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精选43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小说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小说读后感 1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小说读后感 2
少年时对动物小说有一种天然的喜爱,所以小时候读过一本关于马、狼的小说,虽然现在已记不起书的名字,但小说所流露的动物间的感情却让我至今陶醉。随着年龄增长,也许这方面的书已不太多,也许走出儿童世界进入少年世界特有的一种逆反,生活中不能再读到关于动物的小说,直到前一段时间在六年级教材中被《最后一头战象》深深震撼,动物小说才又再次进入我的视野。而这几天读了《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更是有了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沈石溪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
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
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
小说读后感 3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当你翻开这本书,就仿佛回到了战火纷飞的东汉末年。
《三国演义》里面的几乎所有人物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就比如“温酒斩华雄”的关云长,“长板桥退曹军”的张翼德,“草船借箭”的诸葛亮,“截断江流夺阿斗”的赵子龙,“火烧赤壁”的周公瑾……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正是那次的大分裂,使中国历史上又多了一个传奇。这本书既是诉说英雄的诗篇,也是讲述智慧的宝典,更是讲述勇武和忠义的经典:神勇如关羽,骁勇如张飞,智勇如赵云。书里面始终贯穿着“忠义”二字。当初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关羽遇害后,刘备痛不欲生。因与刘备结义,关羽也过五关斩六将,一心想回到刘备的身边,义重如山。为了报答曹操,他还在华容道时冒着生命危险放了曹操。同时,书中还赞赏了忠臣,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令敌人也不能不佩服。
我从《三国演义》中还体会了性格的重要性。像诸葛亮和周瑜,他们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在智谋方面也是实力相当。不过诸葛亮和周瑜的性格却发财相同:诸葛亮沉稳,周瑜却十分骄傲,而且嫉妒心极强,正是诸葛亮的表现太优秀,周瑜才会一心想要除掉那个“诸葛村夫”,但他这么做是必定要失败的,最后他果然被诸葛亮活活气死了,临死前还在感叹:“既生瑜,何生亮!”这足以看出性格对于成败的影响有多大。
《三国演义》是一部非凡的.英雄史诗,在一个个细节里凸现出历史的波澜壮阔;其浪漫而热烈的叙事,使得此书超越时空的藩篱,在文学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小说读后感 4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是一部关于权谋、忠义的书,很值得玩味,让我全方位了解三国历史。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大家想必都很熟悉,仁德之主刘备,义薄云天的关羽,暴君董卓,长厚的鲁肃,足智多谋诸葛亮,乱世枭雄曹操。而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诸葛亮和关羽。诸葛亮向来以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出名。在赤壁之战中运用火攻这种充满智慧的作战方式打了一个漂亮仗,教会我们在生活中应冷静的用智慧去思考各种事情,三思而行。而我妈妈更喜欢诸葛亮对刘备的忠诚,在刘备去世后一人扛下了沉重的江山,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喜欢关羽也是因为他的忠义,他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提青龙偃月刀,后骑一匹“赤兔马”,他降汉不降曹、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在赤壁大战中在华容道义释曹操,真是令我崇拜不已。《三国演义》是一本流传二千多年的历史巨作,在这本书中,各路英豪纷纷登场,栩栩如生,他们各有各的'特点,也有许多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全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赤壁之战。在这场战役中孙刘结盟,与曹操大战一场,期间双方各显身手,计谋层出不穷:苦肉计、连环船、火攻等等,精彩万分,最终由于孙刘联盟技高一筹,战胜了更强大的曹操,可见在战场上,只要运用好各种计谋,哪怕稍逊他人也能获胜。
其实之前我已经读过《三国演义》,但这次我是与我妈一起读的,每读完一章,我和她便会对章节内容进行讨论,分享各自独特的见解,我和妈妈都有所收获,这是我之前一个人阅读时所无法得到的。
小说读后感 5
你看过《三国演义》吗?有英勇胆大的张飞,由忠诚的关羽,有老奸巨猾的曹操……
《三国演义》讲的便是三国时期曹操,刘备,孙权各守一方,三足鼎立,各自斗智斗勇的事情。
我第一次接触这一本书的时候,只是稍微看了一下,到了后面来,却觉得越看越精彩。我个人比较偏向蜀国,但刘备比起曹操来说,不够心狠手辣,这也是蜀国最终退出游戏的原因。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和赵云。诸葛亮是蜀国的谋士,号卧龙先生,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当朝数一数二的智士,与另一位谋士称为“卧龙凤雏”,字孔明。赵云,字子龙,曾单枪匹马闯入敌方大军,将刘备之子带回,两人都不是等闲之人物。
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是诸葛亮骂死王良的那一段,让我想到了许多人被揭老底和吐槽的时候,既尴尬,又愤怒,又憋屈,没有任何办法,也许王良就是在这样的情绪这种死去的吧。
我从《三国演义》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比如说空城计、美人计、连环计、忠诚、狡诈、仁义等,罗贯中是根据当时春秋时代三国鼎立的情况来写的,这本书重要的不是情节,而是人心可见的,当时一个人人心有多么重要。
人心在现代也是十分重要,一个看人不准就有可能导致一个部队有去无回,一个公司的'名义彻底崩塌,人不总是好的,人心难测,事事难料,所以需要每时每刻都提防人心,守好本心,不忘初心。
《三国演义》作为中国古代文学四大名著之一,文笔自然极好,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把情节描述的身临其境,不仅如此,三国演义可以说是有历史改编而成的历史小说,对历史和感兴趣的人,也可以参考一下。
以上,便是我全部的感受。
小说读后感 6
《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东汉末年群雄四起,经过多年的战斗,魏、蜀、吴三国鼎立,最后却因为魏国的司马家族中的一位人——司马炎取代曹魏,而统一三国城建立了西晋。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形色鲜明,各式各样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诸葛亮的关羽,文武双全的曹操……在这几十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三大国中的蜀国君主刘备和魏国君主曹操,他们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刘备从一开始卖草鞋,不知受了多少白眼与耻笑,再到后来,在诸侯混战过程中,先后依附公孙瓒、陶谦、曹操……直到最后,因他始终以德服人,收获许多人才,成为了蜀国开国君王,称霸一方。
而曹操虽然被耻笑为白脸奸臣,而且刺杀董卓、二打张绣、官渡之战都险失性命,更是在赤壁之战中被孙刘联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可是他坚持不懈,最后也是成了三国鼎立中魏国的开国君主。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淘尽英雄……”历史已经过去,只留下后人在笑谈古今,批评前人的过错,表扬古人的功劳和聪慧,去吸取前人的教训,增强自己的技巧。与曹操与刘备虽然受到了不少耻辱,但是他们海阔天空,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屈服,他们坚持不懈、有智慧、识人才,才能成为一方君主。相反,如果一个人昏庸无能、胆小如鼠、善恶不分,怎么可能成为一方霸主呢?我们要学习刘备与曹操的这种精神,我们也要坚持不懈、受到耻辱不退缩,要海阔天空、坚强、努力下去,我们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读了《三国演义》后,我明白了,我们不能因为一时之耻而愤怒,要海阔天空,把一次次的失败当作磨练,坚持努力,等待天高鸟飞的出头之日。
小说读后感 7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小说里有许多奇怪的人物,他们都有绰号,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浪里白条张顺,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拥有不凡的经历,我最欣赏的是林冲。
林冲是《水浒传》里的.上上人物,他是第一个被迫上梁山的,林冲被陷害误入白虎堂,高俅还安排人在路上杀他,幸亏林冲在被陷害之前就认识了鲁智深,在林冲要被两个差役拔刀杀害之时,鲁智深突然出现了,鲁智深要杀了两个差役,林冲上前阻拦说道:“他们也是被逼的,放了他们吧。”林冲的心地太善良,所以他被一路追杀,但他也很得到上天的眷顾,林冲才一次次免于幸难。
林冲不仅善良而且也很勇敢,他的武功非常的棒,林冲的容忍,正直,交友的不慎差点害了他,之后他上梁山交了一些生死之交,林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是好汉,你们大概听说过鲁智深的一个故事吧,鲁智深大脑野猪林把林冲救了出来,一路护送他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带。
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中的性格急躁鲁莽,嫉恶如仇,他三拳打死镇关西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假装发火,“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以后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便大步踏去了。郑屠户家去报了官,官差去抓鲁达,但鲁达早以跑了,之后就做了和尚,认识了林冲。
这本《水浒传》中的内容,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朋友不要背信弃义;遇到不平事理应尽力为之;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寻找新的对策……
