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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

时间:2021-03-31 13:35:59 文秘知识 我要投稿

2017年“国际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

  通过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激励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下面是语文迷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通知,欢迎参考。

2017年“国际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

  2017年“国际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1】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按照公司年初工作安排,恰逢“三·八国际妇女节”,为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女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创先争优,在推动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彰显力量,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建功立业。经过公司广泛征求民主意见及公司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在2015年“三八”节期间表彰一批先进个人。现授予蒋子鹏等10名人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蒋子鹏、陈小敏、李青(津华线项目部)、田旭红、李思莲、吕丹丹、李青(米桑项目部)、李晓玉、戴虹、潘丽红。

  希望受表彰的女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高尚的职业道德、精湛的业务技能、热忱的事业心再创佳绩。公司全体女工要以她们为榜样,履职尽责,力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

  2017年“国际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2】

  各村民小组:

  社区决定201X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召开“庆祝三八妇女节”表彰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时间:201X年3月7日早9:00时。

  2、地点:原安康税务宾馆一楼大厅(现更名为伟业宾馆)。

  3、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各组村民代表及组委会成员。

  请各组组长和党小组组长负责通知,相互转告,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2017年“国际三八妇女节”表彰通知【3】

  各苏木乡镇妇联,旗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妇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各界妇女顽强拼搏,勤勉奉献,推动科学发展,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和在家庭中营造孝老爱亲、爱岗敬业、甘于奋献的社会氛围,旗妇联决定,在2017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旗三八红旗手和三八红旗集体、好家风贤内助、优秀妇女干部、巾帼文明岗。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在察右后旗学习、工作、生活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5、旗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3、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4、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5、旗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三)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3、岗组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本行业(系统)和级别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获得过旗县(市、区)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4、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四)基层优秀妇女干部评选条件

  1、全旗各苏木乡镇、社区、村妇女干部(乡镇、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

  2、坚定社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无私奉献。

  3、热爱妇女工作,乐于奉献,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妇女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构建和谐察右后旗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好家风贤内助”评选条件

  1、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2、孝敬赡养长辈无怨无悔,事迹突出,真实感人,受到社会和周围群众的好评。

  3、能够正确处理家庭人际关系,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

  4、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5、廉洁齐家,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支持配偶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帮助配偶把好“家门”,守好“后院”,不收礼,不受贿,不说情,不接受妨碍配偶正确行使职权的宴请,不干涉配偶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6、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通过自己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良好家风树立榜样,并管好管住家庭子女。

  二、推荐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注意向基层一线倾斜。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2、各地区、各单位对推荐的候选人,要进行认真审核,全面衡量,确保典型的时代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3、各地区、各单位在确定推荐的候选人和单位后,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察右后旗“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基层优秀妇女干部、巾帼文明岗、“好家风贤内助”登记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三八红旗手需提供本人五寸工作、生活照各一张(附jpg格式电子版),三八红旗集体和巾帼文明岗供五寸集体照一张(附jpg格式电子版),同时上报,并注明姓名或单位。

  三、评选名额及上报

  1、“三八”红旗手20名、“三八”红旗集体5个、巾帼文明岗5个、优秀妇女干部10名、“好家风贤内助”10名。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民主公开,审核后上报。

  3、所有上报材料均采用A4纸(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并附电子版),于2017年3月1日前报旗妇联权益组宣部,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