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金史》卷七 本纪第七

时间:2017-07-08 09:59:45 金史 我要投稿

《金史》卷七 本纪第七

  ◎世宗中

  十二年正月庚午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戊寅,诏有司:“凡陈言文字,皆国政利害,自今言有可行,以其本封送秘书监,当行者录副付所司。”丙申,以水旱,免中都、西京、南京、河北、河东、山东、陕西去年租税。

  二月壬寅,上召诸王府长史谕之曰:“朕选汝等,正欲劝导诸王,使之为善。如诸王所为有所未善,当力陈之,尚或不从,则具某日行某事以奏。若阿意不言,朕惟汝罪。”丙午,尚书省奏,廉察到同知城阳军事山和尚等清强官,上曰:“此辈暗察明访皆著政声,可第其政绩,各进官旌赏。其速议升除。”庚戌,上如顺州春水。癸丑,还都。丙辰,诏:“自今官长不法,其僚佐不能纠正又不言上者,并坐之。”户部尚书高德基滥支朝官俸钱四十万贯,杖八十。

  三月己巳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亥,诏尚书省:“赃污之官,已被廉问,若仍旧职,必复害民。其遣使诸道,即日罢之。”丁丑,诏遣宿直将军乌古论思列,册封王皓为高丽国王。庚寅,雨土。癸巳,以前西北路招讨使移剌道为参知政事。回纥遣使来贡。丁酉,北京曹贵等谋反,伏诛。

  四月,旱。癸卯,尚书右丞孟浩罢。丁巳,西北路纳合七斤等谋反,伏诛。癸亥,以久旱,命铸祠山川。诏宰臣曰:“诸府少尹多阙员,当选进士虽资叙未至而有政声者,擢用之。”以宿直将军唐括阿忽里为横赐夏国使。乙丑,大名尹荆王文以赃罪夺王爵,降授德州防御使。回纥使使来贡。丙寅,尚书右丞相纥石烈志宁薨。丁卯,宋、高丽遣使贺尊号。阻珝来贡。

  五月癸酉,上如百花川。甲戌,命赈山东东路胡剌温猛安民饥。丁丑,次阻居。久旱而雨。戊寅,观稼。禁扈从蹂践民田。禁百官及承应人不得服纯黄油衣。癸未,谕宰臣曰:“朕每次舍,凡就秣马之具皆假于民间,多亡失不还其主。此弹压官不职,可择人代之。所过即令询问,但亡失民间什物,并偿其直。”乙酉,诏给西北路人户牛。

  六月甲寅,如金莲川。

  九月丙子,至自金莲川。辛巳,以右副都点检来谷清臣等为贺宋生日使,右卫将军粘割斡特剌为夏国生日使。丁亥,太白昼见,在日前。鄜州李方等谋反,伏诛。

  十月,高丽国王王皓遣使谢封册。乙未,临奠故右丞相纥石烈志宁丧,志宁妻永安县主进铠甲、弓矢、鹰鹘、重彩。壬子,召皇太子及赵王永中上殿,上顾谓宰臣曰:“京尝图逆,今不除之,恐为后患。”又曰:“天下大器归于有德。海陵失道,朕乃得之。但务修德,余何足虑。”皇太子及永中皆曰:“诚如圣训。”遂释之。丙辰,以德州防御使文赀产赐其兄之子咬住,且谕其母:“文之罪,汝等皆当连坐。念宋王有大功于国,故置不问,仍以家产赐汝子。”

  十一月甲戌,上谓宰臣曰:“宗室中有不任官事者,若不加恩泽,于亲亲之道,有所未弘。朕欲授以散官,量予廪禄,未知前代何如?”左丞石琚曰:“陶唐之亲九族,周家之内睦九族,见于《诗》、《书》,皆帝王美事也。”丙子,上以曹国公主家奴犯事,宛平令刘彦弼杖之,主乃折辱令,既深责公主,又以台臣徇势偷安,畏忌不敢言,夺俸一月。以陕西统军使璋为御史大夫。以户部尚书曹望之为贺宋正旦使。壬午,同州民屈立等谋反,伏诛。戊子,上屏侍臣,与宰臣议事,记注官亦退,上曰:“史官记人君善恶,朕之言动及与卿等所议,皆当与知。其于记录无或有隐,可以朕意谕之。”

  十二月乙未朔,以济南尹刘萼在定武军贪墨不道,命大理少卿张九思鞫之。丁酉,诏遣官及护卫二十人,分路选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有门地才行及善射者,充护卫,不得过百人。冀州王琼等谋反,伏诛。德州防御使文以谋反,伏诛。辛丑,出宫女二十余人。己酉,枢密副使移剌成罢。辛亥,禁审录官以宴饮废公务。诏金、银坑冶听民开采,毋得收税。癸丑,猎于近郊。以殿前都点检徒单克宁为枢密副使。己未,诏自今除名人子孙有在仕者并取奏裁。

  十三年正月乙丑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癸酉,尚书省奏,南客车俊等因榷场贸易,误犯边界,罪当死。上曰:“本非故意,可免罪发还,毋令彼国知之,恐复治其罪。”诏有司严禁州县坊里为民害者。