读完此书我收获匪浅。
小说读后感 8
寒假我读了几本书,其中最感兴趣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奸臣当道,百姓受压迫的北宋时期,108个好汉由于不同的原因和经历被逼上梁山,无奈他们举起了反抗的大旗,开始替天行道,劫富济贫。他们个个深明大义,嫉恶如仇,侠肝义胆,非常让人佩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武松打虎”,主要说的是梁山好汉武松回家探望哥哥,途中路过井冈山。在冈下酒店喝了十八碗酒,踉跄着向上走去。行不多时,只见一棵树上写着:“近因景阳冈猛虎伤人,但有过往客商,应结伙成队过冈,请勿自误。”武松认为,是酒家写来吓人的,为的是让过客住他的'店,没理它,又往前走。武松来到一座破庙前,见庙门上贴了一张官府告示,方知山上有虎,由于酒力发作,便找了一块大青石,刚要睡,忽听一阵狂风呼啸;一只老虎向武松扑来,武松打着打着,不小心把哨棒打断了,于是,武松用双手打虎。老虎又扑过来了,武松一闪身;顺势骑在虎背上,用手揪住老虎头上的皮,右手猛击虎头,没多久就把老虎打得眼、嘴、鼻、耳到处流血,趴在地上,武松怕虎没死,于是又用拳头狂打一阵,见那老虎真的死了才住手。从此,武松成为了威震四方的英雄。这件事体现了武松刚勇豪爽、毫无畏惧的形象。
其实《水浒传》这本书里像武松一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满腔抱负的宋江,忍辱负重的林冲,见义勇为的鲁智深,率直忠诚的李逵,足智多谋的吴用……我之所以我喜欢《水浒传》这本书,就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都是忠义两全的大英雄。
小说读后感 9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写于元末明初,他是老师施耐庵与学生罗贯中一起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在中国和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在《水浒传》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有宋江、鲁智深、武松、李逵等等。这本书描写了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故事的情节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生动,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价值。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杨志卖宝刀,里面讲述了一个黑大汉叫作牛二,他想去杨志那里买刀,但又觉得刀太贵了,就问杨志这把刀卖这么贵的`原因。杨志告诉他,这把刀可以砍树、剁铜不卷刃;吹毛可断,杀人不沾血,于是牛二拿了二十个铜钱去试验,杨志一刀就把铜钱剁成两半,牛二眼看着这么好的宝刀,又嫌贵,于是就耍无赖地要杨志手上的刀,还不断地挑衅杨志,杨志忍无可忍,一刀把牛二杀了,然后去官府自首。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杨志是一个敢做敢当的人,由此,我想到了以前我和同学打闹,宋老师把我们叫去办公室,我却死活不承认的事情。今后,我也要做个敢做敢当,勇于承认的人。杨志还是一个鲁莽的人,一言不合就会动手。联想我自己,有时候做事也是会比较冲动,我经常在考试或者写作业时提笔就写,导致错误百出。和同学开玩笑时,同学骂我几句,我也要回骂。读了杨志卖宝刀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做人不可以冲动、鲁莽,要三思而后行。
《水浒传》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好书。我们不仅可以在书中获取许多有趣的故事,了解到许多英雄人物的性格特点,还有很多很多的收获。让我们从小事做起,学习英雄的优点,让自己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
小说读后感 10
《水浒传》这本书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这本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精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全过程,作者充分揭露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现实。
《水浒传》中塑造了许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108个英雄好汉!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来回描写这位梁山好汉,占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十分喜爱武松这一人物形象的。武松景阳冈打虎,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不冷静、不理智。那时奸臣当道,时代所致,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生活在法制社会,不能一生气就做极端的事情,我们要学会冷静!
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传来一阵嘈杂声。我回过头去仔细看,原来是一个30来岁的中年人和20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就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弥漫着火药味,好像随时都会烧起来似的。还好有一个人把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胜追击,用手指指点点,满嘴不文明话语。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人至少一个是素质低或脾气暴躁的人,有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后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不算什么!《水浒传》虽精彩,大家看后要冷静哟!
小说读后感 11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书,比如《窗边的小豆豆》、《蓝鲸的眼睛》、《草房子》……但是,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当然要数《水浒传》了。
《水浒传》是我国古典文学中的一部名著,讲述的是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因为各种原因聚义梁山泊,后来被朝廷招安,接着又为官府南征北战,最终却被奸臣童贯、蔡京等人所害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认识了书中的108位好汉,有粗中有细的花和尚鲁智深,豪情万丈的打虎英雄武松,勇而有谋的豹子头林冲,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模样古怪的青面兽杨志……这一个个梁山好汉都让我非常敬佩,他们个个“忠义”两全。他们对梁山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最后的被朝廷招安,为国出力就是最好的证明。这一个个英雄好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气是让我敬佩的,他们都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别人的性命都在所不惜。
我爱书中的英雄人物,爱英雄们身上的忠义精神,但当我合上《水浒传》,我的心情久久不能从书里那一个个荡气回肠的故事中走出来,比如大家最熟悉的故事:武松打虎。我从故事里知道古代的老虎都叫“大虫”,武松在一个名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在山上赤手空拳打死一只老虎,可想而知他的力气有多大,有多勇猛。
读完这本书,我想作为一个小学生,我还不是很懂得一些大人的事情,我所能明白的,就是作为一个人,一定要孝顺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祖国。我在暗暗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认认真真学习,明明白白做人,长大后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不辜负父母和老师的期望。
小说读后感 12
紫鹃在床头哭得厉害,而此刻的你,已然奄奄一息。墙的那边,锣鼓喧天,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贾宝玉,面对的是戴着红盖头的宝钗姐姐。黛玉啊,你若知道自己有今日是这样的下场,当初,你还会进贾府吗?
那年你十六岁,母亲突然因病去世了,体弱多病的你,怎能经受如此的打击,你也重重地病了一场。于是你父亲林如海把你送进了贾府。你的命运便由此发生了改变。
“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连王熙凤都直夸没见过如此标致的人。贾宝玉见了你,忙说:“这位妹妹好像在哪见过。”而你,对贾宝玉问你有没有玉,你说:“玉是稀罕东西,哪能人人都有?”于是贾宝玉抓起项上的玉就往地上砸去,说:“妹妹没有的东西,可见不是什么东西。我也不要有。”病榻上的你,可还依稀记得,当晚你为了自己引起宝玉掷玉的事,还掉了很多眼泪。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多愁善感的`你,总觉得落花躺在地上不干净,须是埋进土里才行。于是,每当落花之期,你都小心翼翼的将花瓣收集起来,再埋进土里,还不眠伤感的哭一场。如今,花锄犹在,但它的主人再也不能用它来葬花了……。
“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寄居贾府,虽说衣食无忧,但总免不了悲伤。贾府里的很多人都各怀鬼胎、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身处这样的环境,你该有多大的勇气去消除那些忧愁啊。
“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你不停咳着,还吐了很多血。在贾宝玉掀开盖头的那一刻,你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黛玉啊,我无法接受你离开的事实,我只是愣愣地拿出你的香帕——那上面,该有多少你在贾府流的眼泪啊?来生,你还会进贾府吗?
小说读后感 13
两旁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回想,黛玉刚进贾府之时,就意识到了贾府的不同之处,在见到祖母之后,忽听到一阵笑声传来,黛玉心中不解,只见来人“头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珮,身上穿着镂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褶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但唇未启笑先闻。”这就是王熙凤。
王熙凤的一生都是光耀的手握着贾府的权力,在这个大家庭中游刃有余,她可以说是我们现代女性的.追求的目标,可我不理解她的一生是为了什么,权力?金钱?还是幸福?
宝玉和黛玉,他们的家世品貌可说是相配的,但最后为什么弄得两人阴阳相隔呢?
