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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时间:2018-03-16 18:28:48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的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

  【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1】

  现根据《福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榕工商消[2017]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福州开发区工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1日

  福州开发区工商局2017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根据(榕工商消[2017]18号)《福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宣传纪念活动,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7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主题和目标

  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即以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着力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

  三、活动安排

  时间:2017年3月13日(周五)上午09:00-11:00

  地点:马尾区步行街

  1、现场咨询

  组织区质监局、经发局、烟草专卖局、检验检疫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接受群众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及健康消费知识的咨询。发放《消法》、《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向群众宣传如何消费维权,如何预防消费陷阱。

  2、现场受理投诉

  12315服务台在现场设立投诉台,接受群众有关消费争议的投诉,并赴现场解决纠纷。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由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12315台、办公室、竞争执法科、检查大队及消委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确保“3.15”期间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今年纪念“3.15”活动准备及开展情况,取得区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2、加强协作,妥善处置投诉举报

  “3.15”晚会期间12315热线受理的投诉举报内容涵盖广泛,要加强与政府综治办、公安机关、信访办等部门联系,对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转交其它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按照处置市场秩序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重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或可能引发重大群访群诉事件的苗头,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局12315指挥中心报告。

  3、加强宣传,提升影响力

  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网站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政务微愽、微信等新媒体介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力求在力度上有新增强,在宣传上有新突破。

  4、加强值守,做好保障

  做好人员保障工作,3月14日、15日两天,由分管领导在岗带班,12315服务台、检查大队全员到岗到位,消委会、竞争执法科安排人员参与备班,由办公室、检查大队、消委会及竞争执法科组成应急处置组,配合12315台做好各项诉求的处置工作;各工商所全员上班,备足执法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好投诉和案件查处工作。3月14日,区局及工商所备勤人员值班时间延至22:00;3月15日,所有备勤人员值班时间延至央视“3•15”晚会结束并接到市局12315指挥中心通知为止。及时登录“2017年3.15晚会12315热线处理系统”,依法、迅速处理好央视“3•15”晚会转办件。

  【2017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方案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17年年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在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新消费我做主—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新消费我做主—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奉化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奉化日报》和奉化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形式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要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的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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