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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法法第十六

时间:2024-01-13 11:55:40 炜玲 法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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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法法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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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子》法法第十六

  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殆。人主不周密,则正言直行之士危;正言直行之士危,则人主孤而毋内;人主孤而毋内,则人臣党而成群。使人主孤而毋内、人臣党而成群者,此非人臣之罪也,人主之过也。

  民毋重罪,过不大也,民毋大过,上毋赦也。上赦小过,则民多重罪,积之所生也。故曰:赦出则民不敬,惠行则过日益。惠赦加于民,而囹圄虽实,杀戮虽繁,奸不胜矣。故曰:邪莫如蚤禁之。赦过遗善,则民不励。有过不赦,有善不遗,励民之道,于此乎用之矣。故曰:明君者,事断者也。

  君有三欲于民,三欲不节,则上位危。三欲者何也?一曰求,二曰禁,三曰令。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求多者,其得寡;禁多者,其止寡;令多者,其行寡。求而不得,则威日损;禁而不止,则刑罚侮;令而不行,则下凌上。故未有能多求而多得者也,未有能多禁而多止者也,未有能多令而多行者也。故曰:上苛则下不听,下不听而强以刑罚,则为人上者众谋矣。为人上而众谋之,虽欲毋危,不可得也。号令已出又易之,礼义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也;杀戮虽繁,民不畏也。故曰:上无固植,下有疑心。国无常经,民力必竭,数也。

  明君在上位,民毋敢立私议自贵者,国毋怪严,毋杂俗,毋异礼,士毋私议。倨傲易令,错仪画制,作议者尽诛。故强者折,锐者挫,坚者破。引之以绳墨,绳之以诛僇,故万民之心皆服而从上,推之而往,引之而来。彼下有立其私议自贵,分争而退者,则令自此不行矣。故曰:私议立则主道卑矣。况主倨傲易令,错仪画制,变易风俗,诡服殊说犹立。上不行君令,下不合于乡里,变更自为,易国之成俗者,命之曰不牧之民。不牧之民,绳之外也;绳之外诛。使贤者食于能,斗士食于功。贤者食于能,则上尊而民从;斗士食于功,则卒轻患而傲敌。上尊而民从,卒轻患而傲敌。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而主安矣。

  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毋赦者,小害而大利者也,故久而不胜其福。故赦者,奔马之委辔;毋赦者,痤雎之矿石也。爵不尊、禄不重者,不与图难犯危,以其道为未可以求之也。是故先王制轩冕所以著贵贱,不求其美;设爵禄所以守其服,不求其观也。使君子食于道,小人食于力。君子食于道,则上尊而民顺;小人食于力,则财厚而养足。上尊而民顺,财厚而养足,四者备体,则胥足上尊时而王不难矣。

  文有三侑,武毋一赦。惠者,多赦者也,先易而后难,久而不胜其祸:法者,先难而后易,久而不胜其福。故惠者,民之仇雠也;法者,民之父母也。太上以制制度,其次失而能追之,虽有过,亦不甚矣。

  明君制宗庙,足以设宾祀,不求其美;为宫室台榭,足以避燥湿寒暑,不求其大;为雕文刻镂,足以辨贵贱,不求其观。故农夫不失其时,百工不失其功,商无废利,民无游日,财无砥墆。故曰:俭其道乎!

  令未布而民或为之,而赏从之,则是上妄予也。上妄予,则功臣怨;功臣怨,而愚民操事于妄作;愚民操事于妄作,则大乱之本也。令未布而罚及之,则是上妄诛也。上妄诛,则民轻生;民轻生,则暴人兴、曹党起而乱贼作矣。令已布而赏不从,则是使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战不胜而守不固,则国不安矣。令已布而罚不及,则是教民不听。民不听,则强者立;强者立,则主位危矣。故曰:宪律制度必法道,号令必著明,赏罚必信密,此正民之经也。

  凡大国之君尊,小国之君卑。大国之君所以尊者,何也?曰:为之用者众也。小国之君所以卑者,何也?曰:为之用者寡也。然则为之用者众则尊,为之用者寡则卑,则人主安能不欲民之众为己用也?使民众为己用,奈何?曰:法立令行,则民之用者众矣;法不立,令不行,则民之用者寡矣。故法之所立、令之所行者多,而所废者寡,则民不诽议;民不诽议,则听从矣。法之所立,令之所行,与其所废者钧,则国毋常经;国毋常经,则民妄行矣。法之所立、令之所行者寡,而所废者多,则民不听;民不听,则暴人起而奸邪作矣。

