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政府采购中心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_年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1-12  编辑:admin 手机版

今年,政府采购中心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区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采购中心2009年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
中心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区乡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
  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共办理采购业务10宗,完成采购预算497.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0.35万元。中心从简化程序、节约支出、突出效能、提高效率出发,突出重点,挖掘潜能,共节约资金7.2万元,节约率为1.44%,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完善操作规程,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1、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批的采购申报表及时登记,提出采购方式建议,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及时制作采购文件并组织采购。
2、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
3、是严肃采购程序。采购中邀请纪委、财政局、采购单位代表等参与全过程监督,采购过程公正、透明。采购中心只作为一个组织活动的平台,不参加评标定标活动。
4、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三、拓展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效率。
  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采取“电话询价”采购方式,是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如车辆、家电等,采用电话传真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限时现场报价”是综合运用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针对供应商“控货”的行为,采用现场公布采购商品品牌、型号,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报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四、配合区级各部门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1、是积极配合区采管办做好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方式申报审批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并提出建议意见。
2、是及时提供各类材料。定时向采管办报送政府采购业务统计表及相关信息。今年9月份配合采管办完成了首次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五、下步整改意见
今年以来,我区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依然存在诸多的困难与问题,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部门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采购规模和效益方面还有潜力。一是机制不够健全,采购工作缺乏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手段;二是采购方式与规模有待于进一步拓展,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尚未很好实现;三是采购手段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需要构建起政府部门与供应商都能参与的综合信息平台;四是采购的审批,亟待简化;五是政府采购宣传还有待加强,很多部门和群众对政府采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采购的方式与程序不了解,政府采购工作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力还不强。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和改进,推动我区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精彩抢先看New  Top

最热文章榜Hot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