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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

时间:2025-05-05 06:59:44 活动策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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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策划 篇1

  活动引言:前有专家教授在百家讲坛侃侃而谈独家观点,今有莘莘学子在政法讲坛娓娓道出专业见解。我的专业,由我开讲,我们的平台,让你做主常这是一个追求学术创新,鼓励思想个性,学理性与实用性并存的舞台,诚挚邀请您的参与!

活动策划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提高我院的学术氛围,加强同学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演讲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政法园地社将举行第一届“政法讲坛开讲啦”活动,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学术交流的阵地和契机。

  一. 活动主题:我的专业,由我开讲

  二. 活动时间:XX年10月中旬--XX年11月中旬

  三. 主办单位: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四. 承办单位:政法学院政法园地

  五. 参与对象:政法学院全体学生

  六. 活动流程与具体方案:

  初赛:笔尖上的较量

  主办方根据不同的专业提供不同的选题,每一专业各有1--2个选题。除了专业选题外,另设两个公共选题。专业选题将由专业老师出,公共选题计划在学生和老师中征集。

  选手可以依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其中的一个选题,写相关的演讲材料(包括个人信息,选题,对这个选题的理解,演讲时的要引用的资料,大概内容)。由我社编辑部和指导老师选出10份优秀作品进入复赛。

  温馨提醒:

  作品格式如下:题目字体为宋体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宋体四号;单倍行距。

  文章要有理有据,不得发表反动言论,杜绝各种抄袭行为,否则取消入围资格。

  提交参赛文章的电子档和复印件。

  复赛:讲台露锋芒

  复赛分三个环节进行,分别是:

  环节一:vcr show

  选手制作3分钟的视频,视频内容包括简短的个人资料,选题,选题的价值等。

  温馨提醒:该环节选手必须着重说明自己选此题的动机和其价值,这是评分的一个要点。

  环节二:“我的地盘我做主”

  选手可以根据自己初赛的作品,通过不同的方式来演绎:可以是ppt、分析与选题相关的案例、情景模拟、脱口秀等。另外要回答评委的提问。

  温馨提醒:演绎方式要个性化,不同的方式基础分不同。

  环节三:黄金60秒

  选手在该环节可以总结自己的`观点,可以对评委第二环节的提问作进一步的阐述,可以反思和总结自己复赛的表现等。

  决赛:终极决战

  环节一:“吾眼看来不寻常”

  进入决赛的选手根据之前的演讲材料写一份完整的演讲稿。

  环节二:“大讲堂”

  第一阶段:现场进行十分钟对于选题的演讲

  第二阶段:各评委可以根据选手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疑问或自己对这个话题的专业看法。

  七、作品提交

  初赛作品复印件于10月23日前交到214团学办公室,或直接联系我社秘书部:曾兰芳(662544),谭芷珊(629799)

  电子档发送到政法园地邮箱 。

  八、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评委通过所展示选题的内容、专业水平、现场表现、即场答辩、行为谈吐,仪表礼貌等方面进行评分。

  九、奖励方案

  一等奖 (1名):个人能力4分+荣誉证书

  二等奖(1名):个人能力3.5分+荣誉证书

  三等奖(1名):个人能力3分+荣誉证书

  优秀奖(3名):个人能力2.5分+荣誉证书

  进入复赛的选手加个人能力分2分;凡参与且符合要求的加个人能力分1分,不重复加分。

  团总支

  政法学院 政法园地社

  学生会

  XX年十月八日

活动策划 篇2

  一、 活动背景:

  又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为了丰富我系团学干部的业余生活,感受春天,缓解(放松下)枯燥乏味的工作和学习生活。

  二、 活动目的、意义和目标:

  1、目的`:通过此次活动来提高健康指数,增强体质。同时是我们系团学真正的像一家人,真正的像兄弟姐妹一样,在这个家庭中,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只是我们分工不同,但谁都不可或缺;

  2、意义:通过此次活动来发现自己,让别人来发现自己,同时将自己的现状与以前对比,自己现在有什么改变,或者有什么样的变化,进而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一个定位,树立一个新目标;

  3、目标:通过此次活动来发现自己,了解自己,为什么要来系团学?我来系团学要干什么?出了系团学我学到了什么?