  计上之所以爱民者,为用之爱之也。为爱民之故,不难毁法亏令,则是失所谓爱民矣。夫以爱民用民,则民之不用明矣。夫至用民者,杀之危之,劳之苦之,饥之渴之;用民者将致之此极也,而民毋可与虑害己者,明王在上,道法行于国,民皆舍所好而行所恶。故善用民者,轩冕不下拟,而斧钺不上因。如是,则贤者劝而暴人止。贤者劝而暴人止,则功名立其后矣。蹈白刃,受矢石,入水火,以听上令;上令尽行,禁尽止。引而使之,民不敢转其力;推而战之,民不敢爱其死。不敢转其力,然后有功;不敢爱其死,然后无敌。进无敌,退有功,是以三军之众皆得保其首领,父母妻子完安于内。故民未尝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功。是故仁者、知者、有道者,不与大虑始。

  国无以小与不幸而削亡者,必主与大臣之德行失于身也,官职、法制、政教失于国也,诸侯之谋虑失于外也,故地削而国危矣。国无以大与幸而有功名者,必主与大臣之德行得于身也。官职、法制、政教得于国也,诸侯之谋虑得于外也。然后功立而名成。然则国何可无道?人何可无求?得道而导之,得贤而使之,将有所大期于兴利除害。期于兴利除害莫急于身,而君独甚。伤也,必先令之失。人主失令而蔽,已蔽而劫,已劫而弑。

  凡人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故人君失势,则臣制之矣。势在下,则君制于臣矣;势在上,则臣制于君矣。故君臣之易位,势在下也。在臣期年,臣虽不忠,君不能夺也;在子期年,子虽不孝,父不能服也。故《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矣。故曰:堂上远于百里,堂下远于千里,门庭远于万里。今步者一日,百里之情通矣;堂上有事,十日而君不闻,此所谓远于百里也。步者十日,千里之情通矣;堂下有事,一月而君不闻,此所谓远于千里也。步者百日,万里之情通矣,门庭有事,期年而君不闻,此所谓远于万里也。故请入而不出谓之灭,出而不入谓之绝,入而不至谓之侵,出而道止谓之壅。灭绝侵壅之君者,非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政之有所不行也。故曰:令重于宝,社稷先于亲戚,法重于民,威权贵于爵禄。故不为重宝轻号令,不为亲戚后社稷,不为爱民枉法律,不为爵禄分威权。故曰:势非所以予人也。

  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过与不及也,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一也。勇而不义伤兵,仁而不法伤正。故军之败也,生于不义;法之侵也,生于不正。故言有辨而非务者,行有难而非善者。故言必中务,不苟为辩;行必思善,不苟为难。

  规矩者,方圜之正也。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圜也。故巧者能生规矩,不能废规矩而正方圜。虽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故虽有明智高行,倍法而治,是废规矩而正方圜也。

  一曰:凡人君之德行威严,非独能尽贤于人也;曰人君也,故从而贵之,不敢论其德行之高卑有故。为其杀生,急于司命也;富人贫人,使人相畜也;良人贱人,使人相臣也。人主操此六者以畜其臣,人臣亦望此六者以事其君,君臣之会,六者谓之谋。六者在臣期年,臣不忠,君不能夺;在子期年,子不孝,父不能夺。故《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得此六者,而君父不智也。六位在臣,则主蔽矣;主蔽者,失其令也。故曰:令入而不出谓之蔽,令出而不入谓之壅,令出而不行谓之牵,令入而不至谓之瑕。牵瑕蔽壅之事君者,非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令之有所不行也。此其所以然者,在贤人不至而忠臣不用也。故人主不可以不慎其令。令者,人主之大宝也。

  一曰:贤人不至谓之蔽,忠臣不用谓之塞,令而不行谓之障,禁而不止谓之逆。蔽塞障逆之君者,不敢杜其门而守其户也,为贤者之不至、令之不行也。

  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上好勇,则民轻死;上好仁,则民轻财。故上之所好,民必甚焉。是故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是以有道之君,行法修制,先民服也。

