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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内勤工作总结

时间:2021-03-28 19:07:4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律所内勤工作总结

  律所内勤负责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律师之间、律师与外界联系的纽带,也是律师事务所对外形象的窗口,内勤工作的好坏对律师事务所有直接影响。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律所内勤工作总结,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帮助到大家。

律所内勤工作总结

  篇一:律所内勤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20**年一年里,我所在各级律管部门的指导和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计定的责任目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对全年工作做如下工作总结:

  一、基础数据情况

  我所现有人员为17人,其中执业律师6人,实习律师7人,其它行政和辅助人员4人,为所内新购置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完善了办公自动化条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年共完成各项工作统计为:

  1、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00人。

  2、法律援助案件6件。

  3、律师业务专题培训班4人次。

  4、担任法律顾问3家。

  5、刑、民、经案件办理53件。

  6、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

  二、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行为

  全所律师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项学习和警示教育,所内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有学习记录,律师个人有学习笔记、体会、所内对此学习阶段进行了总结,该所及每位律师均按县司法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做了每个阶段的工作。

  通过学习使每位律师真正领会学习和教育的深刻内涵,坚定了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提高了每位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学习使律师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业行为规范、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整体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投诉率为零、无违纪现象。

  三、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我们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民主、法治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我所着重完善了建所初始制定的规章制度。比如,一是利益冲突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代理行为,防止因执业利益冲突而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影响律师诚信形象。二是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实行一案一卡,把律师执业的诚信情况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三是投诉查处制度,使全所律师人人自觉讲信用,用诚实守信规范自己的行为。四是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助、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法律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在所内日常工作中,做到了律师之间、律师与主任之间、律师与本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凡是涉及律师队伍工作的一切重点问题,涉及所内事务的重大问题,涉及法律服务的重大问题,我所都及时向律师们进行了通报,使律师们及时掌握全市律师行业动态和律师工作的动态,做到耳聪目明,强化了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法律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四、严格律师收费管理

  我所认真执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把收费标准公示上墙。严禁律师私收费用,委托人与事务所之间财务往来都必须当事人、所领导及财务人员、承办律师当面谈清,并向委托人或当事人出示收费标准,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委托人、社会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不必要的事件发生,增强了收费透明度。

  五、做好对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和积极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

  我所一直把做好对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对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落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所在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咨询工作,解答当事人咨询过程中,耐心细致、咨询者非常满意,做到了全部免费咨询。

  XX年内多次与学校社区等机构联合,组织和参与了对学生和群众的普法活动和安全教育,深受广大学生的人民群众的欢迎,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律师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在乡、镇、村服务的规范管理上还不够详细,与乡、镇、村的联系,应制度化和经常化。

  2、业务面拓宽不够,特别是传统业务以外的非诉讼领域未得到有利的开发。

  3、卷宗的装订不够及时。

  七、明年的工作打算

  我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正以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吸取经验,发扬艰苦奋斗、艰辛创业的精神,以新的发展,新的成就,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为我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努力奋斗。

  篇二:律所内勤工作总结

  20**年度,本人在所里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所里的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开展规章制度汇编“遵章守纪、重塑形象”、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四个统一”工作格局,通过所里组织的各项学习,完成了所分配的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执行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认真学习,增强廉政意识,努力提高个人政治素质

  学习是无止境的,是我的终身课题。我自觉地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一年来,本人在所里的组织下,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两个《条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等各方面的教育,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

  二、恪尽职守,严格要求自己。

  人的一生,贵在立德,难在养德。只有处处明于自察,时时自觉追求,事事严于律已,才能始终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一年来,本人自觉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道德自律要求和党政纪律条例要求来约束自己,严以律已,廉洁奉公。作为所里的内勤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开源节流,不乱用一张纸,坚持精打细算,把有限的办公费用到办公中去。

  三、 改进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律师事务所内勤工作从实际工作中要面对上下左右,协调多方关系、报送各类总结、信息,整理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记录等,显得繁琐、枯燥又寂寞。要想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就得改变工作作风。综合服务大厅是我所的窗口,窗口是全所的脸面,同时也是律师事务所形象的树立者、是所有工作的第一站。在窗口工作,就应该时刻保持一种临战的精神状态,时刻保持笑脸,时刻准备在任何人的何种状态下做好任何应答。为此,不管自己心情如何,对来办事人员一律笑脸相迎,对自己解答不了的问题找相关组解决,对当时办不了的事一定要解释清楚,并及时引导来人到找相关人员解决。让来人感受到服务型律师事务所是真正为广大经营者和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真正的公仆。只有求真务实、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才能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

