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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

时间:2021-04-09 15:16:2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乌合之众》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读后感1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被剥皮的洋葱,一层层的,作者把那些粗糙的外皮剥了之后露出了内里真正的心。这本书还常常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这么蠢过啊”的感觉,然后,有时候会被书里作者无情地揭露逼得咬牙切齿,想大吼一声:你是怎么知道的?再看看他在书中是怎么评价女人的:“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判精神、夸大感情等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命中看到,例如妇女、野蛮人和儿童。”“产生这种误认的经常是妇女和儿童——即最没有主见的人”“它就像女人一样,一下子变会陷入极端”。这种觉得“他说得好有道理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很抓狂想出一记左勾拳”的感觉,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一直折磨着我。

  这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出的这本《乌合之众》即使里面有以上那些关于妇女和儿童的描述,但是它仍然被社会接受并成为世界名著广为流传,是因为它确实是一本让人们看清真相的书。作者用犀利的语言,对群体行为的分析鞭辟入里,入木三分,让阅读的人感觉酣畅淋漓。所以,《乌合之众》才会成为社会心理学领域中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书中,作者告诉我们: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冶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如果有人想真切了解自己在群体中处于怎样一种状态,就读这本书吧。我相信,它一定会虐到你的。

《乌合之众》读后感2

  对于《乌合之众》这本书,其实我早有耳闻,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去阅读一番。恰好这期流动书舍的主题是心理学,里面推荐的书籍有《乌合之众》,一下燃起了我想看此本书的冲动。就这样,我开启了《乌合之众》阅读之旅。

  它是一本怎样的书

  《乌合之众》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的书籍,书中围绕三部分进行展开,分别是“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以及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勒庞对于自己的提出的见解十分自信,并时常通过插图以及案例来证明其提出的观点,使自己的观点更易信服。虽然这本书籍饱受好评,对于群体的研究是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对于勒庞提出的观点,我并不敢完全苟同。

  书中的观点有哪些比较有代表性

  勒庞对于群体的概念做了基本的定性,他认为群体并不只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而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认为具有共同明确目标的人才能称之为群体。“群体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决定群体特点的原因中,一是无意识,二是传染的现象。三是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现。只要群体中有一个人提出观点和看法,周围的其他人都会不自觉的受到暗示。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淘宝购物。

  当我们需要购买一件商品,但是之前对于这一件商品完全没有接触和了解的时候,我们往往借助的是店铺评分、用户评价,其中用户评价对我们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当在寻找意向商品的时候,第一个看到一家店铺的商品,评分很高、很多人购买且几乎都是好评,我们就好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那个它,心里默默地说“嗯,这个就是我心仪的”。或许这个商品并不是适合所有人,但是当购买群体一大片倒向好评的时候,你会不自觉认为这个也是很适合我的。这就是为什么当有人对于店铺差评就会受到店主的报复的原因了。因为评价引导性实在是太强了,以至于当大家不知道如何选择一件商品的时候,就会无意识的受到用户评价的影响。

  在“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方法”一节中,他认为所谓头领,有时不过是小头目和煽风点火的人,他们并不一定具有超于常人的智慧与本领。他们采用的动员手段是:断言、重复和传染。做出简洁而有力的端丽,不理睬任何证据,不断的进行有效重复。这种动员手段不否定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因为这种手段会让领袖的说法进入我们脑海,通过不断重复,从而构成行为动机,让我们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于领袖提出的说法并只是一昧的接受,领袖的断言也并不是无理无据。时代在发展,我们的思考也在进步。

  如何评价这本书

  在这本书中,作者不止一次地强调个人在进入群体之后,就会变得偏执、专横和毫无自己的主见,智力也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由此可见他对于群体是持较大的悲观态度的。当然我们在阅读此本书应带有思考的看,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离不开人民群众,群体并不是像作者看待的那样一无是处。我们对于书中的观点应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并不能全盘接受,而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将其运用在现实生活中。