  凡论人有要:矜物之人,无大士焉。彼矜者,满也;满者,虚也。满虚在物,在物为制也。矜者,细之属也。凡论人而远古者,无高士焉。既不知古而易其功者,无智土焉。德行成于身而远古,卑人也。事无资,遇时而简其业者,愚士也。钓名之人,无贤士焉。钓利之君,无王主焉。贤人之行其身也,忘其有名也;王主之行其道也,忘其成功也。贤人之行,王主之道,其所不能已也。

  明君公国一民以听于世,忠臣直进以论其能。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君不私国,臣不诬能,行此道者,虽未大治,正民之经也。今以诬能之臣事私国之君,而能济功名者,古今无之。诬能之人易知也。臣度之先王者,舜之有天下也,禹为司空,契为司徒,皋陶为李,后稷为田。此四士者,天下之贤人也,犹尚精一德以事其君。今诬能之人,服事任官,皆兼四贤之能。自此观之,功名之不立,亦易知也。故列尊禄重,无以不受也;势利官大,无以不从也;以此事君,此所谓诬能篡利之臣者也。世无公国之君,则无直进之士;无论能之主,则无成功之臣。昔者三代之相授也,安得二天下而杀之。

  贫民伤财,莫大于兵;危国忧主,莫速于兵。此四患者明矣,古今莫之能废也。兵当废而不废,则古今惑也;此二者不废而欲废之,则亦惑也。此二者伤国一也。黄帝唐虞,帝之隆也,资有天下,制在一人。当此之时也,兵不废。今德不及三帝,天下不顺,而求废兵,不亦难乎?故明君知所擅,知所患。国治而民务积,此所谓擅也。动与静,此所患也。是故明君审其所擅,以备其所患也。

  猛毅之君,不免于外难;懦弱之君,不免于内乱。猛毅之君者轻诛,轻诛之流,道正者不安;道正者不安、则材能之臣去亡矣。彼智者知吾情伪,为敌谋我,则外难自是至矣。故曰:猛毅之君,不免于外难。懦弱之君者重诛,重诛之过,行邪者不革;行邪者久而不革,则群臣比周;群臣比周,则蔽美扬恶;蔽美扬恶,则内乱自是起。故曰:懦弱之君,不免于内乱。

  明君不为亲戚危其社稷,社稷戚于亲;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不为重宝分其威,威贵于宝;不为爱民亏其法,法爱于民。

  作品简介

  在战国与汉朝初年,人们一般都说“黄老之学”,汉初的“文景之治”就被认为是黄老之学又一次成功的政治实践。直到曹魏以降,上流社会大搞文化沙龙,又随着政治空气的窒息,关注时政的黄老逐渐滑向了谈虚论玄,道家由“外王”转向了“内圣”,这才有了老庄并称,进入了庄子之名最显的魏晋玄学时代。

  对于“黄老之学”,有个不太雅致的说法,叫“君人南面之术”,相当有法家的感觉。事实上,《老子》对法家确实产生过很大的影响,《韩非子》中就有《解老》和《喻老》两篇,是最早的《老子》注讲本,其中偏重的正是君人南面之术。君人南面之术,顾名思义,就是教人怎么做领导,怎么搞政治的,属于古代的行为组织学。

  《管子》,此书在《汉书·艺文志》列入道家类,而《隋书·经籍志》则改列法家类。甚至,越往深里看,就越是觉得在汉初各派之间并非那么壁垒森严,这和春秋战国时代实在是大为不同了。比如,当时的青年俊彦贾谊在谈到儒家“别尊卑”的礼治思想的时候,却离奇地引用了《管子》的话,说:“《管子》曰:‘礼义廉耻,是谓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句话如果放到《论语》或者《孟子》里边,一点儿也不显得扎眼。

  《管子》虽然托名管仲,学者们却几乎没人认为它真是春秋时代的著作,而把成书年限推定在战国到西汉这段时间。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观点即出自《管子》,《管子·权修·第三》载:“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

  郭沫若在《艺文类聚》里发现了一段话,和《管子》所载几乎是一样的内容:

  周容子夏以侈靡见桓公。桓公曰:“侈靡可以为天下乎。”

  子夏曰:“可。夫雕橑而后炊之,雕卵然后瀹之,所发积藏,散万物也。”

