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9  编辑:谢友念 手机版

  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欢迎参考。

  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第1篇】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广丰区教体局广教安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全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机构建设

  成立广丰信息技术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叶小芬

  副组长:叶先田

  成员:俞碧辉 吴 苏 黄义飞(兼任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 邓 伟 席 康 吕 平 周值文 全体班主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订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在6月3日教师例会上,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刻学习领会省教育厅、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校园欺凌案列,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3、6月6日晨会举行“杜绝校园欺凌,建设和谐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仪式。

  4、组织教职员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开展专题教育:(七个一专项教育活动)

  (1)、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校园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开展品德、心里健康和安全教育。

  (3)、开展一次家访活动。要求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意义告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共筑反欺凌的铜墙铁壁,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各班级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矛盾排查,做好资料记载,有效的进行纠纷、矛盾化解,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5)、各班级开好《我们同是一家人》的主题班会。

  (6)、在《广信大讲堂》上开展《珍爱生命》主题讲座。引导学生遵章守纪、文明有礼、拒绝欺凌,共建美丽和谐校园。

  (7)、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

  6、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员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7、加强预防工作。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学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8、及时有效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学校将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1、学校自查,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将自查工作报告与9月15日前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办。

  2、资料汇总、分类归档,以备市、省级督查。

  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第2篇】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鲁教督〔2016〕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纪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争做遵纪守法模范学生,培养广大学生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友善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二、治理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

  三、治理内容

  (一)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二)学生之间,蓄意以强欺弱、以多欺少,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三)学生之间,蓄意相互勾结、拉帮结派,形成势力,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

  四、具体措施

  (一)迅速组织部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组织所属学校认真实施,并加强检查和指导。

  (二)开展专题教育。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集中指导本县区中小学校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或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充分利用学生集会、家长会、微信公共平台、校园网、校内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假期前和开学后,各中小学校要召开一次专题主题班会、举办一次专题升旗仪式、组织一次专题讲座,集中向师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预防措施,不断推进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治理措施。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本县区中小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制定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辅导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疏导;要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公布学校学生救助电话或校园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凡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四)组织自查自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安排治理工作,暑假前,要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中小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普查情况形成县级自查报告。各中小学校自查报告要于2016年9月15日前同时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各县区自查报告要于2016年9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局直属各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将于2016年10月,组织有关科室对各县区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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