《乌合之众》读后感3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

  CD,

  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4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无论如何,我不应该属于任何一方阵营。群体的意识应不应该被嘲笑?这只是我搞不清楚的问题之一。很久以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只是感觉勒庞说的挺对,也没啥想法。只是最近突然觉得真实世界的发展仿佛就是那个样子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乌合之众》读后感6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GroupThinking(1)的这套理论似乎能解释勒庞群体智力水平远低于个体平均水平的观点。试图挑战GroupThinking的人往往死得很惨,如果他们没有极佳的辩才和与对手相当水平的专横。精神贵族似乎不缺辩才——起码独立思考的能力让他们有别于群体,不过得遗憾的指出,这些精神贵族往往对于专横也持有相当程度的鄙夷。所以,他们对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开头碰壁之际便收手占了绝大部分。少数能坚定不移于不要脸的自我吹捧与蛊惑人心者,打破其他群体的Groupthinking倒是有相当几率,但这也意味着,会被供上神坛,成为另一个群体的领袖(3)。不消说,当一个精神贵族得承担相当一部分的压力,从无人理解到违心言行,甚至还有牺牲部分智力水平的风险,从冷静客观到无法避免的GroupPolarization(4)。

  勒庞同时认为,作为个体的人要受意识的约束,而在群体中,意识退回躯体深处,整个人由无意识统治(弗洛伊德至少在这点上对勒庞表示了高度的赞赏,而老弗对勒庞态度的漂移不定似乎也有分居不同群体的影子)。而无意识是简单粗暴,狭隘又自私的低等意识(5)。为何在群体中,人群更不受约束?勒庞的解释再次华丽丽地让我想到两个心理学中所说的名词——破窗效应(6)and责任分散效应(7)。破窗效应主要针对不良行为的示范性作用,而责任分散效应让更多的人在公众场合助人为乐这件事儿上选择了袖手旁观。此二者的共同点是心里承受的道德压力会因为“也有人和我一样”小很多,从而一次次冲破个人设定的底线。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乌合之众》所带给我的乐趣远非复习一遍脑子里的各种名词。最吸引人的,无疑是贯穿这本书的,看似大逆不道的核心内容——所谓民意,大抵可相当于另一种程度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比所谓专制,来得更隐蔽,影响也更加深远。

《乌合之众》读后感7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8

  阅读是一种理念,一种学习方法。阅读有助于增强认知,拓宽视野,提升素养。为进一步提升自身理论修养,结合"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本人选择了《乌合之众》一书进行阅读。本书从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等方面,深刻剖析引发群体行为的动因、外部表现特征、社会价值及历史意义。作为朝阳区党代表,要全面提升群体行为理论认识水平,积极探索群体行为的内在规律,做好群体的正向引导工作。

  一、深入阅读乌合之众 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乌合之众》是一本反集体主义的著作。作者勒庞在书中阐明"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的实相,从而"给予作为古典民主学说和关于革命的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他认为,进入了群体的个人,在"集体潜意识"机制的作用下,在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本质性的变化。群体中个人的个性因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压抑,即使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通过遗传继承下来的一些原始本能。勒庞看到群体的负面形象的同时,也认识到群体的日益重要性,这是一群缺乏组织的人,他们关注着同样的社会热点,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与同处一地、有组织的群体的一样的心理行为。群体虽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

  二、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激发群体正向能量

  群众是社会发展主体。重视群众工作,激发群众潜质,促进群众这一群体正向发力,推动社会进步。

  一是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人民群众在实践过程中创造了社会财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这在于,人民群众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主体。离开人民群众的实践,物质生产就不可能成为现实,人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就是受到挑战。此外,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为精神财富的创造提供了物质前提。因此,我们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多同群众交朋友,多向群众请教,用群众语言及思维方式做好正向引导工作。

  二是群体是社会变革的力量。群体的革命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演进,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决定力量。虽然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群众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是在阶级社会中,劳动群众始终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因而,群众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力量。可见,正是人民群众的积极的革命实践推动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同时,人民群众还决定着历史发展的趋势。只有那些代表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和意愿的历史活动,才顺应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最终取得成功。因此,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都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紧紧依靠群众来进行。

