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31个教师节庆祝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12  编辑:cgf 手机版

   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局党委研究决定在31个教师节期间在全县教体系统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庆祝第31个教师节为契机,展现汉阴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彰显我县教育的良好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激发全县广大教职工争先创优、为人师表的责任心和自豪感,礼赞教育发展、讴歌最美教师,凝聚教育正能量,传递教育好声音。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评选活动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民主,评选对象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迹,不得弄虚作假。

  2、坚持好中选优、群众公认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宁缺勿滥,注重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意见,确保所选集体和个人能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社会认同、群众认可。

  3、坚持倾斜基层、倾斜一线原则。评选活动应向基层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农村边远山区教师倾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汉阴县教体局第31个教师节先进个人和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张小泉

  副组长:吴振华 谭军 张玲玲 喻达斌 储茂斌

  沈爱明 陈文保

  成 员:李家银 邹万里 王立新 冯友松 李 娉

  张孝传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陈文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孝传任副主任,汪厚伟、吴钊、曾福波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城关镇新街“三沈纪念馆”,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2、审查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组 长:李家银

  成 员:杨达俊 王立新 李 娉 陈家望

  3、宣传组,负责宣传、先进事迹采编报道工作。

  组 长:陈文保

  成 员:冯友松 李小明 沈建培 陈 浩 钟 声

  吴 钊 曾福波

  4、后勤保障组,负责教师节筹备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组 长:邹万里

  成 员:付华丽 张 波

  四、评选范围

  (一)网下:

  1、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公民办幼儿园、各教体单位。

  2、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优秀的在岗教师、班主任、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党团(队)干部、工会、后勤服务人员等。

  3、热心教育公益事业的单位或个人。

  (二)网上:享有较高威望的在职或离退休教师。

  五、评选方式及基本程序

  1、方式:本届教师节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采取网上评选和网下评选两种方式,其中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育世家、先进教育单位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采取网下民主评选方式;“我心中的好老师”采取网上评选方式。

  2、基本程序:

  网下民主评选方式的基本程序:宣传动员—层层民主推选(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职工民主推选)—学校(单位)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上报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局联评—局党委会审核—媒介宣传—表彰奖励。

  网上评选方式的基本程序:宣传动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和信函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联评—局党委会确定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名单—网络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当选者名单—上报当选者名单及相关材料—局审查组审查—局联评—公示—局党委会会议确定—表彰奖励。

  六、各类表彰对象评选标准(见附件1)

  七、具体实施步骤

  (一)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各校各单位按《汉阴县2015年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推选155名拟表彰对象,由县局联评表彰100名优秀教师和35名先进教育工作者。推选程序为: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推荐提名(6月10日—25日)。各学校可通过全校教师会议、学生集会、宣传栏、广播、网络、标语、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将评选活动的目的、评选范围、类型、评选标准以及评选办法在教师、学生、家长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气氛,引导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候选人。

  2、第二阶段:公示、上报材料(6月26日—7月6日)。各单位对推选出的候选人在校内校外(包括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评选条件、拟推选对象姓名(或单位)、拟表彰类型、个人(或单位)主要事迹等内容。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于7月6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3、第三阶段:媒介宣传(7月8日——8月31日)。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报的相关材料整理、归类、资格审查和联评出受表彰对象,同时确定制作宣传短片(VCR视频)和提供宣传图片等资料的个人和单位名单。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名单于7月30日前上报短片(VCR视频)和宣传图片等资料,8月份在新闻媒体以短片、照片、文字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4、第四阶段:表彰(9月1日——9月10日)。对确定受表彰对象在第31个教师节庆祝活动中予以表彰。

  5、第五阶段:制作纪念册(9月11日——12月31日)。将部分受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先进事迹、第31届教师节系列活动影像资料等制作成纪念册,下发给各校(单位)和受表彰对象,组织全县教师进一步学习与宣传。

  (二)“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通过网络投票选举产生10名受表彰对象。步骤如下:

  1、提名候选人:动员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函、电子邮件和短信四种方式提名候选人。提名须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最好能提供推荐理由;同一人对同一被提名人不能重复提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箱地址:hyzmjs31@163.com,专用电话:13992587125,5213676.联系人:曾福波,通信地址:汉阴县教体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镇新街“三沈纪念馆”),收信人:曾福波。

  2、确定候选人:根据被提名候选人的被提名次数、评审组和教体局权重为5:2:3,综合确定20名候选人。

  3、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若被检举有违纪违法,并经查实者,即被否决。

  4、网络投票:公示通过后,将20名候选人发布在网上进行全社会投票,根据得票多少选出10人作为“我心中的好老师”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网络投票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8月20日。

  (三)先进教育单位、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或个人)评选。由各校各单位提名推荐,报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联评各产生10名进行表彰。

  (四)教育世家评选。各校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上报,局审查组审查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无名额限制。

  以上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均须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教体局联评,方可有效。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各单位要加强本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2、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教体局相关股室,要根据《汉阴县2015年教师节表彰指标和评选工作分工表》(附件3)加强指导、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评选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严格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各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教职工和先进集体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本次评选不分类分配指标,只安排总指标,各校和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够那类条件的就评选那一类,不够条件的宁缺毋滥。一人限报一项,否则取消申报资格;网上投票和网下推选若选出同一人,以“我心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

  5、各校各单位要把班主任工作突出或者长期致力于偏远山区学校20年以上的教师纳入优秀教师评选;要把党务、团队、工会、后勤(保安、宿管、炊事员、司机、保育员、报账员)服务或者民办学校的优秀人员纳入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

  6、各单位在评选中,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期未满、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损害教师形象影响恶劣者实行一票否决。

  7、广泛宣传,树立正能量。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络、报刊、公开栏、展板、宣传车、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评选过程和优秀教职工的先进事迹,树立正能量。尤其是网络评选“我心中的好老师”活动在我县属于首次,务必要做好提名候选人阶段的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在教师会、班会、家长会、学生集会上将“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办法传达给广大师生及家长,并将评选办法放大公布在校内外进行宣传。同时要将《关于在全县开展推举“我心中的好老师”的倡议书》(见附件7)发放给学生家长。

  8、加强监督、确保质量。评选期间由县教体局各包片领导和包校干部到各学校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凡因把关不严、降低标准或不按程序操作的,其评选结果无效,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九、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报送:被评选出的各类人选和单位,需认真填写上报《汉阴县2015年教师节受个人申报表》(见附件4)《汉阴县2015年教师节受表彰单位申报表》(见附件5)和《汉阴县2015年教师节受表彰对象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档一式两份及电子档。

  2、报送时间:上述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务于7月6日前以镇中心小学、单设初中和局直各单位(为报送单位,)报县教体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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