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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

时间:2021-08-12 17:55:48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

  税收执法监督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杜绝权力滥用和执法随意性的重要保证。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收集的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

  【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1】

  嘉峪关市国税局从深、从细、从严开展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自查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的服务和监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该局成立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自查清理工作组,对自查清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实施步骤与措施,明确自查清理的重点内容,详细规划了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推进自查清理工作。

  二是组织学习,汲取教训。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有关文件和通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内外并举,全面清理。自查清理工作从内外两个方面同步推进,对内,严查税务人员“五个禁止”、“三项制度”以及“三项责任”的落实情况,并进行了自查承诺;对外,组织涉税中介的明察活动,对接受了涉税中介服务的纳税人进行电话暗访,全面掌握了全市涉税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情况。

  四是绩效考核,长效监管。该局将自查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肃工作纪律,并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抓好涉税中介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2】

  为全面落实“三个服务”工作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白城市局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的规范服务和监督管理。

  一是规范涉税鉴证服务。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经济负担,本着“边清理、边规范、边整改”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本地区涉税鉴证业务的'调查和清理,严查强制代理、指定代理的行为。排查强制要求提交涉税鉴证报告的问题,逐级清理涉税鉴证文件,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超出国税总局规定范围的一律予以取消,有力地促进了涉税鉴证业务规范发展。

  二是规范涉税中介服务。市县两级联动,积极开展“红顶中介”乱象核查工作,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情况逐项自查和对照整改,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税务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全员签订承诺书,坚决打击违规参与中介代理牟取私利行为。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权限办理相关业务,从制度和程序上规范税收执法,建立预防涉税中介问题的长效机制,坚决斩断中介机构与税务机关及人员的利益链条。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明税务人员“五个禁止”、领导干部“三项制度”和税务机关“三项职能”,厘清税务部门及人员同涉税中介机构关系。开辟举报投诉渠道,加强违规案件的通报力度,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旗帜鲜明地反对和制止“涉税中介”违规现象。严明相关规定,严格监督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损害税务机关形象的行为。

  【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3】

  为落实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涉税中介监管主体责任,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有关事项,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严格按照总局和市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迅速在全局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在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严禁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后,该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强调此次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此次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将自查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科按照工作部署和各自分工,迅速开展自查清理工作,遵循“谁自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从严、从细、从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各科认真填报《涉税鉴证文件清理统计汇总表》,稽查人员认真填报《税务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情况统计表》。

  三是加强管理,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防范税务干部“涉税中介”违规行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该局将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从制度和程序上规范税收执法,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加强对税务干部的监督,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筑牢法治“篱笆”,防范权力“越线”。对违规参与中介代理,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切断税务干部与中介机构的利益链条,将自查工作贯穿稽查工作始终。

  【开展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4】

  近年来,泰安市地税局按照省局关于引入涉税中介机构参与税收管理服务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积极引导、规范社会涉税中介机构参与涉税服务、税收清缴清算、涉税房地产评估、税收稽查等税收管理服务等活动,提升了税收管理服务质效。

  一、参与税收管理服务内容

  (一)参与涉税服务。市县两级依托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涉税中介机构,通过成立纳税人维权组织等形式,吸纳了32家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116名专业人士参与,并成为协会专家组成员,免费对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纳税辅导、协处纳税争议等涉税服务。近年来,纳税人维权组织共举办培训班450余期,印发宣传资料6000余册,网发新政策65000余条次;无偿为120余户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减免税政策咨询、账务规范、整理减免税资料,代企业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等无偿涉税服务,涉及减免税额860余万元;通过邮箱、电话和上门接访等方式,解答纳税人咨询上万人次,参与处理涉税争议问题12起,涉及367万元。

  (二)参与税收清算清缴。一是参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成立了由税收业务骨干和涉税中介人员组成的联合清算组。去年以来,通过引入涉税中介共对全市128户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各税3.02亿元。2012年5月至11月,市局抽调18名税务骨干,与聘请的16名中介人员,会合编组成8个检查组,每组由税务、中介各2名人员组成,各检查组科学分工、明确责任、相互监督。通过专项检查共查出应缴各税1.89亿元,各事务所取得业务收入共计840万元。今年以同样方式组成的6个检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共查出应缴各税4730万元。二是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在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社会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对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向地税机关出具鉴证报告,保证了汇缴质量。