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若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两人一见如故,宝玉对功名利禄的蔑视,整天与丫鬟一起玩闹,黛玉自尊多虑。黛玉葬花正是她的写照。
正是因为如此,她与宝玉之间误会众生,最终错失姻缘,可这又怨得了谁呢?只能怪造化弄人。让她们生如一身怪性格。
有时我会想,假如他们只能有一人改变性格,或许结果就会不同,可是一旦改变,又有几人喜欢呢?我不知道曹雪芹先生是怎么想的,是他所经历的,还是其他?我不知道,但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一本我读不懂的书。
小说读后感 14
在红楼梦中,王熙凤一贯被人们视为“最毒人心”的典型代表。自从读了《红楼梦》,王熙凤在我的印象中非常深刻,我认为她的`优点甚多。
第一、孝敬长辈
读了《红楼梦》一书后,我知道了像贾府这样的大户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孝敬的表现最主要是让贾老太太开心一点。老太太最喜欢宝玉了,可宝玉从没让她省过心;至于其他姐妹也未曾让她开过心。唯有凤姐经常把老太太逗笑了。凤姐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所以,比起其他姐妹和宝玉,凤姐算是很孝顺了。
第二、恪守妇道
凤姐的老公有个亲房,名叫贾瑞。他本人读了不少书,但是可恶的他竟然对凤姐不怀好意,想打她的主意。聪明机智的凤姐骗他,结果他在大冬天冻了一夜,可是贾瑞色心不改,还来找凤姐,结果贾蓉贾蔷一人敲诈了他五十两银子。最终恶有恶报。
第三、关爱弟妹
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开诗社,但是没有银子,只得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不如从前了,可是凤姐明白“再苦也不能苦着孩子”,二话没说,就同意给他们银子了。还有一次,贾环和丫鬟们赌钱输了赖账,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一顿,然后出手替他给了钱。
第四、持家有方
她曾经去宁国府主持过家政,也只有她有能力承担这个任务。又一次,她生病了,她一个人的活要李纨、探春、宝钗三个人来干。
读完这本《红楼梦》后,我仿佛与凤姐交谈过一番,我觉得她优点甚多:孝敬长辈、恪守妇道、关爱弟妹、持家有方等。
现在很久没有读《红楼梦》了,但是王熙凤这个人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读后感 15
在四大名著中,我对《红楼梦》的印象最深。我觉得它是最神奇,也是最难懂的一本。刚开始,我只是觉得在讲几个男人和几个女人之间的故事,而再一次更深入地读时,才明白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含义。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鼎盛走向衰亡为暗线,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它塑造了许多富有典型性格的艺术形象,展现了广阔的社会生活,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惊艳了我很久很久,使我爱不择手。
在整本书中,我觉得最有特色的人物是林黛玉。林黛玉清净高洁又心思细密,才华横溢,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也赚取了很多人的`眼泪,同时,也有许多读者为之同情和惋惜。黛玉和宝玉一样,同样是封建道德的叛逆者,黛玉天性孤傲,直率,在贾府那个复杂的人情世界里,这样的人无疑是不受欢迎的。虽说她是贾府的外甥女,但寄人篱下的境遇不可改变,因此她处处小心谨慎。我最喜欢林黛玉的一点,外表柔弱,内心坚定,坚守自己的原则,敢于和复杂的人心抗衡。我清楚地记得在宝钗引咎自责时,黛玉说:“你素日待人固然极好,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有心藏奸,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很多人都说林黛玉心眼小,但我觉得林黛玉是刻在骨子里的温柔和宽容,她不需要任何人来评价。
读完了《红楼梦》,我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所改变。一次在补习班,一位同学借我的钢笔,他不小心把钢笔弄丢了,原来的我只会斤斤计较,说不定还会跟他吵起来,但我又想起了黛玉的善良,我想成为像林黛玉那样的人,此时的我,并没有和那位同桌吵起来,而是和他一起耐心地找到了解决的方法。
《红楼梦》是一本奇书,值得我一读再读。
小说读后感 16
一回并没有多少情节,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来历。宝玉是石头下凡。这块石头因无材补天被女娲抛弃在青埂峰下,又四处游荡,到警幻仙子处做了神瑛侍者,遇见一株绛珠仙草,日日为她灌溉甘露,之后又被一僧一道携了投胎下凡做人,他就是贾宝玉。那株绛珠仙草也跟了石头下凡,她就是林黛玉。二是有个叫甄士隐的知识男士,有三岁的女孩英莲,视若掌上明珠。甄士隐有一天做白日梦,梦里看见一僧一道携着一块美玉去投胎。甄士隐看那美玉上有通灵宝玉四字。醒来后就忘了此梦。不久,士隐的女儿失踪;家又遭火灾。因此悲观厌世而出家。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常在甄家串门,被甄家丫头娇杏爱上。由于甄士隐的资助,贾雨村中举而做官。我就在想,那甄士隐家境也算不错,而且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怎样就没有吉人天相呢?最后却做了个和尚。而那贾雨村因有甄士隐相助,他才有钱上路,考中进士,做了知府。不久因徇私被革职,到林如海家做家塾教师。在贾政的极力帮忙下,他又官复原职,一上任,便昧著良心,全然不顾自我曾许下的务必将英莲寻找回来的诺言,任凭恩师甄士隐的.女儿落下火坑。贾赦想买石呆子家的古扇,石呆子不肯,贾雨村便讹石呆子拖欠官银,拿他到衙门问罪,把扇子抄了来,送给贾赦。你们看看,这样的人,枉费当年甄士隐对他的期望!
真像《好了歌》里说的那样: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小说读后感 17
西游记是一本神话故事,是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爱看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叫玄奘的和尚与他的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一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跨越艰难险阻,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在西游记千百个人物里,我最喜欢的无疑就是孙悟空啦,他有着火眼金睛、神通广大、智勇双全,渴望自由自在但更重承诺、讲义气、重感情,他厌恶着唐僧的紧箍咒,却每次都义无反顾的拯救唐僧于水火之中。人间最矛盾又最美好的性格就体现在他的身上。这怎能让人不喜爱呢?
其次,我还很喜欢书里面的猪八戒,他挺着个大肚皮,扛着个九齿钉耙,好色贪吃,游手好闲,天天吆喝着自己曾经是那威风凛凛的天蓬元帅,却不管有多难,都对唐僧不离不弃,一路陪伴走到终点。
沙僧也是令人讨厌不起来的,他少言寡语,永远是挑着担走在最后面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那个人,却也能在大师兄不在的时候挺身而出,也会在师徒几人有所争吵的时候当那个和事佬。
在西游记里面,每个人物都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有自己的短处长处,在作者的描绘下就这样活灵活现的跃然纸上。好比师徒四人,尽管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但他们背负着相同的责任,就是陪同师傅西天取经,得到佛经,弘扬佛法,继而造福苍生。他们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坏毛病,在西天取经的路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却在努力与坚守之中不值一提。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经历什么磨难,都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要相信自己所受到的苦难,都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姜泽希)
小说读后感 18
中国,一个古老的文明古国,历史源远流长。自古以来,中国就散发着独特的书香气息。雅致含蓄的宋词,别有一番风韵;朗朗上口的元曲,随乡通俗;更为成熟的唐诗,更是祖国闪闪发光的瑰宝。而《西游记》却与众不同。
从我小时候,便不断接触《西游记》,现在我对它已经非常熟悉了。《西游记》对我来说,就像一杯“浓浓的茶!”虽然猛喝一口很苦,但细品,又有很多感触。
走进那个奇妙的.神话世界。“哈哈哈!真有意思!”“呜呜吗!真可怜!”读完后,才觉得很是奇怪一为什么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心情变化。一个又一个迷团像星星般萦绕在我心头,细细思考,得到的只是迷茫,我就像森林里迷失的小鹿,不知怎么办才好。
过了许久,我才发现原因:吴承思生动形象地把人物语言,动作、神态刻画得像坠入书的海洋一样,给人以身临其镜之感。以物喻人、以景衬情对托人物,悲、喜、哀、乐的独特个性与事物相结合,从而使人入迷,叫人情不自禁跟着主人公的心情走。
在《西游记》中,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他生性桀骜不驯,敢作敢当,敢于反抗压迫,正直无私,也有点儿爱搞恶作剧,在三调芭蕉家中发挥聪明才智,借到芭蕉扇,过了火焰山,非常令我钦佩!
