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

时间:2017-07-03 18:47:48 工作报告 我要投稿

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党和国家是人民最坚实最可依靠的后盾。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

  【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1】

  2015年秋季学期,自治区对南疆三地州和阿克苏柯坪县、乌什县生源的中职学生实施“三免一补”政策,截止目前,共拨付资金14666.625 万元,资助学生325925人次。政策的实施,有效解除了贫困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学生上学难的问题,极大地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促进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为社会培养了更多的实用性、技能型人才,促进了新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一、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整体执行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是做好中职资助工作的重要保障

  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召集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召开协调会,集中讨论、研究、安排部署,在考虑新疆实际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12]1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意见》(财教[2014]4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效确保了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顺利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中职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

  做好资助工作,制度是根本,管理是关键。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是推进资助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59号),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覆盖范围的通知》等文件,从而建立健全了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保障。

  为规范做好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把好事办实,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自治区教育、财政以及劳动部门结合实际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了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有关政策,对受助学生范围、城市学生和城市贫困生界定、学生人数统计日期、地方配套资金、退学和重大违纪学生助学金发放等问题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杜绝了漏洞的产生,切实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为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健全机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是做好中职资助工作的根本条件

  ——健全资助工作机构。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发[2012]13号和《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12]14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向自治区编办上报了《关于申请自治区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更名和增加事业编制的函》(新教人[2012]25号),并与财政厅联合行文向各地州、市(县)教育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新教财[2012]113号)。为尽快落实县级资助中心机构人员及编制问题,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编办、人事等部门组成专项调研组对各地资助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2014年10月,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正式下发了《关于地(州、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新机编[2014]186号)文件。目前,我区15个地、州、市,90多个县、市区学生资助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业务培训。为做好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提高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素质。2012年以来,教育厅对全区15个地州,99个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160余所中等职业学校具体负责学籍和资助工作的人员连续举办了5次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并就学生资助信息和学籍信息的上报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四)强化管理,细化措施,是做好中职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

  ——规范学籍及资助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自治区严格落实中职学校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杜绝出现虚报、套取现象。在上报资助信息过程中,自治区坚持做到“五个严格”:

  一是严格学籍注册程序。加强学籍监管,维护学生利益。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和“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管理,坚决避免同一学生重复申报国家助学金。加强对流失学生学籍的监管力度,对于中途退学、转学的学生要求学校及时审核并注销其学籍。

  二是严格学籍管理。坚决杜绝“双重学籍”,严格区分“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学籍性质,不得为同一学生申报注册双重学籍,坚决杜绝为骗取国家助学金将普通高中学生注册为职业高中学生。严格区分“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性质,对于同时挂有“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牌子的学校,不得为同一学生同时向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申报学籍注册。

  三是严格落实“月报制”。为做好资助信息的上报工作,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规定,教育厅组织各地、州、市教育局和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克服办公条件、办公设备落后的现状,在每月20日前,保质保量地完成资助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是严格申请程序。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坚持做到班级、资助中心和学校三级审核;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审核,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调查落实;助学金的发放必须由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和抵扣。

  五是严格监控“大龄”学生。自治区一直对高龄学生进行严格监控,对大龄学生较多的学校,自治区要求学校,必须确保学生为全日制,并满足全日制教学管理规定的一系列要求;其次,要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

  -——落实地方配套,按时足额拨付资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金分配方案,确保了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截止目前,自治区学生资助中心已按照要求完成了2012年秋季至2017年秋季十个学期国家助学金的拨付工作。自治区配套资金16192.425万元;自治区配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 10807.51万元,尤其是南疆三地州的学生,在自治区的配套政策下,已全部实现“三免一补”。

  ——实行“学期清查”,加强对结余资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流动性较强,动态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对结余资金的管理,难度较大。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足额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资金安全,教育厅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学期清查制”,即以学期为单位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要求各地、各中职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并在检查过程中核实后,在下学期予以抵扣使用,杜绝了学校滞留国家助学金的现象,既有效确保了资金安全,又解决了资金到位较晚带来的不利影响。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惠民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加大了对我区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每学期资金下拨后,教育厅资助、财务、纪检等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跟踪检查。新疆地域辽阔,每次进行检查,都要行程上万公里,检查工作难度大。以2016年为例,教育厅先后对石河子、阿勒泰、塔城、博州、伊犁、阿克苏、巴州、昌吉州、吐鲁番、哈密等地区的100余所中职学校及区属20余所中职学校进行了检查。