  总之,群众是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真正的英雄,也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在社会发展中,要充分认识群体行为的重要性,正向引导,发挥群体的正能量价值。

  三、扎实做好群体工作 全面提升实战水平

  学以致用是学习的原动力。作为身兼区党代表的信访领导,革新理念,转变方式,研究集体访现状,分析成因,并做好引导工作,切实提升公安信访工作水平。

  一是耐心倾听信访诉求,依法化解答复信访人。集体访是涉众型访,具有参与人数多、诉求相同等特征。集体访中的组织者往往通过微信、飞信、QQ等现代化沟通平台,提出观点并深入分析原因,导致涉及者响应组织者号召,给政府等部门施加压力。集体访中大多数有着正当诉求,但有些集体访者不知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味从自身经济利益角度考虑,甚至提出违规取保嫌疑人等诉求,通过越级访或扬言等方式,给办案单位施加影响。

  集体访信访是信访人权利。作为公安信访的负责人,除要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信访人诉求,还要第一时间协调涉及部门,使得信访人诉求有回应。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告知信访人依法依规信访,对触犯法律者,依法严厉打击,做好信访人的正向引导工作。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鉴于集体访涉案人数众多,侦查办案期限长,大多数集体访急于想了解案件的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方向,但也有部分集体访目的不纯,组织者利用其它信访者的急切返资心理,欲达到其目标。因此,建立案件通报机制,拓宽通报形式,坚持以除保密之外工作情况一律通报原则,确保集体访信访人知悉案件进展,依法有序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加大信访接待民警的正向引导集体访行为的培训工作。作为党代表,不仅需要发挥自身的正向引导集体访群众的作用,还要积极研提如何提升整个科室接处集体访的水平和能力。一方面邀请法律、心理等方面专家来我单位做专题讲座;另一方面组织民警向其他分县局学习正向引导集体访工作,全面提高我单位正向引导集体访实战水平。

  总之,读书是提升素养一种途径。学以致用,将所学的知识和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公安信访工作的机制和规律。形而上学谓之道,形而下学谓之器。作为身兼基层党代表的信访科领导,须将道与器二者有机统一。加快创新信访工作,切实履行好基层党代表职责,服务好人民,为创制中国特色的公安信访理论、制度贡献力量。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这本书出版于1895年,是一部解析群体心理的经典名著。全书的语言生动流畅,分析鞭辟入里且入木三分,一经问世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此书颠覆了人们对群众的通常认识,在阅读该书时我同样触碰到了一个全然不同的视角。作者以十分简约的方式,极为精细的考察了个人聚集成群体时的心理变化,指出个人一旦融入群体,个性就会被湮灭,群体的思想便会占据绝对的的统治地位。与此同时,群体的行为也会表现出排斥异义,极端化、情绪化及低智商化的特点。

  决定看这本书是因为第一眼就被它的名字所吸引。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看到尾我都感觉到这本书中的论述有所偏激,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无所不能,无坚不摧。群众竟成了一群毫无自我意识的就如同书名上只知道人云亦云的乌合之众!虽然我并没有完全的跟从书中理论否认我以前的思想,但是我还是明白群体远远不是我被灌输的和自己想象的那样。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对群体竟然感觉到有点儿不安,因为事实上社会的确存在着种种现象昭示着群众的没有自主意识的从众性。比如在图书市场中,当一本书“红”起来位居畅销书榜后不久,便会有一系列从名称、封面、内容、体例甚至版式都类似的书涌现出来,从而出现一股出版潮流,一种时尚,中国人的“从众心理”似乎又助长了这种风气,从“谁动了我的奶酪”到“狼行天下”,从“名人风”到“励志风”,从“财经风”到“医疗保健风”,从“家教风”到“无人不读史”,每一种风气盛行时,各种类型的读物哗啦啦赶着往外冒,作者五花八门,质量良莠不齐,但是大多都会有着不错的销量,甚至稳居在畅销书架上。然而我们读者几乎是没有自己的辨别能力,抱着流行即优质的想法,跟在别人后面买书,此时的消费者便受大众消费趋势蛊惑,沦为身不由己的乌合之众。在从众过程中,个人因为有背后的集体力量的支撑,任何一种行为都是可接受的,尽管有些行为是非理性的或者是低于个体思想,但却可以被群众接受。而这正是勒庞认为的群体中的智力泯灭,文中得出“群体中个人智力泯灭存在着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自我意识模糊;