如高尔基所言:“本好书,就像在与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辈子。《西游记》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还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塑造,都登峰造极,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我想:吴承恩先生,能写出这么好的作品,一定付出了很大的努力,这也一直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与杜折,不放弃,终究会战胜这些困难与挫折。
小说读后感 19
这个暑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西游记里面有许多人物,比如说“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悟净”等许多人物。
而这本书的大意是:一天有只石猴从石头里蹦了出来。这只石猴后来跟一位师傅学习“长生不老之术”。师傅传授给他了“筋斗云”和“七十二变”。并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后来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后遇见去西天取经的唐僧。便和唐僧一起去西天取经。路上遇见猪八戒和沙悟静。他们三人经观世音菩萨指点,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的真经。
这本书中我十分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遇到危险毫不畏惧,勇于去寻找办法打败妖怪,救出唐僧,但唐僧却好几次错怪孙悟空乱杀人。其实唐僧不知道孙悟空有火眼睛睛一下子就能认出那个人是不是妖精变的`。每次我一看见唐僧因为不知这人是不是妖精,就说孙悟空乱杀人时,我都气的直跺脚。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猪八戒为人好吃懒做,干什么是都十分鲁莽,喜欢撒谎,头脑简单,经常被妖怪欺骗。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我们干什么事都要专心致志。遇到困难勇于寻找时机逃脱。一个人还要有怕吃苦的精神。尤其干大事业的时候,要勇于探索,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就像书中的唐僧师徒就是这样相互帮助,取长补短,不怕困难,抵制诱惑,勇往直前,终于克服了九九八十一个困难,取回真经,修成正果。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向唐僧师徒学习,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人生的梦想,不怕困难,勇往直前,面对诱惑,毫不动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困难,走向成功。
小说读后感 20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卖书运动中,我购了标沈石溪学生写的动物小说,望上后就舍不得置下来。其中一个小说给我留下的印象特殊深入。
书上写太阳鸟是寒带雨林里的一种膀大腰圆的鸟,从喙尖到尾尖,不脚十厘米长,羽毛明丽,赤橙黄绿青蓝紫,像是用七彩阳光编织成的,非常美丽。而眼镜王蛇呢,能够说是森林面的大魔头,身长有六米,颈腹部绘着一对红色乌口的眼镜状斑纹,体鼎力强,十分凶悍。别说鸟儿兔子这样的弱小动物了,就连老虎豹子睹到了也会退躲三舍。
书上重要道的就是一群英勇漂亮的太阳鸟和凶猛恐怖的眼镜王蛇奋斗的齐进程。 一地下战书,眼镜王蛇到树上往偷食鸟蛋,正恶被在孵卵的太阳鸟发明了,于是成千上万的太阳鸟从五湖四海拢去,它们怒视着在言凶的眼镜王蛇,惶恐的悲鸣着。而眼镜王蛇呢基本就没有将这些太阳鸟抬在眼里,持续美滋滋的呼食鸟蛋。吃完一窝又一窝。有一只太阳鸟替了维护自己的宝宝,亮明晓得不是眼镜王蛇的对手,但仍是冒逝世和眼镜王蛇抗争,成果实的是救不了从未的宝宝,反而把自已给赔了出来。眼镜王蛇切实是太嚣弛太猖獗了,它急怒了所有的太阳鸟们,在特定的气氛里,好汉行动跟就义精力也会沾染蔓延的,简直所有的太阳鸟皆飞到眼镜王蛇的正点来,只管眼镜王蛇吞食了很多的太阳鸟,但太阳鸟们并不被吓倒,反而增强了攻打。 眼镜王蛇末于招架不住太阳鸟群舍生忘死的袭击,最后像烂草绳似的`死掉了。
这篇小说让我很震惊,一只太阳鸟的力气是很强劲的,但许许多多的太阳鸟在一讫的气力就是无限大的。平时尔们认为一集体无奈实现的事,只有许多敌人在一伏,施展各自的专长,群策群力,必定就能克服种种艰苦,名现许多在你以为不可能真现的事件。还有就是太阳鸟的大胆精神值得让咱们教习,我们都要干”俏丽的太阳鸟,勇敢的小精灵”!
小说读后感 21
对于我们来说,童年都是快乐的,可是,高尔基爷爷的童年却是悲惨的。高尔基爷爷写了他的成长三部曲,第一部是童年,第二部是在人间,第三部是走进大学,在这的成长三部曲,我最喜欢的事《童年》一书。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高尔基爷爷悲惨的童年。
童年这一书讲述了十九世纪俄罗斯的黑暗社会。主人公阿廖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跟随妈妈去了外公家。他的外公是个贪婪、粗暴、无恶不作的人,在这个大家庭里,无处都充满了暴力,只要阿廖沙做错一点事情,就会遭到外公一顿毒打,这里面的每一件事情我都历历在目,就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想:阿廖沙只是弄丢一颗纽扣也会遭到外公的一顿毒打,而我就算弄丢一个照相机也只会被骂几句。以前,我常常抱怨童年真悲惨,有上不完的课,有做不完的作业,可是跟高尔基爷爷比起来,我的童年真是幸福多了,虽然有很多的课,有作业,但是至少不会像阿廖沙一样,不但没的上学,而且,还经常不是这里青一块,就是那里紫一块,跟阿廖沙她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的.童年幸福多了。
暑假里,我又一次看了童年一书每当看到主人公阿廖沙被外公打时,就感觉再打我。看着看着,我的眼圈就红了起来。我也经常为阿廖沙打抱不平,同时更是反映了十九世纪俄罗斯的黑暗,只要他外公心里不舒服就要打人,打那些并没有犯错的人,真是太无耻了!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阿廖沙从书里拽出来,不让他再被打,让阿廖沙有个完整的家,我想让他和我一起吃香甜可口的饭菜,一起去上学,一起做游戏,一起看电视,让她享受幸福的童年!尽管阿廖沙老是被外公打,他仍然没与屈服,他还是保留着一颗非常纯洁、善良的心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是啊,高尔基爷爷的童年和我们相差的太大了,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着美好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我们的亲人。
小说读后感 22
想必大家都知道··罗琳的那套《哈利·波特》吧!咦,什么?你竟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你如果真的不知道魔法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那你可就OUT了!
《哈利·波特》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著作,共分为七册。在第一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她以几乎每年一册的速度继续创作出《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以及《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一直到2007年7月,哈利·波特的终结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
《哈利·波特》使我也变成了一个小“哈迷”。哈利·波特,一个幸运的男孩,可他又是不幸的。他的父母在他一岁时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但他却在杀人魔王伏地魔的手下幸免于难。他的父母被杀后,他被抱到了姨妈家,在姨妈姨父家饱受欺凌,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混世魔王般的儿子,经常对哈利拳脚相加。但他却在十一岁生日那天,被邀请去一个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读书,从这时开始,他的魔法时代来了,书中讲了他一年又一年不顾一切的.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伏地魔,一起去冒险,一起学习魔法,一起成长,最终成功打败伏地魔,他成了一位勇敢的,有责任心的巫师。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不但好看,而且还运用了很多的写作手法,有很多地方都为以后的内容埋下了伏笔。在第一册中,就讲到了哈利的好朋友罗恩有一只小耗子斑斑,看似和当时的内容没什么相关,实际是埋下的伏笔,到了第三册最后,斑斑才原型毕露。又如在第六册中,邓布利多就告诉哈利,要寻找传说中的六件魂器,并同时摧毁它们,到了第七册,哈利和好友罗恩、赫敏共同完成邓布利多的这个任务并用老魔杖杀死了伏地魔,相当的精彩。
一口气看完七册书,我忍不住想问··罗琳:“为什么您就只出了七册书呢?” 《哈利·波特》实在太好看了,不再看一本不解渴呀!
