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
看完这本书有一段时间了,毛姆对人性犀利的披露确实有如一把锋利的尖刀刺往心里的痛处。很爱这本书也在豆瓣发表了书评,但斯特里克兰的想法和选择却一直像一个谜团存在于心中,站在女性的立场,不明白他怎么能做到这么狠心,放弃一切抛妻弃子也丝毫没有愧疚绝不后悔。恨他的狠心和无情,更无法理解对于斯特里克兰为何理想和家庭就不能共存?直到最近看了叔本华的《人生的智慧》,才幡然醒悟,这里引用一段,如果也和我有相同不解的书友,相信亦能帮助你们解开这个谜团。

只有那种被我们称为“天才”的'那一类人,也就是具有最卓越的精神禀赋的人才能进入上述状态,因为只有他们才会将存在本身和事物的本质完完整整地纳入研究的课题。然后,他们便使用适合自己的方式,将自己获得的深刻见解通过艺术或哲学表达出来。所以,这类人非常迫切地需要远离外界的打扰,以便于全身心地投入于自己的思想和作品中。他们渴望独处,闲暇对于他们来说是上天的恩赐。其他任何好处都是多余——假设它们真的存在的话,它们往往只会成为一种负担。他们自身拥有丰富的内在,所以就算其他所有东西都消失了他们也能够得到安慰。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2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3
前段时间看欧丽娟教授讲读《红楼梦》,获益良多。她说我们要做一个好的读者,努力去练习尊敬每一个生命;他们那么努力那么认真甚至是那么辛酸的在走自己的人生之旅,没有彻底了解之前,请不要用自身价值观去厚诟他们。故而现在再看书,不免想尽力当一位合格的读者。不对书里的人抱有明显的偏见。
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就是“我”及斯特洛夫。
“我”作为一个叙述主体,通读全篇,我们读者并不知道其姓谁名谁,也不知道其家庭、教育背景。仿佛是被作者有意模糊化以突出其他人物。只是因为“我”认识主人公及其夫人是通过伦敦文学界,故而我们读者可以知道,“我”是一个作家。一个年轻的,沾沾自喜的,以为自己已经掌握了人性因而时而孤高、时而敏感、时而野蛮、时而深刻又害怕一成不变却又有丝赞同天伦美的孤僻作家。
所幸在经历斯特克里兰和斯特洛夫及他们的妻子等一系列事件后,凭借作家的敏感、深刻,“我”终于成长起来了。不再那么偏执的看待斯特克里兰。反而开始认同斯特克里兰的观点,他认为人生在世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只需要凝视自己的月亮;而“我”当时觉得我们应该注意脚下的六便士。——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
我认为本书有三个线索。
其一,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斯特克里兰抛家弃子离家出走前后的由爱入恨,与斯特洛夫夫人对斯特克里兰的先恨后爱,为对比。斯特克里兰夫妇在“我”认识他们之后,觉得他们的生活模式是一副天伦美。紧接着,“我”心里却又觉得,“我”看到井然有序的幸福,同时,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或许是一种现实与理想的冲突。
在听说丈夫是和一个女人离开伦敦前往巴黎后,斯特克里兰夫人对“我”说,我爱他,只要他回来,我可以既往不咎。这让“我”不得不第一次正视之前自己以为很简单的人性。那时,——“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我”开始怀疑斯特克里兰夫人所谓的爱,只是怕招人非议,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
在得知丈夫只是因为想画画而离开后,斯特克里兰夫人绝望却坚定的说,恨他。不会原谅他。这里,“我”见识到人性是多么复杂——“我”清楚地意识到: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也因此,让我们读者不得不也怀疑她对她丈夫先前的“爱”。后文中,已经成长起来的“我”这样给爱下定论——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再反衬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所谓爱。因而更让我们读者相信,她的爱其实只是爱自己。而非爱斯特克里兰。