  闰月壬子,诏太子詹事曰:“东宫官属尤当选用正人,如行检不修及不称职者,具以名闻。”辛酉,太白昼见。洛阳县贼聚众攻卢氏县,杀县令李庭才,亡入于宋。

  三月癸巳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乙卯,上谓宰臣曰:“会宁乃国家兴王之地,自海陵迁都永安,女直人浸忘旧风。朕时尝见女直风俗,迄今不忘。今之燕饮音乐,皆习汉风,盖以备礼也,非朕心所好。东宫不知女直风俗,第以朕故,犹尚存之。恐异时一变此风,非长久之计。甚欲一至会宁,使子孙得见旧俗,庶几习效之。”太子詹事刘仲诲请增东宫牧人及张设,上曰:“东宫诸司局人自有常数,张设已具,尚何增益。太子生于富贵,易入于侈,惟当导以淳俭。朕自即位以来,服御器物,往往仍旧,卿以此意谕之。”

  四月己巳,定出继子所继财产不及本家者,以所继与本家财产通数均分制。以有司言,特授洺州孝子刘政太子掌饮丞。乙亥,上御睿思殿,命歌者歌女直词。顾谓皇太子及诸王曰:“朕思先朝所行之事,未尝堑忘,故时听此词,亦欲令汝辈知之。汝辈自幼惟习汉人风俗,不知女直纯实之风,至于文字语言,或不通晓,是忘本也。汝辈当体朕意,至于子孙,亦当遵朕教诫也。”辛巳,更定盗宗庙祭物法。

  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戊戌,禁女直人毋得译为汉姓。壬寅,真定尹孟浩薨。甲辰,尚书省癸,邓州民范三殴杀人,当死,而亲老无侍。上曰:“在丑不争谓之孝,孝然后能养。斯人以一朝之忿忘其身,而有事亲之心乎?可论如法,其亲,官与养济。”六月,枢密使完颜思敬薨。

  七月庚子,复以会宁府为上京。庚戌,罢岁课雉尾。

  八月丁卯,以判大兴尹赵王永中为枢密使。诏赐诸猛安谋克廉能三等官赏。己卯,御史大夫璋罢。丙戌,以左副都点检襄等为贺宋生日使。丁亥,秋猎。

  九月辛卯朔,以宿直将军胡什赉为夏国生日使。辛亥,还都。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谋反,伏诛。

  十月乙丑,岁星昼见。丙子,以前南京留守唐括安礼为尚书右丞。

  十一月,以大兴尹璋为贺宋正旦使,引进使大洞为高丽生日使。上谓宰臣曰:“外路正五品职事多阙员,何也?”太尉李石对曰:“资考少有及者。”上曰:“苟有贤能,当不次用之。”壬子,吏部尚书梁肃请禁奴婢服罗绮。上曰:“近已禁其服明金。行之以渐可也。且教化之行,当自贵近始。朕宫中服御,常自节约,旧服明金者,已减太半矣!近民间风俗,比正隆时闻稍淳俭,卿等当更务从俭素,使民知所效也。”

  十四年正月已丑朔,宋、高丽、夏遣使来贺。

  二月壬戌,以大兴尹璋使宋有罪,杖百五十,除名,仍以所受礼物入官。丙寅,以刑部尚书梁肃等为宋详问使。庚午,以太尉、尚书令李石为太保,致仕。戊寅,诏免去年被水旱百姓租税。

  三月戊子朔,万春节,宋、高丽、夏遣使来贺。甲午,上谓大臣曰:“海陵纯尚吏事,当时宰执止以案牍为功。卿等当思经济之术,不可狃于故常也。”又诏:“猛安谋克之民,今后不许杀生祈祭。若遇节辰及祭天日,许得饮会。自二月一日至八月终,并禁绝饮燕,亦不许赴会他所,恐妨农功。虽闲月亦不许痛饮,犯者抵罪。可遍谕之。”又命:“应卫士有不闲女直语者,并勒习学,仍自后不得汉语。”辛丑,太白、岁星昼见。甲辰,上更名雍,诏中外。丙辰,太白、岁星昼见,经天。

  四月乙丑,上谕宰臣曰:“闻愚民祈福,多建佛寺,虽已条禁,尚多犯者,宜申约束,无令徒费财用。”戊辰,有事于太庙,以皇太子摄行事。乙亥,以劝农副使完颜蒲涅为横赐高丽使。上御垂拱殿,顾谓皇太子及亲王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弟,孝弟无不蒙天日之佑。汝等宜尽孝于父母,友于兄弟。自古兄弟之际,多因妻妾离间,以至相违。且妻者乃外属耳,可比兄弟之亲乎?若妻言是听,而兄弟相违 ,甚非理也。汝等当以朕言常铭于心。”戊子,以枢密副使徒单克宁兼大兴尹。

  五月丙戌朔,详问使梁肃等还自宋。甲午,如金莲川。

  六月乙未,太白昼见。

  八月丁已,次糺里舌。日中,白龙见御帐东小港中,须臾,乘云雷而去。癸亥,猎于弥离补。己卯,太白昼见。

  九月丁亥,还都。乙未,以兵部尚书完颜让等为贺宋生日使,宿直将军崇肃为夏国生日使。癸卯,上退朝,谓侍臣曰:“朕自在潜邸及践阼以至于今,于亲属旧知未尝欺心有徇。近御史台奏,枢密使永中尝致书河南统军使完颜仲,托以卖为。朕知而不问。朕之欺心,此一事耳,夙夜思之,其如有疾。”己酉,宋遣使报聘。

  十月乙卯朔,诏图画功臣二十人衍庆宫圣武殿之左右庑。

  十一月甲申朔,日有食之。丙申,御史中丞刘仲诲等为贺宋正旦使。戊戌,召尚食局使,谕之曰;“太官之食,皆民脂膏。日者品味太多,不可遍举,徒为虚费。自今止进可口者数品而已。”戊申,以仪鸾局使曹士元为高丽生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