小说读后感 23
郭敬明的《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妈妈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只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幻城》名字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美好,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跟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幸福,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字,没能等到最后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世事难料,释希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跟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跟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希望不要错过我爱跟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美好。永远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小说读后感 24
《一百条裙子》是美国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写的一部小说,里边讲述了一个善良而聪明的小女孩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发白的蓝裙子,她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旺达·佩罗斯基。班里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因为她的怪名字和她的旧裙子。后来,她竟在众人面前说她有一百条裙子,还有六十双鞋子,可这不仅没有改变那些女孩子对她的态度,反而更加的捉弄和嘲笑她。 直到有一次,班里举行绘画比赛,女生设计服装,男生设计汽艇。
对于这次比赛,大家都认为绘画能手佩琪会夺冠,可让大家意外的事发生了!第二天,每一个走进教室的孩子都被自己看到的景象惊呆了:教师里到处都挂满了图画,每幅画都有着令人炫目的颜色和极度华美的设计,足有一百幅那么多。而画里每一条美仑美奂的裙子.而这都出自旺达之手! 可是,旺达却在这一天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那些捉弄过她的女生这才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的爱她们,于是有两个女孩决定去波金山找她,可是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旺达是一个多么聪明而又善良的女孩,她并没有因为大家对她的不友善而心生怨恨,临走时还给大家留下了那么漂亮的礼物。 旺达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当大家嘲笑她的那一百条裙子时,她没有替自己解释,而是坚持自己确实有一百条漂亮的裙子。她并没有因为别人的嘲笑而放弃自己的梦想,旺达在收到这么多的怀疑和嘲笑时,她的心里一定很难过,但她却没有因此而自卑,她的内心,比她画的美丽的裙子还要美。
我相信,我们十三班的同学是不会因为旺达恰好有一个又长又少见的名字就故意伤害她的自尊心。我宁愿相信,一切说错了的`话都是有口无心这是旺达走后,梅森老师和大家说的一席话,她说的真好,我真希望旺达是我的朋友,我绝对不会嘲笑她的旧裙子和怪名字,要是有谁这样做,我一定会告诉他: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和长处,只要他的心灵是美的,他就是我们大家的榜样。
小说读后感 25
《西游记》这部经典神话小说,作为每个中国人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如今,我也拿起这本沉甸甸的《西游记》想起勾人心悬的情节真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前往西天求取真经。他们一路颠簸坎坷,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雷音寺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是一本历史神话小说,在作者精妙的笔法下,塑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最主要的是唐僧师徒四人,他们的性格各异,为书中添加不少精彩情节。“孙悟空”是大多数读者喜欢的人物,因为他拥有七十二般变化,他的变幻莫测令人惊叹,在大闹天宫的时候就已显现他的神通广大。他疾恶如仇,性格精明而又淘气,在取经路中他是妖魔鬼怪的克星,妖怪的骗术瞒不过他的火眼金睛。“猪八戒”是令人喜欢的二号人物,他的.呆头呆脑,傻里傻气真教人笑破肚皮,他在我看来却是傻得可爱,他所具备的“贪、嗔、痴、惧、色、懒”使人物性格更加突出,他与孙悟空常常制造出滑稽搞笑的情节。猪八戒看似无能,但他却忠诚,老实。
师傅唐僧是个平凡之人,就因吃他的人可得长生不老,所以招来不少妖怪来侵袭。他有一颗慈悲之心,用他的真经来感化世人。沙僧是从不被师傅操心的徒弟之一,他勤劳,老实,他无怨无悔的挑起千斤重担同师傅取经。
师徒四人攀山越岭,过河渡江,他们不愁路远,不惧艰险,不畏困苦,只为求得真经负国命。最终他们也不负众望,取得真经,功德圆满,修炼成仙。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其道理是告诉我们做事应得竭尽全力去完成,不管失败还是成功都不可半途而废。这也给予我不少启发,每当我写作文时,总是因为一些情况而放弃写作,例如时间不够,或作文难度高,构思不清楚,没灵感等原因。读了《西游记》之后才明白,做事不能半途而废,我应该要不放过任何一丝灵感,坚持为文章最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小说读后感 26
《了不起的盖茨比》,还以为是了不起的比尔盖茨,当成传记给买的了,也真是服了我。总体来不喜欢看国外的书,这外国人的名字姓氏,真是看的太费劲,出来个人还得想想是哪个。除了名字,这书翻译描述也很怪,就像外国电影中文字幕的感觉,不过看的一些名人评价还蛮高的,应该原著会比较不错。
书虽然看着费劲,但整个故事情节在脑海里还挺清晰了,应该要感谢这个写前言的,反正看了3遍前言,看第一遍其实也没看懂,看完整书再看的俩遍前言,整个故事就深刻了。所以文化水平的差异,看书的结果也是有蛮大的。
总体来说这是个悲剧的,一个深沉的爱情故事,一个沉浸在初恋美好感觉不愿醒来的人,也是一个穷少校爱上富家女的励志故事。男主盖茨比在不断努力致富后,洁身自好,只想着女主。明知女主早已结婚,但还把豪宅买在女主家的对面,然隔一海湾每天仰望。每个星期,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宴请各界人士,只为轰动到某天女主的出现。不过我觉得这深情也有对女主的亏欠吧,因为长时间长距离的分开女主不得不和其他人结婚,还有可能有因为先前恋爱中的男主对女主的欺骗有种愧疚,书中有写到盖茨比说:“我有阵子甚至希望她甩掉我,但她没有,因为她爱上了我”,盖茨比恋爱时是有隐藏了他贫穷身份的,所以我想他做的一切有一定弥补的.成分。不过盖茨比还是很帅很努力的小伙,女主爱上也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还天真认为女主会像他爱她这样的爱着。不过女主其实过的也一般子幸福,富富联姻,老公过了新鲜感,也就没了爱的忠诚度。可盖茨比的悲剧最终也是女主酿成的。
所以说美好如果成为了过去,也就只能记在心里了。因为转身,就可能是一辈子,有命运的成份,也有因为不爱吧。只是现在的爱情可能只存在小说和电影情节了,我都快不相信了。可我还是宁愿相信是以前的我不够好,才没能遇见,遇见了也没法好好相爱。嗯,愿做更好的自己为遇见未来的你,不愿将就!
小说读后感 27
《城南旧事》是作者林海音的童年回忆,从冬天的骆驼队当引子开始回忆她的童年。小英子童年的惊心动魄,充满着奇妙和悲伤的经历,让我觉得有趣和亲切。
英子认识了“疯子”秀贞,跟她成为了朋友。慢慢英子知道了秀贞根本不是疯子,而是丈夫被婆婆强硬的逼回老家,女儿刚生下来就被自己的父母扔了以后被所有人误认为疯子的;英子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妞儿不是她父母亲生的,她居然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英子带着妞儿去找秀贞,大雨中看着她们俩去赶火车,追不上,哭,然后就昏迷了。生了一场大病后,英子搬家了;搬家以后,英子下了学在草堆里发现了一个男人,接下来的日子英子总去找那个男人听他讲故事,但在一天中午,英子看见那个男人被警察抓走了,因为他偷东西;后来,兰姨娘来了,她非常和气漂亮,引起了爸爸的注意,但英子很巧妙地把兰姨娘和德先叔拉在了一起;跟英子很亲的宋妈因为儿子死了,女儿也被卖了,回了老家;随后爸爸也在她小学毕业那一天因病去世了。英子说“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城南旧事》是一本很感人的书。书中老北京南城让我感到亲切。姥姥家现在还住在菜市口没有改造过的老胡同里,妈妈也是从小在那儿长大的,我也经常在那里面穿梭,玩耍。所以我对《城南旧事》里的提到地名,情景都感到熟悉和亲切。那一条条胡同交织在一起,风轻轻地吹着一棵粗大老柳树的柳枝,让它们碰到了已经破旧了的窗户。阳光洒在小小的.跨院里,照着一簇挂着晶莹剔透露珠的紫罗兰……通过英子的悲欢离合,我体会到了人欢聚时的欣喜若狂,离别时的依依不舍,掉下来的眼泪和互相长久的思念盼望。英子童年的短暂快乐与珍贵让我知道了家庭的意义:一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城南旧事》把老北京城带到了读者们的眼前,让它鲜活了起来。离别把整本书连在了一起,让它带着淡淡的忧伤。就像它的主题曲《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小说读后感 28
看《简·爱》许久,有时因人物的行为而纠结,有时因人物的风趣而开心,有时因人物的迷茫而急需答案,有时……结果无法预支,那么就充分享受过程的美丽吧!不知从哪里听来的一句话,现在我的心里的波动无时无刻不在验证着这句话。
