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06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建立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无疑能够将公众分散的注意力集中起来,让公众能够更加方便监督。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7年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单位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进情况

  2016年,昆明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立足财政管理服务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造服务型“阳光”财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坚持“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阳光”意识。为更好地畅通渠道,提供强有力保障,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二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预算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昆明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昆明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及《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接听答复、“春城热线”节目准备、昆明信息港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二是根据《条例》规定和市工信委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出台了《昆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内外网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三是建立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在2011年,按照中央、省关于部门预算公开的意见,我局已经制定下发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及原则,规范了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方法及程序,为稳妥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2015年我局制定下发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反馈程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财政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完善办公条件。同时,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处长(主任)负责制,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为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我们采取集中授课、定期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了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2016年,我局分别邀请了省财政厅、市委、工信委有关专家领导,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就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安全培训、昆明市电子政务网络应用、政务信息发布,政务微博开通及应对等进行讲解。通过培训,全局职工进一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增强自觉公开的意识,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我局以“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专页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报刊、新闻发布会、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务,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在办公楼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介绍局机关职能职责、办事项目、公示内容及监督规定,组织编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办理须知》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公布,便于相对人和公众查询。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制度,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对发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处(室),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有效规范和推动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了《昆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职责,由专人负责审查工作的实施,责任到人。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 “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防止在信息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业务绩效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同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督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三个政府网站发布,包括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昆明市财政局窗口、昆明市会计监督管理局网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党建工作、财经信息、财政数据、会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及服务指南等信息内容。

  2016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307条(篇),其中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434条,在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846条,在昆明市会计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开27条。主要涉及昆明市地方财政预算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法规,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信息。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51条(政府采购公告)。

  2016年我局对“昆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重新构架新站点和数据库,并对原有数据进行迁移。3月1日网站改版基本完成,开始进行功能测试,6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在功能测试期间,对老网站的信息只作了少量迁移(200条),正式上线运行后更新的信息有646条。

  为服务广大会计人员和用人单位,会计监督管理局子网站设置了会计类考试分数查询和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栏目(窗口),查询昆明市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成绩。2016年,先后4次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技术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分数公布在网站指定栏目,供参加各类考试人员随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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