而斯特洛夫夫人即布兰奇,她先害怕甚至憎恨斯特克里兰。或许是已经意识到他粗犷外表下让人不得不爱的`灵魂;而自己已经嫁人了,嫁给了在她因怀孕而被富商之子抛弃之后仍然愿意娶她、善待她的斯特洛夫。然而当斯特克里兰因为生病而被好心的她的丈夫接到家里居住后,她再也忍不住对他的疯狂的、占有的爱。
她的恨在我们读者眼中、心中被模糊化了。我们只记得那个因为爱他而不惜和自己的“恩人”、深爱自己的丈夫决裂的女子。她抛弃原本安宁的家,而宁愿和他风餐露宿,哪怕他已经告诉她,自己迟早会厌倦她。当他终于离开了她,她也就再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了。哪怕丈夫还是在等待自己。她回不去了。或许,也并没有想过要回去。她的毅然决然,或许才更贴近爱的本质吧——爱是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
其实,经历了这件事前后的“我”也因此而逐渐成长。——“我”朝着种种不同的方向摸索实验,逐渐积累了不少书本知识、人情世故。也就因此知道了——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其二,就是斯特克里兰夫人在丈夫离家前后的“变”与斯特洛夫在妻子离开前后的“不变”,为对比。
“我”刚认识斯特克里兰夫人的时候,她风趣,风雅。她时常邀请各界名流来家里做客,并在聚会上游刃有余,能巧妙化解话题与话题之间衔接的尴尬。让人觉得亲近,温和。她觉得自己深爱着自己的家庭:丈夫,一双儿女。这就好似我们的古话“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怏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在接受丈夫不再回来的事实并吼出“不会原谅他”之后,她开始自食其力。凭借之前认识的文化名流学起了速记和打字。一方面,她靠这个维持其体面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又觉得自己为了生活抛头露面是一件很掉价的事。故而总喜欢把曾经怎样挂在嘴边。活脱脱就像我们很多人嘴里的“想当年……”你看,作者多么精确就写活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人啊——她很赚钱。但她觉得,自己开门谋生不那么体面,所以总提醒你,她出身高贵。与人谈话,她时不时就提她认识的一些人物,让你知道,她社会地位一点儿不低。“我”通过和她短暂的对话,由此看出——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以;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
而斯特洛夫,外貌上,一直没变——他还是“我”记得的那副可笑样子:又胖又矮,一双小短腿。——我在想,是不是作者有意要用他的外表丑来衬托他的灵魂美呢?
感情上,在布兰奇怀孕被抛弃之后,依然愿意爱她,娶她。他说,自己崇拜她,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我见过世界上所有漂亮的女人,但没有谁能像德克·斯特洛夫夫人这样美。如果读者从这句话就觉得是因为布兰奇的外貌从而引发了斯特洛夫对她的爱,就有失偏颇了。因为后来布兰奇喝下毒药而自杀时,她的喉咙、下巴被毁了,甚至嗓子也被烧坏了。那时,他依然爱她。由此可见,他一开始看到并爱上的,就是她的灵魂。我们的外貌会随着时间、际遇而改变,我们的灵魂却应该是不变的。这样的我们才配拥有不变的爱吧!
与人交往上,他哪怕被很多同行肆意嘲讽,依然愿意在自己并不富裕的情况下赞助他们。——他出手大方;那些手头紧的,一面嘲笑他的天真,那么轻易就相信他们编造的不幸故事,一面又厚颜无耻地向他借钱。而斯特洛夫呢?——毒蛇咬了他,可他没有吸取教训,刚不疼了,就又好心地把蛇踹在怀里。
甚至是对斯特克里兰,在他贫病交加之际,是斯特洛夫到处奔走找到了他;并且恳求自己的夫人,让他搬到自己家;在他大病痊愈后,提出和他共用一个画室;在发现斯特克里兰画出自己夫人的裸体画之后,惊于他的才华而不忍毁坏这幅画……哪怕在自己的夫人和他在一起后,宁愿自己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们,免得他们颠沛流离;在夫人最终因为斯特克里兰的离开而自杀身亡后,他终于决定回去荷兰老家,离开之前,甚至真心邀请斯特克里兰。
