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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六

时间:2021-08-14 13:03:00 后汉纪 我要投稿

《后汉纪》孝献皇帝纪卷第二十六

  x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门校尉伍琼说董卓曰:“夫废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绍不达大体,恐惧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购之急,势必为变。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若收豪杰以聚徒众,英雄因之而起,山东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则绍喜于免罪,必无患矣。”卓以为然,乃以绍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杀弘农王。

  〔一〕 范书献帝纪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无癸酉,范书误。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进酖于王〔一〕,曰:“服药可以辟恶。”王曰:“我无疾,是欲杀我尔。 ”不肯,强之。于是王与唐姬及宫人饮药,王自歌曰: “天道易兮运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藩。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异路兮从此乖,悼我茕独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谓唐姬曰: “卿故王者妃,势不为吏民妻矣。自爱,从此与卿辞。 ”遂饮药而死。帝闻之,降坐尽哀。

  〔一〕 据袁纪下文及范书、袁山松书改。又山松书言李儒为“弘农郎中”,按袁纪下卷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则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时更名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国之官无疑矣。

  是时冀州刺史韩馥、豫州刺史孔□、兖州刺史刘岱、陈留太守张邈、勃海太守袁绍、东海太守乔瑁、山阳太守袁遗、河南太守王匡、〔一〕济北相鲍信、后将军袁术、议郎曹操等并兴义兵,将以诛卓,众各数万人,推绍为盟主。绍自号车骑将军,操行奋武将军。

  〔一〕 卢弼三国志集解曰:“冯本、官本‘内’作‘南’,各本俱作‘内’。范书、通鉴作‘内’,袁宏后汉纪作‘南’。按郡国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曰河南尹,盖京尹别于外郡之太守也。此称太守,自当作‘河内’为是。武纪初平元年及夏侯惇传注引魏书俱称‘河内太守王匡’。”卢说是。

  长沙太守孙坚亦起兵诛卓,比至南阳,众数万人。卓以坚为破虏将军,冀其和弭〔一〕。坚讨卓逾壮,进屯阳人。卓大怒,遣胡轸、吕布击坚,战于建平,坚大破之。

  〔一〕 三国志孙坚传言表坚行破虏将军者乃袁术也。卓至阳人一战败后,始遣李傕等来求和亲,令坚列疏子弟任刺史,许表用之。与袁纪大异。

  卓以山东兵盛,欲徙都关中,召公卿议曰:“高祖都关中,十一世,后汉中兴,东都洛阳。从光武至今复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谶〔二〕,宜复还都长安。 ”百官无敢应者。司徒杨彪曰:“迁都改制,天下大事,皆当因民之心,随时之宜。昔盘庚五迁〔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晓谕之。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变,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阳,此其宜也。方今建立圣主,光隆汉祚,而无故捐宗庙宫殿,弃先帝园陵,百姓惊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螘聚,以致扰乱。石苞室谶,妖邪之书,岂可信用!”卓作色曰:“杨公欲沮国家计邪?关东黄巾作乱〔四〕,所在贼起,长安崤函险固,国之重防。又陇右取材木,功夫不难,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砖处,一朝一夕可办,宫室官府,盖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与议。若有前却,以我大兵驱之,岂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黄琬曰:“此大事,杨公语得无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国岂乐迁都邪?今山东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关西尚静,故当迁之,以图秦汉之势也。坚争不止〔六〕,祸必有所归,吾不为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七〕。
 

  〔一〕 按范书杨彪传作“于今亦十世矣”。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作“十一世”,通鉴因之,甚是。袁、范二书均误。

  〔二〕 胡三省曰:“当时纬书之外,又有石苞室谶,盖时人附益为之,如孔子闭房记之类。”

  〔三〕 李贤曰:“汤迁亳,仲丁迁嚣,河□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盘庚五迁也。”

  〔四〕 卓所言作乱者,乃指袁绍、袁术、曹操等起兵欲诛卓者,非黄巾也。疑“黄巾”二字为衍文。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正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