  郭沫若由此推测,“侈靡篇”的真正作者就是这位周容子夏,写作时间则应该是在汉朝吕后当政的时候。——如果我们相信这个论断的话,再联系起《汉书·艺文志》里边的作品分类,那么,西汉人眼中的道家思想似乎已经隐隐出现了一个轮廓。

  《管子》八十六篇,《汉书·艺文志》道家类著录。班固注:“名夷吾,相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也。有《列传》。”《管子》以黄老道家之道为基础,以其开放性在理论上解决了儒、法、名诸家之间的分歧,使得道融汇诸家理论,《管子》黄老道家通过一系列环节论证礼、法出自于道。在道与名的融合中,《管子》黄老道家提出“名生于当”的命题,而“当”也就是道的别称。《管子》从名的根源与制定名的圣人两个方面论证“名”是“道”的显现,从而最终把“名”建立在“道”的基础上。正是《管子》黄老道家之道的开放性使得《管子》黄老道家在理论上可以融合百家。《管子》融道家和法家而得出政治上的黄老学说,提出德、法兼治的政治主张,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

  首次著录《管子》的《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道家类,《汉书·艺文志》是依据《七略》而来,故最早将《管子》列入道家的可能是刘歆。不仅于此,据说在宋版《道藏》中,《管子》还曾一度被收载,成为道教经典。

  《汉书·艺文志》认为道家源出于史官。史官在记录历史上“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⑤的过程中,逐渐领悟了政治兴衰的关键在于君主要正确掌握“南面之术”: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卑弱自持。应注意的是,这只是道家对于君主政治的一自得认识,而非其政治学说的全部,礼学、仁义同样为道家所重视,这可以从《汉书·艺文志》特别提及了道家学说的一极端发展反推而得出,“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对道家的思想特征有比较详尽阐释的,还有稍早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旨》,司马谈将当时“务为治者”分为六家:阴阳、儒、墨、名、法、道德,他对其中的“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的“道家”(即道德家)持赞赏认可态度。他总结出道家有如下之特征:

  1、融合兼具诸家之长,“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2、无为无不为,“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指约而易釆,事少而功多”;

  3、善于变易,“无成执,无常形”,与时迁,与物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②如以司马谈和《汉书·艺文志》所论述的道家特征去比对《管子》,确有许多符应之处,比如“无为”政治,重礼、法,因人情等。

  另外,从现存《管子》76篇中,论“道”的就达65篇,“道”字共出现了486次这一现象,也能作一说明。“虚无无形谓之道”(《心术上》),“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目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内业》),这是以虚无为本之道;“人道不顺,则有祸乱”(《五辅》),这是在讲存亡之道;“不自以为所贵,则君道也”(《乘马》),这是君王南面之道;《内业》《白心》《心术》上下等篇,教人怎样“修道、得道”,马非百认为“内业”就是今天之气功气。

  《汉书·艺文志》指出道家源出于史官。史官在记录历史上“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⑤的过程中,逐渐领悟了政治兴衰的关键在于君主要正确掌握“南面之术”: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卑弱自持。应注意的是,这只是道家对于君主政治的一自得认识,而从《隋书·经籍志》开始将《管子》列入法家,以后的历代官志著作都承袭其划法。出现这样变化的原因跟道家学说自身的兴衰变化有关。《管子》中论“法”的篇幅仅次于论“道”,至魏晋南北时,老庄之道又逐渐成为道家正统,那么含杂法家思想的《管子》自然就被划出道家,划入法家。

  管子是我国古代重要的政治家 、军事家、道法家。集中体现于《管子》一书。是书篇幅宏伟,内容复杂,思想丰富。如《牧民》《形势》等篇讲霸政法术;《侈靡》《治国》等篇论经济生产,此亦为《管子》精华,可谓齐国称霸的经济政策;《七法》《兵法》等篇言兵法;《宙合》《枢言》等篇谈哲学及阴阳五行等;其余如《大匡》《小匡》《戒》《弟子职》《封禅》等为杂说。《管子》是研究我国古代特别是先秦学术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

  书籍概括

  《管子》是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齐国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学派的言行事迹。《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史学家章学诚说:《管子》,道家之言也。据中国日本学者研究,该书是先秦时期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内容很庞杂。