很多人不能理解,甚至说他傻吧?但是正因为还有这样的人,让我们看到生活最温暖的一面,让我们看到他的勇敢、真诚。让我们觉得,这个世界也不是不可救药。
其三,就是斯特克里兰在抛家弃子离家出走这种行为上的前后“变”,与灵魂上对艺术的疯狂执着的“不变”,为对比。
他的前半生,活成了别人心目中该有的样子: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女,有成的事业。
本书的转折点即是他的突然离家出走。他就这样简单甚至不失粗暴的推翻了前半生。而义无反顾的投入到艺术中。我们不知道他出走之前是否也像我们一样,在面临人生关键抉择的时候辗转反侧,犹豫不决,思前想后。但是他毅然出走,这股勇气,让人不得不肃然起敬。——这种时来运转的政治家或平步青云的军人的“伟大”源于他们的地位,而非本身的品质;形势一旦改变,这些人就微不足道了。而对于行动上改变了的斯特克里兰来说,——也许你不欣赏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很难抗拒这份天赐。他打动你,俘获你。
他活出了我们都想活成却很少有人能活成的样子。
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无论别人如何评价他。他就那么坦然的走在自己的路上。无视潦倒的生活,无视周围的嘲讽,只专注于自己的月亮。
这三股线索互相纠缠,互相丰富,在“变”与“不变”中突出了本书的主题:变的是六便士;不变的是月亮。
月亮始终高悬在我们的头顶;六便士却不知道会去到谁家。或许在我们为生活而不得不弯腰捡起六便士的间隙,我们也该看看头顶的月亮。在生活疲惫时,抽空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4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前面一小半花了我快两星期的功夫,每天睡前看一段;后面一半却在两个晚上就看完了。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罗嗦了小半本书,前面还写得跟论文似的,当你快没有兴趣的时候,突然来了个转变,发生了大事,于是你一路飞快地看了下去,还激动得不行。
读完全书,我也没发现哪里提到月亮,哪里又提到六便士,不知道他为什么起这么个名,也许只是个名吧。实际上我对毛姆基本是只知道名字,刚才Google了一下才看了他的生平。又有说法说这本小说是以画家高更的生平为基础的,于是我又Google了一下高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高更确实落魄过,确实跑到过塔希提岛,也确实画了很多原始生活的画。但小说本身确实和高更关系不是很大,没有高更这个人也完全没有关系,倒是毛姆在那里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先说一下大概的故事。作家先讲了番某画家如何如何优秀,他的画如何热卖,他的家人如何八卦等等。然后就讲“我”在伦敦,混一些文学类的日子过,认识一些人,其中一位是个证券经纪人的老婆,她自己不写,但热爱文学及文学男女青年,于是经常请他们吃饭。偶尔遇到她的丈夫,发现就是个标准的老实的职员类型的中年人,也不说话。然后他们去度假。这已经是小半本书了。
当我正要看不下去的时候,突然间,这位老实的事业小成的职业中年突然跑掉了,抛弃了家庭,金钱,职业,什么都不要,跑去了巴黎。然后这位妻子就讲作家帮忙去巴黎找他。这位中年男子已经变了个人,完全不讲情理,对家庭社会这一套完全失去了兴趣,也完全不认为自己所为有什么不妥。他全部身心都在画画上,自称感受到了召唤,整个人受到某种力量的支使,而不再是他自己了。
虽然“我”不认为他画得如何,另外一位二流画家却认为他画得很好,不世之作,于是老是借他钱,帮助他,他快病死了还请他到家里去养病。此人养病期间勾搭上人家二流画家的老婆,二流画家自己只好离家出走。三个月过去,突然间,二流画家的老婆自杀了,而他仍然没有任何表示,只是留下了一幅以这位可怜的女子为模特的画,二流画家深为拜服。他还明说,这位女子他根本不爱,只是需要一位模特,画完了,就没用了。
后来他请“我”去看了三十来张画,“我”感受到他在其中的挣扎。然后数年间没有消息。后来他就成了名,死在塔希提岛上了。于是“我”就到这个地方,采访了一些人,了解到他在这个岛上的生活。他同土著女子结婚,生了孩子,住在茂密的丛林里,一直画画,后来生了病,于是死掉了。
从这位画家,书里叫斯德里克兰德的,出走巴黎并以一幅毫无人性的态度出现开始,毛姆实际上已经取代了传说的高更,不管高更自己是否真的经历过这个心灵历程,我想毛姆是经历过的,他把这些想法全写了出来。
