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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失踪散文

时间:2021-05-09 12:37:53 散文杂文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失踪散文

  这个人,是我的一个朋友,更确切地说,是我的一个高中同学。他在2000年6月的某一天神秘失踪。但我们知道,他没有死亡。

一个人的失踪散文

  他为什么要走?直到今天我也不明白。只知道他在一个夜晚从我们的县城突然蒸发,一起蒸发的还有他的妻女和他的书店。

  没有预兆,就在失踪的前一天,他还如约参加我们的酒会。在酒桌上,他仍然是我们注目的焦点。这也是我们多年的习惯。我们聚会时,总要拼着一醉,让曾经张扬的个性在酒精的作用下还原。这种感觉,是我们的至爱。

  他姓杨,加上另外两个杨姓的同学,当然,还要加上我——庄明。我们“三杨一庄”历来都是完美的组合。不用问,我们是十足的酒徒。

  公元1984年,我们几个在小镇的高中结识,三年下来,已算是肝胆相照的兄弟。不过,高中的三年,我们都滴酒不沾。

  今天,想起了这个人,在闷热的午后。但我知道,他不会想我。六年的时光,无论多么匆忙的脚步,总有停下的瞬间,可我知道,他不会想起我。我的行踪一直飘忽不定,但我家的电话永远不变。这个细节,他一直知道。

  而他,却是一个已经失踪的人。就在那一天,他从我们集体的视野消失,再没有一点消息。就是这个兄弟,和我们玩起了失踪。

  听他的邻居说,他在一个深夜,用一辆卡车,搬走了他的书店和妻女。他应该是有计划地失踪,轻易就抹去了他在这个县城十一年的痕迹。

  一开始,我用我所有的想象,替他设想失踪后的生活。那辆卡车会载他到什么地方?他是不是还在经营那个书店?

  那个书店是他希望与梦想的载体,他失踪时,并没有忘记它。他搬不走房子,但搬走了全部的书籍。当然,那些书,也是用他十一年的挣扎积累的全部财富。

  过了许久,我才开始想:他为什么玩这样一个失踪?他有什么非走不可的理由?

  也是在那一年,我又一次走进校园,也几乎断了所有朋友的联系。但朋友们知道,我只是去了一个地方,寻找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罢了。我不是失踪的庄明,庄明也从来没有失踪。但这个人,却真的玩起了失踪。

  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看起来也需要一个过程。圈内几个好友,起初还相互打听他的消息,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渐渐地就不再有人提起。

  这个人,先是从我们的视野消失,然后慢慢地淡出了我们的话题。

  我不想提他的名字。其实今天,也没有人再提他的名字。同学聚会时,偶尔会有人喷出一句醉话:“那个人回来没有?”但立即会有人打断话题:“提他干吗!喝酒!喝酒!”

  这个人,已经不属于我们的集体。

  这个人,曾经十分的坦诚。曾在学校的解剖室里,拆开他的一封来信,他的话语,和我面前的尸体一样真实。拆开他的信,如同划开一个尸体的胸膛,看到一个真实的心脏。但他的话语,却是跳动的。

  “庄明:我恋爱了!”信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这句话,一记就是二十年。那年,我开始学医,他在我们县十一中复习。那时,我们无话不谈。

  高中时,有一阵子他迷上了气功。当我们都在为高考而拼命,渴望命运的改变时,他总在小镇高中的某一角落,沉迷于自己的世界。用他的话说,他找到了幸福。我们试图劝他,他的幸福是建立在父母和朋友的担忧上的,这种幸福,是不真实的幸福。