或许每个小说故事总是拥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可我觉得每个雷同的故事背后总有那些不轻易展示在人前的秘密,等待着我们仔细的发掘。那从开始到最后不需要你仔细地揣摩,只需要用你开发到极致的大脑在思索其他事情的同时略微联想一下就会有一幅幅或寂寞,或痛苦,或抗争,或绝望,或希望的画面出现在眼中乃至被未知的神经传输线路导进脑海里存储起来,经常被翻出来重现。
我喜欢里面纯正的'英国式的交谈以及交流方式,那些华丽而富有逻辑性的文字组合方式让我为之痴迷了许久,虽然对于一个地道的东方人士来讲,这种古怪的组合显得有些滑稽和可笑,可我不得不说它真的很棒。我喜欢看里面人物之间的对白,直接而富有西方式的侵略性的霸道。双目之间的对视,显然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碰撞以及火花,但不得不承认这种蛮横的交流方式真的适合某些无法回避的话题,虽然僵硬和无理却总能取得想象不到的战果。虽然东方式的谦虚有时候更让我容易接受些,可我觉得有时候真的应该选择西方式的直接更好些。
我喜欢推敲人物的心理变化,虽然对于现在的我或者以后的我来说这种必须耐得住性子的行为我可能无法完美的完成,可就现在来讲,我取得的成果已让我暗喜很久了。这种一念之间的交战,精神上的征伐才是无比惊险与刺激的。智慧在这一念之间往往被展示的淋漓尽致。也许这一秒你在天堂,下一秒就坠落向无边黑暗的地狱。可阅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误解才变得有趣起来,正如那句话所讲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书就在那里,文字就在书上,而思想在我们自己的身体里发芽和成长。
小说读后感 29
《红飘带狮王》是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讲了非洲大草原上一个和狮子有关的略带伤感的故事。
蜂腰雌狮原本在帕蒂鲁狮群,但因为对于新上任的狮王“杂毛”残忍的行为——把所有未长大的小狮子全部咬死。所以离开了帕蒂鲁狮群,成为了一个流浪狮子。在流浪的过程中,蜂腰雌狮遇到了雄狮红飘带,他们组建成了一个小家庭,蜂腰雌狮决心要把红飘带培养成一头勤劳的雄狮,没有原来那些雄狮的懒惰,可是帕蒂鲁狮群的狮王杀死了它们的孩子,红飘带深受打击。但当他们这个迷你狮群又加入了无鬣雄狮这个成员时,红飘带地位迅速提升,又变得骄傲起来。红飘带夺得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却又辜负了蜂腰雌狮,杀死了未长大的小狮子,这让蜂腰雌狮很是悲伤,所以离开了狮群,继续流浪狮子的身份。
结局是悲伤的,让我的心情很沉重。不仅是对无辜的小狮子的哀悼,也是对蜂腰雌狮寂寞的感伤。既然改变不了大局,那就尝试着改变自己。如果蜂腰雌狮可以这样想,那么也许结局就不会这么悲凉了。雄狮保护狮群,雌狮负责捕猎,每当有一个新的狮王,就会把以前那些小狮子咬死,这本来就是大自然给予的规律,是改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以大局为重。不过蜂腰雌狮敢于挑战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它没有在一开始就轻易否定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而是勇敢的尝试。可以说,蜂腰雌狮也是伟大的。在自己的小宝贝两度被杂毛害死后,它表现出了自己柔弱背后坚强的一面,没有气馁,而是伺机行动,在象群攻击帕蒂鲁狮群时,用智慧赶走了象群,赢得了雌狮们的尊重,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红飘带又重复了那残忍的行为,蜂腰雌狮坚决地走了,离开了狮群。
看了这本《红飘带狮王》,很奇怪,更多的是对蜂腰雌狮的尊重,让我的坚强又增加了一些。
小说读后感 30
这段时间读了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让我受益匪浅。
“真诚的欣赏与赞美他人”是我读完此书最深的感触。一个人只有认识自己,不断改造自己才能有所长进直至成功。《人性的弱点》让我领悟到这弱点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他人的。了解他人身上的弱点,就可以使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的交往中顺利进展,了解自身的弱点,可以使自己扬长避短,凸显自己的优势,从而建立美好的人生。
卡耐基说:天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情,就是给他想要的东西。卡耐基也这样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也许这句话我们并不陌生,而且经常用到,只是我们将其作了少的改动而已,改动之后就变成了“他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不去责怪自己”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己做的就完美无瑕呢?你认识到自己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升到一个高度,千古不变的真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是缺少理解和宽容。
记得这样一句话“人生最大的美德是饶恕”当我们每天在路上不小心踩到你的脚时,人不小心撞到你时,你是怎么样的`态度呢?怨气十足还是破口大骂还是饶恕别人?别人善待自己,我们考虑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与自己相异时都是错的,同时对于别人来说,岂不亦然!可是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己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话,定会截然不同的。任何一个愚蠢的人,都会批评人,斥责人,和抱怨人同时,也是绝大部份愚蠢的人才这样做的。
卡莱尔曾经这样说过:「要显示一个伟大人物的伟大之处,那就要看他如何对待一个卑微的人。我们只有学会真诚的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最大的信任。爱默生说过:我遇见的每一个人,或多或少是我的老师,因为我从他身上学到了东西。这句话让我们不要老是想着自己的成就,需要和尽量去发现别人的优点,献出你真实,诚恳的赞赏。
小说读后感 31
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屠格涅夫的长篇小说《前夜》是俄国文学中描写平民知识分子革命家形象的最早作品。被文学评论家们一致认为是屠格涅夫的创作中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它的不朽之处在于:它在俄国文学史上第一次以非贵族出身的知识分子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迅速而敏锐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历史发展的趋向和要求,揭开了俄国文学崭新的一页。小说《前夜》反映了克里米亚战争失败后俄国社会的`新动向,是一部深刻地揭示俄罗斯社会现实的杰作。
小说反映了俄国19世纪50年代末社会运动的高涨及对新人物、新生活的社会需要的背景。主人公叶连娜是个正直、热情而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俄国姑娘。她出身豪门贵族,身边有好几位热心的追求者,都不称心。后来她遇到保加利亚人英沙罗夫,他为了祖国的解放事业积极战斗并准备奋斗终生,十分钦佩和爱慕,并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了他。与他同赴保加利亚参加反对土耳其奴役的民族解放运动。途中丈夫病逝,叶连娜忠于信仰,依然前行。作品描写景物清奇迷人,色、声、香兼而有之;刻画人物善于烘托;风格细腻淡雅,独具一格。
要说在这些人物中谁最独特,算是一个能让读者感着亲切的人,那就是《前夜》中的叶莲娜,这个贵族小姐挣脱了旧社会旧制度的束缚,毅然去寻找自己的爱情,并坚定地走上了丈夫的革命道路。这个姑娘的勇气是令人钦佩的。她是觉醒了的一个人,一个妇女解放者,在小说中她比任何人都让人感觉有生气,展现出不同的品质和魅力。
其他人物我不想说什么了。屠格涅夫对爱情的描写很细致入微,让我在读小说的时候体验到了爱情的绮丽的过程,感受到了爱情的滋味,屠格涅夫看过不少书,所以文中穿插了很多作品和人名,从而提高了主人公的不同教养的描写。
小说读后感 32
昨天下班我顺利买到了最新版的《做小说》,看了后我是真的有些许失望。
到了购书地点的时候我还是兴奋了一下的,看到一下子《最》都上市了,我拿起来一掂量心的温度就降了0.5度——质量明显没有前面的《两周年纪念特刊》来的杂实,轻了不少,遍走边拆开了《最.inkl》看得我的心更是凉了。
里面的设计色彩感觉过于暗沉了些许,纸质也不是很好,而且有一股很难闻的味,当然文字的部分还没有来得及怎么看,仅仅看了郭四爷的《琥珀》,没什么感觉,除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爱情是琥珀,琥珀是美丽的尸体。
我这样总结这句话:“爱情是美丽的尸体。”
对爱情极端失望的郭四爷
说到《最小说》怎么可以忘了《小时代》呢?
这期的《小时代》还可以,最大的'不足就是容量太小,才几页呀,没几分钟几看完,南湘的卑劣是我早预料的,可以这样子说,除了宫勋对崇光命运的冷血宣判其他的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对于崇光的死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林萧的突然消失后崇光因担心失望最后病发抢救无效死亡,多么青春多么言情的想法,郭四爷你竟然;来了这么一招,算你厉害,还有宫勋对顾里他们所下达的命令也是我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看到过的情景,大千世界无所不有,算我目光短浅,四爷,你又赢了一局。
宫勋这老妖兽,南湘这小B。
其他的我还没有看,慢慢看了再说吧,别的我就不指望了,希望可以换换印刷,那味实在是太难闻了。要怎样才可以叫那些妖娥子们知道我的愿望?神啊,救救我吧。
工作日记
昨天的工作该说的早上都已经说了,现在就说说又一倒霉事情,昨晚我说下楼考察考察什么地方丢垃圾,出来反锁门的时候发现锁不了,同样的也打不开,实在是没有办法我只有再次麻烦LL,由于办公室钥匙被我光荣破坏,今早的门还是一样的麻烦了师傅大人来开,我是看到他们都不好意思,老这样麻烦别人!