  三、 活动准备:

  1、一面系旗;

  2、四个扩音器;

  3、活动奖品和最佳部门组织奖;

  4、自卑饮用水;

  5、交通工具选择(校车或者公交车)。

  四、 活动开展

  (活动时间:20xx年x 月x 日星期 ):

  1、活动主持:文娱部,负责节目的各项事宜;

  2、活动地点:岳麓山;

  3、活动流程:学校整队出发-乘车-岳麓山脚-岳麓山顶-开始活动-活动结束-岳麓山脚-整队返校-简短总结-活动圆满成功(解散);

  4、活动负责部门:

  (1)组织部:负责组织全体系团学成员的出发并到达目的地及从目的地返校;

  (2)纪保部:负责清点人数和维持好纪律,必要时,可与其他部门相互协助完成;

  (3)生活卫生部:其他部门各派出一位成员听取生活卫生部的安排,负责现场活动垃圾的清理并维持好活动现场环境,做好保洁工作;

  (4)办公室:负责与其他部门协助完成各项任务;

  5、成立一个突发事件小组:

  由主席团负责选好小组成员并备好应急药物,如:创可贴、红花油、纱布和消炎药等,如发生意外可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若需帮助,可联系身边系团学的成员帮忙处理。

  五、 经费预算:

  1、活动奖品经费:xxx元

  2、往返乘车车费:xxx元

  六、 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

  1、如有特殊事情需向所属部门的代理说明情况,在得到代理的许可之后方可离开;

  2、活动期间应注意安全,不得擅自脱离队伍。

  七、 奖罚办法:

  1、奖励措施:在活动过程中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最佳部门组织奖及物质奖励;

  2、惩治办法:在活动过程中若有不服从安排者,由各部门及负责人做好记录并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转交主席团,由主席团和贺露老师商讨决定作出处理。

活动策划 篇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实施赌博犯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分的;(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三百四十七条 【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千克以上、毒品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毒品或者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不满二百克、毒品或者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一千克以上、毒品或者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毒品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毒品或者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毒品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毒品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毒品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毒品不满二百克、毒品或者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找不良少女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不务正业、嗜赌成性、屡教不改、以赌博诈取钱财为常业或副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上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湖南省禁止赌博条例》

  第二条 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止赌博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 公安机关是查禁赌博的主管机关,负责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禁止赌博的工作,依法查处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第六条 公民有权劝阻、举报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对举报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赌博的有功人员,由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措施。在本单位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本单位参加赌博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村民、居民和暂住人员进行禁止赌博的教育,制订禁止赌博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在辖区内发现赌博活动,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教育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九条 旅馆、饭店、舞厅、酒吧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为赌博提供条件。发现赌博活动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条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查获的赌资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非法所得,一律没收。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无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

  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法律规定了娱乐场所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主体资格,以及义务,怎么来提高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呢?《禁毒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都有阐述,一是做好相关的宣传,张贴禁毒宣传画,悬挂禁毒警示标牌,摇放禁毒宣传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安装必要的电视监控设备。

  第二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所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非法持有毒品的;

  3、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4、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1、包庇违法销售、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2、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3、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

  4、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经营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条规定的“娱乐场所”,按照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是泛指与毒品有关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如违法销售、买卖、运输、非法持有、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引诱、胁迫、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等等。本条规定了两种追究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的情况:一是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如有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为了招揽顾客、牟取暴利等目的,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贩卖、运输、向他人提供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还有的从业人员本身就是吸食、注射毒品的瘾君子;二是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的。这里所说的提供条件主要是指虽然本人不直接进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但为进行毒品违法犯罪的人员提供场所、通风报信以及对毒品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不予制止、不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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