  但他很固执,任何人的开导都无济于事。时光如梭,他在幸福中幸福地毕业。

  高考时简单的一个个分数,轻易地就改变着我们的行踪。那一个个从不同地方飞来的通知书,开始把我们一个个勾引到它飞来的地方。

  毕业了,三年的平衡开始打破,有欣喜有哭泣,有新的希望有新的悲伤。他的幸福也在知道分数那一瞬间被命运之笔轻轻一点,划上了休止符。

  给我们送行时,他仍然笑着说:“苟富贵,无相忘!”但那笑容里,已不再是纯粹的幸福。

  他也离开了小镇的高中,转到了十一中复习。我在解剖室里拆开的那封来信,就是在复习的第一学期写的。

  他不再练习气功,练习气功的幸福被恋爱所代替。我知道,他进入了另一种幸福。朋友们都清楚他的执着,所有的外因不能改变他的决定。对于他的恋爱,我们渐渐无话可说。

  他就那么地爱着,幸福地度过他的复习生活。不知不觉,又经历了一个黑色的七月。他在女友远走高飞后回家务农,彻底关闭了所有的幸福。

  再见到他,是若干年后的`一个春天。那时我已在医院上班,日子平静而沉闷。忽然就有人叫我。看时,却是这个人。屈指算来,我们已有五年没有联系。

  这个人,还是高中时的样子。那个年纪,我们还都算风华少年。他来时,就背着一个简单的书包。包中有一本书,当即就拿给我看了,是一本历代名家散文选。

  “你现在还看书吗?”他举着那书,劈头就问。“当然看了,但不会看你拿的这种。”我也干脆地回答。“不喜欢散文?这可是精华中的精品。”他有点疑惑地看着我,因为他知道我是一个书虫。“不!我只是不喜欢盗版。你拿的可是盗版书。”我不客气地说。他大笑:“庄明,我看你是看书看呆了!卖盗版书很赚钱的。”

  接着就知道了他这几年大致的经历。复习后回家务农,然而田园生活并没有陶渊明笔下那般美好,还要因为落榜遭到乡邻们的耻笑。于是,选择离家,开始打工生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寻找食物和落脚的地方。最后,辗转到了一个书店。然后,蜗牛一样缩进书的世界,一年后,居然悟到了赚钱的门道。

  我请他吃酒,苟富贵,无相忘,我们曾有言在先。酒酣耳热之际,他开口说:“庄明,我想开个书店,你要借点钱给我。”虽说是借,口气却不容置疑。仿佛我就是及时雨宋江,随便往衣兜里一掏,便是一大把银子。

  在他看来,我跳出了农门,有了工作,已经算是富贵了。岂不知我也过着紧巴巴的日子,食无鱼,也常想归去。更不敢奢望出有车,有钱养家。

  见我沉吟,他换了口气:“没有就算了。我来主要是看你,顺便想凑一点资金。你刚上班,也不容易。来!来!喝酒!喝酒!不谈钱的事。”

  就此不谈钱的事情,自己也实在羞于开口。酩酊大醉后给他送行,不过简单地送了张车票。挥手之间,君已远去。心中那份怅然,却无法言传。

  后来,那书店居然很快开张,由于路途遥远,并不曾亲自去祝贺。听同学说,进的书是盗版的,店名也干脆盗用了一个,就叫做“三读书社”。当年河南郑州曾出了一个传奇人物张少鸿,办了个响当当的“三读书社”。一时声名大震,应者云集,“三读书社”的连锁店遍地开花。

  然而,这个人,并没有申请加盟,轻易地就省去了一笔费用。不过,这并不影响书店的生意。在我们那个县城,所有人很快就知道了这个书店,生意出乎意料地红火。

  比生意更火的是他的婚姻,那个创造了记录的婚姻后来一直是他津津乐道的话题。从认识到结婚,一周的时间就轻松敲定,可以比美深圳速度。

  这个人,“三读书社”的老板,新郎官,也用一个月的时间,创造了一个爱情事业双丰收的神话。他不再看书,变成了一个辛勤的搬运工。那时还不时兴物流,还没有现在俯地皆是的物流公司。他从武汉,从郑州,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编织袋,运送着财富。

  我很少回我们那个县城,因为少,每次回去,便被同学们众星捧月一样宠着。这中间,也当然有这个人。感觉好的有两次,第一次,是我们“三杨一庄”,弟兄们许久不见,相谈甚欢,对着一轮明月,把酒之间,不觉已经天亮。事过多年,谈的话语,早已忘却,但那情景,却恍惚如昨。

  第二次,是和这个人单独相聚。几杯淡酒下肚,这个人,忽地站立起来,把另一瓶白酒打开,分作了两碗。自己先端起一碗,一口气干了,说:“庄明!今天有点闷,我们滑旱冰去!”我并不答话,也端起酒来,一口气喝完。然后,我们胡乱地唱着一首老歌,去了冰场。

  在醉酒中,在冰上旋转,飞一样的感觉,我们喜欢。也曾摔倒了几次,在哈哈大笑中爬起,我们一样喜欢。在飞旋中忘记尘世的烦恼,这种感觉,许久不曾有过。

  可是,这样的情景,以后再没有出现。

  我们在不同的地方挣扎,在梦想与现实之间徘徊。这个人,仍然是我的朋友。我们仍然愿意分享一些人生的困惑和喜悦。这个人,还没有失踪。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