一开始的思路是人生没有意义,你必须尽可能活得有意义些。为此故,你可以牺牲你自己,这许多人可以做到,你可以牺牲其他人,这只有极少数人可以做到。书中画家表现得对这个问题完全没有概念,他已经根本不想这个问题,他自己的身体没有关系,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没有关系,一切只为了他的画画。
其次这个意义到底是什么,一个人怎么去探究它,如果能有所感悟又如何表现它?上面提到的“我”看出他在挣扎,便是在此处挣扎。这位斯德里克兰德已经有所感悟,并且在他的画上有所表现,但画风仍然不统一,没有一个完善的思路,也就是他还不知道如何精确地表达这种突破,以及他是否可能去表达这些,以及是否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去表达。
到后来在塔希岛上,毛姆开始转向思考如何生活去达成这个意义,以及是否一定要走这种六亲不认的道路。他举了一位正要获得提升的`外科医生的例子,他在亚历山大城突然觉得像回了家,于是放弃一切,住在埃及当一名低下的海关检疫员,但也从来不后悔,感觉自己活得很好;又有一位农民,他在太平洋小岛上开辟了自己的农场,盖了自己的房子,生了孩子,只等着自己儿子长大接班,他也很快乐。
在前面,毛姆讲究的是突破人性的枷锁,似乎只要突破这些后天的束缚,人就得获得生活的自由;但我感觉到在后面毛姆自己突然对这个结论变得不自信起来,转而描述了其他一些只是听从内心召唤但并不反驳人性的例子。而在此之前的巴黎段落里,作家甚至借画家之口说了许多对女性甚为不恭的话,似乎女性都是在把杰出的男人往人性的火坑里拉,甚至于二流画家的老婆也是在此举毫无成功希望的情况下才自杀的。
实际上毛姆在靠戏剧成名后的第一部小说就叫《人生的枷锁》,这似乎成了他一贯的主题。单就这本小说而言,我不认为他对这个问题解析得很成功,但这仍旧是一本很好的书。
毛姆确实是讲故事的好手,其实挺无聊简单的事也被他讲得高潮迭起,没有什么曲折的情节也显得很有内容。说起来大段的内容是他自己在说,既不是故事,也不是背景,夹杂了各种心理哲学社会的描写,但仍然不失有趣。毛姆生前就极受欢迎,但似乎也因为这个原因,他不受评论家的喜欢,就好像伟大就不能畅销一样,而毛姆卖书的钱可以在法国买别墅并住到纳粹入侵。但毛姆自己说他是二流作家里的一等人物,也真是谦虚了,他虽然不一定是最好的,但说是一流应该没有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5
读完《月亮与六便士》,其实我没有特别大的感想,顶多只体会到理想与现实,还有斯特里克兰的无情。是的,无情,我想,世上怎么可能存在这样一个无情的人呢?他不在乎妻子,不在乎孩子,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在乎自己是否过得舒适(甚至在沙发和木凳之间他会下意识地去选择木凳),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画儿。对于一个社会人,追求舒适,追求他人的认可,追求金钱,几乎是所有人的共同特点。但是斯特里克兰却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是一个天生的隐士,前期,他屈从生活,为金钱劳累奔波。后来他抛下所有,这其中,包括家人,包括金钱,包括物质,甚至还包括以前的自己。他变得随心所欲,暴躁无偿,毫无道德和廉耻可言。
最后,他从巴黎一路辗转来到了大溪地岛,他和岛上的一个姑娘结了婚,生了孩子,那个姑娘很尊敬他,给了他所有能给的东西,最重要的',也是区别于正常社会中的妻子的,她不打扰他,她不要求比陪伴更多的感情。他找到了自己归宿,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在这样一个别人不会认为他奇怪的地方。那他也许最开始不应该去巴黎。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斯特里克兰这样的月亮,遍地都是六便士。月亮是与世隔绝的,好像在嘲笑可怜的六便士。我们被许许多多的感情和道德束缚着,所以只能在地上爬行。斯特里克兰抛弃所有,包括他认为那些无用的情感和道德,那么他在寻找什么呢?是一片原始森林。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
谁不曾有过梦想,梦想就如空气,没有它,生活也会嚼之如蜡,失去光彩。但可曾想过,如果你处于河流的中心,彼岸便是理想,但回头现实却在向你招手,此时,面对理想,你敢不顾一切吗?
