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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时间:2023-02-25 17:49:58 艳盈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精选5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沈石溪的书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精选55篇)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黑熊舞蹈家》。你一定会想:黑熊那么笨重,即使弯腰都困难,怎么还跳舞,并且还成为舞蹈家了呢?和我一起走进书中开始一段书的旅程吧!

  这本书开始讲了几个母爱故事,让我想起了自己与母亲之间的故事。但“黑熊舞蹈家”这个故事讲的是熊与熊之间的故事。

  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名叫阿宝的黑熊,它的舞蹈天赋最好,可是脾气却有点古怪,他不爱与别的黑熊共享美食,也不喜欢让人摸它的鼻子,三岁龄公熊圆球,温驯听话,但论跳舞当然没有阿宝跳得好。一次,在为元首夫人挑选舞伴的时候,让听话的圆球去了,还故意把他们换了名字。后来阿宝因为爱耍小脾气,所以关进禁闭室里,在那他不肯进食,最后他跳着舞,在掌声中结束了他的生命。

  我很喜欢这一本书,因为他讲了阿宝曲曲折折的演艺生涯,从一个人见人爱的舞台演员,到了被人贬低在禁闭室。在这一段时间里面,阿宝经历了很多心灵上的创伤,他死了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我认为即使阿宝不再是以前风风光光的`动物明星,但是它永远是我心目中的舞蹈家。但我觉得它应该想想自己今天痛苦,来源于平日的暴躁与骄傲啊!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

  暑假里我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叫《第七条猎狗》。沈石溪把这本书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写狼;第二个部分写狗;第三个部分写豺。

  沈石溪在写动物小说的时候经常深入到动物的领地,动物都有很强的领地意识,特别是雄性动物,他们在自己的领地用小便画出地盘,其他的动物就会很自觉的不侵入它的.领地。但是一旦有人侵入,就会被动物攻击。

  有一次,他进入了一种别名叫红狼的豺狗的动物的领地,被围困在一棵孤零零的大树上,整整两天滴水未进、粒米未沾,饿的都快虚脱了。他养的一只猎鹰从寨子里飞到森林里找到了他,又飞回寨子里向村长报警,领着猎人救出了他。

  虽然和动物接触很危险,但是沈石溪为了写好动物小说还是经常和动物打交道。他的这种精神很让我佩服,他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不怕困难,坚持到底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

  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斑羚飞渡》。

  一群斑羚被猎人追赶到伤心崖。“往后退,是咆哮的狗群和十几支会喷火闪电的猎 枪;往前走,是几十丈深的绝壁。”

  伤心崖距离对面的山峰六米,一只斑羚最多只能跳五米远。怎么办呢?我真为它们担心。

  这时,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连着对面那座山峰。

  突然,领头羊公斑羚好像受到了启发,让一只老斑羚跳了下去,紧接着,又让一只小斑羚跳到老斑羚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再向对面的山峰跳去。它成功了!接下来,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没有一只老斑羚有怨言。

  “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生存的'道路。”这时,我想:老斑羚是那样的无私,是那样的伟大。

  “伤心崖上,只剩下最后一只公斑羚,它就是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场斑羚群集体飞渡的领头羊。”

  “砰,砰砰,猎 枪打响了,我看见,领头羊宽阔的胸部冒出好几朵血花,它摇晃了一下,但没倒下去,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斑羚那无私的爱深深的感动了。我想:人类为什么要杀害这些动物呢?只是为了拿它们的皮做东西挣钱,拿它们的肉换来一瓶瓶酒喝了吗?人类多么残忍啊!要是人类不这样,还会有这惊人的一幕吗?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无辜的它们呀!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

  你们喜欢看什么书呢?科幻小说?童话故事?动画书?我最喜欢的是看动物小说。

  我,一个爱看书的小男孩,这个暑假爸爸又给我买了一本动物小说《狼王梦》,一看到书,我就像饿了几星期的老虎看见猎物般冲了过去,一把抢了过来,然后津津有味地啃起来。不到一星期,就被我细嚼慢咽地啃到了肚子里。我被里面的.一匹母狼“紫岚”深深的吸引了。

  里面的主要内容是: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不幸一只小狼崽被狂风暴雨夺走了生命,她一心想要把它们培养成狼王,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第一只狼崽被金雕啄死了,第二只则中了猎人的圈套,死了,第三只与狼王决斗时,被狼群们吃了。最后一只却是母的,紫岗伤心极了,但一想到还有狼孙,就不再垂头叹气了。

  读完这本书,我被紫岚坚持不懈、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的精神所感动。我觉得,每个人都必须有一个梦想,而这个梦想可以是伟大的,可以是遥不可及的,也可以是触不可及的,我们要为梦想奋斗,为梦想而加油。正如1999年阿里巴巴创办者马云一样,对梦想从不放弃。他想考重点小学,但失败了,想考重点中学失败了,考大学也考了三年才考上,想念哈佛大学也没成功,他说过:“梦想,要脚踏实地,和眼泪息息相关。”

  我以后也一定要像紫岚一样,为自己的梦想去奋斗,不管成功或失败,都一定要坚持下去!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6

  没看《狼王梦》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觉得狼是一个凶恶的令人讨厌的动物,我一直都反感它甚至惧怕它。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它们也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智慧,有血性的。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狼叫紫岚。紫岚原是大公狼黑桑的伴侣,可黑桑在捕食猎物中死于非命。所以,她只好挺着大肚子自己一个人生活。可天不遂狼愿,她在分娩中,恰巧被猎人家的大白狗发现了。她只好一面与大白狗斗智斗勇,一面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一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自己心爱的孩子。然而,幸运之神就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在她的孩子中,只剩下了唯一一只小母狼。最后,她绝望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上。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让后代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一生的.心血。我们不理解狼的野心,但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人人都为之震撼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天他们要辛苦地工作,晚上还要关心我们的学习,他们一直都在默默奉献着,不求我们回报,只要我们好好的学习,将来有好的生活。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在生活中,妈妈给予我们的母爱实在太多太多,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长大之后,我一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回报这份爱。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7

  在人们的心目中,狼是一个凶狠,残暴的肉食动物,可实际上并非如此,狼也是拥有自己的情感的,他们也有对儿女的呵护和关心,也有望子成龙的期望,在狼王梦中,这一点充分的得到了体现。

  狼王梦讲述了一个可悲可泣的故事,母狼紫岚是一直有野心、有抱负的狼,她一心想把她生的'四公一母的狼崽中三只公狼其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但是,每次由于她过于的溺爱和严厉,一只只小狼崽都不幸死去,为了将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拒绝了爱慕她的公狼,在训练小公狼中折了腿,成了瘸腿狼,在救第二只小公狼时崩掉了几颗门牙,使原本威风凛凛的母狼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大丑狼。紫岚悲痛欲绝,但是,却没有放弃,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母狼生的狼孙身上,为了保证狼孙平安降生,和一只对还没降生的狼崽垂涎三尺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为了心中的权利,断送了自己的青春,断送了自己的美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断送了自己的生命……如果她在临死前能看见自己的狼崽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狼王,该是多么的高兴啊。她为了孩子,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这不正像生活中的父母为了孩子能奉献自己的一切吗。平时,我们要什么好吃的,好穿的,父母都尽力满足,为的正是我们长大后能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这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难道和紫岚不是一样的吗。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8

  读了《狼王梦》后,我深深的体会到母爱的伟大,狼王的智慧和聪明,不怕牺牲的精神所感动。

  我敬佩它,敬佩它伟大的母爱。有一次,这个狼王的儿子“黑仔”在一个树叶比较茂密的地方捕猎,突然天上飞来了一只金雕,也是来捕猎的,他在附近飞了飞没有发现什么动物,只有一只小狼,那只小狼就是黑仔,金雕偶尔也是会吃小狼的。于是快速向黑仔俯冲了过去,他的母亲发现了那只金雕,已风一般的速度跑了过去,与金雕搏斗,那只金雕把狼王挠的血流满地、遍体鳞伤、才把儿子从死亡的边缘给救了回来。

  我敬佩它,敬佩它的智慧和聪明。有一次天下了很大的雨,一些小动物都躲回自己的洞里,怕自己被雨淋湿唯独那些被人养的家畜不能够躲雨,于是聪明的狼王跑到栅栏前跳了进去,用嘴叼起一只小牛就跑掉了,当时看管家畜的'猎人已经进入梦乡,当她醒来时发现少了一只小牛,立即去追那只狼,可狼王早就逃之夭夭了,这样一来既填饱了肚子又没伤到自己。

  我敬佩它,敬佩它不怕牺牲的精神。有一次狼王的另一个儿子“蓝极”在它家附近玩耍突然掉进猎人挖的陷阱里,狼王一抬头发现蓝极不见了,仔细寻找发现蓝极掉进了猎人的陷阱里,他奋不顾身跳了进去,没想到里面还有一个野兽夹子,狠狠的夹住了它的脚,他忍着疼痛把蓝极救了上来,自己却死在了里面。

