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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孝安皇帝纪下卷第十七

时间:2021-08-14 16:43:43 后汉纪 我要投稿

《后汉纪》孝安皇帝纪下卷第十七

  建光元年(辛酉、一二一)

  春正月,高丽寇玄菟。

  二月辛亥〔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安帝纪作“癸亥”。按二月壬子朔,不当有辛亥,袁纪误。

  三月辛巳〔一〕,皇太后邓氏崩。癸未,大敛,封大将军骘为上蔡侯〔二〕。丙子,葬和熹邓后〔三〕。

  〔一〕 范书安帝纪作“癸巳”。

  〔二〕 复申永初元年之命。

  〔三〕 范书作“丙午”,续汉书亦同。按是月辛巳朔,无丙子日,袁纪误。

  初,上少号聪明,故太后立之。后有不可意,上乳母王圣知之,见太后久不归政,恐有废置意。中常侍、黄门郎李闰为上伺候,及后崩,因言邓悝兄弟尝从尚书邓防取废帝故事〔一〕,谋欲立平原王为帝。

  〔一〕 范书“邓防”作“邓访”。

  五月庚申〔一〕,有司奏故〔执〕金吾悝〔二〕、屯骑校尉弘、步兵校尉阊大逆无道,宜追夺爵土,以明褒贬。遂免悝子广宗、弘子广德等爵,宗族皆免归本郡。以骘不豫谋,徙封沙罗侯〔三〕。行道为郡县所逼,骘与凤自杀,广宗、骘从弟遵、〔豹〕(约)皆自杀,〔四〕唯广德母与阎后同产故得免。以乐安侯康贤而有行,征为太仆卿。

  〔一〕 是月庚辰朔,无庚申。范书作“庚辰”,是。

  〔二〕 据范书补。

  〔三〕 范书邓骘传作“罗侯”。注曰:“罗,县,属长沙郡。”

  〔四〕 范书除遵、豹外,将作大匠邓畅亦一同自杀。

  初,河间孝王子蠡吾侯翼与诸王子朝京师〔一〕,邓太后善翼之为人也,封翼为平原王,因留京师。及太后崩,上以翼谋图不轨,窃窥神器,乃贬翼复蠡吾侯〔二〕。

  〔一〕 据范书章帝八王传言,汉顺帝永建五年,因翼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帝许之,始为蠡吾侯。此时为诸侯王之子也。袁纪误。

  〔二〕 范书作“贬为都乡侯”,是。

  封中常侍李闰、江京为列侯,赏发邓氏之谋也。

  大司〔农〕(徒)朱宠〔一〕,骘之所举,乃肉袒舆榇上疏曰:“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兄弟忠孝,同心忧国,宗庙有主,王室是赖。功成身退,让国逊位,历世外戚,无与为比。当享积善之佑〔二〕,宜蒙谦约之报〔三〕。横以宫人单辞〔四〕,事不可信。骘等父母群从,不以寿终,尸丧流离,逆天威人。宜皆还葬,宠其遗孤,以答亡魂。”

  〔一〕 据范书改。

  〔二〕 易坤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三〕 易谦卦曰:“鬼神害盈而福谦。”又曰:“劳谦君子有终吉。”

  〔四〕 胡三省曰:“两造不备,又无征左者为单辞。”

  安帝初,天灾疫,百姓饥馑,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反叛。骘等祭节俭,罢力役,推贤进能,尽心王室,故天下赖以复安。乃被诛责,其事闇昧,众庶多称其冤。上既闻之,又感宠之言,乃切诏州郡,还骘等丧,葬于旧茔,使使祠以中牢〔一〕,诸从兄弟归京师。

  〔一〕 中牢,即少牢,以羊豕为牲,诸侯礼也。见礼记王制。

  袁宏曰:“夫吉凶由人〔一〕,而存亡有地,择地而处,君子所以无咎也。长木之摽,其势必颠〔二〕,势极故也。势极则受患,故无全物焉。然则贵盛之极,倾覆之所由也,外戚则尤甚焉。得之不以至公,宰割之日久也。夫人君之势,非不高且极也,置君于无过之地,万人莫之计。人臣则不然,比肩而立,相与一体也,操大权于天下,万物之所恶也。周公且犹狼狈,而况其余乎〔三〕?夫凭宠作威,以取倾覆,理用等矣。若乃推心向善,而不免闇昧之诛,所处之地危也。死而不异二者,自处之道,然未达择地之方。昔楚人三世杀其君,将立王子搜,搜逃之丹穴。楚人承以玉舆,熏之以薪,乃出。〔四〕故曰王子搜非恶为王,恶其为己患也。然则外戚之患也,非徒一己焦烂,而历代贵宠,未有不患其为患〔五〕,岂不哀哉!”
 

  〔一〕 襄公二十三年左传曰:“祸福无门,唯人所召。”

  〔二〕 哀公十二年左传曰:“长木之毙,无不摽也。”

  〔三〕 史记鲁周公世家曰:“及成王用事,人或谮周公,周公奔楚。成王发府,见周公祷书,乃泣,反周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