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理想等同于幻想,因为有现实因素的束缚,理想也变得苍白无力,也总会有人在你耳边说,醒醒吧!别再做梦了。当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力作《月亮与六便士》问世后,小说所揭示的逃避现实的主题,成为20世纪的流行小说。小说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这也更加增强小说的神秘色彩。
我喜欢“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墨黑般的夜空上,只有月亮能散发皎洁的光芒,月亮代表着高高在上的.理想。而微不足道的六便士便是那现实。我们或许可以仰望月亮,感叹它的魅力而忽视脚下的六便士,但我们却不能放弃六便士的生活而选择整日仰望月亮生活。
此时我突然想起前段时间微博上有一张“高级白领放弃舒适的生活选择在街上卖煎饼果子”的图片新闻,虽然最后记者还原了事实真相,证实主人翁只是闹着玩,随手发的微博,但是此微博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都羡慕其有如此的勇气,也表现出对现实的不满与厌烦。
或许“自由自在地卖煎饼果子”是每个忙碌白领的梦想,说来却好笑,这梦想如此小,然而面对现实的压力,我们却连实现这一个小小梦想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我们还有房贷没还,生活还得继续,高工资不能放弃。
小说中,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原是位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那股为了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让人艳羡。我也常常思考,为何理想总与现实对立?为何现实总是会束缚理想的翅膀?我们不能改变现实,那么就改变自己吧,找一个现实的理想,或者说找一个现实的目标,免得可望而不可即时生发的无线失落感。
理想与现实就如爱情与面包,或许只有睿智的人才能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只是,我还是很羡慕,那种为了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那样的勇气是我没有的,却始终找寻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7
一个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证券交易人突然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抛妻弃子,身无分文的来到巴黎,在一间破旧的廉租房里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重人生。没有蓄谋已久,不是头脑一热,他像是被魔鬼抽走了灵魂,被命为画奴,终其一生只为画画。对于世人的指控,情人的以死相逼,他冷酷无情,岿然不动;对于朋友的接济与善意,他理所应当的接受,还不断打骂欺辱他们。这样的奇幻,却又有种魔力在震撼着我们,他技艺粗陋却坚定地强调“我必须画画”,他在临终前瞎着双眼却将生命的那种明艳、壮美、力量铺陈在整个房间,又甘愿将其付之一炬,他把生命托付在画纸上,只有用颜料填涂才能拥有色彩。
坦白说,毛姆笔下的这种人是不存在的,相比于原型来说更像是毛姆自己的理想化身,是为歌颂理想而存在的人物。原型高更在做出改变一切的时候也是经历了诸多选择和考量的,但文中的斯特里克兰却是直截了当的改了行,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从全书来看,正因为他是斯克里特兰,所以他一定会这样,对于世俗的抛弃,道德的背离,人际关系的逃脱,正证明着他不具有社会人的特质。一切的社会行为,包括给人做翻译,和朋友的爱人建立情人关系,都是为了生存和原始需求的服务,是对社会的妥协。而他两次搬迁,从高度文明的上流阶级到鱼龙混杂的底层阶级,再到无管辖的自由状态,隐居大山深处,都体现着他在想方设法逃离人类社会的枷锁,所以如果用道德标尺去衡量他是不公平和没有意义的。
而这样的斯特里克兰却有着超脱常人的地方,那就是必须要去做的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说我必须要去做什么,是因为权衡利弊下这么做更有好处或者更符合道德标准,但很少有事情是无缘由的必须要做,如果有这样的人,在车流中一定要逆行,没有任何理由,仿佛神明的旨意一样,我们八成会觉得他疯了,而斯特里克兰却正是这样,在社会的洪流里非要无故的逆行。
而支撑这种不明智逆行的正是理想。想法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像是一棵小树,不断的开枝散叶,有的被人砍掉了,有的自己脱落了,而理想则是树的主干,在我们成熟以后没有道理的去坚持,去喜欢,去奋斗,有的人能找到自己的主干,在故宫修40年的'表也不觉得无聊;有的人在沙漠里科研十几年不能与家人通讯也觉得付出值得;有的人像斯特里克兰一样抛弃一切在西单的地铁站歌唱。他们是幸运的人,但大多数人可能找不到自己的主干,最终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过着效益第一,职称优先的中产阶级生活,但偶尔还是迷茫,像是书中局促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一样。也许我们暂时不幸,没找到可以为之奋不顾身的理想。但通过这本书,我想说的是,我们还有可能遇见理想,还有时间为之奋斗,在斯特里克兰完成生命里最宏大最震撼的巨幅图景时,那明黄和鲜红交织的是生命的激越和力量,是理想的荣光,这种淋漓尽致的激情和意志仿佛命运交响曲结尾的休止符,无声却激昂回响。我被震撼了,理想太美,为坚持理想还是屈服现实举棋不定的人,还没遇到理想的人们,要敢想敢梦。