  狼王的名字一定会记在我的心中《狼王梦》这本著作将永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9

  《兵猴》这本动物小说是由大明鼎鼎的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情节内容都十分有趣,建议大家可以看一看这本书。

  整本书分好几种故事,但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板子猴与兵猴,因为这揭示了人性的善良与丑恶,还揭示了猴群中的严格等级分制。

  板子猴讲的是一个马戏团,进购了两只猴,一只是金丝猴,另外一只猴子无名,浑身脏兮兮的,命名为板子猴,正所谓杀鸡给猴看,因为金丝猴皮毛珍贵,不经打,但它十分调皮,不听教学员的`话只能打板子猴一示范,让它心存敬畏,但时间一久,它就知道鞭子只会打板子猴。不会打它,它就开始大闹天宫,把表演搞砸了,正好让板子猴去表演,板子猴演的有模有样,但金丝猴心生羡慕,又开始捣乱,以至于饲兽员终于舍得狠狠地抽了它,这件事说明动物并不能因为珍贵漂亮而去可怜在社会上没有人能够可怜你,一切都要靠自己。

  兵猴主要讲了大白牙因为勇猛变成了兵猴在猴群里的地位,从最后一名到仅次于猴王的地位,在猴群中,历史上只有五个兵猴,连同大白牙也无一例外的战死在沙场,大白牙为了解决猴群的恐惧,牺牲自己与雕同归于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舍生取义,舍弃小利益为集体利益而牺牲自己,这种行为是可敬的。

  总而言之,在社会上,我们要做一个坚持,勇敢,为集体利益做奉献的人。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0

  狼王梦描述了一位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丈夫黑桑的遗愿,相继培养三个儿子成为狼王的过程,但三狼皆以惨死告终,最终紫岚将希望寄托在女儿生下的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让我们读懂了狼世界的价值观情感观,我深深地钦佩紫岚在培养狼子成为狼王过程中的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狼子狼孙,可以说不惜一切。为了纠正三子扭曲的懦弱性格,紫岚甘愿向儿子俯首,让其感受到成为强者的优越感;又为了狼孙能够延续成为狼王的使命,牺牲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小说中体现出的强者意识竞争精神,无不让我们感悟到人类社会生命的艰难竞争的无情。

  紫岚的母爱也让我们有深深感慨,伟大而又自私残忍。在培养狼子的过程中,先是因为选定黑仔作为培养对象,而对其给予过多的'偏心,却因为急于求成的培养方式导致黑仔早夭;又因为早期偏心的养育导致了三子双毛幼年的性格悲剧,胆小懦弱,即使后来紫岚采取一系列的补救方式,也没有改变双毛的悲惨结局;而唯一的女儿媚媚,因为没有成为狼王的资格,在成长过程中基本成为了哥哥们的牺牲品。这些无不使的我们联想到人类的教育问题,我们的父母是否也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是否也把自己的希望意愿加在子女的身上?是否也对子女的教育过于急于求成?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1

  《狼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故事: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展开一系列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眼中,狼是残暴的,冷酷的,狡诈的,“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读了《狼王梦》后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攫取与掠夺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是狼的本性,甚至,残忍与狡诈也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才拥有的“财富”。

  我很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不去触动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掩饰着自己,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狼的六亲不认吗?如果人类也懂得“六亲不认”的话,恐怕也不会培育出那么多娇滴滴的、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了。母狼紫岚让狼崽早早地悟到生存的艰难,体验竞争的无情,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他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与谋略,这是成为狼王的基本条件!现在的人类,对自己的孩子,也要懂得狠心,把自己的爱转换成另一种能助他们成大器的情感,长大后他们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2

  一匹狼,一个梦,一条命,一种爱。当爱超越了生命,当梦跨过了存亡。

  母狼紫岚是那么的伟大,它为了培养自己的狼儿成为狼王,自己断了一条腿,又提前老了5岁。它太望子成龙了,也太不服输了,它不愿一辈子臣服在狼王洛戛脚下,它为了让狼儿们有朝一日登上狼王宝座,放弃了爱情、放弃了容颜、放弃了精力、放弃了青春。它要让狼儿当上狼王!只要能让自己的某一只狼当上狼王,它宁可死去。《狼王梦》所展示的是一只母狼被权势欲望所膨胀的'心,它时时幻映着犹如最高统治者的梦。小说扣人心弦地娓娓描述了母狼紫岚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幻现了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遂再幻现第三个,第三个破灭后,它虽然感到美梦离它更远了,仍不绝灭于无望,直到最后奄奄一息之时,仍不后悔,又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而希望却又那么渺小。小说是有母爱的,又是深沉的爱。最能体现的地方是在紫岚把狼王的注赌在二儿子蓝魂儿时,无限的亲情和温柔却扭曲为无奈的残忍!蓝魂儿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时,紫蓝再三努力,却救子无方,为了挽救狼儿的尊严,它只好狠心地杀死了蓝魂儿。

  因此,请允许我推荐《狼王梦》,书里有儿狼聚狼散的情节, 为争食而斗争,为权利而拼命,有痛苦、凶险、希望、失望,它们在人的内心深处招唤思索,招唤美!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3

  这个假期,作为小书虫的我,读书,成了我的家常便饭。最近的假期,我又读了一本书,让我感受极深。这本书便是《狼王梦》。

  它的作者是沈石溪,主人公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主要讲了:紫岚的丈夫的愿望就是成为狼王,但却没能实现,紫岚生下了五只狼崽,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四只公狼崽,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决定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为培养狼王,紫岚吃尽苦头,却一次又一次失败,四只狼崽也都死去,紫岚只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多么感人的故事,不仅人类有爱,动物也有爱,他们的爱同样伟大,感人肺腑。

  生活中,这样的事很多,只是你没有发现而已。而我要说的,是关于企鹅爸爸的故事。生活在南极的企鹅,都是由爸爸生育,而为了小企鹅的出生,企鹅爸爸受了很多苦,要一动不动地坐80多天,期间,不能动一下,而企鹅妈妈则负责送食物。但即使这样,他们仍没有活下来。这边便是爱的`伟大。

  同学们,当父母训斥你们的时候,不要生气,那是他们对你的爱,珍惜现在与父母待在一起的时光,不要等父母不在了,才恍然大悟,到那时就晚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要留下一生的遗憾!

  他们对你的爱是无私的,但不要觉得是理所当然。这就是我读完的感受。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4

  暑假中,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看完这本书就觉得沈石溪爷爷的书非常有趣。

  《狼王梦》里面说了一个名字叫紫岚狼妈妈生下了四个狼宝宝。并且要将他们其中的一个训练成新一代的狼王。之后便踏上了艰辛的训练新狼王的道路。

  开始,在草原东方端一块马蹄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有一只怀了狼宝宝侧卧在地上的母狼,它叫紫岚。它处于十分饥饿的状态当中,因为它怀着狼宝宝跑不动,才抓不到食物的。突然之间它想到了在这附近有一个养鹿场,经过百般寻思后,便冒着生命危险去偷鹿。最终成功偷到一只鹿,并且逃离了危险地区回到了家里。

  然后没过多久紫岚生了四只狼崽,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媚媚,双毛。

  四个狼崽中紫岚一只黑仔,成为下一代狼王很有信心。但是有一次黑仔趁紫岚不在家,偷偷出去玩的时候。被金雕抓住啄死了。之后紫岚便将希望转移到了蓝魂儿身上。

  一次狼王洛嘎带着紫岚和狼崽们,还有狼群的`其它成员去掠夺食物,狼群捉到了一头牛和一头羊,蓝魂儿得到了一块牛腰谁知被黄犊抢去了————之后,蓝魂儿又得到了半块羊胎,黄犊见到后,便又准备来抢食物。但蓝魂儿知道,如果自己不反抗,不变得强大。那半块羊胎也终会被黄犊夺走。但是蓝魂儿的身体实在没有黄犊的身体强壮。经过一番抢夺之后黄犊还是将那半块羊胎给夺走了————

  还有“魂断捕兽夹”这一个小故事,让我懂得了狼的生存是多么残忍,血腥!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5

  《狼王梦》,沈石溪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动物小说,分为上中下三部。狼王梦,其实也是一个育儿故事,讲的是一位母亲把上一代的梦想寄托在下一代身上的故事。母亲倾尽所有,竭尽所能,希望把孩子培养成狼王。那么,她做到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部《绝境重生》

  故事讲的是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小狼,竭尽所能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第一部中,黑仔是第一个狼王的候选人,母亲把大部分的食物用来喂养黑仔。然而,她溺爱的结果,却是狼性的扭曲。当她发现黑仔的行为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时,她及时控制住自己泛滥的母爱,把黑子畸形的性格矫正过来。

  黑仔是一只出色的幼狼,然而,他还是太年轻了,在遇到金雕的攻击时,毫无还手之力。紫岚非常后悔——“怪自己培养未来狼王的愿望太急切了,让黑仔过早地跨出洞穴走进严酷的丛林。”

  父母爱孩子是天性使然,但是溺爱孩子是不可取的;父母望子成龙,但是过于急切的话,反而会害了孩子。

  母狼紫岚受到了深刻的.教训,但是她没有被打倒,优秀的狼永远不会在厄运面前屈服,她选中了蓝魂儿顶替黑仔的位置……

  我看完《狼王梦》之后,觉得紫岚是可敬的。她为了抚养孩子,放弃了太多太多的东西,她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制定了个性化的方案,发掘出孩子的潜能。我想,如果她不是只身一人,如果,有狼父的配合,他们的孩子成为狼王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一些呢?