  又一次回乡,先见了另一杨兄,谈起昔日旧事,不胜唏嘘。想再邀请这个人一聚,不料此兄将手一摆,说:“罢了!罢了!麻烦!麻烦!”说完连连叹气。遂另约好友,为我接风。心中虽疑惑不解,但此兄不愿解释,也不再细问。

  正饮酒间,有电话来,一看,是这个人,那口气,已十分不满:“庄明!回来了也不通知一声?”只好连连赔罪,要他快来。这个人,不知从哪里知道的消息,自此,我们聚会,也不再瞒他。苟富贵,无相忘。毕竟,我们是弟兄。

  这个人,风风火火地赶来。还是那样朗朗的笑声,还是那样爽快痛饮,这个人,我看不出有什么麻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已经没有彻夜畅饮的豪情。我们已经渐渐地大了,知道了一些人世的艰辛。再美好的聚会,也有散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再苛求永恒。

  出了酒店,踉跄在午夜的街。暧昧的灯火绚烂,行人渐稀。这个人,在一家洗头屋前,停下不走了。杨兄将双手一搓,冲我道:“庄明!麻烦来了!”

  果然麻烦,几个人,好话说尽,也不曾劝他起来。只好拦下一辆出租车,将他扔进车里,强行护送回家。

  这个人,不知道什么时间变的。这时,他已经有了女儿,和妻子的关系还好。但是,一喝酒,就要洗头,要按摩,还要小姐。这样的事情,逐渐的多了,也就有了杨兄所说的麻烦。

  后来,因为四处奔波,因为活着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和同学的联系,也逐渐稀少。可是,我们都没有失踪。间或一个电话,传递着彼此的消息。

  大概是在1998年,接到了这个人的电话,并不说为什么,只是要我回去。风尘仆仆赶回,却是要我陪他听课。一听,就知道是搞传销。那时的我,在商海已经滚爬几年。这样的事情,还是分辨得出。郑州出的摇摆机,叫做康复得的,一摇摆就可治百病的。如此的好东西,他自然会想起我来。

  勉强陪他听完了课,谢绝他执意的挽留,我匆忙逃了。身后还听到他的叹息:“庄明!你要错过一次发财的机会。”可我知道,这样的机会,我情愿不要。可我,还不想失去一个朋友。

  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踪了。这个人,没有兑现他的承诺,为我而立之年再次步入校门饯行。他有计划地失踪,逃出了我们的视线。

  可是,他为什么玩这样一个失踪?他有什么非走不可的理由?有时我在想,会不会因为那一个锈迹斑斑的宝剑?我见过那个宝剑,也是在一场聚会上,这个人,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脏兮兮的宝剑,很神秘地对我说:“庄明!这是一个宝物,蒋中正赐给杜聿明的,身价不凡。你现在发财了,卖给你得了。”我笑而不答。风传他在开书店的同时,还倒卖一些古董,如今到我头上了。

  我并不相信他有真的鉴别能力,即使有,我也不需要那个宝剑。见我不答,他有点急了,说:“信不过弟兄了,别人买走你可不要后悔。”我大笑,反问他:“什么时间我后悔了?”他的脸色微微发红,许是想起了关于摇摆机的旧事,也就闭口不提宝剑的事情。

  其实,那个宝剑,不过是我们之间故事的一个小小插曲,类似的东西实在太多,无法在这里一一列举。我并不关心所谓的“宝剑”的来龙去脉,我只是在乎这样一个人,一个一起长大的朋友。可是,这个朋友,也就是这个人,却和我们玩起了失踪。

  他应该没有非走不可的理由,他倒卖那些所谓的古董,至多让我想起江湖的一个小小游戏。并没有听说有什么机关找他的麻烦,他还没有这样的资格。

  至于,在他失踪后,由于偶然的缘故,大家提到钱的话题,知道了他还欠同学们不少债务。粗略算来,也不过二十几万。但并没有人逼着要还,至到今天,也没有人去法院起诉。因此,这也不应该成为他失踪的理由。

  我们知道他没有死亡,可是,他为什么要走?今天,在闷热的午后,时隔六年,这个问题依然让我头疼。

  这个人,在和我们玩一个游戏,一个关于失踪的游戏。我清楚地知道,他没有死亡。

  如果有谁见过这样一个人,身长不过五尺,头颅总是上扬,长相酷似潘长江的。如果这个人,不是那个小品演员,那或许就是他。

  但我知道,这个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即使有一天,回来这么一个人,也绝不再是原来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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