  ——做到“三个核实”和“四项制度”。检查采用听取汇报,查看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原始档案材料、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财务凭证和台帐、学生签字名单、受助学生公示材料以及与学生座谈等形式进行,并坚持做到“三个核实”。将受助学生签字表与信息管理系统学籍和受助学生人数进行核实;将自治区拨付资金数目与学校财务账目及实际发放数目进行核实;将学生领取助学金签字名册与班级实有人数进行当场点名核实,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发到学生手中。

  为确保中职资助政策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让资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在助学金申请过程中实行“公示制度”。各中职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所有受助学生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实行“投诉举报制”。教育厅向社会公布了举报和投诉电话,各学校也公布了当地教育部门的举报和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在学期末实行“学期清查制”。教育厅根据各地各中职学校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学生投诉和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学校,经核实后,教育厅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现场反馈,督促整改。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现场指导,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检查结束后,及时向被检查的地区和中职学校下发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检查,真正达到了以查促改的目的,促进我区中职资助工作健康、规范、科学运行。

  (五)加强政策宣传,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贴近人心

  为使国家助学政策家喻户晓,使每一个受助学生都能知晓受助的权利。自治区从求实效、重特色、抓亮点出发,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向家长、学生宣传政策、解疑释难。各地、州、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还通过制作宣传板报、印刷宣传单、校园广播、招生简章等形式加以宣传,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中职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切实做到了中职资助政策家喻户晓。2016年,自治区投入资金近20万元,印制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文件汇编及维、汉双语宣传画。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部门、中职学校和广大资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效推进了教育公平。目前,我国农村人口收入较低,教育支付能力相对较弱。我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较低,如果得不到资助,许多农村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面临失学。中职资助政策的实施,确保了学生及时得到资助,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了教育公平。

  (二)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资助政策实施后,让社会感受到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对于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引导百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择业观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青少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吸引力更多的优秀青少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三)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我区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区职业教育招生数量大幅度提高,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在校生由2006年的十余万人,增加到2016年的近30万人。在促进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有效提高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产生了物质上帮助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的良好效果。一是促进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早日成才的积极性。二是推动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通过顶岗实习,不仅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而且强化了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为学生的顺利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发挥了资助育人的功效。政策的实施,使学生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了社会的关怀,增强了他们的感恩意识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帮助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新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在农牧区,受历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很多家庭根本没有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识。初、高中毕业生辍学比例较高,很多学生毕业后流浪社会,这些孩子年龄小,缺乏自制能力,没有一技之长,过早地进入社会,不利于他们的成长,更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职资助政策的实施,使我区农村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使职业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一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又流浪社会的青少年重返校园,接受中职教育,既使他们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又帮助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提高了劳动就业能力,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增加了农民收入。国家和自治区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人均资助标准1500元/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人均免除标准2000元/年;自治区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免住宿费和免教材费补助政策,人均补助标准900元;各地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实际,不同程度地实施了资助政策。因此,我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家庭每年对教育的投入可节省5000元左右。政策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直接增加了家庭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2017年,自治区将对我区15个地州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资助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落实。检查要求将更加严格,检查方式进一步细化,使我区中职资助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二)全面推广实施中职资助卡。2017年,自治区将加大力度,认真探索运用中职卡解决国家助学金的及时、准确发放问题,充分发挥中职卡在加强政府监管、信息监控中的重要作用。协调好中职卡发卡、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助学金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结合实际,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集中支付”制度。

  (三)加强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培训。2017年,自治区将加大对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队伍的培养力度,择时举办自治区2016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会,对2016年在资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提高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使更多的学生了解资助政策,一是印制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政策文件汇编,加强对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二是编印维、汉两种文字的资助政策宣传册,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资助政策的影响力。

  【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2】

  自2011年以来,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13年秋季起又实施了涉农专业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大批学生到中职学校学习,有力的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帮助了大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了把这些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贯彻落实好,多年来,我校在兵团教育局及资助中心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资助政策,逐步规范管理办法,扎实的做好各类资助发放工作,使此项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一、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发放的基本情况

  2011年秋季至今,学校共为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8201人次 ,计975.01万元; 为 1940名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免除学费428.0405万元,为2111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发放学习奖学金46.9767万元。为1322名表现优异的学生发放德育奖学金3.6605万元。

  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管理工作的基本做法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校在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对各类资助的发放和监督,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按时领到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项资助金。同时,根据国家、兵团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新疆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学生资助具体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学生科,财务室、各班主任协助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受助学生资格审查、资金申请、人数统计和受助后情况统计上报。各班主任负责受助学生资格初审及人数核对,财务室负责资金的管理,对上级拨付的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建立专门科目和档案。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了上级下拨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使贫困学生切实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让他们安心学习,立志成才。