  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但是,值得我们深思!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6

  《警犬拉拉》是沈石溪写的短片动物小说,很好看。

  里面的大概内容是一条警犬叫拉拉,它是一条非常忠诚的警犬,现在在刑警大队的一名叫大漫的的警员当警犬。他们配合得很默契,一次次的案件都被他们一一破解。

  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一篇叫《女警员午夜被害案》这一篇文章。里面的大概内容是刑警队在调查森林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一看是一名警员,拉拉闻着血味来到了大漫的宿舍,还真是奇怪,在宿舍里发现了浑身是血的衣服,这是大漫经常穿的警服。姚警官立刻把大漫抓了起来,拉拉来了帮助大漫洗清罪名,它不顾一切,不怕困难,它饿了就找垃圾堆里的东西吃,甚至还受到了其他人的殴打,真是可怜,这样的狗真是太忠诚了,人都比它差三分呢!最后,罪犯终于来找凶器了,拉拉已经精疲力尽了,但是它不怕,勇往直前,与罪犯搏斗。因为它肚子饥饿,显得很虚弱,罪犯见拉拉没劲了,更开始了残忍的'反击,拿铲子拍它,用脚踢它,还拿带钉的铁棍打它。可是拉拉为了帮助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狠狠的咬住他的手,把罪犯痛的直叫,好让警员发现罪犯。果然有几名警员听到有人在大叫,立刻过去将罪犯抓获了。

  这样好的警犬真是太棒了,为了帮主人洗清罪名,它忍着巨痛,最终将罪犯捕获。我也真想有一条这样忠诚的小狗,那样肯定会给我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乐趣。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7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王梦》,它的情节跌宕起伏,故事扣人心弦,是一本感情很强烈的书。书中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把她的几个孩子培养成狼王,付出了很多心血,付出了青春,精力,甚至是生命的故事。

  给我影响最深的是母狼紫岚,她爱憎分明,特别是在《魂断捕兽夹》这一章中。爱,是因为她在蓝魂儿被捕兽夹捉住后还继续陪着它,一直等待着死神的降临。憎,是因为对人类的痛恨,他们是多么的残忍。她宁愿亲口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咬死,也不愿让它落入猎人的.手上。

  我觉得紫岚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妻子。她为了完成亡夫黑桑的遗愿不惜一切代价,我们应该学习她这种对梦想的坚持,对追求梦的执着和不懈努力。我还记得唐代著名诗人李白说过:“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我一定会学习紫岚这种努力追求梦想的伟大精神。

  我们是需要梦想的,梦想是我们前进的方向,现实有梦想的指导才有前途;反过来,我们也必须从现实的努力奋斗中才能实现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伟大的科学家,因为我从小就喜欢科学,现在我会多读一些关于科学的书籍,来丰富自己的科学知识。将来我还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认真实验、刻苦钻研,努力研究出对人类有益的科研成果,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所以,为了实现我的梦想,我会一直努力,一路拼搏,坚持到底。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8

  在云南的双西版纳作者来国际贸市场上。想买一条纯种的牧羊犬,可是没有。却无意中和一位缅甸老汉做了一个交易,不情愿的用一双胶鞋换了他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黑猫”。作者把它带回了家并取名为三点金。让一条叫老梵娌却怒目以对,如临大敌,拒不收养。作者让一位有名的老猎人来一看究竟。老猎人一看,就肯定地说:“这是一条小黑豹!”真是意外的惊喜!在老猎人的指点下,沈石溪用气味法花三天时间终于驯服了捞母狗梵娌,于是小黑豹在老母狗的抚养下渐渐长大。在老母狗的带领下黑豹学会了开羊圈栅门、赶羊、护羊、收羊、关羊圈栅门等一系列牧羊的本领。

  有一天,一场大暴雨夺走了老梵娌的性命。第二天来了一只新的牧羊犬。三点金赶跑了这只牧羊犬,于是自己学着梵娌怎么放羊。

  有一天,就跟踪三点金。羊群在吃草时,三点金带着一头羊来到了一棵树下,一只母豹,从树上跳了下来,咬死了这只羊,接着又出来了三头豹仔。作者想那一定是三点金的妻子和孩子们。三点金回到家作者就把它放生了。过了几天,作者连续发现几只快断气的珍贵的赤斑羚,发现原来是三点金送的,当初三点金偷吃了四只羊,现在又归还了四只珍贵的赤斑羚。

  三点金真是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向三点金好好学习。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19

  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疯羊血顶儿》,这篇文章写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盘羊的故事,他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刚一出生就遭到了黑母狼的攻击,他的母亲猴戏为了维护他,被黑母狼咬死了,那时分血顶儿还不会跑,他眼睁睁地看着猴戏死了,猴戏的血溅到了他的头上,他立即反响过来本人如今的处境很风险,于是他拔腿就跑,很快就跟上了盘羊的队伍,躲过了一劫,头羊绕花鼎给它起了一个很血腥的名字叫血顶儿。

  血顶儿长大以后,时时辰刻都在想着为母亲报仇,杀死黑母狼,其他的羊觉得他一定是疯了,所以管他叫疯羊血顶儿。他把本人原本很漂亮的盘成花状的角磨成尖刀似的武器,有一天他看到了黑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他先残忍地踩死了一只,又用两只尖尖的角像串糖葫芦一样串死了剩下的两只小狼崽。他和黑母狼之间的战争开端了,黑母狼一次一次地上了血顶儿的当,血顶儿又一次一次地躲过了黑母狼的攻击,最后决战的时分,血顶儿打算与黑母狼玉石俱焚,但是他的同胞为了他们本人的平安出卖了血顶儿,结果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英勇,他勇于给母亲报仇,作为一只羊他敢和狼发作战役;他很有毅力,当别的.羊吃饱了以后晒太阳休息的时分,他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跑,锻炼身体,忍着宏大的痛苦在石缝里磨着本人的角;他很聪明很机智,在与母狼作斗争的时分他想尽了方法,很屡次都把母狼打得落花流水。

  血顶儿的这些质量也值得我们学习!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0

  《牧羊神豹》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他写的《牧羊神豹》很好看,让我认识到了文章的“三点金”,它是一只知恩图报的豹子。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讲作者插队落户时,救助了一位老农民,老农民报答他,送给他了一只豹仔。于是,作者带回豹仔,取名三点金,给老母狗梵娌抚养,当时以为豹仔是只黑猫。梵娌是只老牧羊犬,两者关系越来越好,梵娌把三点金当做了自己的孩子,结果,一场暴雨夺走了梵娌的命。作者买了一只新牧羊犬,三点金却咬了牧羊犬,担起了梵娌的工作。三点金工作很认真,从来没偷吃过一只羊,也没有走丢过一只羊,而且在豺群口下救了羊群。所以,每天都是三点金独自去放羊,每天晚上赶羊回来。

  不久后,当作者点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羊,并没在意,但每过一周,就会少一只羊。作者起了疑,悄悄跟在羊群背后。发现三点金偷偷从羊群里骗出一只羊到森林里,从树上突然跳下一只母豹,咬死了羊。原来是三点金的.老婆,还有三只小豹仔。结果,被作者发现了,三点金离开了。一年后,作者放羊时,突然在林子里发现了一只快要死的赤斑羚。没隔多久,就发现了4只。原来是三点金,因为他只偷走了4只羊,所以,它用4只珍贵的赤斑羚来抵债。最后,再也没出现过。

  这就是主要内容,故事还是很感人的,三点金知恩图报,在偷走的4只养的一年后,它把自己捕捉的4只赤斑羚送给了它以前的主人。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1

  每一唱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

  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2

  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深受启发。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而努力培养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的故事。

  紫岚是一只风姿卓越又聪明矫健的母狼,她有着一颗坚韧的心,为了实现理想,她偏袒大儿子黑仔,给予他丰富的食物,让他长得强壮,希望有一天他能够成为勇猛的`狼王。黑仔被金雕杀害后,紫岚没有气馁,收拾了痛失爱子的心情,她反思了自己的教育方式,并把希望寄托在了二子蓝魂儿的身上,她将蓝魂儿培养成了同龄狼中的佼佼者,但是老天又一次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蓝魂儿不幸中了猎人的陷阱而失去生命。