  (三)参与应税房地产评估。一是为有效解决房产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问题,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全市选定了11家合格的房产评估机构,对城区52万户存量房进行了合理评估,建立起了泰安市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保证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需要。二是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定4家公信力和资质等级较高的中介机构,负责存量房评估系统外应税房地产交易评估工作,对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相关税收时,上述评估机构对其计税金额进行评估,地税机关据此征税。今年2、3月份,针对交易量大实际,我们分别从4家评估公司聘请了4名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仅一个3月份,共出具评估报告3687份,有效地提高了房产交易效率。

  (四)参与税收稽查。利用社会资源,创新了稽查方式方法,探索引进中介力量参与税务稽查的新路子。2012年市局从4户涉税中介机构中聘请了12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与稽查干部一起组成6个检查组,对城区范围内的重点税源进行深入检查。今年初,又抽调了12名中介人员,对全市金融保险业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底,已查结17户,入库税款滞纳金共7100万元,各事务所取得业务收入226万元。

  (五)介入税务审计。自2009年起,市局从注册税务师行业挑选信誉好、业务强的税务师事务所介入税务审计,共为1142户纳税人出具《税务审计报告》,调整、补缴地方税8467万元。对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报送哪些申请时需附《税务审计报告》事项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税务中介做到一次到户、税种审全、环节审透。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宣传,提供支持。利用网站、新闻媒体介绍中介机构的性质、作用、执业规范等内容,宣传涉税中介机构参与税收管理服务意义和作用,提高税企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认同度。广泛宣传涉税服务、涉税鉴证业务的有关政策,使纳税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及时组织政策培训和辅导讲解,使中介机构能够准确、及时了解相关的办税制度和办税程序,指导其依法规范开展涉税管理服务活动。

  (二)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实行涉税中介参与税收管理服务“准入制度”。只有取得注税行业执业资质和纳入行业监管的中介机构,以及具有相应资格的执业人员,经税务机关审查合格公示后,才能从事相关业务。明确社会中介参与税收管理活动范围、内容,如在参与税收清算、检查等活动,中介机构只是协助税务机关参与账簿检查、数据核实等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及考核追究办法,通过复查、抽查等方式,对中介机构参与税收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对税收管理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参与资格、降低服务费用等措施;对中介机构人员参与税收管理服务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多方共赢。我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根据业务性质、业务范围和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参与税收管理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及服务资费标准,资金由财政解决。如房地产交易评估费用采取按件定额付费办法,参与税收清算、检查的,按照查补入库税款实际形成地方财力的3-5%的比例提取,2012年市财政共支付服务经费945万元,大大提高了中介机构的积极性。既加强税收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又促进了注税行业的发展,实现了多方共赢。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促进了征纳和谐,提升了税收服务质效。通过引入中介机构参与咨询辅导等纳税服务和房地产评估等税收管理工作,一方面,壮大了服务队伍,特别是中介机构专业人才的介入,大幅提升了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中介机构提供代理,减少了纳税人非故意违法风险,促进了征纳和谐,提高了纳税遵从度。

  (二)降低了执法风险,提高了税源管理水平。中介机构具有专业水平高、工作敬业的优势,他们在参与各项税源管理、稽查和审计时能认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高效完成各项任务,降低了执法风险,促进了税源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了对中介机构监督,规范了其执业行为。过去中介机构受企业委托实施清算鉴证,因存在经济利益,又缺乏相应监督,导致中介机构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而现在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税收工作中强化准入、注重监督,及时了解中介行业的发展情况,促其展开有序竞争,规范了执业行为。

  (四)缓解了人员不足压力,实现了优势互补。有偿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税收管理,加大了单税种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方面的力度,创新了管理方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员不足、管理单一的局面,通过税务与中介的编组形式,增进了相互交流,实现了优势互补,提升了人员素质。

  (五)提高了行业社会公信力和认知度。在地税部门的有效监管下,注税行业不断加强自律管理,以诚信执业为本,把服务作为发展的生命线,强素质树形象,社会公信心和认识度全面提高。据不完全统计,我市60%以上的大型企业都聘请了注册税务师做税务顾问,95%以上的企业曾向注册税务师咨询过涉税业务。社会满意度达到了97%以上。

  总之,通过广泛宣传,公开选择、制度完善、规范运行、监督追究等工作机制的协调运行,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提高税收管理质效、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纳税遵从将起到更加积极作用。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科学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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