  四、努力工作,为全所的目标任务的完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年来,我们内勤组圆满完了成了各种总结的撰写,各类信息的报送,营业执照的年检、和新开业登记的受理等工作。

  工作方面,一是对待经营者和消费者热情的态度不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还有欠缺,没有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公仆;二是有些工作不够细,与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有差距,工作责任心还需加强;三是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还不够。

  今后,以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以及政策、法规,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压力感。清醒地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敬业意识,廉洁从政的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树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拓展:律所内勤工作职责

  1.内勤人员在正副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2.负责律师事务所对外出具的一切书面函件,内容真实,不得有错,不得涂改;律师出差带律师事务所空白函件和对外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非格式函件须经律师事务所主任批准。

  3.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1)填写接待登记本,搞好登记工作。

  (2)接听电话、客户咨询,需文明用语,热情大方并告知相关律师的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经客户同意,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以便客户的问题回复。

  (3)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布置的工作在职权范I"韦丨内自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汇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相关负责任人。

  4.负责本所日常管理工作。

  (1)应熟记每位律师手机电话号码(含主管局、市律协分管领导及其管理科)。

  (2)及时向律师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枵案及物品。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文件、年度的专业报刊、书籍、所里的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记录、律师会议记录、所里的历史朽案、律师事务所重要文件的记录、照片、影像资料、报纸杂志上的律师事务所的报道、公益档案、荣誉证书、聘用协议、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个人档案以及所里其他的公共物品。

  (3)内勤每天上午8:30之前应将律师考勤簿收回。对律师考勤情况次月5日之前上墙公布。

  (4)对收案登记簿、收费登记簿、合伙人会议记录、发票及相关凭证等应专项保管,不得由他人随意翻阅。

  (5)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将每日报纸分门归类上夹,每月更换。内勤应将办公楼及各律师办公室检查一遍,注意安全防范,水、电等开关是否关闭。

  (6)阅览室开放的图书应及时检査更换。

  5.内勤应做好登记工作。

  (1)每位律师收案、收费情况登记。

  (2)司法行政文件及律师情况信息等,经律师传阅签字之后登记。

  (3)律师要求打印、传真、复印的资料张数及长途电话费用的登记,不得不记或少记。

  (4)图书刊物应及时收发登记盖章,律师借书和还书的登记,律师所借的图书资料不得超过两个星期。

  (5)律师所需的笔墨、纸张等办公用品。

  (6)采购的一次性消耗品。

  (7)办公楼所有的朗匙领取和归还,不仅要有登记还应有交接清单。

  6.财务管理工作。

  (1)要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做到真实、及时,钱账相符。

  (2)每月以下费用须在次月10日之前报全体合伙人确认,它包括:全体律师收案件数及收费情况;律师事务所当月开支及律师本人开支;律师所每季报表及每半年的报表;每月的银行对账单及存折存款情况。

  (3)律师事务所全年总收人、总开支须在次年的元月20日报合伙人及每位律师确认。

  (4)应熟记律师事务所开户行、账号,及时掌握所里存款情况、收费情况。对需要盖律师事务所财务章的应写明原因,登记后报主任签字。

  (5)所内备用金每日不超过500元,余款须存放银行,律师的借款除经分管主任批准外,合伙人不得超过总收费(含开支)的50%,专职律师不得超过总收费(含开支)的30%,要根据聘用合同、代理合同、掌握当事人欠法律顾问费、代理费情况。

  (6)对当事人预付律师的差旅费,应对承办律师做基本了解并予以审查,不得随意乱开发票或收据。

  (7)应随时保持同税务、银行等业务部门联系、协助会计工作,做好所里的账务处理工作。

  7.做好合伙人会议、律师会议记录,会后应及时归纳整理记录内容,由参加会议的律师签字。

  8.负责律师事务所网站内容的更换,对于所内重大活动、业务信息经主任签字后及时发布。

  9.对律师送交的档案负责审査,卷面要符合要求、内容规范,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归档律师补齐后方可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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