  前后痛失了两个优秀儿子的紫岚,面对命运的残酷,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别无选择的她,把所有的希望和精力都投入到改变懦弱的小儿子双毛身上,期待双毛能向他的两位哥哥一样,努力争取狼王的位置,但最终这个希望也变成了泡影。这时候的紫岚已经开始变得衰老,就在梦想已经变得遥不可及的时候,外孙的出生让她重燃了希望,为了保护外孙,她最终同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的身上有一股不折不挠,不认输的劲头。她的一生都在为实现狼王的梦想而努力,为此她付出了所有。她的故事告诉了我,面对困难要去克服,为了梦想要不断坚持,只有坚持不断的努力下去,才有实现梦想的一天。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3

  读完沈石溪爷爷写的《斑羚飞渡》后,我被老斑羚们舍身忘己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当那群斑羚被猎人们逼到悬崖旁边时。它们使用接力跳的办法跃过悬崖逃生,老羚羊们本来可以凭借出色的跳跃本领,更容易获得逃生机会。可它们都甘当跳板,把生的机会给了成年斑羚和小斑羚们。让它们踏着自己的身体,在空中再次腾飞,划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那是一道道用老斑羚肉体和死亡筑成骄傲。它们用牺牲一命换取一命的方法,来延续下一代的生命,这是何等神圣的精神力量啊!连猎人们也不觉放下了手中的猎 枪。令我最震撼的,还是那只头羊。它担任着一位领导者的身份,冷静镇定地指挥着斑羚群。当种群得到延续时,它从容地走向深渊。那一瞬间,那一种精神,在虹光的映照下,显得无比的悲壮!

  可能有人会说,这只是作者虚构的情节。可是我们真的能否认世界上就没有这种事情存在吗?难道动物们就没有智慧,没有爱吗?难道只有人类才是世界的主宰,可以肆意杀戮动物,摧毁森林吗?如果我们藐视其它生命的存在,看不起我们眼中所谓的.低等生物,当它们一个个灭绝时,我们不孤单吗?

  同样,我们人类也需要老斑羚们的这种精神,比如救死扶伤的医生,奋不顾身的消防员,英勇顽强的战士……如果大家多一些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4

  大家应该都熟悉沈石溪吧,他是个动物大王,热衷于动物世界。在他笔下的动物犹如神笔马良画下的动物。它会跳出纸面,出来咬你一口。我们天要介绍的,是他的作品《第七条猎狗》。

  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狼惨死在作者捕兽夹中。此时此刻,从山上传来几声狼嚎。有经验的人判断,这是一头怀孕的母狼在呼唤自己的丈夫。为了让母狼和它的孩子吃饱穿暖,沈石溪扮演了一只“披着狼皮的人”,混入狼群中为母狼和小狼寻觅食物。文中,热爱动物的作者沈石溪大胆的混如狼群,经过数十天的观察才得来的思路。

  在这这书中,无论是写狼的'、狗的还是豺的都是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作者天生就对动物有一种好感,自幼就和动物亲密接触。长大后,由于在动物园工作,天天和动物生活在一起,天天都在观察每一个动物的每一个细节。我们写作文也是一样,灵感出自于长期的观察或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细节。也可一说,一篇好的日记,不只是一时的灵感,还要有一只的细心观察。

  这本书中,语言文字幽默,部分想象精彩。在我读第一遍的时候,就感觉我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在我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在平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拿第一个故事来说吧,我怎么想也想不到作者会混入狼群里。天天提心吊胆的同时还要信心观察狼的生活和习性。又是我的话,就算给我钱我也不去。要不是作者是个热爱动物的人,无论怎样他也不去。所以说,作者是一个肯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而奋斗的人。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5

  这几天,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五彩龙鸟》让我很痴迷,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后,两行泪水不禁从我的眼角滚落下来。

  《五彩龙鸟》讲述了两个原是近亲的恐龙家族在侏罗纪大爆炸后却走上了不同的进化道路:岫的族群延续着冷酷的丛林争斗,它们捕杀巨型恐龙,甚至吃食同类,它们以血腥为骄傲,没有一点亲情可言,用冷酷自私交织成的.仇恨,把它们的种族带上了灭绝的不归路;澄的家族却是另一番景象,它们辛勤地筑巢铺窝,用温热的胸膛保护后代,为了子女能牺牲自己,因为残景大型恐龙的侵扰,它们不得不打破生理常规,到树上去生活,也正因为这样,使它们成为了鸟的祖先,它们用五彩的飞翼在天空中翱翔,是爱让它们赢得了永恒的辉煌。

  澄的家族脑功能很好,它们的情感也很丰富,别的雌恐龙产完蛋后就扬长而去,而它们竟然放心不下小恐龙,这在侏罗纪时期是一种缺点,会让妈妈和孩子的命运相互影响,但这个“缺点”反而使它们成为了恐龙家族里唯一的幸存者。沈石溪爷爷也说过:“爱是最宝贵的、最不可替代的生存技能!”所以,我们一定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即使灾难来临,也要去帮助他人!

  《五彩龙鸟》并不只是一本书,它是沈石溪爷爷探索澄家族后缔造的生命真金,那就是“爱”!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6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老鹿王哈克》。

  《老鹿王哈克》讲述了一只名叫哈克的鹿王,想在自已死前为鹿群除掉一匹威胁到鹿群生存的狼,为保存实力放弃了王位,拼尽全力与恶狼同归于尽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哈克是一只鹿,按照动物界弱肉强食的正常规律,鹿怎么可能与狼斗呢?哈克之所以敢与强过自已几倍的狼拼搏,是因为它有勇气,而勇气使得它在面临困境时变得无惧无畏,不逃避,不退缩。正是因为有了勇气,使得它置生死于度外,并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最终,它勇敢地战斗到最后,用生命换来了胜利。哈克的无私成就了它的辉煌,在王位的荣耀和种族生存之间,它选择了后者,它牺牲自已保护了整个鹿群的安全。

  哈克的奉献是伟大的,与它相比,许多人在别人面临困难时袖手旁观。就在不久前,一位印度男子被车撞倒在地,围观的人没有一个帮助他求救,最终导致该男子抢救无效死亡。他们不用说用生命帮助别人,就连最起码的.“伸出援手”也做不到。

  当然,在生活中,我们也常常会听闻到一些舍已为人的英雄事迹,这些英雄将自已的生死置之度外,以他人的安危为重,热心帮助他人。如果大家都能凝成一股团结的力量,也许“哈克”们就不会孤军奋战,生命也会得到精彩的延续。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7

  今年寒假期间,我阅读了沈石溪写的小说《板子猴》。

  《板子猴》说的是在一个名叫“阳光” 的马戏团,有一只长得十分漂亮的猴子,是天生的“女”演员,长大后越来越不听驯兽员老费的管教了,马戏团高导演想体罚它一下,但打轻了起不到惩戒的作用,打重了怕破了相。于是导演从动物园低价买来一只极丑的猴子,取名“板子猴”,名符其实,专门为“名角”挨打。开始板子猴就是挨打,后来陪“名角”一起排练马戏,半年后,技术与名角难分高低,又过一段时间后,比“名角”接受表演的能力还要强,并且改掉了随地大小便的毛病。一次“名角”弃台,“板子猴”成功地将后半台节目演了下去,得到了观众的喝彩。锁在后台的“名角”对“板子猴”上台表演表示抗议,而被驯兽员老费狠狠地打了两棍子。

  小人物“板子猴”经过不懈努力,克服生理缺陷,不光展示了个人的.才华,还使替别人挨打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人类也是这样的:那些生在农村的贫苦孩子,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考上了大学;西班牙画家赛米尔虽生来为画师的奴隶,利用平时从画师那里偷偷学到的画画技术,在深夜画了一幅极为精巧的玛利亚画像,获得了自由……有些人生来就是不幸的,但他们通过比常人几倍的努力,获得了成功。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8

  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最近又读了他写的《最后一头战象》。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就像磁石一般把我深深地吸引了。书中讲了象、野猪、熊的生活习性和发生在这些动物身上的一些故事。作者把它们写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让我对这些生活在大自然的动物们有了一次深刻地了解。

  《给大象拔刺》一文讲述了:一只小象的右前腿扎进了一根长铁钉,公象和母象便到路上“绑架”“我”去给小象拔刺。由于没有麻药,小象在拔刺的过程中在不停地嚎叫,公象和母象以为“我”在趁象之危欺负它们的孩子,便给予了我一次次严厉地惩罚。刺拔完之后,它们给了我一窝蜂蜜后,就和小象一起离开了。这使我明白了:象也是有爱子心切和感谢之心的。

  《象冢》使我明白了自然界的生存规律和人类的社会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愤怒的象群》让我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之大,《与狗熊比赛举重》告诉我们世上没有不可能做到的事······但不管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哪一种动物,在我们人类的眼中,它们都是低贱的“禽兽”。但动物们一样拥有感情、自尊,一样想要被尊重,为什么不可以呢?