今早眼皮还是一样的跳个不停。
小说读后感 33
每个人在这世界生存,都要碰到三件大事:事业,爱情,健康。如何能使这三者圆满地实现或者结合呢?我想我们不妨多读点书。好书是放眼未来的望远镜,也是回顾历史的放大镜。
在我们这个家庭,自从孩子呱呱落地,我们没有刻意地去设计他的人生方向,也不强求他的人生方向,一切让他顺其自然。我们从不强迫他去追求不可能的目标,只有一样事时刻关注着,那就是培养他的阅读习惯。习惯有时能决定一切。在小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根据他的年龄喜好挑选适合他的书给她阅读。在低龄阶段有声读物是他每天最喜欢的节目,从听儿童故事、看童话节目,有时还带他去参观历史博物馆,从小给他清晰的历史脉络,帮助他了解中国和世界的人文历史。等到能自己读书认字了,我们挑选了一些适合他的图画读本,根据画本的内容让他展开想象,成为这本书的作者,把画本下面的场景来解说并延伸。久而久之,他的逻辑思维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语言的组织能力、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日益增长,为他今后的学习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品格的培养是家庭教育最为重要的'。孩子每星期能看完一本书,大量的信息会在他们脑海中永难磨灭。有了这些还不够,家庭的环境也很重要,我和爱人也喜欢看书,只是个人的喜好不一,我喜欢看些杂文。杂文是大百科全书,是众多人智慧的结晶,杂文是每位作家在他最富有激情的时刻所创作的,观察充分,感悟清晰,分析深刻。通过阅读我不仅增长了知识,在面对孩子的问题时也不会感觉到拘谨,能清晰地给孩子传递人间的丑陋和美丽,让他不多走弯路。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读书的兴趣高昂。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慢慢学会了分辨善恶,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也帮助他在学习的道路上能够大步向前。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知识对每个人来讲是如影随形,理想是动力,视野是胸怀,天道酬勤!为了自己,为了孩子,为了我们的家园,不妨多读点书。
小说读后感 34
作文罗金宝马上闪入苇丛失踪;于是我常常把脸贴在母亲的手上,觉得十分温暖、舒适。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只小巧玲珑的乌龟。只有快快乐乐地成长,长大,才是一种可爱的理想,一种美好的结果!我的父亲有两条火烧云似的眉毛,又粗又黑,仿佛在冲我们微笑,那样迷人。我可是大家公认的天才。
看了《儒林外史》的第二回,我又认识了一个历史上颇有点名气的读书之人,一个屡考屡败最后却大器终于晚成的.——周进老先生。
明宪宗成化末年,山东兖州府汶上县有一位教书先生,名叫周进,花白花白的胡子,头上总是戴着一顶旧帽子,已经是一个老人家了。他为了自己能够出人头地,荣耀乡里,屡次参加科举考试,可是到了60多岁了,居然连个秀才也不能考上。一天,他与他的姐夫一起来到了省城,走进了贡院。周进由于联想到了自己没有考上秀才,触景生情,悲痛不已,一头撞在了号板上,不省人事,被救醒后,满地打滚,哭得口中鲜血直流。几个商人见他很是可怜,于是凑齐了二百两银子替他捐买了一个监生。于是,他马上就向替他捐监生做的商人们磕头,说:“你们是我的再生父母,我周进将来如变驴变马也要报效你们!”不久,周进凭着监生的资格居然最终还考中了举人。顷刻之间,不是亲的也来认亲,不是朋友的也来认做朋友,连他教过书的学堂居然也供奉起了“周太老爷”的“长生牌”。过了几年,他又中了进士,升为御史,被指派为广东学道。
周进曾经屡考屡败,可他丝毫没有气馁,居然能使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都被感动了,主动替他花钱捐了一个监生来做,后来终于考上了秀才,但他没有骄傲自满,而是继续努力,又考上了举人,最后还中了进士,提升为了御史。
古代的科举制度,还是商人花钱替周进捐买了监生,我在此不予妄加评论了,但我要说的是,我在周进的身上看到了一个闪光的点,那就是“败不馁,胜不骄”,这是值得我们后人学习的。
小说读后感 35
拿到这两本书好像有快一个星期了,最近这几天也一直就东一下西一下的,再加上慧慧闹一下,也没有时间忙着写,图片倒是发上来好几天了,文字就是一直这么搁着,为自己的懒惰找一个借口罢了。
先来看看这两本书吧,一本是《谁是小霸王》一本是《我是无厘头》
这本《我是小霸王》的封面就非常的有意思,小朋友们都带着小动物的造型,里面有像蝴蝶啊、蜜蜂、小鸟的小动物正在受到一只大鸟的追击,而旁边冲出来一只更大的来保护这些小动物们。
这本书讲的'是叫徐浩均一个小朋友在班上称王称霸,见到弱小就欺负,同学们都害怕他,但是他却害怕比他大个子的郑哲宇。而郑哲宇却非常的有正义感。每次见到徐浩均欺负别的小朋友的时候他就会挺身而出。郑哲宇就是大家心目中的保护神,而徐浩均却是大家眼中的瘟神,大家见他就躲得远远的。
而这本《我是无厘头》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小女孩没有一点礼貌,同学们都叫她无厘头。
小女孩一直都不知道小朋友们为什么要叫她无厘头,她还觉得别人是无厘头呢!到了最后,她评不上班里的模范生的时候,下了可课听到同学们的窃窃私语才知道原来并不是无厘头而是无礼头。
因为书里的内容太长,我就不全部都放上来了,这是这本《我是无厘头》的目录
这是这两本书的作者
看了这两本书后,我能感觉到作者的用心良苦,这套书,他是以一个孩子对待事情发生的经过以及心里的变好而写的,这本书告诉孩子们,遇到事情的时候如果用武力去解决事情,或者你对旁边的人没有礼貌的时候别人会怎么样的对待你呢?只能是让所有的人一个个离你远去。所有的人都会将你孤立,就算你学习再好,能力再强,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通过读书让小朋友们一定要礼貌待人,要有正义感,做一个不讨厌的人。
小说读后感 36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比如生物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是不足为奇的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都不喜欢,而且是有点厌恶情绪的。这些所谓的名家之笔在我看来是无聊之至,有很多语句是前后不通,大有卖弄文采之嫌。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又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书相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真好!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小说读后感 37
油麻地,多么响亮而又神圣的称号。多少动人的故事在油麻地发生,多少感人的家庭在油麻地扎根。不仅仅是油麻地,在一些寻常的小巷、农村或是学校里,却也出现了一个个不寻常的家庭,一个个不平凡的故事。
每当我拿起小说,就能够阅读到书中的人物痛苦的成长和他们纯真的梦想,还有与困难和命运永不屈服的斗争,这一种复杂的情感是我们从小在城市中成长的孩子无法真切感受到的,就好比曹文轩老师的感想:“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青铜与葵花在成长中互相承担着各自的使命与责任,用质朴的生活展现了最纯美的复杂感情和最震撼的成长过程;黑豆儿与小提琴家以一面之缘结识,也以不同的事件最后结成了不解之缘;在破旧小巷里“我”费尽心思把自己的四个弟弟妹妹从落魄的生活里带领到光明的未来里;桑桑总是无忧无虑,却也有时那么多愁善感……
曹文轩老师的文字引人入胜,总是能用最细腻的笔触刻画人物,并将人物的形象变得极其深刻和生动,就像初春的阳光一般,用光明照亮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也用文字把他们一一展现在我们面前。
曹文轩老师的作品也常常让我们思考着。
我常常想着,在这些极其寻常的地方,有什么过人之处呢?也许是那一大片的芦苇荡,也许是那一个个三月的纸灯笼,也许是那极其简朴的学校,也许……就是那孩子们纯真的心灵。
几乎每一篇有关油麻地的小说中都有那么一片芦苇,而几乎每一篇小说里都有一片心灵的归宿。芦苇的尽头,是葵花灿烂的笑容;大海的尽头,是一辈子辛勤劳作的爷爷的身躯;阳台的尽头,是黑豆儿听着小提琴家悠扬的琴声;马戏团舞台的尽头,是秋牵着雪白的小狗淡淡地笑着;三角地的尽头,是弹着琴的大哥、三个认真倾听的弟弟和一个小妹……
文字的尽头,是曹文轩老师和笔下的孩子们永不褪色的心灵。
小说读后感 38
沈石溪是当代著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
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
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真善美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
小说读后感 39
要怎样才能很好地适应以后的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渐渐长大了,也曾不止一次的想过许多问题:怎样使以后的学习生涯多姿多彩?怎样在万千学生中脱颖而出,成为优秀的一员?怎样自己的生活永远充满快乐?
我阅读了《最励志校园小说》第一辑的书籍,领悟了许多道理,也从而对以后的学习生涯有了一个初步的定位。下面就是我的收获: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好习惯。良好的习惯,可以说就是读好书的秘诀之一。一个习惯的养成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只要持之以恒,又有什么做不到?一个好习惯,足以让我们受益一生!勿忘:细节决定成败!
《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自律。小米的新同学智律和奶奶相依为命,奇怪的是,他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做,而且不用上补习班……小米以自律为榜样,经过一点一滴的改变,她也慢慢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我也应该独立自主,真正领悟自律的重要性!
