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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05 09:43:54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县“三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水利法制工作,经过近4年多来的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果。现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一、近4年来普法开展情况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普法工作。

  ①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

  ②投入一定的.经费。每年与县广电局、梅城报各花0.5万元联办“水利之声”与“水利之窗”。聘请刘乃鲁为县水利局法律顾问。

  2、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工作,提高全民水利法制意识。

  ①每年的(3月22日)“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3月22日至28日),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水利部确定的宣传主题,张贴标语,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水周”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新《水法》、《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水利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四年多来,共组织宣传车下乡宣传15车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000多份。

  ②分别与县有线电视台联办《水利之声》,与梅城报社联办《水利之窗》等栏目,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让水利政策法规进千家万户。

  ③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学习。请法律顾问刘乃鲁上课,局领导带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确保每年每人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每年统一的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达优良。

  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依法行政

  ①开展梅溪等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活动。20xx年至2016年近两年来,由于梅溪等河道非法采砂有利可图,东桥、白中、坂东、池园、金沙等非法采砂时有发生,给梅溪、芝溪等河道安全行洪带来隐患,在县政府的重视下,组织了3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工作,取缔10个非法采砂场

  ②开展20xx年至20xx年水资源费征管清理。20xx年7月至2016年2月根据省水利厅的水政处统一换证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加强了全县小水电企业拖欠水资源的清缴工作。通过清理,对20xx年7月-2016年8月部份电站拖欠的水资源费补交达110万元。

  ③加强xxxx段河道采砂管理。20xx年7月以后,xxxx段闽江河道采砂,实行政府主管,统一经营,使闽江采砂实现有序,依法管理的局面。

  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落实好以《水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13项制度。同时,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统一部署,做好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分解自由裁量权实施,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较大地提高了水政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近几年来,均未发生执法对象不服水行政处罚而提起申诉和上诉现象。

  ⑤严格水政执法,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的安定。

  我局的水行执法工作,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能大胆管理,严格执法。据统计,20xx年至2016年5月共调处水事纠纷与案件9起,办理各级领导、信访局等批示7件,征收水资源费20xx年至20xx年2200万元。

  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县“五五”规划检查验收年“六五”普法规划中督导年工作要求,为了搞好迎检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进行补缺补漏。二是对普法教育的内业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按照“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与考核指标项目进行整理归类,按评分标准自评84分。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楚地看到,水利法制建设与实际工作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受条件和经费限制,每年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课时不得少于40小时难以做到。

  2、水政人员少,行政执法强制性差,取证困难,依法行政难度还比较大,个别水事纠纷难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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