  这本书令人回味无穷,发人深省,而且动物们都有如此高尚的感情,我们是否应有更深的感悟呢?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29

  大家都觉得狼是一种非常凶猛又狠毒的野兽,但是你们错了,自从我读完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之后,我对狼有了崭新的看法。

  书中有一匹母狼叫紫岚,她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它的伴侣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的公狼,有能力取代洛戛的狼王宝座,可是被野猪的獠牙咬破了头顶,丢掉了性命。为了让即将出世的小狼崽有足够的奶吃,紫岚单独一人与猎狗斗智斗勇,最后顺利生下五只狼崽。其中有一只发高烧死了,最有希望成为狼王的黑仔被金雕吃了,紫岚就把希望倾注在蓝魂身上。蓝魂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能带领大家捕食,可惜,蓝魂太过于自信,最后落入了猎人的陷阱。为了减轻儿子死前的痛苦,紫岚竟然自己亲手杀了蓝魂。母亲的心在滴血,但是,紫岚并没有放弃梦想,哪怕是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

  故事情节的一幕幕,表现出母狼培养下一代的艰辛,为实现下一代狼王梦付出血与生命的代价。生命就这样结束了,但信念却永不磨灭,它相信会有一天,子孙后代会登上狼王的宝座。

  现实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在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撒下爱的种子,同时孕育着希望和梦想!我再次明白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内涵。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0

  在寒假里,我又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牧羊神豹》,这本书里有很多则小故事,是沈石溪写的书,只有那则牧羊神豹让我感觉是最好看的一则小故事。

  沈石溪在原先插队落户的地方,离中缅边境很近。

  有一天,沈石溪到老榕树下赶集,想买条纯种的.缅甸德钦牧羊犬,这种狗,有藏獒血统,体格健壮,四肢细长,奔跑速度快,耐力强,反应灵敏,特别适宜在山地放牧羊群。

  沈石溪是寨子里的羊倌,负责放全寨一百多只山羊。他有一条牧羊犬,名叫梵娌,是条黄狗,已经十岁了。沈石溪在集市里转了一大圈,也没找到牧羊犬,看见老人要拿猫跟他换鞋,他就换了。

  他把猫拿去给老猎人看,老猎人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只豹,沈石溪很高兴,最后用食物引诱法让梵娌接纳了小黑豹。

  小黑豹长大以后,每次都让羊群没有伤害,还保护的非常好。

  有一天,沈石溪检查羊群时少了羊,于是跟踪黑豹,最后才发现,原来黑豹把羊赶到空地,一只雌豹把咬死,又吃它的肉,最后去喂两只豹子。

  沈石溪把黑豹赶走了,最后他又养了一条狗。

  之后,他接二连三的得到了四只赤斑羚,知道了是黑豹给他的之后,他想留下黑豹,但是黑豹却跑进林里了。

  这只黑豹很好,有借有还,我们也需要有这个有借有还的精神。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1

  猎狐主要讲了,少年戈文亮被狐狸惊吓之后,因为父亲是杀过野象野豹的勇敢猎手,所以,父亲觉得戈文亮被一只小小的狐狸吓到,实在是玷污他的名声。少年戈文亮决定不让父亲位次而生气,于是,他深夜独自跑进深山老林捕杀那只欺辱他的狐狸。清晨,戈文亮终于抓获了那只狐狸。刚开始的时候,他决心把狐狸杀掉,忽然,出现了两只小狐狸,那两只小狐狸决心用自己和母亲昨天捕捉的一只灰兔子,来交换母亲的自由。刚开始的时候,戈文亮很不愿意。但突然有想起六年级老师对他的教诲:“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家园。”于是,戈文亮很不愿意的把母狐狸放跑了。

  戈文亮怀着后悔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他对父母讲述了这件事情以后,又说了一句:“父亲,你不要希望让我成为像您这样勇敢的猎手。”疲惫不堪的戈文亮说完以后就倒床而睡,他忽然听见父亲在举办一个仪式,睁开眼,他看见阿妈穿着很漂亮的衣服,这件衣服是父亲满载而归的时候,阿妈用来庆祝的服装。戈文亮好奇的问:'‘你们今天为什么要举办这么隆重的仪式,难道是因为狐狸送我的`这只灰兔子么?“阿爸说:”是啊,我们家出了一位勇敢善良的猎手。“

  从此可以看出,戈文亮具有老虎一样的胆量,菩萨一样的心肠。所以,做人既要勇敢,也要善良。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2

  这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因此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但是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正因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因此能够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3

  《戴银铃的长臂猿》是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故事,如:《单臂猿的末日》写老莫和单臂猿,《戴银铃的长臂猿》写蒲兴和长臂猿南尼等一篇篇感人的故事。在国庆节假期里,我认真读了这本书。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是《单臂猿的末日》。这篇故事主要写了饲养员老莫与一只单臂猿的故事。

  一天早晨,负责喂养长臂猿的饲养员老莫进到笼舍清扫粪便和垃圾。那些长臂猿和老莫混得很熟了,并不害怕,而且还去抢老莫手里的'扫把,老莫没防备,往后退了几步,正好踩到刚出生一个月的小猿手臂上。小猿虽然活了下来,但成了残疾,成了单臂猿。从此以后,它就和那些健康的长臂猿有了很大的差距,别的长臂猿能做成的事,可它却做不成。所以那群年轻强壮的长臂猿就欺负它,老莫为了保护单臂猿,想尽一切办法让欺负单臂猿的的长臂猿讨好它。可是好景不长,老莫就出车祸死了,长臂猿都知道了,就和它抢食物,拔它身上的毛。到了第二天,人们才发现单臂猿睁着眼睛死了,它正在望着青石板路,毫无疑问,在临死之前他还在等待着老莫向它走来。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只要我们把动物当成我们的好朋友,动物也会和我们和谐相处。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我们还应该向作者学习,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做生活中的有心人,这样才能写出这么感人的文章。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4

  转眼间又到了寒假,妈妈买了一大堆书给我,沉浸在假期解放的甜蜜的我飞快地陷入了苦恼之中,只好挑选一本书,满目无神地看了起来。

  才刚过几分钟,我的眼球便不由自主转到了书里,完全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你们肯定会问这本书叫什么?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它就是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故事分为三大类,它们分别是狼的故事,狗的故事和豺的故事,“第七条猎狗”就是属于狗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最惊心动魄的情节就是作者为了更好地了解狼的.生活习性披着狼皮扮作一个狼丈夫,可他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狼妻”发现了“丈夫”的古怪,一把抓住了狼皮,把狼皮扯了下来,来了个“原形毕露”,作者刚想拿枪,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可怎么办呀?顿时,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仿佛自己就是那个作者身临其境,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难道真的成为狼的“下酒菜”吗?忽然,母狼仿佛想到了作者对自己的宽厚,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它决定放作者一条生路,随着作者安全到家,悬挂在我心上的一块大石头才落了地,我长长呼了一分钟的气。

  读完这本书,我体验到了作者与动物的亲近,他把动物们都拟人化了。同时他抓住了重点,让我们的心情随着情节而变化,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如果让我评价这本书,我会不假思索地评10星精品文章!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5

  读了《吃狼奶的羊》中篇,我发现其实每一个种族之间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和平,它们虽然在我们面前很和谐,同仇敌忾,但是只要一脱离别人的目光,它们就变得不一样了。每一个生存群都是有自己的一面的,只要有“人”来挑衅,或者是有“人”来加入你的地盘,我敢保证,那个“人”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打击,或伤或亡,生死各尤天命。

  作者在写这一本书时,有一个地方做得非常好,那就是场景描写和状物描写(不过,那只是上篇的精彩部分,也是这一部分最吸引人)。这中篇又和上篇不是很相同,这一篇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多加了一处描写,对比描写,拿流火云和其他的山羊所比较,结果都是流火云更胜一筹,因为它有着常人无法达到的地方——一般狼的血脉,一半羊的血脉。(虽然就只有一点点,但是它从小就呆在狼群里生活,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怕这一个字,更加没有投降这一个词,这有拼死抵抗,才是王道,这就是狼的使命)。流火云在这一次中,不知是有意无意间就救了一只小山羊,名字叫做“小黑角”,这个名字很好玩,不过小黑角的.怨气比流火云还重,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哦。不过,经过了千辛万苦,流火云和小黑角都找到了一个生存群,而这个群的主人,也就是头羊,它却被流火云给打败了,而且当时的流火云的角还刚刚只有它的一半大小,可见流火云在狼群的文化熏陶下,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子的羊。

  最后,我从《吃狼奶的羊》中的中篇明白了,任何一个“人”都可能爆发出无可匹敌的样子,而流火云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所以,我们不可以小瞧任何的一个人,哪怕他是比我们弱小一万倍的生物,也会有自己耀眼的一幕。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6