  2、严格申请程序,客观公正

  每年新生入校,学校都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根据资助政策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在这项工作中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受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工作。学校还在校内公开了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3、认真做好资金申报工作

  学生科专门安排两位老师负责学籍管理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申报工作。由于中职学生流动性大,我们严格学籍管理,规定每月的20日由班主任上报班级学生变动情况,负责学籍的老师根据上报数据进行核查并及时变更维护学籍系统。及时将流失学生的学籍注销,杜绝了“双重学籍”现象出现。负责助学金申报的老师根据注册学生数按月向资助中心申报资金。做到对国家助学金,不弄虚作假,不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

  4、及时造册,按时发放。

  在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中,学校根据上级的要求,逐步规范了发放程序。目前,我校全部使用中职卡为学生发放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到校后,学生科根据资助系统中的受助名单及时造册,由班主任初审学生科复审后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批准后,由财务室交银行及时将助学金打入学生账户中。

  5、严格资助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从学生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各类学生资助资料,分年度,分年级,分班级将受助学生资料进行建档,并将上级文件,资助资金统计情况,学生资助自查情况报告一并归档保存。确保所有程序有据可查。

  6、严格执行免学费政策

  自2013年秋季起,国家实施了涉农专业、南疆三地州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政策,学校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涉农专业及南疆三地州学生入学就免收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个人申请,提供低保证等证明材料,资助领导小组审查的办法确定名单,在全校予以公示。同时保证受助学生人数控制在在校生的25%。

  三、认真落实校内资助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从学校的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学校设有学习和德育奖学金,按学期评比发放,据统计,从2011年下半年至今,学校共为2111名学生发放学习奖学金46.9767万元,为 1322名学生发放德育奖学金3.6605万元。学校还常年为学生提供近20个勤工俭学岗位,按月给他们发放工资,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学校从2003年起,每年暑假都组织五百人左右到企业勤工俭学,一个月左右时间学生都能获得两千多元的收入。这项工作,既缓解了企业阶段性用工难的问题,又解决了困难学生经济上的难题。个别学生出现的突发性经济困难,学校举全校之力,动员教职工、学生开展爱心救助活动。例如:2015年,汽春09班一名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受伤,全校师生为他捐款2万余元。2016年,烹饪09班一名学生患病毒性脑膜炎住院,全校教职工为他捐款1万余元。这些活动帮助了困难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起了团结、友爱、互助、奉献的精神。

  四、国家实施资助政策后取得的成效

  1、极大的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在国家实施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以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完全靠学校来完成,由于学校资金有限,只能对极少数学生予以帮助,很多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初中毕业后而无法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从而影响到学校生源规模,限制了学校的发展壮大。在国家未实施资助政策的2006年我校在校生仅为2888人,2011年国家实施资助政策后,学校在校生人数逐年增加,2011年达 3770人,2012年达4238人,2013年达到创纪录的4361人,近两年学校生源规模稳定在4000人左右。由于有了国家资助政策做依托,学校的规模得到了发展壮大。学校也能把资金主要投入到添置教学设备、改善生活设施上,满足学生学技能的需求。

  2、帮助一大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学技能的愿望。我校绝大部分学生来自兵团农牧团场和甘肃农村,他们的父母大多靠种地养家糊口。收入只能满足温饱,交钱上学对他们来说有很大的困难。有了国家资助政策使许多初中毕业后可能辍学外出打工的学生得到了继续学习的机会,改变了他们的人生命运。

  3、我校的发展壮大为兵团的经济建设提供了大批合格技术人才。近几年随着兵团“三化”建设的逐步推进,企业、农牧团场需要大批技术人才,学校每年都为企业和农牧团场输送1000多名合格毕业生,解决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缺乏高素质劳动者的难题。为兵团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认可。

  五、加大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感恩意识。

  学校在完成资助工作的同时,注意加强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及如何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的专题教育,塑造他们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激发他们积极向上、奋发学习的热情,鼓励他们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我们在招生过程中,就对学生和家长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学生进校后,在入学教育中又向学生详细介绍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政策。平时,我们通过大会、班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要诚实守信、学会感恩,要感谢党、感谢国家,并通过征文、演讲等具体的德育活动开展教育。逐步使广大学生树立扎根兵团,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品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民心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国家的政策能否深入人心。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按政策办事,不套取,不挪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把这件利国利民,促进学校发展的大事办实办好


【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1.2017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自查报告

2.关于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自查报告

3.2017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4.2017年开展全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总结

5.2017开展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自查报告

6.2017年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总结

7.2017年学校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方案

8.2017年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