《原来我这么棒》:自信。自信是一种力量,遇到挫折时若不能产生足够的自信,会从而一蹶不振,但是它也能为我们在黑暗与迷茫中指引方向。我们要发现自己的优点,为自己拥有的优点感到自豪,遇到挫折时也要积极肯定自己,才能勇敢面对!
《选我选我!花路米》:领导力。真正的领导者,并不是指职位比别人高的人。领导者,应该是真正做到了解他人所需,并且真心给予帮助的人;应该是在面对困难时不放弃,并且坚持带领队伍走出困境的人;应该是懂得倾听他人意见,并且尊重其它队员想法的人。这样的人才能使人们无条件的信任并跟随他!
如果有时间,大家不妨阅读《最励志校园小说》一系列书籍,让我们培养自己的好习惯,成为自己人生的主人,用心发现自己身上的优点,懂得带领队伍不断前行或以队员的身份为自己的队伍争光!
小说读后感 40
《查理九世》一套书共有16本,读了这书,第一感觉是“晕”,第二感觉是“惊”,有点不可思议。查理是个知识渊博、洞察力强、聪明且顽固,有自己的穿衣风格、享受泡澡和下午茶、有时爱装正经、成熟的狗,人称“疯狗太郎”查理。查理会说话,是因为它有一个神奇的蝴蝶结, 只要动物带上它, 就能听懂人话并能说话。
此书描述了墨多多, 虎鲨, 娆婷婷, 扶幽,查理四人一狗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组成的小队叫DODO冒险队,冒险队的老大叫查理,小兵叫墨多多,技工叫扶幽,战斗机叫胡沙绰号虎沙,参谋叫婷婷。他们从不退缩,奋勇直前, 就这样克服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
我看了一册是《查理九世之恶魔医务室》,大致内容是这样的:80年前,杰森老师是个从医学院毕业的研究生,因为长得畸形,所以没有一家医院聘请他,只有金烨小学的校长肯收留他,让他当一名医务室老师。有一天,一些学生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飞蛾,杰森一看就认出那是阿里山神蝶,就跟同学们说它是可以带来好运的,不要伤害飞蛾。于是他就偷偷的养殖起来。不久以后镇上来了一场大瘟疫,为了找瘟疫的来源,军队搜遍了整个小镇,最后在杰森的医务室地下室里发现了养殖场。军人们以为丑陋的幼虫是瘟疫的来源,就一把火烧了阿里山神蝶养殖场。杰森发了疯一样冲进了火场,轰的一声,火焰里面出现了一张狰狞恐怖的恶魔之脸,并发出邪恶的诅咒……
墨多多收到了一封神秘的委托信,要求他们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位置,有一个神秘的案件等待着他们去破解,冒险队信心满满的前往,却碰上了传说中的“恶魔之子”——虎鲨被赌咒命运,婷婷被预言死亡……多多他们追踪着“恶魔之子”进入了传说的禁地,恐怖的医务室内,默默封存着一段时间久远的秘密……火焰中的亡灵——恶魔医生杰森,拿出了闪着银光的解剖刀,要将墨多多开膛肚皮。
我喜欢这本冒险小说,充满了冒险的精神,而且让人看了还想看。
小说读后感 41
今年暑假,我试读了《鲸歌悠扬》这本书,那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使我一下子沉浸其中,一点点品读起来。
书中主要讲了“小科学家”陶淘和同学吉蒂、包胖胖来到亚罗湾,和科学家们一起考察神秘的座头鲸。他们亲眼目睹了小座头鲸憨憨的诞生和母爱的伟大。
一天晚上,陶淘用水下音频设备跟座头鲸憨憨一家打招呼,他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引起了很大的麻烦。因为虎鲸们在海洋里,隔着几千公里就能听到座头鲸的叫声。就这样,陶淘不小心引来了座头鲸的天敌————由闪电为首的虎鲸群。凶猛的虎鲸对憨憨一家展开猛烈攻击,憨憨父母为了保护憨憨,鲜血染红了大海。陶淘心里充满内疚,决心做一名真正的男子汉,保护座头鲸们的安全,想出了一个个古灵精怪的主意。
最后,在这场大战中,座头鲸爸爸去世了,座头鲸妈妈和儿子憨憨也深受重伤。这大自然的规律,让陶淘沉思,让他思索生命的意义。
在这本书中,我觉得陶淘是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虽然有时淘气得不得了,还喜欢出风头,但很懂事。他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要怎么改正,会自觉认错,也会虚心听大人的批评,这是我要向陶淘学习的'地方。
以前,我认为动物与动物之间没有什么感情,但在这本书中,我知到了道动物之间居然有着丰富的感情,与人类是一样的,有时还胜过于人类。尤其是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憨憨爸爸,它在最紧要的关头,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了妻儿的安全,为了儿子开辟了一道伟大的生命通道,献出了自己的性命。还有闪电的爸爸,为了让组人逃脱人类的追捕,不惜牺牲自己,给了大家逃生的机会。啊,多么伟大的父爱啊!
《鲸歌悠扬》这本书,让我对动物之间的情感有了重新的认识,它们的情感跟人类一样,很丰富,很美妙,让我很敬佩;让我对父爱有了更深的感慨,它跟母爱并存,很伟大,很无私,令我感动。《鲸歌悠扬》,有更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它使我受益匪浅,终生难忘!
小说读后感 42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部小说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科幻作家凡尔纳的“海洋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写于一八六七年。描写的是游轮“邓肯号”在海峡上第一次航行时,船主格里那凡爵士突然发现有一条鲨鱼尾随其后。水手们捕杀了鲨鱼后,发现鲨鱼腹中有一个漂流瓶,瓶中装有三封残缺不全的求救信,分别用英文、法文、德文书写。这封信是两年前准备为苏格兰人寻找一片新的土地却不料遇难失踪的探险家格兰特船长发出的。
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玛丽和罗伯特知道这件事后,便赶到玛考姆府。由于英国政府拒绝派船营救,于是格里那凡夫妇便决定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麦克那布斯少校、约翰·孟格尔船长、汤姆奥斯丁大副以及其余25名水手,乘坐“邓肯号”亲自去营救格兰特船长。
他们在航行后的第二天,发现船上多了一位知识丰富、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当他听说格兰特船长的故事后,便决定一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
在南纬37度线上攀过了阿尔卑斯山脉、穿越了南美洲大草原、走遍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克服了千难万险,以无比英勇顽强的精神,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我的心情就像一只小船在大海上遇到风暴时,难以平静。格兰特船长的安全让我担心、格里那凡爵士的无私帮助让我敬佩、巴加内尔的机智勇敢让我赞叹……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巴加内尔。因为他有丰富的知识,而且不顾自己的使命,义无反顾的去救格兰特船长。在高山上为大家引路、在草原上为大家讲故事、在绝望的情况下为大家带来希望。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和粗心大意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这部小说可以激发人们的斗志,培养勇敢的精神和勇于克服困难,不畏艰难艰险的品质,还能丰富科学知识和海洋知识。让我体会到了:没有探索就没有发现,没有冒险精神就不能发现“新大陆”。
小说读后感 43
读了《青鸟》这本书之后,让我感受到作者丰富的想象力,感受到作者童年时期的乐趣,感受到狄狄和美狄兄妹坚持不懈的精神。狄狄和美狄他们在睡梦中历尽艰险,可是他们还是没有找到会唱歌的青鸟。
当他们梦醒时,有一位长的.像仙女贝丽吕娜的老太太,来到了狄狄家,老太太是问狄狄可不可以把他那只斑鸠借给她,因为老太太家有一位小女孩想见斑鸠最后一面。狄狄二话没说就把斑鸠递给了那位老太太。老太太拿回去给小女孩一看,奇迹发生了,小女孩可以下床了。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那一位老太太是不是仙女贝丽吕娜呢?我是这么想的。你呢?
《青鸟》读后感
这是一个美丽、充满纯真童趣的故事:蒂蒂尔和米蒂尔就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十分善良,为了给仙女的女儿治病,冒着死的风险,去寻找青鸟。
这两个小孩子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希望他们能去找到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
于是他们在各种精灵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最后总是死亡或是丢失,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他们只好回家。
早晨醒来,邻居的一位老太太为了给她的孩子治病,来找一个能让她女儿幸福的圣诞礼物,这两个孩子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没想到,这只鸽子竟然突然变成了青色,成为了他们在梦里寻找的“青鸟”。后来仙女的女儿病终于痊愈了。
读了《青鸟》,我知道了幸福是快乐、是友谊、是助人为乐、是默默奉献。这才是真正的幸福。你只有用心体验生活中的快乐,幸福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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