  在买的这几本书中,当我读完《骆驼王子》这本书后,令我受益匪浅。

  《骆驼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沈石溪和他的藏族向导强巴在日曲卡雪山麓古驿道左边的戈壁沙洲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作者沈石溪看到两只成年雪豹捕杀野路驼一家的情景,便出手帮野骆驼解围又替受伤的野骆驼疗伤,四匹成年骆驼特别溺爱最小的那匹,叫做”骆驼王子“的未成年骆驼,骆驼王子因为深受宠爱,他发现野骆驼似乎是最疼爱最关怀幼兽的一种哺乳类动物,那匹骆驼王子在这个小小的群体里,是最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种种的待遇,给作者的感觉就像是一群忠于职守的保镖在负责保护某位重要人物。骆驼王子因为从小被宠爱,性格胆小,在雪豹一家的围攻下,选择了逃避,使骆驼首领和另一匹雄骆驼不幸遇难,因群体没有了核心,家族四分五裂,后来好不容易组建了新的”团队“,又被骆驼王子的忌妒搞的不欢而散,生母也离它而去,它无依无靠,最后归顺了人类,由珍贵的野骆驼”变“成了普通的在市场就可以买到的家骆驼。

  骆驼王子因为从小被溺爱,虽然个头也有成年公骆驼强壮,但是心灵却仍是和正在吃奶的奶骆驼一样脆弱,经不起挫折。

  过分的溺爱会让人懒惰,这让我想起我们身边几个真实的故事:一个20岁的大学生不会系鞋带,一个十几岁的小学生不会叠被子,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二十多的青年宁愿饿死,也不动手做饭。这都是溺爱,宠爱的酝酿的结果,如果没有匹匹成年骆驼的溺爱,骆驼王子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归顺人类。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7

  或许,一只鹰王要吃掉一只母鸽十分简单,可是,在这本书的作者笔下,却展现着不一样的故事,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吧。

  一只鹰王贼眉鼠眼的紧盯着一只雪白母鸽,打算冲上去,一爪将她拿下,之后饱餐一顿。他飞快的冲了过去,母鸽虽然拼命地躲闪,但仍然受了重伤,她的惊叫声引来了一群数量众多的鸽子,他们挡在了母鸽的面前。鸽子们干扰着鹰王,鹰王一下子冲过去消灭了不少的鸽子,但鸽子们不但没有退缩,反而引来了越来越多的同伴,这些鸽子们成群的向鹰王投掷着粪弹,鹰王急忙躲闪,惊慌失措的他在空中飞了一圈,可是,不怕死的鸽子们又成群的飞到他的身边进行啸叫。高贵的'鹰王并不想冲入鸽群中,他准备随时扑个空子抓住母鸽,然后扬长而去。过了很久之后,鸽王从云从中出现了,他的百般挑衅引来了鹰王的追杀,但机智的他飞到了狗房里,之后又灵活的飞了出来,而鹰王却被狼狗咬伤了翅膀,奄奄一息的飞了出来,鹰王虽然受了重伤可仍然想吃到鸽肉,于是他拖着虚弱的身体准备最后一搏时,一辆飞机向他飞来,他看见后以为是庞然大物想吃了它,急忙飞走了,消失在了山林之间。

  这本书十分的吸引人,他用了流利的文字,充分地心情描写以及情景描写为我们勾画出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而此次我的真实感受是,团结就是力量这句话果然一点也没说错,如果一群微不足道的生物他们懂得团结,那么他们就能打败比自身强大千倍万倍的力量,而我们人与人之间如果都能团结起来,那么这个世界将会更加迷人,让战争永远消失。

  或许,这本书已经吸引了你,那么你就去好好看看吧。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8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绝境生出了五只可爱的小狼崽。但极为可惜的是,在一个风雪之夜,一只小狼崽因为没及时被母亲叼入石洞,被活活冻死了。母狼紫岚悲痛了一阵子,就把所有的母爱倾注到了最强壮的小狼崽——黑仔身上。另三只小狼崽,媚媚、蓝魂儿和双毛,知道哥哥是母亲要培养的未来的狼王,所以总是等哥哥吃好饭,再上前去吃饭。可惜黑仔却在哺乳期后被金雕叼走了。

  之后紫岚开始培养蓝魂儿的捕食能力,可是当蓝魂儿还离当狼王有一点路程的时候,却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只能亲自咬断蓝魂的喉管,然后咬断蓝魂儿被夹住的地方,把那两段尸体埋到了雪地里。之后它开始培养双毛。双毛因为在小时候总被哥哥黑仔欺负,所以精神上有很大的缺陷,因此紫岚给双毛提供了充足的食物,以为双毛在精神上会有所改善。但是回到狼群的时候,双毛的精神没有一点改善。

  所以春天的时候紫岚把这个家看成了缩小的狼群,把自己看成了狼王,天天打双毛。终于有一天,双毛的精神爆发了,使紫岚跛了一条前腿,但在双毛和狼王拼搏的时候,精神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惨死在狼王脚下,血洒碧空。终于,她的'女儿媚媚也生下了自己的宝宝。当孙子将要出世时,一只老雕趁虚而入,守在一旁的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去保护女儿和孙子,最终和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不平凡的小说,给我留下了不平凡的印象。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而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孝敬母亲呢?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39

  自从我读了《第七条猎狗》,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接下来,《罪马》,《悲情豺母》,《熊王》,《雪国狼王》……一直陪伴着我这段时光。

  《天命》中的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悲情豺母中的母豺狗,不顾前谦抚养了仇人的四个狼孩,最终为了它们不惜献出生命。《猎狐》中的小狐狸拼了命去救被猎人捕捉的`母亲,《罪马》中的尤种白马是如此的有情有义。等等,等等……

  小说中的每个故事都很生动,里面鲜活的主人公,曲折的剧情,时而跌宕起伏,时而荡气回肠。读着,读着,我常常会觉得自己置身于故事中,跟着他们一起哭,一起笑。

  然而,读完每一篇故事后,都会令我陷入沉思。让我重新审视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会表现出自高自大。我们通常会认为,人类是高等动物,动物都是低等动物。不错,我们人类是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我们用智慧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明。然而,在感情世界中,或是在生死抉择的关口,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诚和勇敢,常常今我们人类自叹不如。反观人类社会,每天都有丧失人性的行为在上演。有的人不珍惜家庭,抛弃孩子。有的人不赡养父母,六亲不认;有的人背信弃义,陷害朋友……等等。人有时稍有不慎,可能会变得连动物都不如。

  这些故事让我认识到,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动物的世界里有很多令我们学习的地方。我们人类应该学会去尊重它们,并保护好它们生存的环境,和他们永远和谐的相处下去。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0

  《沈石溪动物小说》讲的是大象与人类的友谊,7头大象居然能对人类的有感情,这是令我感动。

  在一个傍晚,一个人认识了一头大象,一般野生大象非常凶猛,一攻击起人来可不得了。但他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发现野生大象并不可怕。并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银灰鼻。在一个早晨,他去挖野木薯在回来的时候,和一头雌象及它带着小象遭遇了,他非常害怕,不过想来想去觉得小象就是前几天的`那头银灰鼻。

  那头大象就不同了,那头大白象体型如同小山一样硕大。这时,银灰鼻不断用鼻尖嗅闻他的身体。大象则帮他把箩筐扶起来,看似十分亲热。那头中年母象还帮他捡木薯,于是依它的形象来看,他就叫它白玉娘。银灰鼻托着他往前走,遇见了一只成年雄象,它围着我头边转了一圈,发出了惊天的吼叫,他就叫它霹雳雄。突然,身后闪出了刺眼的光芒,原来是一头雌象,大象因采用一夫多妻制,所以会有这么多雌象来,他就叫它二姨太,二姨太亲吻了一下他,他感觉十分亲热。随后又见到了一头老年雄象,它皮肤土黄,一看就是经过风雨沧桑的老象。随后又认识了两头少年象,一雌一雄,因为雄象非常爱吃,所以叫它饿痨鬼。旁边的小象一见他就给他撒“泥浴”,他知道,泥浴是象籍最高享受,所以就叫它傻丫头。人类与象的友谊可以说是很有感情,只要克服恐惧,人与象可以一起相处。就像前面高高的围栏,只要克服恐惧,就能跨越。没有不辛苦就能得到的。

  干什么事都是这样。就像泰国,大象可以在城市之间穿梭,很友好!友谊就要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对象的感情就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一样,都可以对话。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1

  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

  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而花鹰,尽管“我”这样亏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2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习。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3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的体会很深,收益匪浅。

