会效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市民宗委

  【2017关于“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2】

  为开展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壮族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17年“壮族三月三”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4月30日。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配合,举行“壮族三月三”活动新闻发布会,适时公布全市节庆活动日程安排信息,组织各级主流媒体、网站对“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专门集中报道宣传,提高“壮族三月三”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组织“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以“传承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历史文化和民族团结、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拓展民族文化视野,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丰富校园民族文化生活,激发民族文化认同和民族自信,提升师生民族文化素养,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发展。

  (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民宗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座谈会、研讨会,举办各民族人士座谈会。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各县(市、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

  (四)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市文化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开展体现“壮族三月三”文化特色的原创文艺节目。市级开展“三月三”歌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专题活动。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山歌对唱,原生态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演出等大众文化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促进“壮族三月三”民俗文化蓬勃发展。

  (五)组织“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活动。市旅发委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在江山半岛白浪滩景区举办以歌舞表演、民族风情表演、民族特色美食、土特产展销等内容的“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活动,推动民族文化与旅游的深度发展,创建民俗文化旅游品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根据当地特点和各族群众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尽早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创新,认真做好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努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活动品牌。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要仔细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自治区政府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实施办法,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有关事项

  (一)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围绕活动内容,研究制定有关活动实施方案(含活动项目表)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市民宗委(电话:2820415,传真:2828709;邮箱:fcgsmw0415@sina.com)汇总,以便集中上报。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从活动安排、实际情况、新闻报道、社会效果、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市民宗委,由市民宗委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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