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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纪八 起重光单阏四月,尽玄黓执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2)

时间:2017-07-16 续资治通鉴 我要投稿

  书闻,帝矍然曰:“叶李廉介刚直,朕所素知,宁有是耶?”有旨,驿召淦诣京师。

  中书右丞崔彧迁御史中丞,言:“太医院使刘岳臣,尝仕宋,练达政事,请以为翰林学士,俾议朝政。”又言:“行御史台言,建宁路总管马谋,因捕盗延及平民,搒掠多至死者;又俘取人财,迫通处女,受民财积百五十锭。狱未具,会赦。马谋以非罪杀人,不在原例,宜令行台诘问定罪。”又言:“昔行台监察御史周祚,劾尚书省官蒙古岱、嘉珲迪、纳苏喇鼎默埒奸赃,纳苏喇鼎默埒反诬祚以罪,遣人告僧格,僧格暧昧以闻,流祚于北地,妻子家财并没入官。祚至和林,遇乱走还京师,僧格又遣诣云南理算钱谷以赎其罪。今自云南回,臣与省臣阅其伏词,为罪甚微,宜复其妻子。”帝皆从之。

  敕:“江南重囚,依旧制奏闻处决。

  庚戌,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史格卒。格在湖广,与约苏穆尔共事最久。约苏穆尔恃有奥援,怒詈同列,辨诈鸷刻,势张甚,以格受帝知,不以言色侵之。格数有匡正,虽不能尽行,然宽免者甚众。约苏穆尔败而格已卒,湖广人追念之。

  丁巳,僧格伏诛。临刑,吏犹以鄂尔根萨里为问,僧格曰:“我惟不用其言,故致于败,彼何与焉!”帝益信其无罪,诏还所籍财产,仍遣张九思赐以金帛,辞不受。

  初,哈都作乱,其民来归者七十馀万,散居云、朔间,僧格议徙之内地就食。尚书左丞马绍持不可,僧格怒曰:“马左丞爱惜汉人,欲令馁死此辈耶?”绍徐曰:“南土地燠,北人居之,虑生疾疫。若恐馁死,曷若计口给羊马之资,俾还本土,则未归者孰不欣慕!言有异同,丞相何以怒为!宜取圣裁。”乃如绍言以闻,帝曰:“马秀才所言是也。”僧格集诸路总管三十人,导之入见,欲以趣办财赋之多寡为殿最,帝曰:“财赋办集,非民力困竭必不能。然朕之府库,岂少此哉!”僧格议增盐课,绍力争山东课不可增;又议增赋,绍曰::“苟不节浮费,虽重敛数倍,亦不足也。”事遂寝。

  都城种苜蓿地分给居民,权势因取为己有。以一区授绍,绍独不取,僧格欲奏请赐绍,绍辞曰:“绍以非才居政府,恒忧不能塞责,讵敢邀非分之福以速罪戾!”僧格败,迹其所尝行赂者,索籍阅之,独无绍名,帝曰:“马左丞忠洁可尚,其复旧职。”改中书左丞。

  募民耕江南旷土,户不过五顷,官授之券,俾为永业,三年征租。

  遣翰萨总兵讨平江南盗贼。

  己未,罢淘金提举司。江淮人匠提举司凡五,以其事并隶有司。

  雨坏都城,发兵二万人筑之。

  八月,乙丑朔,平阳地震,坏民庐舍万馀。

  己巳,置中书省检校二员,考核户、工部文案疏缓者。

  乙酉,麻苏呼阿萨尔乘传诣云南捕黑虎。

  戊子,以婺州水,免田租。

  九月,辛丑,命平章政事敏珠尔卜丹商议中书省事,以咱希鲁鼎为平章政事。

  乙巳,景州、河间等县霖雨害稼,免田租五万六千馀石。

  丙午,立行宣政院,治杭州。

  辛亥,安南国王陈日烜,遣使上表贡方物,且谢不朝之罪。

  壬子,遣使诏谕璢求。

  璢求在闽海之东,地小而险,汉、唐以来不通中国,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兵往伐之。既而闽人吴志斗,自言熟知海道,先招谕之,不从然后用兵未晚;乃以祥充宣抚使,阮鉴兵部员外郎,志斗礼部员外郎,往招谕之。明年,祥等不得达而还,志斗卒于行。初,志斗尝斥祥诞妄要功,人疑为祥所杀,诏福建行省按问,会赦,不竟其事。

  戊午,徙四川行枢密院治成都。

  辛酉,免大都今岁田租;保定、河间、平滦三路大水,被灾者全免,收成者半之。

  命尚衣局织无缝衣。

  冬,十月,己巳,修太庙在真定倾坏者。

  壬申,以前缅中行省平章舒苏德济为中书平章政事。

  癸酉,江淮行省言盐课不足,由私鬻者多,请付兵五千巡捕,从之。

  塔喇海、张呼逊等,并坐理算钱谷受赃,论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