  狼王梦讲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因为她的丈夫黑桑本来也有一颗野心,想夺到王位,可却在一个风雨之夜与一头野猪同归于尽,失去了丈夫,紫岚一个人无法捕猎,饥肠辘辘的时候,只好去牧场偷了一只小鹿,被大白狗追杀,因为即将分娩,身体十分虚弱,在险境中和大狗缠斗,偏偏这时产下了小狼崽,大白狗被吓跑了。这种情况下,紫岚只能把小狼崽一只一只艰难地叼回家。由于长时间挨冻,最后一只小狼崽还是冻死了。在劳碌奔波,没有奶水的情况下,紫岚只好残忍地把小狼崽吃掉,让其余的狼崽活下来。活下来的小狼崽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本来,黑仔是狼王最好的培养对象,由于警惕性太低,被金雕抓走。紫岚没有放弃,把培养狼王的梦想转到蓝魂儿身上,不料蓝魂儿陷入了猎人的`陷阱。只剩下双毛一只公狼,但双毛奴性很强,紫岚费尽各种不择手段,才隐蔽了它的奴性。可还是在和老狼王决斗时,显出了奴性,丧命狼口。最后只剩下母狼媚媚,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孩子上。这时又来了一只金雕,为了保护媚媚,紫岚义无反顾地跟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动物,也是有情感的,只是跟我们人类不太一样。一想起狼,大家都会与“心狠手辣、歹徒、坏蛋”这些词连在一起,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坏,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如紫岚,就是一位尽职尽责的母亲,怀着希望,全力培养,想让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我们的父母也不正是这样,呕心沥血的照顾我们,怀着一颗‘‘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吗?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4

  暑假逛图书馆时,我一见倾心果断翻开了来自沈石溪老师的《五只小狼》一书。刚翻开书,我便深深的着迷,这篇小说形象的刻画出五只小狼从刚出生后的成长经历,描述了“我”和五只小狼一起发生的种种故事……

  五只小狼分别是狼首黑兵痞、花政客,灰布衣、紫荆钗和俏妹妹,包括狼妈妈“黄美人”和大公狼一家三口,这前后九只狼都被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仿佛就在眼前。小狼中最属俏妹妹最温柔体贴但是又胆小如鼠,也最属黑兵痞最冷酷无情……

  小狼里,黑兵痞虽是最冷酷的,但又不知道为什么却让我印象最深刻。说到深刻,是因为黑兵痞在狼群争羚羊腿之时,黑兵痞并没有争,而是把羚羊腿给了队中的雌狼。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便猛的一震,黑兵痞身为狼首也是最大的功臣却没有吃。

  不仅仅是这里,最为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最后一章的内容:前面“我”被包围,指着黑兵痞的脑门大骂,黑兵痞只是躲避“我”的手指;后面黑兵痞把衣服拖给“我”,当然这也是“我”完全没有意料的。不仅如此,黑兵痞把衣物拖到“我”的面前后还蹲坐在地上,注视着“我”。还有文中对我最后的长嗥。

  这些都是令我大吃一惊,完全没有想到的!我总以为以黑兵痞的性格,至少会毫不犹豫的教训“我”,但是它却没有!这足说明,黑兵痞不是个彻底冷情到底的一条狼……但是我又为什么会对它的印象如此的深刻呢?也许是因为沈石溪老师之前把黑兵痞的冷酷描写的太好,让我一时无法接受后面的温情吧!

  《五只小狼》里的狼崽们的命运跌宕起伏,富有传奇色彩。让我获得了真实深切的人生体验,引起心灵共鸣,让我微笑的同时叹息,叹息的同时又陷入沉思……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5

  《狼王梦》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见过真正的狼,而狼也给人们留下了凶狠、残忍的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并非只有凶狠和残忍,它也会有自己的经历,它的梦想。和人类十分相似,母狼也有很伟大的母爱。在作家沈石溪笔下,通过《狼王梦》这本小说,活灵活现展示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悲惨生活。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狼紫岚快要分娩了。她想让老公黑桑当上狼王,但不幸的是黑桑却在一次捕猎时被猎猪刺穿了头颅而死。母狼紫岚又将当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她的儿子们身上。悲惨的`是,她的儿子们接二连三地遭遇了惨害。即便是这样,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要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最后又培养自己的女儿做新一代狼王。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她坚定地朝着目标前进。

  当我读到“魂断捕兽夹”这一章节时,母狼紫岚给我的第一反应是她是一个凶狠、没有一丝母爱的母亲,但是我随着情节的转变,又转到了紫岚的位置思考了一下,觉得是误会了她,她只是想让蓝魂儿不要那么痛苦地死去,与其让她落在猎人手里被残忍剥皮死亡,不如让她干脆点结束生命,让她没有在临死前的痛苦挣扎了。紫岚是一匹真正的狼啊,她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去爱她的孩子,一种狼的本能之爱。

  狼王梦,一场梦,令我叹为观止。这个梦,让紫岚付出了一切,包括生命。要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个残酷的世界里脱颖而出就必须付出全部的爱和心血,才能使之成为狼王。

  读完这本书,我重新认识了一位母亲,她的这种坚持不懈令我佩服;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我们要用自己的努力,让自己成为父母的骄傲,才对得起父母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6

  每当我翻开一本本其中蕴含着深刻道理的书籍时,总会想起沈石溪的一句名言:“书籍是最知心的朋友,最有趣的玩伴,最慈祥的老师,最宽容的家长。书籍不仅会给你精神慰藉,还会给你性格补偿。热爱文学,热爱阅读,热爱书籍,会给你终生带来无穷的裨益。”他说的这句话使我受益匪浅。于是我便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鹰王》。

  在鹰王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故事就是《雄鹰金闪子》了。它讲的是一只名叫金闪子的雄鹰,被一只叫白羽臀的雄鹰抢夺领地,就在战争即将开始的时候,金闪子看到了一条银白色的蛇—杀害他妻子儿女的凶手。银白蛇的出现,改变了金闪子的命运,改变了白羽臀的命运,也改写了雄鹰与雄鹰之间的关系。金闪子忘了白羽臀,一心想着复仇。可是因为没有抓住蛇的.七寸,被蛇缠住了身子,无法动弹。就在危急关头,入侵者—白羽臀将蛇的七寸抓住,和金闪子一起,将蛇置于死地。从此,金闪子和白羽臀便开始了一段互相帮助的友情。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飞来一只名叫滴滴的雌鹰,兄弟俩为了争夺这只美丽的雌鹰,又不伤害到对方,开始了战斗和捕捉技巧的比赛。最后金闪子夺得了这只美丽的雌鹰。白羽臀虽然没有受伤,但精神上却有失败的创痛。金闪子还有一个未了的心愿:那就是希望再来一只美丽的雌鹰,让白羽臀也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了这篇小说,我重新明白了朋友的含义:面对敌人,朋友可以携手对敌,但面对同时爱着的人,却不能拱手让给对方。当然,随着时间的流逝,真正的朋友都会慢慢地理解对方,为对方祝福。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7

  在生活中,想必很多人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英俊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十分悲痛,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就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冷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但却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们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了自己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正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但是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因为所有的母亲都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所以,我还是在这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会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8

  我特别喜欢动物小说,尤其是沈石溪的作品。周五晚上从邦德回来,我和妈妈在图书馆借到了一本《狼王梦》,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真可谓:荡气回肠、感慨万千!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梦想的故事。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四只小狼崽。为了实现“狼王” 的梦想,紫岚不折不挠地训练它的狼崽们,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狼王梦》把我带进了一个狼的世界:狼的生存环境决定它们必须遵循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它们的强大必须体现在牙爪之上,眼泪在这里毫无用处。

  令我特别感动的是母狼紫岚那种深沉的母爱,为了下一代,它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与可怕的大金雕玉石俱焚,这是多么的崇高!但是,有时候它的强烈的爱子之情又表现得如此无奈甚至残忍:当紫岚把狼王梦寄托在老二蓝魂儿身上,而蓝魂儿又过于冒失,结果被猎人下的捕兽铁夹拦腰夹住时,它经过再三努力,却回天无力,救子无方,只好让死神来帮助自己的心肝宝贝了!以下是让我最震撼的一段话:

  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落,迅如闪电快如疾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脸色平静,嘴角还凝固着一丝笑纹,那是母亲抚爱时的幸福神态……

  我想:这也许是“狼道”和“人道”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地方吧。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49

  生命的变迁,是被迫的;

  生命的轮回,是必然的。

  大自然是这一切的“幕后操作者”,是它造就了一切生命,可又是它把有些生命无情地淘汰掉……

  今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五彩龙鸟》,这是作者的第一本探寻恐龙世界的书。书中主要讲了小型恐龙的演化史。

  澄和岫同是一种槽齿类爬行动物,却在经过一次大爆炸劫难后,各自演变成了“大齿甲龙”和“树栖龙”,一种是穷凶极恶的掠食者,一种则为胆小如鼠的被掠食者。

  两个原是同类的.恐龙族群,命运却大大的不同。岫的后代越来越强大,澄的后代却越来越弱小;岫的后代变成了可怕的食肉恐龙,澄的后代越来越瘦小,并长出了彩色的羽毛;岫的后代让自己的卵自生自灭,而澄的后代却“发明”了抱窝孵卵;岫在陆地上由于食物的缺少而残忍的杀害同伴,而澄因为顾及未出世宝宝的安危而爬到了树上生活;岫冷酷无情,澄感情丰富;岫在侏罗纪大黑暗中彻底灭绝,而澄却展开双翅,翱翔蓝天,变成了五彩的龙鸟!

