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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4)

时间:2017-07-03 16:00:26 北史 我要投稿

《北史》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俨徒本意唯杀士开。及是,因逼俨曰:"事既然,不可中止。"俨遂率京畿军士三千余人,屯千秋门外。帝使刘桃枝将禁兵八十人召俨。桃枝遥拜,俨命反缚,将斩之,禁兵散走。帝又使冯子琮召俨。俨辞曰:"士开昔来实合万死,谋废至尊,剃家家头使作阿尼,故拥兵马,欲坐着孙凤珍宅上。臣为是,矫诏诛之。尊兄若欲杀臣,不敢逃罪;若放臣,愿遣姊姊来迎臣,臣即入见。"姊姊即陆令萱也,俨欲诱出杀之。令萱执刀帝后,闻之战栗。又使韩长鸾召俨。俨将入,刘辟强牵衣谏曰:"若不斩提婆母子,殿下无由得入。"广宁、安德二王适从西来,欲助成其事,曰:"何不入?"辟强曰:"人少。"安德王顾众而言曰:"孝昭杀杨遵彦,止八十人,今乃数千,何言人少?"后主泣启太后曰:"有缘,更见家家,无缘,永别。"乃急召斛律光,俨亦召之。光闻杀士开,抚掌大笑曰:"龙子作事,固自不似凡人。"入见后主于永巷。帝率宿卫者步骑四百,授甲将出。光曰:"小儿辈弄兵,与交手,即乱。鄙谚云:’奴见大家心死。’至尊宜自至千秋门,琅邪必不敢动。"皮景和亦以为然,后主从之。光步道,使人走出曰:"大家来。"俨徒骇散。帝驻马桥上,遥呼之,俨犹立不进。光就谓曰:"天子弟杀一汉,何苦?"执其手,强引以前。请帝曰:"琅邪王年少,肠肥脑满,轻为举措,长大自不复然,愿宽其罪。"帝拔俨带刀环,乱筑辫头,良久乃释之。收伏连及高舍洛、王子宜、刘辟强、都督翟显贵于后园,帝亲射之而后斩,皆支解,暴之都街下。文武职吏,尽欲杀之。光以皆勋贵子弟,恐人心不安,赵彦深亦云"《春秋》责帅",于是罪之各有差。俨之未获罪也。邺北城有白马佛塔,是石季龙为澄公所作。俨将修之,巫曰:"若动此浮图,此城失主。"不从,破至第二级,得白蛇,长数丈,回旋失之。数旬而败。

  自是,太后处俨于宫内,食必自尝之。陆令萱说帝曰:"人称琅邪王聪明雄勇,当今无敌,观其根表,殆非人臣。自专杀以来,常怀恐惧,宜早为计。"何洪珍与和士开素善,亦请杀之。未决,以食辇密迎祖班问之。班称周公杀管叔,季友鸩庆父,帝纳其言。以俨之晋阳,使右卫大将军赵元侃诱执俨。元侃曰:"臣昔事先帝日,见先帝爱王,今宁就死,不能行。"帝出元侃为豫州刺史。九月下旬,帝启太后曰:"明旦欲与仁威出猎,须早早还。"是夜四更,帝召俨,俨疑之。陆令萱曰:"兄兄唤,儿何不去?"俨出至永巷,刘桃枝反接其手。俨呼曰:"乞见家家、尊兄!"桃枝以袖塞其口,反袍蒙头负出,至大明宫,鼻血满面,立杀之,时年十四。不脱靴,裹以席,埋于室内。帝使启太后,临哭十余声,便拥入殿。明年三月,葬于邺西,赠谥曰楚恭哀帝,以慰太后。

  有遗腹四男,生数月,皆幽死。以平阳王淹孙世俊嗣。俨妃李祖钦女也,进为楚帝后,居宣则宫,齐亡,乃嫁焉。

  齐安王廓,字仁弘,武成第四子也。性长者,无过行,位特进、开府仪同三司、定州刺史。

  北平王贞,字仁坚,武成第五子也。沉审宽恕,帝常曰:"此儿得我凤毛。"位司州牧、京畿大都督、兼尚书令、录尚书事。帝行幸,总留台事。积年,后主以贞长大,渐忌之。阿那肱承旨,令冯士干劾,系贞于狱,夺其留后权。

  高平王仁英,武成第六子也。举止轩昂,精神无检格。位定州刺史。

  淮南王仁光,武成第七子也。性躁又暴,位清都尹。次西河王仁机,生而无骨,不自支持。次乐平王仁邕;次颍川王仁俭;次安乐王仁雅,从小有暗疾;次丹杨王仁直;次东海王仁谦,皆养于北宫。

  琅邪王死后,诸王守禁弥切。武平末年,仁邕已下,始得出外,供给俭薄,取充而已。寻后主穷蹙,以廓为光州,贞为青州,仁英为冀州,仁俭为胶州,仁直为济州刺史。自廓已下,多与后主死于长安。仁英以清狂,仁雅以喑疾,获免,俱徙蜀。隋开皇中,追仁英,诏与萧琮、陈叔宝修其本宗祭祀。未几而卒。

  后主五男:穆皇后生幼主;诸姬生东平王恪,次善德,次质德,次质钱;胡太后以恪嗣琅邪王,寻夭折。

  齐灭,周武帝以任城已下大小三十王归长安,皆有封爵。其后不从戮者,散配西土,皆死边。

  论曰:文襄诸子,咸有风骨。虽文雅之道,有谢间、平,然武艺英姿,多堪御侮。纵咸阳赐剑,歼覆有徵,若使兰陵获全,未可量也。而终见诛翦,以至土崩,可为太息者矣。安德以时艰主暗,晦迹韬光;及平阳之阵,奋其忠勇,盖以临难见危,义深家国。德昌大举,事迫群情,理至沦亡,无所归命。广宁请出后宫,竟不获遂,非孝珩辞致,有谢李同,自是后主心识,去平原已远。存亡事异,安可同年而说。武成残忍奸秽,事极人伦;太原迹异猜嫌,情非衅逆,祸起昭信,遂及淫刑。嗟乎!欲求长世,未之有也。以孝昭德音,庶可庆流后嗣,百年之酷,盖济南之滥觞。其云"莫效前人"之言,可为伤叹。各爱其子,岂其然乎?琅邪虽无师傅之资,而早闻气尚,士开淫乱,多历岁年,一朝剿绝,庆集朝野,以之受毙,深可痛焉。然专戮之衅,未之或免。赠帝谥恭,矫枉过直。观过知仁,不亦异于是乎!

  《北史》 唐·李延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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