  第二阶段是独立思考能力下降;

  第三个阶段是判断力与逻辑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趋同一致;

  第四个阶段是残存的智力品质被彻底反噬。

  在这样的情况下,原本一个头脑非常严谨的个人不复存在,他成为了群体中的一份子,成为了一个不具备逻辑能力与判断力的智力泯灭者。”——35页

  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来阐述他的观点,但不得不说,能够论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着。其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大学生的学习状况,从高中的起早摸黑的苦读到大学生活的悠哉游哉,那么多的大学生就这么堕落着,偶尔冒出的发愤图强的激情在看到周围的同学懒散的样子也持续不了几天。

  我们学习和理解群体特征,进而来探明群体动向,希望自己在群体中能保有一定的理性。但群体中的个体要想超越群体是非常艰难的。毕竟个体既然身为群体的一员,就意味着个体有着与群体有相同的想法,要想超越,第一件事就是改变原有的观点,然而人性中能够轻易

  的否认他人却很难来否定自己,其二就算能改变自己的想法,却很难得到群体中的人的认同以及支持,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很容易遭受到排斥,很可能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往往会放弃自己的想法,沉沦在群体这个波流中。

  比如说,股市中的投资家,与其他所有在股市中投资的人有着相同的意识就是想要赚钱。也正因为如此,他跟其他股民一样都是在一个群体中的人,智能水平是低下的。他要想超越大家,就得从不同的方面出发要与大众思想不同,就像涨得好的时候卖出,跌得惨时买进,横盘时还要忍受。自己不仅需要有独特见解而且还要坚守自己的信念不被其他人的的事影响,就算时常要遭受低谷也不会对自己产生质疑。当然这是十分困难的。

  如此,群体中的优秀个体是极为稀少的他们是在孤独中前行的。

  另外,我在文中看到了这样一段话令我印象十分的深刻:

  “个人需要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的和道德上的。但是群体则不然,群体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群体就是法律,群体的就是道德,群体的行为是天然合法的。

  这是因为单独的一个人是有其名姓的,而群体的本身就是他的名字。群体是无名氏!无名氏不需要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情承担责任。因为无名,所以无由指控!于是群体得到的,是最为原始的本能表达与宣泄。”——9页

  当时我就回想起我曾亲眼见证的一件事:一辆装满各种水果的卡车在转弯处予另一辆车相撞,当即就撒了一地的水果,开始的时候只有少部分的行人捡拾地上的水果,然后人数越来越多,最后竟不顾司机的阻挡疯狂地哄抢!事情为何演变成这样的呢?除了原因之一是由于人们的贪欲,再者就是秉持着众人都在捡,我跟着做也没多大关系的想法。所谓“法不责众”的经验使他们意识到,他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肯定自己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所以他们不但没有负罪意识,反而沾沾自喜。

  还有就是对本书中介绍的煽动群体的技巧,领袖的动员手段:断言、重复和传染。深有感触。

  群体意识行为简单,那么激发群体行动力,就要使用简捷的语言,并且要用通俗易懂的传播方式反复宣讲。也就是勒庞所提出的:断言、重复。在此基础上,群体会自然地互相传染。

  领袖的动员手段之一断言:“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可靠的办法之一。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有威力。一切时代的宗教书和各种法典,总是诉诸简单的断言。号召人们起来捍卫某项政治事业的政客,利用广告手段推销产品的商人,全都深知断言的价值。”——107页

  断言,就是你只能服从不能质疑。清除了思维一种是手段中的其他念头,群体的行动力很容易的被激发。无论是战场上还是商场上,领导一声话,胜过千言万语。随从者们不会仔细想一想这句话对不对或者应不应该遵从,而会一跃而上。