  这一切是多么的神奇。是谁制造了这种神奇?是大自然!是爱!如果,澄的后代没有“发明”抱窝孵卵;如果,澄的后代并不在乎它的孩子,也不会爬到树上生活;如果,澄不懂得亲情,没有感情,那么五彩龙鸟就不会进化、生存、繁衍下来。所以,爱是生命进化的能量。

  强大不是永恒的,弱小也不是永恒的。只要有爱,大自然的选择固然重要,可是生存者自己的选择也是那么的重要。懂得了爱,懂得了生存,才拥有了更强大的进化力量,从而获得永恒的辉煌。

  作者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就让它作为这篇读后感的结束语吧!苦难进化智慧,悲痛催生灵感,感情净化灵魂,爱是最宝贵的、不可替代的生存技能!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0

  这个故事出自“沈石溪动物传奇故事”里的《再被狐狸骗一次》,作者沈石溪。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对狡猾的狐狸夫妇骗走一只大阉鸡。过了几天,年轻人上山砍柴时,又遇见了那对狐狸夫妇,他想要报复一下,恰好又在脚边的树洞里发现一窝小狐狸,狐狸夫妇里的母狐又在树洞里,便想到这就是那狐狸夫妇的子孙,

  便举起了柴刀,只要母狐狸一露头就给它来个斩首示众。公狐狸为了让母狐狸能带着它们的小宝贝安全转移,竟不惜咬断自己的腿骨,想把年轻人引开。可怜天下父母心,看着鲜血淋漓的公狐狸,年轻人虽然识破了它的骗局,却甘愿再次受骗。他慢慢的放下了手中的柴刀,转过身来,准备去追公狐狸。刚走一小会,母狐狸就在离树洞不远的土丘后面“呦呦”的叫嚣,声音平缓,好像寄出了一封平安信。这时,公狐狸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它只是做了个蹿跳的动作,就掉在地上,死了,因为血流得太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们要好好孝敬父母。

  《斑羚飞渡》一文荣获人民文学出版社首届《中华文学选刊》奖,台湾儿童文学学会、《民生报》、《国语日报》、《儿童日报》、《幼师少年月刊》联合主办“好书大家读”活动推荐书目。文章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的笔触,通过对动物社会的描写,揭示了动物之间情感纠葛的内心世界,使读者不仅了解了动物的生活习性,还可以从中引发联想,体会其中的内涵,引起人们深沉的思索:动物世界尚且如此,我们人呢?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1

  沈石溪爱写动物小说,我先读了他的《雄狮去流浪》,写了五只狮子被狮群赶出去后流浪的故事。

  这些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在狮王面前抢食,狮王和它的助手认为时机成熟,所以才“驱雄”。

  很不幸,五只狮子最后只有红飘带了。黑鬣毛在捕猎长颈鹿时,不幸被踢成残疾狮,五只狮子的肚子空空如也,俗称“清道夫”的'鬣狗见黑鬣毛奄奄一息,所以不停地来打搅,无奈之下,黑鬣毛舍身让其它四只狮子分食自己才将鬣狗赶走。

  四只狮子中大头狮看到草原前的沙漠边有云,所以推测那也是一片绿地。在穿过大沙漠时,因饥渴所以它们到处找水。找到了,但有一头黑犀牛,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只好搏一把。很不幸的事发生了,刀疤脸被犀牛撞倒,红飘带因为过渴而昏迷了,不能同其它三只狮子作战,最终,刀疤脸和犀牛同归于尽。三只狮子解决了饥渴问题。

  到了绿地,在那里轻松了几天。可是它们不知道是人类的领地,大头狮被人类用枪打死,剩下的桃花眼、红飘带只好重返流浪起点,又过上被别的狮群追杀、睡不了好觉而且饿肚子的生活。

  因此,桃花眼要夺取独眼喀喀狮群的王位,和喀喀狮群的墨菊雌狮相好,桃花眼想和她一起夺取王位。在最后关头,墨菊狮好心帮它,只想让它离开这里,不过用过过猛,把它推入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了。

  新故事从《红飘带狮王》开始,介绍了红飘带的成王之路,我就不介绍了。另外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讲述了狼的凶猛残忍和它们后代——狗对人类的忠诚。自从看了这本书,就觉得狼的感情和人类一模一样。

  这套书,我还要多读几本。动物小说,它让我到动物世界去体验去发现。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2

  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从小热爱篮球,由于严重的种族歧视,他无法加入篮球队,就连要求教练准许他去看球赛的条件都被回绝了。可他没有就此认命,一直坚持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成功了,他就是“空中飞人”迈克尔·乔丹。

  我还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高中生在得知自己的高考成绩并不理想时,自我消沉,自我堕落,选择了跳楼。十七岁的花季,美好的青春就此终结。

  然而,我面对一次次失败与挫折,时而乐观,时而消沉。还记得小时候,我因不小心而把脚扭伤了。那时,没有大人在身边,只能靠自己走路回家。我从地上站起来了,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去,每走一步都是钻心的疼,心里很矛盾,还是放弃吧!在这里等父母也许会好一些,可是还要等多久呢?还是继续走吧!挺一挺,咬牙就过去了,坚强一点,后来我在一瘸一拐的情况下,回到了家。我这种情况不正像文中在雨里的小男孩吗?如果他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停下来或到姑妈家,他很可能因此而得病或摔跤,结果可能会更悲观。

  “走是灯笼,等是窟窿”这两种完全相反的人生态度一直提醒着我,对于漫长的人生岁月,我们应该用积极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人生路上的坎坎坷坷,风风雨雨,一切挫折,我们都不要退却,咬咬牙,挺一挺就过去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中的那一盏灯笼已经熄灭!我们永远要知道,没有过不去坎,成功的`路不止一条。“等是窟窿”,无论在顺利的时候,还是不顺利的时候,我们都不能消极地等待,更不能自生自灭,自甘坠落,都要勇敢地跨越生命的障碍。

  只要你生命中的灯笼已点亮,你就可以象迈克尔·乔丹那样获得成功,你就可以像文中那个小男孩纵身一跃跨过障碍。朋友们,赶快点亮你生命的灯笼吧!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3

  近期,在我们班级的图书角借阅了一本《疯羊血顶儿》看后心里有许多的感受,复杂的心情,言语表达不出来,总觉的这本书有愈加深入的道理,却又怎样也捉摸不透。

  《疯羊血顶儿》这一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叫血顶儿的奥古斯盘羊它刚出生时,就看见了本人的母亲猴戏被老母狼给咬死了,血贱到了它额头上,它头顶上的一小撮毛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所以其它盘羊都送给它一个奇特而又带有某种凶兆的名字血顶儿。这就是叫它血顶儿的缘由,叫它疯羊是由于它为了给母亲报仇,天天都磨羊角,最后都把它给磨尖了,坂正了,然后把他们的死敌母狼给赶出了领地。所以有局部它的崇拜者也跟着学磨羊角,以致于羊群之间总发作抵触,有的羊就被戳死了。但是到后来它却未能完故意愿,那是由于:在快把狼打死的那一刻它因疲倦不堪,所以睡着了。其他的羊为了能恢复昔日的安静,并没有上去协助它,就这样,狼看本人的仇人死了,就再也不骚扰羊群了,羊群又回到了安静的生活。

  我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故事的.结局,理所当然,仍然是狼吃羊,但是由于血顶儿的牺牲,盘羊群不会再遭到狼的追杀。它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盘羊群,它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曾经为羊的历史添加了辉煌的一笔,而且给狼的家族带来了深深的打击,但是关于盘羊见死不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不解,但这可能就是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吧,就算有多大的决计也大破不了这种自然规律。羊死狼(或者豹子,老虎等食肉动物)口这就是羊社会的生态规律,谁也不能改动。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4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 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 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沈石溪的书读后感 篇55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美观。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分,母亲为了维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不幸,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十分恨大灰狼,不断想替母亲报仇。

  由于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一切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以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说它,让它不要再折磨本人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本人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大,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寻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分。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能够用本人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锋利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英勇,而是觉得它太猖獗、太激动,不思索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本人的猖獗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昔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忧狼的追逐;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可惜,假如它能听取头羊的劝说,大家也不会分开它,在遇到风险的时分,大家也会来协助它;假如它能聪明一些,加上本人的英勇,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维护本人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本人。生活中,我遇事也爱激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议,不但处理不了问题,反倒给本人惹上费事。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激动,三思然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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