理想啊理想,我愿为你臣服,献上我的生命,做你永世的奴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8
“可是他瞎了呀。”
“是的,他瞎了快一年了。”
不知道斯特里克兰奇是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作画的。大概是一生的追求与积淀,早已超越色彩与技巧,当他终于寻到了她的伊甸园时,他的欣喜,美丽又污秽。
或许这就是艺术家们想要表达的,熟悉的材料熟悉的颜色,却表达出了未知的情感。文字也是一样。我突然也想一睹斯特里克兰奇最后的那幅画作的真容,我也只能从作者的模糊的叙述和高更的画作中再试着理解一点他对世界,对自己也世界的.情感。
我好像看到了世事的矛盾,看似相反的东西实则可以兼得,而看似相近的东西却必须舍弃一方才可得到。或许我不该奢求更多,而是专心奋力纯粹的追逐一样我渴望的。成功与否,那就要看个人的境界了。
不顾所有人的眼光,所有人都不理解还坚持自我,太难了,像溺水的人不得不自救,或许换是我,早已放弃自救选择死亡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9
合上扉页,我脑海里,都是他最后坐在屋子里以失明之目观自己终结之作的画面。
他,不再需要表达,甚至要求土著妻子一把火烧掉,因为他根本不需要被认可、被理解。
其实我不满意这个失明的设置。我希望他真的已经全部都画完了,脱离苦海了。可惜,原著没有交待,到底是画完了,还是画不了了。
《月亮与六便士》一书中,其实借画家为引线写了很多人的故事。有详有略,有的有结局有的没结局。套用佛教用语:众生皆苦。
画家伦敦的妻子,到最后也还是原来的腔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设置?他为了嘲讽她吗?我想不是的,作者其实极其悲悯,众生皆苦,大家各自挣扎,各自纠缠。
画家以自毁式的方式,体验了实打实的身体的物质的物理性的苦楚。但画家不在乎!为什么?因为在画家看来,精神的苦楚才是苦楚。伦敦妻子、情妇、画家朋友对生活的舒适性都自己的要求,他们或多或少的被物理性物质性的苦所困扰,感情的'困扰在这里归为物理性困扰。无论是物理性的还是精神性的,苦楚就是苦楚,所以众生皆苦。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喜欢的作品,作者只阐述,不评论。因为很多时候,如果自说自评,那么作品会没有生命。只说不评,作品才会活过来。活的作品,才可以千人千面,产生众多的精神火花。
作者以画家的孩子做模糊处理进行结尾。我想,这是作者对于命运、人性、世事做的谦卑姿态——苦海无涯。
无论是精神之苦还是物理之苦,脱离苦海是极难的。
我们理解了苦,便可以更慈悲。我们便可以不评断、不攻击、不贪婪、不轻蔑、不索取……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0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即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第一次看到《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怎么在意,如果不经意间路过书店,也不会去买这本书,就连电子书都没有浏览一下。即使在很多书友讨论这本书的时候,事后也没有太多的关注。直到那次在《一本好书》的话剧演绎中看到了这个故事。短短的话剧演绎就像在我眼前打开了这本书,一页一页的翻过,慢慢的感受整个故事的发生。
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故事描述了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理想和生活”,到底哪个更重要?其实是说不清楚的。有些人为了理想放弃一切,就像书中的经纪人,很多时候会让人难以理解,就连毛姆都觉得不可思议,为此去劝解、去阻止。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够如此彻底的放弃一切,为理想像发了疯的似的埋着头向前冲。也许就闯出了一片天地,寻找到心灵的归属;也可能撞的头破血流,迷失在寻找的途中。
在现实生活中,安逸的'生活可能是很多人会做的选择;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无奈,真的要放弃一切寻求梦想的时候,需要强大的毅力作为后盾。很早的时候网络上就流行一句话“来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很潇洒,可真要这样做的时候,往往有很多人却做不到;一场简单的说走就走的旅行都这么难,更何况放弃一切去寻求梦想。这本书用一个故事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简单的故事却给了人庞大的思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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