  但是,如果断言没有不断地重复,而且要尽可能的不更变措辞,它还是不会起着真正的影响。拿破仑曾经说过,极为重要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重复。重复也是本书中提到的领袖的动员手段之二。三人成虎,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人性懒惰,思维更懒惰,是不愿意多想为什么的,所以,一句谎话如果翻来覆去地重复,大家就会以此为真,真话反而没有人信了。这就是说,那些断言的事情,必须要通过不断的重复才能在头脑中生根,久而久之,我们就会把它当做得到证实的真理接受下来。正如书中所言:“不断重复的说法会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的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在这里形成的。到了一定的时候,我们会忘记谁是那个不断被重复的主张的作者,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移。”——108页

  最后一种手段是传染 ,任何人都逃不掉传染,当身边的某一个人对某一件事情言之确凿是,就会不由主的相信着,难怕理由也不是那么充足时。“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对于群众来说都具有病菌一样强大的传染力。”——109页

  “领袖们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虽然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112页 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很难辨明真伪,希望可以听从权威的意见,这样就不会茫然无措。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我想这也给予了上位者以利用的机会。

  这本书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群体阴暗面,虽然以前也窥测到了一些,但都不及这一次来的凶猛,受到了很大的冲击。让懵懂的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

  总之,在勒庞看来,群体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相比,总是较为低劣的。这让我们不禁联想到自己在在现实中的状况,我们要从自身做起,不随波逐流,做一个清醒的人,尤其是在群体中更要保持警惕,坚持自己的信念。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读罢勒庞的《乌合之众》,渐渐有所明了——群众,这一个看似简单而包罗万千的双音节词汇。按照勒庞的思路来讲,我认为,群众是行为上的巨人,精神上的矮子。在勒庞看来,一个人一旦融入一个与他思想契合的群众,他就会这个群众无意识地暗示和传染,渐渐地变得没有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愚钝,并且靠着群体的力量去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无论整体所做的对与错,这个人都会完全服从而没有丝毫的反抗。听起来很可怕,难道我们被催眠了吗?其实我们并不是木偶,而是无意识地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几个月前的岛事件,群众们上街,甚至出现现象。可以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即使对日本有极大的不满,也不会到街上抢日货,砸日车,首先这个个体想到的会是自己的利益,因为抢劫是触犯法律的,最终直指的目标是这个个体,而不是群众,所以这个个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出格的行为。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就不不同了,就像前面所谈到的,群体的力量和群体的暗示与传染性是这场恶性事件的始作俑者。所谓法不责众,每个人心中所想的无非就是这些内容,有了群众数量的壮胆,个人可以尽情的发泄,甚至是犯罪。没错,这群的人的确在行动上创造了“佳绩”,但精神上的贫瘠却令人发指,不是每个人变愚钝了,这便是群众的精神胜利法。

  在岛事件中,我们还可以剖析庞勒的另一个观点——群众不需要理性。起初在中国的反日行为只是简简单单的罢了,但为何演变成一个恶性事件,我想这便是一个“领袖的力量”。就如勒庞所说,一个成功的领袖在发表演讲时不会跟群众们讲逻辑与理性,他们利用的只是感性,或者说再利用我们淳朴的感情。而的领袖们正是利用了群众的爱国热情,统筹帷幄,成功地指挥着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我觉得奥巴马的妻子就很聪明,这名红衣女郎在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做了一次成 2 功的宣讲,引得万人的欢呼。当然她根本没有说什么政策决心之类的,因为在过去的四年中,相信美国民众早就听腻了。以我来看她的发言可以出版两本书,《奥巴马成长的血泪史》和《奥巴马是个好丈夫》,无疑,她的每一次发言都撩拨着群众心中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我想即使被骗群众们也会义无反顾地投给这个“新世纪的好男人吧”。

  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那边,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群众的智慧往往不及个人的英勇。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真正的英雄,往往是跳出群众的裹夹,独树一帜。而我们,要做的便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群众所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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