  《管子》一书以黄老道家为主既提出以法治国的具体方案,又重视道德教育的基础作用;既强调以君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又主张以人为本,促进农工商业的均衡发展;既有雄奇的霸道之策,又坚持正义的王道理想;既避免了法家忽视道德人心的倾向,又补充了儒家缺乏实际政治经验的不足,在思想史上具有不可抹杀的重要地位。

  《管子》一书原为86篇,至唐又亡佚10篇,今本存76篇,托名春秋管仲著。其实《管子》同先秦许多典籍一样,既非一人之著,亦非一时之书。是一部稷下黄老道家学派的文集汇编。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同这种观点。

  总览《管子》全书,内容较为庞杂,汇集了道、法、儒、名、兵、农、阴阳、轻重等百家之学。但其思想的主流是黄老道家思想,其思想特点是将道家、法家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为法治找到了哲学基础,又将道家思想切实地落实到了社会人事当中,这同三晋法家思想是有根本区别的。《汉书》把《管子》分在道家类,《隋志》以后的类书却把它分在法家类。不同的归属恰好说明《管子》的思想特点。同时,黄老道家兼容并包,积极吸收儒、墨等学派的思想长处,将礼义和等级名分的理论纳入自己的思想体系中,主张礼法结合,倡导确立严格的等级名分体系及以之为基础的社会道德规范。这些都适应了战国中期的时代需要,反映了齐国变法时期的政治实践。

  《管子》一书中的《心术上》《心术下》《白心》《内业》《水地》《形势》《宙合》《枢言》《九守》《正》《形势解》《版法解》《势》等侧重于用道家学说来阐释法家政治,通常被认为是黄老道家的作品⑨。它集中地反映了黄老道家道法结合、兼容并包的学术特点,是继《黄帝四经》之后黄老道家思想的又一大发展,它促使黄老学派的思想进一步走向成熟。

  《水地》提出水是万物本原的思想,学术界有人认为这是管仲的思想,也有人认为是稷下唯物派的思想。

  《心术上》《心术下》《白心》《内业》中提出了精气为万物本原的朴素唯物主义精气说,认为万物、人都产生于精气,精气是一种精细的气。说“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文中也讲“道”,认为道是“虚而无形”,不能被感官直接感知,口不能言,目不能见,耳不能听。道与精气的关系,讲得不明确。

  “黄老之学”顾名思义就是黄帝、老子之学,“黄老”之称,始见于《史记》②。现存文献有保存在《管子》中的各篇,此外还有1973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本《黄帝四经》。帛书中《十六经》的内容托言黄帝,只能证明它是齐国背景下的产物,另外也是更关键的是《黄帝四经》的内容与《管子》一书中相关内容相比,十分相似。这其中“节用民力,因地制宜地发展生产,让老百姓能够发家致富,这些都是老学思想所没有的”③。拿这些“老学思想所没有”的东西,与《管子·经言》中的《牧民》《形势》《权修》等诸篇对照一下,帛书思想的地域背景在齐这一点,便可一目了然。《管子》黄老各篇与帛书《黄帝四经》是一个学派的文献。

  书籍内容

  《管子书》相传为管仲所作。刘向序说:“所校徽中《管子书》三百八十九篇,太中大夫卜圭书二十七篇,臣富参书四十一篇,射声校尉立书十一篇,太史书九十六篇,凡中外书五百六十四,以校除复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汉内府所藏篇教最多,依定本八十六篇算,其中重复篇数,总在四倍左右。现存《管子》分为《经言》《外言》《内言》《短语》《区言》《杂篇》《管子解》《管子轻重》八部,《内言》亡《王言》《谋失》两篇,《短语》亡《正言卜篇》,《杂篇》亡《言昭》《修身》《问霸》三篇,《管子解》亡《牧民解卜》篇,《管子轻重》亡《三问乘马》《轻重丙》《轻重庚》三篇,计亡失十篇。

  书中最古部分为《轻言》,但其中底文句有些属于很晚的时代,从思想内容看来,不能看出是齐宣王以前底作品。并且书中思想很复杂,新旧材料互混,看来不是出于一人底手笔。大概是稷下先生假托管仲的名字以自尊,而思想上主要的派别属于道家与法家。故《汉书·艺文志》列入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诸篇中最显出道家思想的是《心术》上下篇及《白心》与《内业》二篇。《内业》解道的意义,《心术》《白心》说依道以正名备法。这几篇恐怕是稷下的道家所传诵的道经。

