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我喜爱的书刊

发布时间:2017-11-23  编辑:孙彩秀‍ 手机版

  导语:口语与书面语最大的差别——口语是活的语言。严格地说,书面上写的语言是不完全的语言。语气、语调、语势、语感,抑扬顿挫、轻重缓急等都表达不出来。下面是2016普通话考试命题说话范文:我喜爱的书刊,欢迎参考。

  【篇一:我喜爱的书刊】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二:我喜爱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

  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篇三:我喜爱的书刊】

  书,自古以来都有很高的地位,人们对它的赞扬也是举不胜举,譬如“书香门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它在人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书事实上已经陪伴了我十多年,从幼儿园到大学,但仔细想想,从来没感觉到它在我生命中的地位,从来就忽视了它在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书真的十分重要,它能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好书能修身养性,培养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品味人身的酸甜苦辣。而对于我,最遗憾的是很少去看书,但在我空余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去看一些杂志,比如读者,青年博览,上海服饰等,我喜欢简短的小故事和一些散文,但其中的寓意丰富,可以让我去思考人生,我当然也特别喜欢一些时尚类的东西,当我看到穿上自己比较喜欢的衣服我的心情会十分舒畅,我觉得这个社会本来就需要知识与时尚兼顾!这样发展的才更完美!

  书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们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人生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多品味一下好书!

  【篇四:我喜爱的书刊】

  我很喜欢看书,但是对书刊从不苛求。我知道,每一本书刊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每一本书刊都有可取之处。上到天文地理,下到人文历史,都应该涉及一些。

  书刊可以当成是消遣时间,赶走无聊的利器,也可以要把它当成是开拓视野,增加知识,提高个人文化修养的手段,但也是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中,你所看的书刊在潜移默化着你,所吸收的点点滴滴将在你的脑海里沉淀。也许在今天用不到它们,明天也没想起沉淀的它们,但是,总会的,在未来某个时间它们将会被你从层层重重的沉淀物被拨开,重新启用。

  无意识培养成有喜爱的书刊,那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起码你有自己的爱好,在茫然的时候,找不到精神寄托的时候,有个精神的好归处。

  从中学开始就很喜欢《读者》。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重名,不得不改成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散文,比如2006年11期的《马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字,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彩。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开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读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篇五:我喜爱的书刊】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编辑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非常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美好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助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己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非常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同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同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面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心情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心情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有趣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起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篇六:我喜爱的书刊】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篇七:我喜爱的书刊】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篇八: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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