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今世的证据》重点段落赏析

发布时间:2017-09-13  编辑:梁飞艺 手机版

  《今生今世的证据》重点段落赏析

  1、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赏析:

  这第1小节是一个铺垫,是为了与下文作对比的,叙述一个人在没有懂得怜惜旧物时,对故土的轻慢之举。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2、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䦆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赏析:

  第一句用“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这语句上的反复,突出了自己对故乡的漠视、忽视。又用了拟人的手法与““曾经拥有的事物”对话,表达了深深的眷恋、懊悔与伤感。具体写故乡的草木房屋,自己熟悉的一切。这实际上是欲扬先抑,表达了“我”现在是多么留恋“我”的故乡,留恋故乡的老屋。这先抑后扬实际上是表达对故乡那刻骨铭心的爱。第二段,写自己现在已明白“曾经拥有的事物”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希望这些“证据”能够留下。

  3、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赏析:

  开头几句议论从结构上看是属于过渡,从表情达意上看是属于为后文记叙描写定下一个忧伤的调子。从内容上看是和后文的疑问保持一致。后文的连续发问,写自己在村巷里仓皇奔跑,写自己院门的榆树,照耀着自家院子的月亮,实质上表现的仍然是对故乡的留恋。反问也罢,疑问也好,本质上还是肯定自己有过这么一段生活,表达的依然是那难以舍弃的乡情乡愁。“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是说“我”对“我”的家太了解了,太熟悉了,闭着眼就能说出它的一切。

  4、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赏析

  作者写“日日以清脆嘹亮的呜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老死窝中的黑狗”实际上是写家。表达的是这样一个意思:在故乡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作者在心里问,家里的大公鸡和那条黑狗还在吗?从根本上说还是在写那难忘的乡愁。在这里,作者把乡愁变成了大红公鸡和黑狗,更具体形象了。“大红公鸡、黑狗、夕阳等等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作者由此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引发了他对生命价值的疑惑,我们的生命的消失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他们的生命意义何在?“我”的时光与曾经鲜活的成长历程,在生活环境变化之后,有无价值?意义何在?这是任何人都很难回答的问题。

  5、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赏析

  这最后一段本文告诉我们曾经的生活需要证明,如果曾经的生活没有了见证,家园尤其是精神家园废失,人便会走向虚无。既是对上文的总结,又是全文主题的升华,短短一句话,含义非常深刻,它设想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从日常性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当故乡,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印记不复存在时,他的生命、他的历史也就成了一片虚空,他没有“根”,也就没有了寄托与归宿,没有了通向未来的方向, 一个人要想将他生命的物质痕迹全部留住是不可能的,但它们会长久地留存在记忆中,成为人的精神财富和思想资源。只有这样,“家园”才不会废失,否则,就如结尾所言,人只能在“虚无”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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