  在《心术》上篇中可以看出由道家转移为法家的倾向。如说:“虚无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君臣父子人间之事谓之义。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流之体,谓之礼。简物小米一道,杀惨禁诛,谓之法。”在另一段又说:“天之道虚其无形。虚则不屈,无形则无所位越。无所位超,故遍流万物而不变。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生得以职道之精。故隐者得也。得也者,其谓所得以然也。以无为之谓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间之理者,谓其所以舍也。义者,调各处其宜也。礼以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逾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故杀惨禁诛以一之也。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道也者,动不见其形,施不见其德,万物皆以得,然莫知其极。”这是明礼义理法皆出于道德,而此道德同体无间,其所以不同只在所舍及所以舍而已。《老子》以为“失道而后德”,这里说道德无间,文辞上虽然有点不同,但终极的原则仍是道。“法出乎权,权出乎道”,这道是天地之道,不会有过失底,所以底下说,“天之道虚,地之道静。虚则不屈,静则不变。不变则无过”。

  法本从道出,所以至公无私。君子能抱持这一道以治天下便不致于丧失天下。《心术》说:“是故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若地然,无私载也。私者,乱天下者也。凡物载名而来,圣人因而财之,而天下治;实不伤不乱于天下,而天下治。专于意,一于心,耳目端,知远之证。能专乎?能一乎?能毋卜蓝而知凶吉乎?能止乎?能已乎?能毋问于人而自得之于己乎?放日,思之。思之不得,鬼神教之。非鬼神之力也,其精气之极也。”这一段与《胜于·庚桑楚》所出老子之言很相近,想是当时流传的道家言。人能得道,一切都可行,知巧也可以舍弃。《白心篇》说:“孰能弃名与功而还与众人同?孰能弃功与名而还反无成?”又说:“孰能去辨与巧而还与众人同道?故日思索精者明益衰;德行修者王道狭;卧名利者写生危;知周于六合之内者,吾知生之有为阻也。”因为“道之大如大,其广如地,其重如石,其轻如羽”,所以很容易得,容易用。

  在同篇里说:“道者,一人用之,不闻有余。天下行之,不闻不足。此谓道矣。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殊无取焉,则民反其身不免于赋。”舍一切以求道,就不致于满,不致于灭亡,而达到虚静的地位。虽然,道是不可摸捉的,为政者既舍知巧,就不得不正名备法。所以说,“建当立有,以靖为宗,以时为宝,以政为仪,和则能久。”建设当立在适当与有上头,虽仍以靖为宗,而时与政却是实在的施设。注说:“建事非时,虽尽善不成。时为事宝也。政者,所以节制其事,故为仪。”实际的政事是时间与手段的运用。运用得当,天下便治了。

  所以说,“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上之随天,其次随人。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随,故其言也不废,其事也不随。原始计实,本其所生;知其象而索其形;缘其理而知其情;索其端而知其名。故苞物众者,莫大于天地;化物多者,莫多于日月;民之所急,莫急于水火。然而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明君圣人亦不为一人枉其法。天行其所行,而万物被其利;圣人亦行其所行,而百姓被其利;是故万物均,既夸众矣。是以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这尚法正名的思想与慎到的主张相同。总之,弃嗜欲知巧、恬淡无为,正名备法,是稷下道家因倡齐物的论调,进而主张绝圣弃知,专任名法的结果。

  《管子》是先秦时期各学派的言论汇编,内容很博大,大约成书于战国(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时代至秦汉时期,内容很庞杂,包括法家、儒家、道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管子》一书的思想,是中国先秦时期政治家治国、平天下的大经大法。《管子》基本上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结。即以此为稷下之学的管子学派。《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管子》,道家之言也。据中国、日本学者统计《管子》全书几乎各篇都有《老子》的语言片段与哲学思想。内容博大精深,大约成书于春秋战国(前475~前221)至秦汉时期,汉初有86篇﹐今本实存76篇﹐其余10篇仅存目录。包括儒家、法家、阴阳家、名家、兵家和农家的观点,其中以黄老道家著作最多,其次法家著作18篇,其余各家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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